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床怎么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新闻资讯2026-04-21 16:40:4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场,区政府各部门,咸安经济开发区,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咸安商贸物流区,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

《咸安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咸安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2016-2020)

为进一步优化咸安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为全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服务,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湖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咸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基本现状

(一)医疗卫生资源

1.卫生机构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共有240个,其中:医院7个(综合医院2个、中医院2个、专科医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3个,乡镇卫生院10个,村卫生室155个,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其他医疗机构45个,全区医院中,公立医院2个。全区公共卫生机构共有3个,包括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各1个。另辖区内还有市办医院3家、市办公共卫生机构6家。

2.床位数

2015年全区区办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2190张,与2010年(1264张)相比,增加了73.3%。其中医院床位从719张增加到1457张,包括区办医院1123张和社会办医院334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从545张增加到733张。2015年咸安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8.15张(含市办3.97张),其中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6.75张,包括公立医院6.11张和社会办医院0.64张,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0张。

3.卫生技术人员

2015年全区区办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1059人,注册护士927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2.02、1.77人,医护比仅为1:0.88。包含市办医院后,全区执业(助理)医师1716人、注册护士2142人(含市办)。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为3.27、4.08人,医护比为1:1.25。

4.医疗卫生设备

2015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含市办医院)万元以上医疗设备3545台,总价值4.82亿元。其中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27台,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54台。

5.技术资源(重点专科)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和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风湿病科等3个专科获评为省级重点专科,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内分泌科、感染性疾病科、神经内科、普外科、妇科、儿科和区中医院康复科以及脾胃病等12个专科获评为市级重点专科。

6.信息资源

依托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严格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完成区级信息数据中心建设,乡、村两级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任务也全面完成。在全市率先开展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已发卡29万张,为新农合跨省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提供有力保障。

(二)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状况

1.医疗服务量

2015年,全区区办医疗机构提供门急诊服务226.46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53%。其中:医院47.50万人次,占比2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8.95万人次,占比79.0%;出院病人7.26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54.8%。其中:医院4.56万人次,占比62.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70万人次,占比37.2%,与2010年的33.5%相比,住院病人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有所增加,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2.资源利用效率

2015年全区(含市级)医院病床使用率87%,其中区办医院病床使用率79.9%,社会办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1.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为71.0%。区办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8.6天,社会办医院9.1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住院日6.8天。区办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量为3.7,日均担负床日2.21,合计日均担负诊疗量为10.3。

3.公共卫生服务

2015年全区传染病发病率385.95/10万,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全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50.3%和70.1%,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覆盖率达到92.1%。

公共卫生监督检测网络不断健全,对全区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以及放射卫生监测覆盖率达100%,无饮水安全和传染病疫情责任事故发生。

(三)中医药机构

全区有二级甲等中医院2家(区中医医院和麻塘风湿病医院),2家医院共有床位400张。全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77人。已全面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双溪中心卫生院和浮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省级示范国医堂,双溪中心卫生院和温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省级中医药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6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了标准化国医堂。

(四)居民健康状况

2015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11.23/10万,婴儿死亡率2.5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15‰,各项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主要卫生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

全区高血压和糖尿病排在居民慢性病患病率前两位,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和意外伤害是导致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的前三大疾病。同时由于当地水质原因,居民结石发病率一直偏高。由于环境污染的加重、人们精神压力的增加、自身不良的生活习惯以及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未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和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可能会继续增加,这些疾病防治需求将大幅增加。

传染病仍然是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人口流动不断加快使传染病控制形势更为严峻,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将是防控的重点和难点。

