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能生产医用螺旋ct机建议

新闻资讯2026-04-17 12:41:47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国产优秀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药监局,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推进我国先进医疗器械创新发展。近年来,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大力推进相关工作。
  
一、紧抓应用环节,积极推进先进医疗器械发展应用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长效合作机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衔接和融合。二是开展优秀医疗设备品目遴选工作。委托相关协会遴选符合临床需要、质量优良、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医疗设备,形成目录,指导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工作。三是启动高端医疗设备应用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PET/CT)、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医用直线加速器(LA)和骨科手术机器人等大型医疗器械,一批高水平三甲医院积极参与,促进了医研企紧密合作。四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优先采购本国设备。对利用财政资金采购进口设备的,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论证并报财政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国内产品能满足医疗需求的,一律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落实研发资金,支持科研创新
  一是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医疗科研活动进行支持。如积极支持数字诊疗装备研发、生物医用材料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以及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国家科研重大专项,开展包括肺癌、罕见疾病及其药物、医疗器械在内的医学科技研究。二是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医疗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力度。改善科研基础条件,为开展罕见病和包虫病防治、医疗器械研发等提供财政经费保障。
  三、改革审批制度,加快产品注册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支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2014年发布《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针对具有我国发明专利、技术上具有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并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器械设置了特别审批通道。对经审查同意的创新医疗器械,药品监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批的原则,予以优先办理。截至目前,已有骨科手术机器人、左心耳封堵器系统等37个创新医疗器械产品获批上市。
  2016年,发布《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对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者重点研发计划的医疗器械、诊断或者治疗罕见病、恶性肿瘤、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专用于儿童的医疗器械以及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审批,促进此类产品尽快上市。目前,已有药物洗脱球囊导管、基因测序仪等2个产品按照该程序上市。
  四、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鼓励自主创新
  按照医保用药管理办法,国产医保药品目录实行通用名管理,不区分原研药和仿制药、国产药和进口药。只要药品的通用名称被收载在药品目录中,均可按规定予以医保支付。目前,医保部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政策,对已完成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或质量差异较小的药品,原则上按通用名制定支付标准,以鼓励优质仿制药的使用。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精神,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医保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疗效确切、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相关部门将继续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通过经济杠杆引导,鼓励和促进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更多运用质优价廉的自主创新医药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和吸收采纳您的建议,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引导全国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国产优秀医疗器械,不断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