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便民服务质效,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提高政策解读精准性和实用性,县委社会工作部接诉即办工作中心聚焦“12345”政务便民热线来电中民生类政策咨询,从群众诉求中寻找疑点、盲点,会同相关部门推出《 “临”听民声 “泉”心解答》政策解读系列专栏,在房产、公积金、教育、医保、就业、社保、户政等民生领域,为市民朋友提供权威、精准、高效的集成式政策解答。
《“临”听民声 “泉”心解答》系列
>>>第六期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题<<<
一、市场主体登记注销迁移及住所证明热点问答
二、电动自行车购置相关热点问答
三、药品安全相关热点问答四、电梯安全相关常识问答
一、市场主体登记注销迁移及住所证明相关政策热点问答
(一)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包括哪些类型?如何办理?
答:1.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2.如何办理:线上: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开办”模块进行申请,点击“我要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开始办理”,选择要办理的市场主体类型,填写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人员信息等),上传材料并完成电子签名。线下: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或当地市场监管所窗口办理。
(二)市场主体注销包含哪些类型?如何办理?答:1.市场主体注销主要类型:分为普通注销、简易注销两大类型,不同类型适用于不同场景和主体。(1)普通注销:适用于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等(2)简易注销:属于便捷化注销渠道,适用情形主要包括公司已停业或未开展业务、公司债务已清偿或得到妥善处理、公司无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公司的税务事项已处理完毕、公司未拖欠社会保险费用。核心特点是流程简化、时限缩短。
2.各类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
(1)普通注销办理流程公司普通注销①债权公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45天);②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③审核注销: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普通注销流程相对简化,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清税证明。
(2)简易注销办理流程办理流程:①公示声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政务服务网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 20天,个体工商户无需公示);②提交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等;③ 审核办结:登记机关1个工作日内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注销。
(三)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材料在哪种情形下需要上传?上传的具体材料是什么?答:主要分为两种情形:1.适用申报承诺制情形登记机关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验证核实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是否客观存在且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能够通过验证核实的,申请人免于提交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2.不适用申报承诺制情形
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不适用于申报承诺制: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验证核实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已依法对该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异议或出具鉴定结论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实施联合信用惩戒,以及有曾作出不实承诺记录等情形且未完成信用修复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依法不适用申报承诺制的其他情形。
②不适用申报承诺制所需材料
属于自有建筑物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
属于租赁建筑物的,提交租赁协议(合同)及出租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或者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复印件;
属于无偿使用他人建筑物的,提交产权所有人出具的无偿使用说明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
租赁宾馆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合同)、宾馆的营业执照以及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安机关备案手续,在合法有效期内)复印件;
租赁各类专业市(商)场摊(铺)位的,提交租赁协议(合同)以及市场(商场)管理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租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建筑物的,提交加盖出租方单位公章的租赁协议(合同)复印件;
属于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特殊功能区域内的建筑物,应当提交园区管委会或者其所属部门出具的载明建筑物地址、权属主体以及同意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文件。
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建筑物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购房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竣工验收文件、人民法院对不动产权属的生效裁判文书,或由相关单位出具建筑物客观真实存在且申请人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将住宅作为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的,除提交上述材料以外,应当提交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的相关材料。
(四)企业想从A县迁移到临泉县(同属本省),应如何办理?需要多次跑趟吗?
答:此前,企业迁移需要在迁出、迁入地至少往返3次,还要前往市场监管、税务等多个部门业务窗口,耗时费力。现在借助全省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工作系统,运用网上协同办理机制,部门梳理需要集成办理的9个事项清单,推动流程再造和资源整合,将原先的迁入、迁出、调档、变更4个环节整合为直接申请变更登记1个环节,申报材料由16份压减至6份,办理时间由22天压缩至9天。
迁移流程:企业在申报迁移登记业务时,登录政务服务平台,进入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应用,在线填写申请表、选择联办事项,申请材料电子签名(章)后,即可提交申请办理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实现多个事项所需材料一次提交、“一网办理”。同样可以通过线下窗口办理,在临泉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材料办理。
二、电动自行车相关购置政策问答
(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行为如何规定?
