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医院和怒江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
服务中心城市医联体建设
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州级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推动州人民医院和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州妇计中心”)医疗资源优化整合,特组建怒江州人民医院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以下简称医联体)。为推动医联体建设,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公益性质,从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着手,以组建医联体为切入点,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统筹提升妇女儿童健康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医防融合发展,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二、运行机制
(一)组建方式。组建以州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全面托管州妇计中心。以紧密型医联体形式,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医联体第一个建设周期为3年,3年后根据综合评估情况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
(二)名称规范。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为牵头医院,托管单位的第一名称不变,托管单位加挂“怒江州人民医院分院”牌子,但不作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名称。
(三)组建原则。医联体按照“运行管理一体化、医疗服务同质化”原则,牵头医院对托管单位实行统一人员调配使用、统一行政决策权、统一基础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及资产管理、统一开展业务管理、统一药品和耗材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建设、统一绩效薪酬考核。
1.原有医疗机构独立法人资格及名称不变,牵头医院可以安排干部职工相互兼职、交叉使用;
2.非营利性事业性质不变,医联体内同质化管理,医疗活动收费可以按照牵头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3.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牵头医院可以对托管单位领导、委管干部任免提出建议,对其他中层干部进行任免;
4.资产归属关系不变,在医联体存续期间牵头医院可以对双方资产、设备相互调用;
5.职工人员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牵头医院可以根据两院编制情况和发展需要按照岗位需求事先确定拟招聘录用人员身份录属关系;
6.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资金可以纳入医联体统一调配使用;
7.原有债权债务保持不变,整合前托管单位的债务问题由政府层面解决,不纳入医联体债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新增投入,新产生的投入要求明确双方的所有权。
三、组织管理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医联体内党的建设工作由牵头单位党委统一领导。
(二)建立健全执行机构。医联体内成立理事会。由牵头医院院长担任理事长,牵头医院班子成员之一、托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由牵头医院班子成员、托管单位班子成员、双边单位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理事会负责制定医联体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与托管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医联体内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三)建立健全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健全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严格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牵头医院与托管单位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的支撑作用,实现牵头医院与托管单位内部诊疗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远程会诊效率,提高心电、影像、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效能,逐步实现一体化管理。
(五)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牵头医院与托管单位人员编制不减、分别核定,托管单位原有编内职工全部归牵头医院统一管理。牵头医院对托管单位人员招聘解聘、档案信息、劳动合同、薪酬待遇、组织考核、继续教育、社会保障、职称评聘、职务任免、日常考勤、绩效考核等进行全面管理。在牵头医院与托管单位之间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六)创新诊疗服务模式。通过服务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医联体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互联网“客服中心”,统筹门诊、住院预约挂号、就诊咨询、检验检查结果查询及办理入院、出院手续等服务,同时在医保信息系统支撑条件下,开通医保结算支付、参保信息查询等服务功能,为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七)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探索实行城市医联体医保总额付费、按病种付费、DRGS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
(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部门积极支持医联体改革,根据医联体需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
(九)加强药品耗材保障供应。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充分发挥医联体带量采购优势,通过以量换价,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药械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结算。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措施。2022年1月30日前,制定州人民医院和州妇计中心城市医联体建设实施意见。
(二)建立机制。2022年2月底前,以州人民医院和州妇计中心医疗业务整合为基础的资源整合,建设城市医联体方案初步形成,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三)推进整合。2022年3月底前,各项工作举措得到有效落实,实现医联体内部人力、设备、信息、管理和服务等资源整合基本到位,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协同模式,初步建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业务正常运行,医疗保健机构单位学科资源重复配置、资源分散、服务水平不均衡等问题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有力保障。
(四)完善体系。2022年12月底前,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保健服务模式逐渐形成,医疗保健与公卫培训、指导、考核、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构建起临床与预防保健相结合、功能完善、资源节约、服务高效、方便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州医管会加强对医联体的统筹领导,加大对医联体建设方向及路径的研究和指导力度,定期研究医联体改革有关工作。医联体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资源优化整合对推进医改工作、有效发挥医疗资源、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的重大意义,把城市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保障投入资金。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医疗机构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三)完善考核评估。建立由医管会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功能落实、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医联体绩效考核方案,明确绩效考核标准和方法。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短信、微博等公共媒体载体,多管齐下、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内容,引导患者逐渐转变就医习惯,为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
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