(二)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不明确造成了卫生资源效率下降

1.医院规模扩张导致医院资源效率下降

咸安辖区内市、区办医院卫生资源总量增长迅速,但市办医院辐射全市的能力不高,服务对象70%是咸安区居民,与区办医院存在职能重叠。分级诊疗机制不健全,带来市、区办医院之间的无序竞争,医疗机构竞相购买大型设备,资源共享不够,加大了病人负担,也挤压了区办医院的良性发展空间,导致全区卫生资源运行效率低下。区办医院病床使用率较低,比2010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同时医务人员工作负荷低下,医师日均担负诊疗量从2010年的10.8下降到10.3,与标准工作负荷12-16也有较大差距。

2.医院规模扩张制约了社会办医院发展

目前咸安区社会办医院共6家,分别为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咸宁爱尔眼科医院、咸宁辛勤医院、咸宁谱爱医院、咸安夕阳红护理院和咸安区中医肝病医院。社会办医院所占比重较小,2015年社会办医床位数334张,占全区总床位数(含市级)7.8%。社会办医诊疗量65.88万人次,出院0.76万人次,分别占全区总诊疗量和出院人次的22.5%和6.2%。除麻塘风湿病医院外,社会办医院普遍规模较小,水平低,无法形成品牌,无序竞争问题较为突出,同时存在诱导消费、卫生服务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3.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技术资源和信息不能共享互通,服务体系整体效率不高。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联通,“医防结合”不能有效实现,难以应对慢性病高发问题。

(三)区属医疗卫生资源质量相对低下

1. 基层、公共卫生和中医服务能力不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技术力量相对低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更为薄弱,影响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明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区疾控中心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经费不足,硬件设施落后,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不足,制约了区妇幼保健院发展。

2.卫生人力资源质量尤为低下

医护比严重低下,仅为1:0.89,护士严重不足,影响了人力资源整体功能的发挥。医务人员学历整体仍偏低,研究生、本科和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比例分别为4.0%、31.4%和64.5%,高、中级职称人员仍较少,高级、中级和初级及以下人员比例分别为9.5%、26.9%和63.6%,高层次专业人才缺乏,科研能力较弱。由于人员编制少,待遇不高,医院普遍存在人才引进和培养困难的情况,中医人才断层现象尤其严重。区疾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老化,已严重制约了疾控中心相关业务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也严重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过多,部分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占到半数以上,且整体年龄结构老化,医务人员未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政府投入不足

2015年医院财政补助收入仅占医院总收入的5.1%,该比例低于湖北省水平(5.4%)和全国水平(7.9%),大部分建设项目地方政府未配套资金,医院负债建设,部分项目由于配套资金不足而被取消,严重制约了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29.2%,低于湖北省平均水平(34.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28.9%,低于湖北省水平(36.3%)。

(五)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人口健康信息化基础性建设有待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未完全实现互通共享,“信息孤岛”现象比较普遍,大数据信息应用未充分发挥。

三、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分析

(一)消费结构升级对医疗卫生供给提出了新需求

“一圈三带”战略将进一步拓展咸安区发展空间,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众消费结构加速升级,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对不断调整卫生资源结构、推进社会办医,优化医疗卫生供给,加强特色专科发展,走差异化之路提出了新要求。

(二)老龄化和人口政策调整带来卫生服务需求增长

随着咸安区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如何有效加强慢病管理,推动“医养融合”和老年人口医疗护理,已经成为迫切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后,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造成压力,特别是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加快医疗卫生资源结构调整

我区城镇化率不断提高,2015年城镇化率为68.3%,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70.8%。随着“一城六镇”城镇布局和“一核一带二圈”的产业布局形成,城镇集聚态势将更加明显,农村居民进一步减少,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和服务模式等提出了新要求。

(四)新技术快速发展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体制革新

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原则、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控增长、优布局、调结构、补短板、增效率、提能力”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供给,完善调控、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改进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设健康咸安。

二、规划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供给与群众健康需求相一致。针对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的新期盼,创新医疗技术手段和卫生服务供给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实现创新发展。

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正公平。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打造整合型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绿色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落实政府在规划、筹资及监管等方面的责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大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开放发展。

