近期脊柱国采成为医疗行业重头戏,随着2号文件的公布以及企业培训的开展,一些疑问都一一得到了答案,目前市场上对于单独用融合器系统特别是“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还存在一些所谓的“争议”。
按照1、2号文件里面的分类:通俗来讲的“自稳融合器”分为:
(12)单独用颈椎融合器系统,主要部件包括颈椎自稳融合器。
(13)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主要部件包括胸腰椎自稳融合器。
我们请教了一些业内人士,对“争议”做一个分析;
对于单独用颈椎融合器系统,基本上没有太多”争议“,因为通过国家药监局相关注册证查询可以看到,不同的投标企业同一张注册证上有融合器,同时也会有固定装置进行配合使用,有的企业是固定片,有的是螺钉,有的是小板子配合螺钉等等。
如果有投标企业只是一个单独的融合器产品就只能纳入到颈椎前路融合系统里面了。
注册证举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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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举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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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国家药监局公开数据查询。
而对于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的”争议“就比较大了,单独用一个融合器,没有固定版或是螺钉配套行不行?答案是肯定的!
有些医生在做olif术式的时候直接用一个融合器就可以搞定手术,所以从规则上来看一个单独的融合器和融合器加上固定片的等等产品都可以参与“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投标;
我们进一步了了解发现同样是olif手术,很多医生会使用融合器再配合微创钉棒固定,按照规则这又可以纳入“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
所以你会发现这次“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的分组厂家中少了进口和国产的个别头部品牌,是规则理解错了呢?还是报量、1、2号文件有了变化呢?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这些分组企业的“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注册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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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器注册证多的企业,是否可以一个证参与“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投标,一个证参与“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Pk,或是同一个证不同的产品线参与不同的分类竞争,毕竟这也是规则允许的,只是有的企业为时已晚!
【“争议”的关键是就价格和后期组合使用】
首先我们来谈谈价格,
按照2号文件给出的最高有效申报价,我们作一个举例说明:
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的一个融合器是7000元,根据规则三的中标规则,打4折百分百中标,中标价就是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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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最高有效申报价是14430元(一个融合器上限价是3500),同样打4折一套微创6钉加上1个融合器的中标5772元,其中融合器的价格,相信最牛的厂家大概率不会超过2000元一个的中标价,不然不做融合器只做微创钉棒的手术可能就要赔钱了,如果按照同样3500元的4折来也就是1400元;
所以看到价格后,大家心里就清楚第一个“争议”点在哪里了,同样一个olif术式的融合器,不同的分组最终的中标价格可能差一倍以上;
第二个争议点就是后期执行
在协议量内,按照算不算协议量,基本上不会有太多的花样,毕竟要完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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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协议量完成后医院新产生的增量就“大有可为”。
如果一个投标企业既有胸腰椎后路微创钉棒固定融合系统,也中了“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我们继续举例(按照规则三中标):
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微创钉棒融合系统中的一个融合器中标价可以低一点,举例比如1000元,那其一套微创钉棒那就是4772元,再配以2800元的“单独用胸腰椎融合器系统”中的一个融合器,这样的微创融合手术总价就是7572元,和那些只有微创钉棒融合系统中标5772元的企业比较中间的利润差就很大了,那协议量外谁的机会更大呢?不言而喻!
所以这就需要联采办甚至国家医保局对于脊柱国采后期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乱象”提前预判,全程监控,减少“争议”,利国利民!
我们也相信27号脊柱上海开标将取得圆满成功,达到政府、企业、医院、患者多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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