答:2025年9月1日起,不符合新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未依据新国标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出厂;同时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GB42296《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且取得旧国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于2025年8月31日前出厂或者进口的,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GB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并依据新国标取得3C认证。
(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主要有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1.整车质量: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调整为63kg;使用其他类型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仍需≤55kg;
2.脚踏功能: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
3.塑料占比:强化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电动自行车塑料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
4.尺寸限制:车体宽度(不含车把、脚蹬、后视镜及连接杆)由≤45cm调整为≤40cm,并鼓励加装后视镜;
5.整车编码:需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
6.制动与性能:优化制动性能,缩短一半刹车距离,雨天刹车有效防止打滑;完善电动机性能要求,一旦超过25公里每小时,电动机自动停止动力输出;
7.防篡改:强化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设计,明确“一车一池一充一码”及互认协同要求;
8.安全监测: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监测功能。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北斗模块;其他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
9.使用年限:要求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标注建议使用年限;
10.CCC认证:电动自行车整车及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需要独立认证。整车认证包含对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的兼容性审查,但不替代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的独立认证。
(三)对于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如何选购?
答:虽然目前GB17761-2024新国标已经实施,但是消费者之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根据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但是对于以后电动自行车的选购,消费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经营资质:消费者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完善的正规商家或品牌官方门店购买,避免购买到非法改装或不合格产品,同时购车后及时索取发票、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资料,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
2.看CCC认证: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获得认证并在车身上标注CCC标志,表明这辆电动自行车经过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如需进一步核实产品合格证真伪和CCC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可扫描产品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确认;
3.看产品合格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有产品合格证,一车一证。消费者在购买时可核对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上的车辆形状、产品型号、整车编码、蓄电池、充电器等信息参数与实车是否一致。
三、药品安全相关热点问答
(一)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答: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又分为甲、乙两类。安全性更高一些的药品为乙类。按照规定,在非处方药的包装上都印有国家指定的专有标识(OTC字样),红色OTC标识代表甲类非处方药,绿色OTC标识代表乙类非处方药。
(二)如何辨别药物和保健品?
答:在药店中,除了药品,还会陈列出众多保健食品。在药店购买时需识别“药”字号与“健”字号产品,确保药物经过临床验证。购买时,消费者必须仔细辨别产品标识,确认是“药”字还是“健”字。仅有“药”字标识的产品,才是经过临床验证并具备疗效保证的药物。这类药品通常以“国药准字”为标志,其编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或Z、S、J等)+四位年份号+四位顺序号。其中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也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输入批准文号等信息进行核对。
(三)哪些药物不宜嚼碎或掰开?
