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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成分输血指南
2.围术期自体输血指南
3.手术及创伤患者输血指南
4.内科输血指南
5.术中控制性血压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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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成分输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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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分输血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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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适当分离方法将血液中具有特定生物学活性的成分(如红细胞、血小板、凝血因子等)分离、提纯,得到浓度、纯度较高的血液制品,即成分血。成分输血是指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输注所需的成分血,以期达到预期治疗目标,同时最大幅度地降低非必需成分的输入。
**二、成分输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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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什么补什么;
2.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3.成分血输注剂量要符合治疗剂量的要求,一次应足量输注以达到预期治疗目标;
4.各种血液成分应在保存期内尽快使用。
**三、临床常用血液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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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细胞**
1.常用红细胞成分种类

2.红细胞成分使用剂量
当患者血管系统绝密闭性完好时,红细胞使用剂量视病情而定,具体剂量可粗略估算。以60Kg体重的成人来说,每输1u(由200ml全血制备)悬浮红细胞可提高Hb5g/L或Hct提高0.015。新生儿每次课输注10-15ml/kg;早产儿每次5-10ml/kg。冰冻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在加工过程中会损失部分红细胞,用量可适当增加。
当患者血管系统绝密闭性受到破坏时,即患者处于活动性出血时,红细胞的输注剂量取决于患者的出血情况及组织缺氧的改善情况。
**(二)血浆**
1.常用血浆成分种类

2、血浆成分使用剂量
根据治疗目的,适当选择血浆品种。通常新鲜冰冻血浆的首选剂量为10-15mL/kg,维持剂量需要根据患者的出血情况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来决定,一般为5-10ml/kg。若出现大量失血的情况,血浆用量可以加大,用量取决于对出血的控制情况。
冷沉淀用于纠正纤维蛋白原水平低下时,可按每单位冷沉淀纤维蛋白原含量≥150mg来估算用量(200ml全血分离制备的新鲜冰冻血浆制成的冷沉淀为1个单位)。通常首剂量为60mg/kg,维持量为20mg/kg。若患者出现DIC而引起急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时,纤维蛋白原需配合肝素来使用,否则不可输注纤维蛋白原。
冷沉淀用于甲型血友病的治疗时,可按每单位VIII因子含量≥80IU来估算用量。通常轻度患者按10-15IU/kg,中度按20-30IU/kg,重度按40-50IU/kg,中度按20-30IU/kg,重度按40-50IU/kg的标准输注。
**(三)血小板**
1.常用血小板成分种类

2.血小板成分使用剂量
血管系统绝密闭性完好,输注血小板的目的是为了提升血小板数量时,用量与患者输注前血小板数及预期达到的血小板数有关。通常成人和年龄较大的儿童每次输注一个治疗量。体重低于20kg的儿童可按10-15ML/kg来补充血小板。
当血管系统绝密闭性受到破坏,即患者处于活动性出血时,血小板的输注剂量取决于患者的出血情况及止血效果。
**(四)辐照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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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血液成分使用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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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时间与输注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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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输血科取回的血液应立即使用,不宜再进行保存。红细胞类制品的输注速度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总的原则是先慢后快。而止血类血液制品,如血浆、血小板等,应尽快使用,原则上以患者能耐受的最大速度输注,否则输注效果不理想。红细胞不可室温放置超过30分钟,一般输血开始后15分钟内滴速应控制在2ml/min左右,若无不良反应输注速度可控制在5ml/min-10ml/min左右。年老体弱、婴幼儿或心肺功能不全者滴速可控制在1ml/min-2ml/min。但需快速补充血液时可加快滴速,必要时可加压输血。无论何种情况,1U悬浮红细胞在4小时内必须输完。血浆不可室温放置超过30分钟,10分钟内输完(100ml)。血小板类制品要立即使用,并在20-30分钟内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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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输血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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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使用常规输血器,儿童输血时可使用儿童输血器。使用前应用生理盐水对输血器材进行预冲洗以使输血过程流畅。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前一袋血液输完后需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如果室温较
高,更换时间相应缩短,最好是每输4个单位的血液即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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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药物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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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生理盐水外,不得添加任何药物。