坚持总量控制与结构优化相并重。保持适度的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合理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政府办医与社会办医之间、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不同专科之间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保持协调发展。

坚持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不同类型和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三、规划总体目标

根据咸安区“一圈三带”的发展格局和“一城六镇”的城镇布局优化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公平、经济、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全区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小康咸安奠定卫生事业基础。

四、具体指标

2020年咸安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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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按常住人口66万人规划。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和医护比指标提供了两个数据,括号外数据含市办医院、括号内数据不含市办医院。

第三部分 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配置规划

全区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相互补充、双向转诊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最终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化办医的格局。

咸安区辖区范围内的市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咸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设置,本规划重点规划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综合监督执法、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区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相关工作。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

保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则上只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区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整合现有资源,建设健康管理中心、卫生应急处置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心、职业病防治中心、结核病防治中心和艾滋病防治中心,全方位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疾控中心的主要功能:主要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设置

保留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不再增设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整合卫生与计生执法机构功能,集中行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执法职权。加强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主要职能:依法承担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依法开展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

保留区妇幼保健院,不再增设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整合,组建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妇幼保健院”牌子。乡镇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

区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能: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工作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科学研究、适宜技术的推广、教学。

(四)精神卫生机构

政府不举办单独的精神卫生机构,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的急性住院治疗由市精神病院承担,市第一人民医院可增设精神病科,负责辖区内精神疾病普通治疗和康复服务。

(五)院前医疗急救机构

负责全区院前医疗急救的组织、指挥、调度及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正常运作;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宣传培训;参与重大活动的院前医疗急救保障及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等。

咸安区不再单独设急救中心,其职能由市急救中心承担。加强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能力建设,依托乡镇卫生院设置急救站点,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2020年城区按照每万人口配置0.2辆救护车,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辆救护车。

(六)红十字会机构

设立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法》;展开备灾救灾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参与救灾重建;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工作、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组织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和采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活动和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助处分募捐款物;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医疗机构及床位设置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优化调整全区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建立以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龙头,以区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共体。最终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化办医的格局。

(一)公立医院设置

1.功能定位

区办医院是区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主要负责区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是政府向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同时承担对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2.机构设置

设置一所区办综合医院和一所区办中医类别医院。到2020年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升至三级甲等水平

3.床位设置

2020年咸安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达到8.78张,按层级划分,其中医院床位7.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3张,医院床位中区办医院2.16张(与现有标准2.14张相当)。按专科划分(均含市办床位),其中康复护理床位0.75张,中医床位0.75张,儿科床位0.6张,精神专科床位0.75张。规划区办医院床位从1123张增加到1420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从733张增加858张。(具体结果见附表1)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保持现有床位规模,规划床位700张,不断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疑难重症诊疗服务水平。咸安区中医院新建中医院综合楼,主院区保持床位220张。咸安区妇幼保健院在原址实施改扩建,保持床位200张,强化妇科、产科和儿科等专科建设,不断提升妇幼疾病诊疗和保健服务水平。

根据咸宁市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在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建咸安区第二人民医院,按照二级乙等标准建设,规划床位200张,未来规划建设为高新区人民医院。咸安区中医院建设中医院梓山湖分院,按照二级甲等标准建设,规划床位100张,主要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二)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总床位数达660张。加快推进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二期项目建设,积极发挥中医在治疗风湿类疾病方面的优势,加强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新建医疗机构,原则上以社会资本为主。引进社会资本利用现有的闲置资源举办精神疾病防治机构,为辖区内精神病人康复服务、生活照料。鼓励社会资本在咸安区域建设健康服务业示范区,举办具有一定规模、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高端医疗机构,投资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准的康复中心、体检中心及疗养中心,为全人群、慢性病人群以及医院的术后病人、亚健康人群提供中西医和体育运动康复治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到2020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

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者覆盖3-10万居民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过10万人的街道办事处可设置2个及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留现有的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新建浮山办事处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凤凰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完成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提档升级。