答:有些口服剂型,嚼碎或掰开后服用,不仅达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还会产生很大的不良反应,甚至造成中毒,例如:
1.对口腔或胃黏膜有较强刺激的药物如助消化药胰酶,口服时应整片吞服,不得嚼碎,以免药粉残留在口腔内,导致严重的口腔溃疡;又如,缓泻药比沙可啶,为避免对胃黏膜较强烈的刺激,应整片吞服,且服药前2小时不宜服用抗酸药、乳汁、牛奶或进食。
2.肠溶制剂如红霉素肠溶片、阿司匹林肠溶胶囊等,应整个吞服。这些药物的外边均有肠溶衣保护,在胃液中2小时不会发生崩解或溶解,其目的是满足药物性质及临床的需要,如:减少药物对胃黏膜的刺激;提高部分药品在小肠中的吸收率和利用度;掩盖药品的不良臭味;避免部分药品在胃酸作用下分解失效。若嚼碎后服用,将会失去上述作用。
3.缓释、控释制剂生产这类剂型是为了控制和延缓药物的释放,满足临床的需要,在制剂工艺方面具有特殊的渗透膜、骨架、渗透泵、储库、传递孔道等结构。若嚼碎或掰开后服用,上述的特殊结构被破坏,便无控制或延缓药物释放的作用可言,不仅改变了疗效,还会引起不良反应。
(四)家里应储备哪些药品?多数人都喜欢在家里备一个小药箱,放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但家中储藏药品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呢?怎样才能够让小药箱成为健康助手,而不是健康隐患,这里是有一些学问的。
答:小药箱当中的“存货”不能过多,应主要为应急药物,例如:
1.感冒药:感冒是常有的事,经常会在夜晚袭来,储备少量的抗感冒药物,以备及时缓解症状是有帮助的。
2.抗过敏药:由于饮食、环境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人们会受到过敏反应的骚扰,出现皮肤出疹,瘙痒难耐,适量用一些药品可及时控制症状。
3.止泻药:储备一定量的小檗碱,对控制腹泻有很好的疗效。
可储存一些外伤类药物,例如:红花油、创可贴、碘酒,这些都可以对跌打损伤做一些简单的处理。
注意:不要随意囤积“抗生素”类药物,也不要存放过多处方药。对于一些复杂严重的症状不能自行用药,应该到医院听从医生的医嘱后方能用药。
(五)如何识别药品有效期?
答: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其含义为药品按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开封前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具体表示方法有两种:
1.标注为有效期至年、月的形式。有效期标注至月份其具体的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也可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如有效期至2003年6月或有效期至2003.06.说明该药品能使用到2003年6月30日。
2.标注为年、月、日的形式。如2022年3月31日、2022.03.31、2022103/31等几种形式,这种标识方法便于识别,一目了然,表明该药品的使用期限最后一天为2022年3月31日。
(六)就医时该向医生提供哪些情况?
答:为便于医师开具适宜您的处方,您应主动向医师提供以下情况:用药史,尤其是药物过敏史。就诊前是否用过药物及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等,有助于医师为您合理选药。
是否患有其他疾病,尤其是肝、肾疾病。因为肝、肾功能不好,对选药和用药均有影响。对其它疾病,如患有良性前列腺增生,要避免选可致尿潴留或致排尿困难的药物。正在使用哪些药品,避免重复用药或引起不良的相互作用,致使降低疗效或增强毒副作用。
如果是女性患者,说明是否正处于生理特殊时期,如已怀孕或计划怀孕,或正在哺乳。医师会选择对孕妇、胎儿或乳儿无影响的药品。
讲明所从事的职业,对于特殊职业的患者需要更换用药方案。最常见的是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不能选用可致嗜睡、眩晕、幻觉或视力模糊、辨色困难的药品。
认真听取医师的诊断结论和用药介绍,医师根据您的疾病介绍和所提供的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从医经验,为您确定治疗方案,选择适宜的药品、用法和剂量,可能与药品说明书有不一致之处,但是对您的疾病治疗是适宜的,您应按医师的意见办。这即平常所说的“遵照医嘱用药”。
(七)如何正确使用创可贴?