若发生输血不畅,可向血液制品中加入适量的生理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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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血液加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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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或纠正低体温(如大量快速输血),或患者体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冷抗体,或婴幼儿换血时,应对血液加温。血液加温必须在温度可准确控制在30℃-37℃的专用设备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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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围手术期自身输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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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体输血是收集患者自身血液后在需要时进行回输的输血方法,可应用于血源紧张和稀有血型输血时,可以减少输血相关传染疾病、溶血反应和免疫抑制。自体输血包括三种方法:贮存式自体输血、急性等容血液稀释及回收式自体输血。实施自体输血前,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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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贮存式自身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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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择期手术前2-3周内采集患者自身的血液进行保存,并在需要时输注。
**2.适应症:**
(1)患者一般情况良好,血红蛋白>110g/L或红细胞压积>0.33;
(2)术前估计术中出血量超过自身循环血容量的20%且输血可能性大;
(3)稀有血型配合困难;
(4)对输异体血产生免疫抗体;
(5)拒绝同种异体输血。
**3.禁忌症:**
(1)血红蛋白<110g/L;
(2)全身性感染;
(3)凝血功能异常,溶血性疾病,红细胞形态或功能异常,造血功能异常;
(4)冠心病/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等心脑血管疾病及重症患者慎用。
**4.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采血在手术前3天完成;
(2)每次采血量200~400ml(或不超过自体血容量的10%),两次采血间隔不少于3天;
(3)在采血前后可给患者铁剂、维生素C、叶酸、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等药物治疗;
(4)自体血贮存也有引起贫血、细菌感染等不良后果的可能,应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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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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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在手术主要出血步骤开始前,采集患者一定量自体血液,进行抗凝处理后保存备用。同时输入胶体或晶体液体充血容量,使血液适度稀释,降低红细胞压积,以减少手术出血时血液有形成份的丢失。
然后根据术中失血及患者情况在术中或术后将自体血回输给患者本人。
2.适应症:
(1)患者一般情况良好,血红蛋白≥110g/L(红细胞压积≥0.33),估计术中失血量超过800ml或全身血容量的20%;
(2)稀有血型配合困难;
(3)对输异体产生免疫抗体;
(4)拒绝同种异体输血。
3.禁忌症
(1)血红蛋白<110g/L;
(2)低蛋白血症,凝血功能障碍,肾功能不全,静脉输液通路不畅及不具备监护条件的;
(3)合并心脑血管疾病及重症患者慎用。
4.注意事项
(1)手术需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灌流时,液可采用;
(2)采血后在室温下贮存一般不超过6小时;
(3)血液稀释程度,一般使用红细胞压积不低于0.25;
(4)术中必须密切监测血压、心率、脉搏血氧和度、红细胞压积和尿量的变化,必要时应监测中心静脉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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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收式自体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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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回收式自体输血是指利用血液回收装置,将患者体腔内积血、手术失血或术后引流血液进行回收、抗凝、滤过和洗涤等处理,然后在需要时回输给患者本人。
**2.适应症:**
(1)预期出血量>800ml或>20%估计血容量;
(2)稀有血型配合困难;
(3)对输异体产生免疫抗体;
(4)拒绝同种异体输血。
**3.禁忌症:**
(1)血液流出血管外超过6小时;
(2)怀疑流出的血液被细菌、粪便、羊水或消毒污染;
(3)怀疑流出的血液含有恶性肿瘤细胞;
(4)怀疑流出的血液中含有难以清除的物质(如表面止血剂、骨水泥等);
(5)血液系统疾病如镰状红细胞贫血、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等。
**4.注意事项:**
(1)血液回收必须使用合格的设备,回收处理的血液必须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
(2)血液回收过程中应严格无菌操作,并在输注过程中及输注后严密观察患者的反应,及时监测凝血功能。
注:贮存式自体输血的采血量应根据患者耐受性及手术需要综合考虑。与贮存式自体输血相比,ANH方法简单、耗费低。有些不适合进行术前自体贮血的患者,可在麻醉医师严密监护下安全地进行ANH。疑有菌血症的患者不能进行自体贮血,而ANH不会造成细菌在血内繁殖。肿瘤手术不宜进行血液回收,但可以应用ANH。
(3)回收血液疑发生细菌污染,必须严格操作规程。大量回输洗涤后的自体血可引起稀释性血小板减少。可采取术前采血血小板分离贮存技术,减少术后凝血障碍。
(4)贮存式自体输血、ANH及收回式自体输血可以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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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手术及创伤患者输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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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患者输血包括在手术期间输注的所有同种异体血液制品及自体血,术中是否输血应由麻醉科医师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决定。