2.乡镇卫生院设置

在每个农村建制的乡镇各设置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实现全区农村30分钟基层卫生服务圈。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马桥等4个乡镇卫生院综合楼等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十三五”末全区“四化”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保留4个中心卫生院设置,着重提升汀泗、高桥镇、双溪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床位设置

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按每千常住人口1.3张配置,床位数量从733张增加到858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按照辖区人口数、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单个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00张。保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床位相对稳定,普通乡镇卫生院床位可以根据所辖乡镇常住人口数按1.2张/千人的标准配置,控制并压缩床位配置过多的普通乡镇卫生院床位。

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原则上仍保持现行的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随着城镇化推进和交通改善,支持交通便利的村合并建设中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内保留计划生育服务室。中心村卫生室占全部村卫生室比例达到30%以上,但需满足农村居民步行30分钟内到达村卫生室。改扩建未达标村卫生室,到2020年所有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水平。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分钟服务圈”覆盖不到的区域,按0.8-1万服务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现有门诊部、诊所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5.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规划布局与数量实行市场调节,必须符合建设标准和执业资格。

第四部分 卫生人力资源配置规划

扣除市办医院外,按照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7人、注册护士数2.1人配置,执业(助理)医师从1059人增加到1110人,注册护士从927人增加到1404人。包含市办医院,则按照全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5人、注册护士数4.4人配置,到2020年,全区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310人,注册护士达到2904人。

一、医院

以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规划2020年全区医护比达到1:1.25以上,区办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5。未达到床护比和医护比要求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根据规划需要扩大规模的,须提前储备人才。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全区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3.5人以上,规划2020年全区基层卫生人员从2015年的1049人增加到2310人以上。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变动数、所服务的区域人口数变动情况和服务量饱和情况,相应增加人员数。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2-3名全科医生,每个家庭拥有一名签约的家庭(全科)医生,其中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3名全科医生,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村卫生室原则上按每千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妇幼保健人员。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承担精神卫生防治任务,乡镇中心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医师。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区级公共卫生人员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6人配备,按53.4万服务人口(扣除由市级机构直管的温泉区人口,下同)规划咸安区级各类公共卫生人员达到320人。

1.1/万人配置区属疾病控制中心人员数,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人员总数的70%。到2020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总数达到5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0人,卫生技术人员不少于42人。

咸安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数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配置41—70人,临床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安排编制,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0%。

咸安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按0.7人/万人配置执法监督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到2020年咸安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人员达到3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26人。

2020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人员编制比例按服务人口千分之0.15核定(每所卫生院不少于3名)。全区共规划99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功能。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按照每万人1名急救医护人员配置,到2020年,全区院前急救医护人员达到66人。

第五部分 其他卫生资源配置规划

一、设备配置

(一)总体要求。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管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配备。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行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保报销互认。(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严格遵照国家卫生部、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甲类设备由咸宁市提出配置申请,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核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审定;乙类设备实行总量控制,50万元以上设备报区政府同意后方可购买。(三)常规医用设备配置标准。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血站基本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等配置。    二、学科配置

加强老年、康复、精神、儿科等临床急需学科资源配置。实施“三名”战略,进一步完善重点专学科遴选机制,集约全区管理、资金、人才、政策各方面要素,集中力量对有实力、有潜力的学科进行培养。以省级重点专科——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为重点建设对象,同时优先支持将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科及区中医院康复科等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成为省级重点专科,重点扶持儿科、妇产科、肝病、肿瘤、呼吸、心血管病、糖尿病、老年病等专科。规划到2020年争取新增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10个咸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逐步建立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为龙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为重点支撑,区级临床重点专科为补充的临床重点专科体系。

