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执兽考生注意!
一定要仔细阅读所在省份公告!
并在规定时间内
登录全国执兽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
进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部分省份、地区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申请!
资格授予及证书领取已公布的省份考区有:
宁夏、吉林、山西、江西、天津、湖北、山东、广西、北京、辽宁、西藏、广东、黑龙江、陕西、安徽、海南、河北、青海、河南、云南、甘肃、贵州、内蒙古、四川、江苏、湖南、新疆(点击跳转)
今日新增考区:上海、重庆、浙江、福建
截止发文,全部省份、地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公告已全部发布:(点击下图可放大)
01 | 湖南考区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工作的公告
湘农告〔2023〕21号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32号),现就湖南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工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23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
(一)申请时间与途径
我省自2023年11月1日起开放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申请途径如下: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25号、D26号农业农村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办理。窗口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农村窗口。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2.电脑端申请。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搜索“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办事地区选择“省本级”,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登录,即可申请并上传申请资料。
3.手机端申请。下载“湘易办”App或搜索“湘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完成注册登录后,申请方式同电脑端。
(二)证书颁发
今年我省全面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样式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往年获证人员可直接获取电子证照。
1.电子证照获取方式。2023年11月1-15日期间申请的,11月27日后可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湘易办”App、“湘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用户中心”,查看并下载电子证照。11月15日以后,当月25日前提交申请的,可于次月的第7个工作日起查看并下载。
2.纸质证书申领方式。确有纸质证书需求的,领取电子证照后,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3月1日后前往窗口领取纸质证书。代为领取的,需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三)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证书遗失、破损的,无需申请补发,可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湘易办”App、“湘易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用户中心”获取电子证照。
四、联系方式及投诉举报途径
窗口联系电话:0731-82213907,82213909。业务咨询电话:0731-85517349。投诉举报电话:0731-82212345。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11日
02 | 新疆考区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公告第3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2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考生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查询成绩。
成绩查询流程:中国兽医网-执业兽医专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二、合格分数线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科目(4门)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科目(4门)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资格授予申请
2023年10月15日至31日,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非全日制考生、有学信网毕业信息的全日制考生,登陆中国兽医网按照资格证书申请流程,进入“资格申请”模块申请;往年已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因姓名或身份证信息变动的人员,登陆中国兽医网,按照资格证书申请流程,进入“证书补发”模块申请。
资格证书申请流程:中国兽医网-执业兽医专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资格申请(或证书补发)。
未在规定期限内网上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无学信网毕业信息的考生,根据毕业后当年公告内容予以申请。
四、证书发放
从2023年开始,新疆实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照,原则上不再发放(补发)纸质资格证书。2010-2022年已取得纸质资格证书的人员(含纸质资格证书丢失人员)及2023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12月1日后在新疆政务服务平台获取电子资格证书。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照获取流程:登录微信小程序新疆政务服务-电子证照-添加证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照,可查看、下载、打印全国执业兽医电子资格证书。
获取电子资格证书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650465712。
03 | 浙江考区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以及往年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现已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应于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确认合格,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申请路径: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部门服务—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在线办理。
二、资格证书领取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人员。考生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收件信息,同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证书将统一安排在2023年11月上旬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二)申请证书补发人员。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已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1号》要求如期提交网上申请的,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确认后,将证书通过邮寄的方式免费寄至本人,时间与新发证书同步。
(三)关于电子证照。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农办牧〔2023〕13号)要求,我省将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0日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添加、查询、下载本人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具体路径:浙江政务服务网—我的—我的证照—添加证件照—添加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样式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2024年起,不再受理证书补发申请事项。
三、有关说明
(一)考生、往年获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地选择我省的补证考生,其原资格证书授予单位必须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三)由于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填写不正确,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571-86757367。各设区市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各设区市联系方式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
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各设区市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
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
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768号杭州农业大楼1号楼515室 |
0571-86781409 |
|
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 |
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915室 |
0574-89385616 |
|
湖州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
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1楼1114室 |
0572-2095006 |
|
绍兴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68号1406室 |
0575-88227360 |
|
温州市畜牧兽医管理中心 |
温州市南浦路南塘一组团1幢16楼(畜牧中心) |
0577-86068726 |
|
嘉兴市畜牧兽医站 |
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758号227室 |
0573-82872359 |
|
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
金华市双龙南街828号9楼909室 |
0579-82050113 |
|
衢州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
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39号(农业大楼3楼304室) |
0570-3070657 |
|
台州市畜牧兽医所 |
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5号市农业农村大楼607室 |
0576-88595075 |
|
丽水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
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827号1401室 |
0578-2026998 |
|
舟山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195号舟山市农业农村局309室 |
0580-8123027 |
04 | 福建考区
一、资格申请
资格申请采用网上提交方式进行,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单科报考且4门科目在有效期内已全部合格的考生,往年成绩合格且目前在学信网可查询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上述三类考生请于2023年10月17日—11月17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可于下一年度申请(具体时间见下一年度通告)。
仅报考部分科目且成绩合格的,无法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须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申请。
二、资格授予
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且网上提交资格申请的考生,经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后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三、证书领取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12月10—20日。证书领取采用邮寄或自取方式,考生可于提交资格授予申请时自主选择。选择邮寄方式的,将通过邮政速递(EMS)邮寄至考生申请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考生应认真填写收件人姓名、详细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邮费到付。选择自取方式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台湾考生提交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到网上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自主选定的领取地领取。
四、电子证照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内容及样式完全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获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可于12月1日后通过“闽政通”APP中“我的”-“电子证照”查看电子证书。
五、证书补发
证书每年补发一次。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已在“信息平台”提交补发申请的,可于2023年12月10日—12月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网上申请时自主选定的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
2023年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
序号 |
受理单位 |
咨询电话 |
|
1 |
福建省考区办 |
0591-87858992 |
|
2 |
福州市考点办 |
0591-83336050 |
|
3 |
厦门市考点办 |
0592-5901351 |
|
4 |
宁德市考点办 |
0593-2822232 |
|
5 |
莆田市考点办 |
0594-2322230 |
|
6 |
泉州市考点办 |
0595-28388805 |
|
7 |
漳州市考点办 |
0596-2663618 |
|
8 |
龙岩市考点办 |
0597-2202569 |
|
9 |
三明市考点办 |
0598-8223638 |
|
10 |
南平市考点办 |
0599-8827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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