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刀怎么洗龙里县2023年第三季度医保基金督查曝光案例

新闻资讯2026-04-21 18:51:30

一、龙里县人民医院

202310月,龙里县医保局在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龙里县人民医院存在问题:一是重复收费,涉及金额314.00元:如气管切开护理同时收取气管切开套管更换;开展腹腔镜手术同时收取“使用高频电刀加收”费用;如“麻醉中监测”重复收取“持续有创性血压监测”;如小抢救应按日收取,违规按次收取。二是不合理收费,涉及金额596.40元:如未开展“引流管冲洗”项目,直接收“使用引流装置加收”项目;如床位费收取天数大于实际住院天数。三是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30.00元:如室壁运动分析,无医嘱、报告单未进行室壁运动测量、无评分、无分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940.40元。依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如下:责令龙里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40.40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282.12元。

二、龙里县中医医院

202310月,龙里县医保局在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龙里县中医医院存在问题:一是过度检查,涉及金额787.50元:如钙测定作为常规检查,如未开展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Anti-HIV)直接开展艾滋病联合试验。二是不合理收费,涉及金额835.00元:如未开展“吸痰护理”项目,直接收取“吸痰护理使用共振排痰机加收”项目费用;如使用“胃肠动力治疗仪”开展便秘及腹泻的生物反馈治疗,与诊疗规范不符;如收取常规药敏试验收费、病理图文报告、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但未见化验报告单;收取“腹腔镜下阑尾切除术”项目费用,实际开展“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项目。三是重复收费,涉及金额1345.00元:开展腹腔镜手术重复收取使用高频电刀加收”项目费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2967.50元。依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如下:责令龙里县中医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67.50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890.25元。

三、龙里县妇幼保健院

202310月,龙里县医保局在开展第2023年第三季度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龙里县妇幼保健院存在问题:过度检查,涉及金额195.00元:如未开展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Anti-HIV)直接开展艾滋病联合试验。二是医嘱与收费项目不符涉及金额338.50元:如医嘱为“双面光疗”实际收取“新生儿兰光治疗-冷光源兰光加收”;如医嘱为“尿液检查”实际收取“尿液分析”项目。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533.50元。依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如下:责令龙里县妇幼保健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33.50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160.05元。

四、龙里和协医院

202310月,龙里县医保局在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龙里和协医院存在问题:一是过度检查,涉及金额172.50元:将甲型肝炎抗体测定作为常规检查。二是超标准收费,涉及金额124.20元:如开展“葡萄糖测定”,按“电脑血糖监测”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296.70元。依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如下:责令龙里和协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6.70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89.01元。

五、龙里阳光医院

202310月,龙里县医保局在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龙里阳光医院存在问题:重复收费,涉及金额7.60元:如收取“尿液分析”同时收取“尿常规”检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7.60元。依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如下:责令龙里阳光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60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2.28元。

六、龙里县洗马镇中心卫生院

202310月,龙里县医保局在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龙里县洗马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问题:一是超标准收费,血细胞分析(三分类仪)多收7.50元。二是疾病诊断不充分,涉及金额1473.95元,“椎动脉型颈椎病”无相应检查,诊断依据不充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1481.45元。依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县医保部门处理如下:责令龙里县洗马镇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81.45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444.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