三、信息资源配置

建设咸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中心,以“互联网+医疗”为契机,加快推进“数字健康咸安”建设。以人口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和应用为核心,加强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建设,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六大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依托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区级平台,形成纵向贯穿市—区—社区(乡镇)、横向覆盖区级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计生信息网络。推进区级远程诊疗系统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全区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互联互通、高效实用的远程诊疗系统,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监护、医疗教学等功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进一步加强全区以电子病历为中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行信息化新型技术在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中的应用,建设数字化医院,实现移动医疗、协同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智能办公等应用,实现智慧医疗。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的跨院信息共享。到2020年,实现咸安区居民在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与咸宁市其他城区实现跨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互联共享。

积极推进全区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设涵盖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基本医疗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基本药物管理、医保业务管理、绩效考核和综合管理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全部完成省基层医疗信息系统部署。

以疾病防控网络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我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病、精神卫生、职业卫生、食源性疾病监测、死因监测等信息系统功能,加快推进卫生监督、血液管理、妇幼保健等领域信息化建设。

第六部分 规划实现路径

一、合理规划增量和调整存量资源

调整原则。按照严格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要合理把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禁止举债建设和装备。

增量资源调整。在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无序发展的前提下,支持咸安区部分经营状况良好、医疗技术水平较高的公立医疗机构适度发展,实施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将区妇幼保健院发展为全区儿童医疗服务中心。

存量资源调整。在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城区,要优化结构和布局,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医院部分床位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床位。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在保持大综合的前提下,加强感染科和产科等优势学科建设。推进区中医院主院区综合楼建设,按照“医疗、护理、康复、养老”四位一体的原则,提升咸安区老年病医疗、康复、护理功能和水平,支持区中医院发展,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发展中医医养结合产业。加强康复护理床位配置,试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外科、妇产科等高风险科室床位转型为康复、护理床位,探索社会资本举办护理院等多渠道增加护理床位。

二、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提高效率

严格按照本区域卫生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审批和建设标准,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展向内涵建设转变,从数量攀升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区办医院要围绕近三年区转出率靠前的5~10个病种,确定需要重点建设的专科,同时加强现有重点学科和临床专科建设,围绕引进人才、强化专科的思路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公立医院服务水平。控制平均住院日,提高病床使用率。

三、促进社会资本办医

调整和新增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工业园区等医疗资源不足地区。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根据满足合理需求、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原则,按照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备不低于床位比例,预留规划空间。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引进和培养人才,落实医保同等待遇、建设规费减免、水电气热和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土地保障政策。加快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障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人才兴卫”、“科教兴卫”工程,给予各单位一定用人自主权,建立灵活的人才选拔和使用机制,优化人才引进和使用制度。重点加大全科医生、护士、助产士、护理员、药师、儿科、精神科医师和公卫医师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  

(一)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1.培养和引进一批领军人才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和“绿色通道”的方式积极引进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到2020年,全区引进省内一流水平的学科带头人5名,中青年学科骨干人才10名,进行动态培养和滚动支持。提高福利待遇,提供事业发展平台。建立人才基金,重奖学科带头人,完善创新人才队伍培养机制,鼓励外出学习培训和参加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加快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速度。注重名医大师的学术研究和临床传承,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造就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一代中医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

2.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依托湖北科技学院教学资源,扎实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活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层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医生9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5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所有乡村医生具备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实施全科医生特岗项目,鼓励和引导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通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区乡人才联动等多种途径,吸引执业(助理)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配备目标。

3.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尤其是基层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和现场处置能力,以及应对社会卫生热点问题的能力。

4.加强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以湖北省科技学院为依托,实现全区卫生人才提质升量,推进医教协同,不断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加快实施“5+3”、“3+2”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咸宁市三级医院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建立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率达到100%。

(二)合理使用人才

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加快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的医疗评价机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坚决禁止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的作法,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在基层工作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保障广大医务人员的合法收入普遍提高。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改革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晋升制度,淡化论文要求,注重实践能力。

五、强化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建立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增强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