**一、红细胞(R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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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术中应监测失血量、重要器官组织灌注和氧合情况、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等。
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3.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可根据患者的心肺代偿功能、有无器官缺血征象、是否有氧耗增高、出血速度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4.红细胞输注指征不应单纯以血红蛋白数值做为标准,应依据患者血管内容量状态、器官缺血的表现、继续出血的速度和程度以及发生氧供不足并发症的风险高低做出综合判断;
5.术中输注红细胞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除存在大量快速失血状况外,决定输注红细胞之前必须由麻醉医师负责测定病人的血红蛋白浓度或红细胞压积(一般情况下3%的红细胞压积=10g/L血红蛋白);
(2)先用血浆代用品补充或基本补足有效循环血容量;
(3)根据下列公式决定应申请多少红细胞:红细胞(单位)=病人体重(kg×0.07)×(输血后目标Hb-输血前Hb)/25或红细胞(单位)=病人体重(kg)×(输血后目标HCT-输血前HCT);
(4)输入红细胞后应由麻醉科医师再次测定病人的血红蛋白浓度或红细胞压积,以决定是否还需要继续输注红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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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鲜冰冻血浆(F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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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冰冻血浆含有所有的凝血因子和抗凝血酶Ⅲ,主要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如果可能,输注FFP前应监测凝血功能,如PTAPTT、INR。以下情况应考虑输注新鲜冰冻血浆:
1.因凝血因子缺乏所致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严重肝脏疾病,DIC或维生素K缺乏;
2.在患者体温基本正常,且酸中毒已被纠正的前提下,PT>1.5倍正常值,APTT>2.0,创面弥漫性渗血;
3.患者因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体血容量)出现的稀释性凝血障碍;
4.一般用量为10-15ml/kg即可满足凝血需要,使用前后应监测凝血功能(PT、aPTT、INR或血栓弹力图等);
5.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作用(一般用量为5-8ml/kg);
6.治疗抗凝血酶Ⅲ缺乏性疾病(肝素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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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血小板(P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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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并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时。
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血小板<50×10^9/L,应考虑输;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明确的血小板功能(如应用抗血小板或体外循环后),输注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四、冷沉淀(CP)
冷沉淀主要含有纤维蛋白原、VIII因子、vW因子、XIII因子和纤维结合蛋白原等成分。以下情况输注冷沉淀:
1.纤维蛋白原缺乏,纤维蛋白原低于1g/L;有活动性出血时,纤维蛋白原低于1.5g/L,科输注;
2.血管性血友病、甲型血友病(VIII因子缺乏)、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严重肝病;
3.心功能不全患者伴有凝血功能障碍需补充凝血因子,但因心脏负荷的限制不能输注FFP时可输注冷沉淀;
4.溶栓治疗后出血。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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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血液制品均不宜用作扩容剂;
2.手术患者在血小板>50×109/L时,一般不会发生出血增多。血小板功能低下对出血的影响比血小板计数更重要。手术类型和范围、出血速率、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后果的大小及影响血小板功能的相关因素(如体外循环、肾衰、严重肝病用药、术前阿司匹林治疗)等,都是决定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分娩妇女血小板可能会低于50×109/L(妊娠性血小板减少)而不一定输血小板。输血小板后的峰值决定其效果,因此输血小板时应快速输注;
3.禁止用FFP扩容、增加胶体渗透压、补充白蛋白、增加免疫力和促进伤口愈合。输血相关性急性肺损伤(TRALI)是血浆输注最危险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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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内科输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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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细胞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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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红细胞生成障碍、破坏过多或丢失引起的慢性贫血。
1.血红蛋白>100g/L,血细胞容积>0.3,原则上可不实施输注;
2.血红蛋白<60g/L,血细胞容积<0.20;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简称:AHIA)血红蛋白<40g/L,应实施输注;
3.血红蛋白60-100g/L,血细胞容积0.20-0.30之间,需结合患者临床实际情况,当伴有较明显缺氧症状与体征,或血氧饱合度下降时,可实施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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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血小板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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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血小板计数减少或(和)功能低下引起的出血或在性出血倾向。
