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来法院的小伙伴都知道
(希望大家少来法院)
进法院需要
通过严格的安检
要出示身份证核实身份信息并登记
携带物品要通过X光机检查
还要通过安检仪手动检查……
一套程序下来
大概需要2-3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
对于严格的安检
很多人表示不理解
“我就是来旁听而已,有安检的必要吗?”
“我又不是什么坏人,为什么安检这么繁琐?”
“不能带录音笔?我又不拿到外边去放”
“来你们法院比坐飞机安检都严”
“安检?你们法院要起飞吗?”
其实,法院安检是一把“保护伞”,是为了保障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更是为了保护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的安全。
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集中地,部分当事人往往带着情绪进入法庭,容易发生矛盾冲突,这就更需要通过安检来进行安全把关。
法院安检真是多此一举吗?
看过法警们搜查出的这些物件
也许你就能理解
法院安检为何这么严了





看了以上照片
有没有一丝庆幸法院安检
帮你拦截掉了不少“潜在危险”呢?
无论是从近年来发生在法院的恶性伤害事件(不仅有针对法官的,也有针对诉讼参与人的),还是法院从安检关口收缴的各类危险物品、管制刀具,都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法院安检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法院安检工作不容小觑。一旦管制、限制物品被带入法院,万一开庭过程中当事人情绪失控,一言不合就动手,那么结局就可能如下面这样……
被告用自制爆炸物炸死原告:2013年4月19日,广东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刚开始,被告突然向原告丢出自制爆炸物,并用水果刀将原告刺倒在地,又在原告身旁引爆另一爆炸物,致原告死亡。
假肢内藏着长度约30公分管制刀具:2017年,一当事人右腿假肢,经过法院诉服中心大门时,引发手持安检仪报警,法警透过空隙发现假肢内部疑似藏有刀具,要求其脱下假肢接受检查,结果在假肢内中空位置查获长度约30公分管制刀具一把。经询问,当事人自称因自身残疾故常佩刀防身,法警遂对其进行了训诫,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最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这些物品该不该带?
安检中经常搜查出
录音笔、录音机等录音器材
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等物品
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
除了上述小刀、录音设备等
这些限制物品也会被安检人员拦截

不过,有一样东西万万忘不得——
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六条规定:进入法庭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持有效工作证件和出庭通知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律师可以通过专门通道进入法庭。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2019年版)第十一条规定:进入诉讼场所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同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2019年版)第十三条也规定,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除经人民法院许可,否则也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电子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社保卡等。
注意!
若伪造、冒用他人证件,也不得进入法院!
不配合安检会怎样?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执意不听劝告或扰乱秩序者,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不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法院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性质严重的,还会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过的是安检,护的是安全!
法院是各类社会矛盾集中处理的场所,也是纠纷当事人聚集地,不少诉讼参与人、当事人会带着一定情绪进入法院,法院进行安检不仅是为了保障法院工作顺利开展,更是为了保障诉讼参与人、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洞口县人民法院的安检口设置了规范的安检、监控等设施,配备手持安检仪、通道式X光物检仪等安检设备,另有警棍、盾牌等警械设备及物品寄存设施。
x光物检仪
手持安检仪
全院监控
防暴装备
知识点
什么人员不得进入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1)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4)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
(5)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
(6)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人。
什么东西不能携带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
(1)枪支、弹药、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2)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3)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4)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5)标语、条幅、传单;
(6)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
不配合安检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受检者,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不听劝告者,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移交公安机关:
(1)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
(2)哄闹、冲击安全检查场所;
(3)抢夺警用装备;
(4)发现公安机关通缉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5)随身携带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个人持有和携带的管制器具、危险物质;
(6)其他应当移交公安机关的情形。
最后,洞口法院司法警察想说:
严格安全检查程序,让每一位当事人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化解纠纷,是我们的追求,也是您的期盼!在此呼吁所有来院办事的当事人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多一份理解与体谅,感谢您的支持!
原标题:《洞法宣传 | 今天我们来谈谈法院为什么要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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