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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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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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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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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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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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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须在采购平台上公开交易、阳光采购,对于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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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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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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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 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各地要针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多家企业生产的高值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集中采购,2020年9月底前,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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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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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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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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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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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里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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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医用耗材都须经过集中采购相应程序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后采购。谈判准入的医用耗材在谈判协议期内直接挂网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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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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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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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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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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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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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脉支架集采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在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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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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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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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同质化水平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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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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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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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开展人工髋关节、人工膝关节类高值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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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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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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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入路方式等将13类脊柱产品纳入集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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