1.血小板计数>50×109/L,原则上可不实施输注,或(和)血小板功能检测存在异常,伴有出血倾向,可实施输注;
2.血小板计数≤10×109/L,应立即实施输注;
3.血小板计数10-50×109/L,伴有明显出血倾向的,应立即实施输注。尤其是:
(1)存在其它止血异常(如遗传性获得性凝血障碍)或存在高出血风险因素(如发热、败血症、贫血、肿瘤防化疗后等),血小板计数<30×109/L,应立即实施输注。
(2)急性大出血后大量输血致稀释性血小板减少,出血不止,血小板计数<50×109/L,应立即实施输注。
(3)免疫因素所致输注无效,伴危机生命的出血时,应立即一次性足量输注并测血小板计数增加校正指数(CCI)与血小板回收率(P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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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浓缩白细胞悬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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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粒细胞缺乏或严重粒细胞功能低下。
1.经G-CSF治疗5天以上,中性粒细胞计数<0.5×109/L,伴有严重危险生命的细菌或霉菌等感染,抗生素治疗72小时无效者,可实施输注;
2.新生儿败血症与严重粒细胞机能低下,可实施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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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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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鲜冰冻血浆
适用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多种不稳定凝血因子或(和)稳定凝血因子或(和)抗凝血酶III缺乏,PT或APTT>正常值1.5倍,或INR值>正常值1.5倍(肝病INR值>正常值1.3倍),伴有创面弥漫性渗血,也可用于华法令使用过量等。
2.普通冰冻血浆
适用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多种稳定凝血因子缺乏,也可用于烧伤患者渗出液过多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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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冷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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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凝血因子VIII(FVIII)或(和)vWF或(和)纤维蛋白原等缺乏。
1.先天性或获得性低纤维蛋白原血症(纤维蛋白原水平<1.0g/L),伴出血倾向或实施手术,在药源性纤维蛋白原无法获得时,可实施输注;
2.血浆FVIII活性较低伴有明显出血倾向,在药源性FVIII浓缩制剂无法获得时,可实施输注;
3.血管性血友病患者,在药源性FVIII浓缩制剂无法获得时,可实施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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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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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失血量大于人体总血容量50%的急性大出血或新生儿溶血性换血治疗。
1.急性大出血引起的血红蛋白和血容量迅速下降,伴有明显缺氧症状,可实施输注。晶体液或(和)胶体液扩容应是治疗失血性休克的首选治疗方案;
2.新生儿溶血病符合换血指征,可实施输注。应尽量选择保存5天内的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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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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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中控制性低血压是指手术期间,在保证重要脏器氧供情况下,利用药物或麻醉技术将患者平均动脉压降低到一定水平,以减少手术野出血量,从而减少或避免输血,并使术野清晰,有利于手术操作,提高手术精确性,缩短手术时间。
如麻醉科医师缺乏经验或医疗机构缺乏相应监测设备,则应慎用此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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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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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供丰富区域的手术,如头颈部、盆腔手术;
2.血管手术,如主动脉瘤、动脉导管未闭、颅内血管畸形;
3.创面较大且出血可能难以控制的手术,如癌症根治术、髋关节置换术、脊柱侧弯矫正术、巨大脑膜瘤切除术及颅颌面整形术等;
4.区域狭小的精细手术,如中耳成形术和腭咽形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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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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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明显器官或组织氧运输降低的患者;
2.重要器官严重功能不全的患者;
3.严重贫血、酸碱平衡失调、失血性休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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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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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性低血压尽可能采用扩张血管的方法,尽量避免抑制心肌功能、降低心输出量;
2.必须进行实时监测,内容包括:心电图、脉搏血氧饱和度、有创动脉血压和尿量;出血量较多的患者还应测定中心静脉压、血电解质、血乳酸和红细胞压积等;
3.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的“安全限”在患者之间较大的个体差异,应根据患者的术前基础血压、重要器官功能状况、手术创面出血渗血状况来确定该患者最适低血压水平及低血压时间,原则是保证重要脏器的有效灌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