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监测碘盐食用率、重点人群尿碘、盐碘水平以及甲状腺肿大率等指标,了解我县居民食用碘盐情况,为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和科学调整干预策略提供依据。
二、监测点与监测对象
(一)监测点
但家庙镇、佛子岭镇、诸佛庵镇、黑石渡镇、上土市镇。
(二)监测对象
监测点的市场、居民户及居住半年以上常住人口中的8-10岁儿童、孕妇。
三、监测项目
1. 8-10岁儿童尿碘、盐碘含量及甲状腺肿大情况;
2. 孕妇尿碘、盐碘含量及孕妇补碘情况;
3. 市场销售食用盐和餐馆食用盐使用情况。
四、监测内容
1. 基本情况。收集县、乡镇人口和经济等基本信息,地方性甲状腺肿大(以下简称甲肿)患者管理情况等信息,填写表1-1和1-2。
2. 8-10岁儿童尿碘、盐碘含量检测及甲状腺检查。每个乡镇抽取40名8-10岁非寄宿学生(年龄均衡、男女各半),采集尿样和学生家中食用盐样,检测尿碘和盐碘含量。采用B超法测量甲状腺容积,计算甲状腺肿大率,填写表2-1和2-2。
3. 孕妇尿碘、盐碘含量检测及补碘情况调查。每个乡镇抽取20名孕妇,采集孕妇尿样和家中食用盐样,检测尿碘和盐碘含量,并调查孕妇食用富碘食品情况及含碘补充剂情况,计算孕妇补碘率,填写表3-1和3-2。
4. 市场销售食用盐和餐馆食用盐使用情况。每个乡镇抽取销售食盐的大型超市1个、中型超市1个和小型便利店1个,登记正在销售的所有种类食用盐,并采集该销售点销售量最多的前5种食用盐(不足5种的全部采集),检测盐碘含量,填写表4-1。每个乡镇抽取2家企事业单位食堂、3家大/中型餐馆和5家小型餐馆(餐馆数量不足的可在邻近乡镇补齐),调查餐馆相关信息,并采集食用盐进行盐碘含量检测,填写表4-2。
五、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一)尿碘含量
采用《尿中碘的测定第1部分: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WS/T 107.1)或《尿中碘的测定第2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WS/T 107.2)检测。
(二)甲状腺容积
采用B超法,按《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WS 276)检查和判定。
(三)盐碘含量
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GB/T 13025.7),川盐及其他强化食用盐采用仲裁法检测。
(四)合格碘盐
安徽省碘含量标准为18—33mg/kg;不合格碘盐为低于18mg/kg或高于33mg/kg;非碘盐为碘含量低于5mg/kg。
六、职责与分工
(一) 成立工作组
组 长:江超
副组长:怀忠
成 员:徐业斌、陈俊礼、梁启玥、马小磊、范晓立,5个监测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各1名。
(二)人员分工
1、总负责:江超;
2、盐样采集:怀忠、徐业斌,5个监测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3、尿样采集:徐业斌、马小磊、范晓立;
4、甲状腺B超:马小磊;
5、实验室检测:陈俊礼、梁启玥;
6、数据录入:马小磊。
七、时间安排
(一)人员培训
2023年5月8日15:00—17:00在县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启动会。
(二)盐样、尿样采集与B超
1、盐样采集:5月10—12日。
2、尿样采集与B超:
但家庙镇中心学校:5月15日上午;
佛子岭镇中心学校:5月15日下午;
诸佛庵镇中心学校:5月16日上午;
黑石渡镇中心学校:5月16日下午;
上土市镇中心学校:5月17日上午。
3、孕妇盐样、尿样采集:5月10—19日。
4、市场销售食用盐和餐馆食用盐采集:5月10—17日。
(三)实验室检测
6月10日前完成尿碘、盐碘含量测定。
(四)数据录入和撰写分析报告
县疾控中心于6月30日前完成监测数据的录入和上报,并向县卫健委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监测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