(一)强化防治结合

整合全区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针对区域内人口健康和发病状况,切实贯彻“防治结合”的原则,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慢性病防控中,确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地位。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

(二)促进上下联动

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支持和引导患者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推动以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龙头的医疗联合体建设,实行一体化发展,鼓励区内医院与区外医疗水平高的医院合作发展。大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大型公立医院医师到基层、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建立和完善医师执业信息数据库并向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服务。建立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转诊患者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患者或慢性病患者转诊到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到2020年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格局。

(三)坚持中西医并重

按照积极、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名医堂、国医堂、养生堂、知名中医工作室“三堂一室“建设,落实中医药事业经费投入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中医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达到35%以上。

(四)实施医养融合

积极推进医养融合服务新模式,在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为医保定点单位;鼓励小型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医养联合体;支持公立医院开办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签约医疗服务,2020年签约率达100%。在建立老年居民健康档案,为老年群体提供规范、优质、连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上,组建老年人家庭医疗保健服务团队,定期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并为老年人制定合理的健康管理规划,进行科学的疾病干预,并逐步实现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化管理,满足居家养老人群的健康需求。

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不断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康复和护理床位,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

推动健康服务业与养老结合,利用咸安区丰富的温泉资源,以“武咸同城”建设为契机,引入社会资本在麓山小镇和梓山湖新城建立健康服务业示范区,提供温泉养生、康复、老年人照护等专业健康服务,面向社会公众多层次、个性化健康管理需求,应用现代化健康管理手段,探索健康和亚健康管理、慢病管理、老年人护理等分级式和多元化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健康管理产业由健康体检向健康干预发展。

六、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

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惠及群众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在公立医院试行通过微信、支付宝、银医通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医院缴费结算系统。完善全面预约式服务体系,缩短患者排队等候时间。全面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基因检测、疾病预防等健康服务新模式,推动精准医疗发展。加快互联网与健康养老产业融合,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利用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完善各类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打造分级诊疗平台。到2020年,通过信息化和云技术,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中西医并重、工作全天候的全民医疗健康服务机制,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推动智慧医疗发展,对个体进行动态健康风险评估,对其行为进行干预,减少疾病发生,减轻疾病负担。

七、创新体制机制

(一)完善政府投入机制

明确区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区级政府卫生支出增长幅度不能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预算支出增长幅度,保持政府卫生投入的持续增长。

发挥好政府财政性资金对卫生系统建设的引导作用,政府卫生投入要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专业公共卫生体系倾斜,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支出比例,明显减轻群众负担。政府卫生投入在注重硬件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更要注重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向专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倾斜,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效率。

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到2020年,政府要全面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将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机制,可以探索由按“人头或床位补”转为按“服务量补”,形成“花钱买机制,花钱建机制”的财政补偿模式。

充分保障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及公用经费,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逐步增加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产品的类别和数量。加强资金监管,注重绩效考核,政府投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补短板”的基本要求,加快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通过改革,总体上确保患者负担不增逐减,医务人员收入不减逐增,医院收入合理增长,政府资金有效投入。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设立咸安区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代表区政府统一履行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保障和监督公立医院的人财物运行,实施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绩效评价等。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2.创新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取消三家区直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的补偿和投入力度。

3.不断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不低于100个。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建立形成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4.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落实基层首诊,逐步增加公立医院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预约挂号、转诊服务号源。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实现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推进急慢分治,形成分级分类就诊救治模式。明确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

5.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将现行编制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三)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积极探索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医患矛盾,建立科学的保险理赔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加快发展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第七部分 规划管理、监督与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域卫生规划是政府对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区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

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卫生计生部门依据规划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库,安排建设项目投资;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保障规划实施;国土规划部门依据规划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用地需求;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格规划实施

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级评审等审批和财政资金安排。

三、强化监督评价

区政府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咸安区卫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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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治疗床怎么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安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_https://www.jmylbn.com_新闻资讯_第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