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康界

近日,一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公告,引发媒体关注。在此份公告中,华润四川医药有限公司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对国药集团西南医药有限公司提起两项投诉:

经调查认定,投诉事项一不成立,投诉事项二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采购机构被要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北京韵成涤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国药器械承德有限公司提起3项投诉,且3项投诉事项均成立,该国药器械子公司也被废标。


01
同行投诉频频发威
多家知名企业被废标
国药的经历并不是个例,医械公司因同行投诉举报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事件,正在业内多次上演,国药也曾对其他企业中标发起过投诉。


比如,在2023年,黑龙江省财政厅披露,黑龙江国药器械对黑龙江器械提起5项投诉,最终认定其中2项投诉事项成立,采购单位被责令重新组织招标。
紧接着23年7月,黑龙江九州通器械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4K医用内境荧光摄像录统等项目中中标,又被上药科园信海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提起8项投诉,其中3项投诉事项成立,采购人也被责令重新开展采购。
能让一家公司在半年内两度被废标,同行投诉的威力可见一斑。不仅如此,通过举报、投诉的手段,把违规竞争对手踢出局,自己候补成功顺利成交的例子也越来越常见。
2023年10月,浙江*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诉舟山医院眼科血流OCTA(眼底血管成像仪)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产品不符合招标参数,涉嫌虚假应标:


官方责令撤销该项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从合格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最终浙江*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为了新的中标人。
包括23年3月,龙岗区卫健系统盆底康复治疗仪批量采购项目、海南省卫健委省级三级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项目E包的原中标人也被投诉废标,并由发起投诉的械企当选新中标供应商。
不难发现,“同行投诉”正成为招投标供应商维权的有力武器,而这也正是国家希望看到的。
02
国家13部门出手
药械招投标监管进入“最严”时代
早在22年,国家发改委在内的13部委联合印发了招投标领域一份重要文件——《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便从国家层面,鼓励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管”,合理利用信访举报及时发现违法问题线索,鼓励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行为和提供重要线索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和保护;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定期统计分析制度,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此后各地均积极响应,落实这一政策。如23年11月,山东省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招标投标领域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


毫无疑问,随着国家的推动,和业内日益见识到该手段的高效与威力之下,同行举报投诉成为揭露医疗器械招投标违规的常用手段,是大势所趋。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