答:使用创可贴应注意以下事项:
1.对于出血较多的伤口不宜用创可贴,而应及时去医院治疗。
2.对于小而深的伤口也不宜用创可贴,因为不易清洗干净,容易遗留异物和被细菌污染,尤其较易感染破伤风杆菌等厌氧菌,若再贴上创可贴,会加重感染。
3.对于动物咬伤、蜇伤造成的伤口,切忌使用创可贴,以免毒汁和病菌在伤口内蓄积或扩散。
4.对于各种皮肤疖肿不能使用创可贴,因为创可贴的吸水性及透气性较差,不利于脓液的吸收和引流,反而有利于细菌的生长繁殖。此外,其他污染较重的伤口,已发生感染的伤口,较重或创面较宽的皮肤擦伤、烧伤和烫伤的创面,皮肤病创面等,均不宜使用创可贴。在使用创可贴前应检查创伤面是否遗留玻璃屑、泥土等污物。如有污物,需用清水或0.9%氯化钠溶液冲洗干净,再贴敷创可贴。创可贴也要一日更换1次,以防感染。
(八)怎样准确阅读药品说明书?答:药品说明书是指导怎样用药的根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用药前准确阅读和理解说明书是安全用药的前提。
首先应了解药品的名称。正规的药品说明书都有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化学名(其中非处方药无化学名)。使用者一般只要能清楚药品的正名即通用名,就能避免重复用药。因为一种药只有一个通用名(即国家规定的法定名),不像商品名有若干个。其中适应症一栏,对于使用非处方药的患者能够自我判断自己的疾病是否与适应症相符、对症下药,可在药师的帮助下选择购买。
其次,要了解药物的用法,如饭前、饭后、睡前服用,一天一次或三次,是口服、外用还是注射都必须仔细看清楚。
第三,注意药物的用量,必须按说明书的规定应用。一般说明书用量都为成人剂量,老人、小孩必须准确折算后再服用。特别重要的是,在阅读说明书时,对禁忌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要重视。如有不明之处,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九)如何判定假药和劣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1.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2.被污染的药品;
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十)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和化学名分别是什么,应如何区分和查看?
答:通用名:药品的通用名是国家药典采用的法定名称,是在全世界都可以通用的名称,不论哪个厂家生产的同种药品都只能使用的名称。
商品名:商品名是药品生产厂家或企业的产品注册的名称。简单点说就是企业给自家的药品取的“艺名”。
化学名:化学名是根据药物的化学结构式来进行命名,以一个母体为基本结构,然后将其他取代基的位置和名称标出。通过化学名可以准确地表述出药物的化学结构。
(十一)儿童感冒时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儿童感冒时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主要有:有明确的并发感染指征,如细菌培养有病原菌;服用抗病毒药物后仍不退热;为防止6个月以下月龄婴儿发生继发性细菌感染;血象检查白细胞总数明显增高;经常患扁桃体炎者;出现气管炎(咳嗽、脓痰)或肺炎征兆者。用药时应注意剂量不宜过大,服用时间不应过长;注意多喝开水,促进药物吸收与排泄;3岁以下的小儿肝肾功能尚未发育成熟,故应注意选择肝肾毒性小的药物。
(十二)儿童感冒是否需要服用抗菌药物?答:儿童患了病毒性感冒后一般不需要服用抗菌药物,只要加强护理,适当休息,多喝开水,给予易消化的饮食,通常会很快恢复健康。引起感冒的病原体主要是病毒。病毒的种类很多,而且十分容易发生变异。所以,儿童对感冒一般没有免疫力,体质和抵抗力较弱的儿童,反复发生感冒的可能性就更大。如果感冒合并了细菌性感染,如并发化脓性扁桃体炎、支气管或肺炎,往往病情较重,表现为高热不退、呼吸急促、咳脓痰等,这时应到医院就诊,一般需应用足量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十三)头痛为什么不要长期乱用止痛药?答:1.患散光、近视、远视、青光眼等症的病人,用眼时间过长会引起头痛,鼻旁窦炎、中耳炎也会引起头痛;2.各种急性传染病,各种中毒、高血压、神经衰弱等也可引起头痛;3.中风、脑血管痉挛、脑膜炎、脑肿瘤等也会引起头痛。综上,引起头痛的原因很多,所以当头痛发作时,除非十分明确认识到自己是感冒头痛,可以自购非处方药的解热镇痛药,一般的不宜长期自购止痛药随便服用,应在医生指导下,在针对病因治疗的同时,口服些解热止痛药以缓解疼痛。
(十四)老年高血压患者如何服用降压药?答:1.服用降压药,一定要在内科医生指导和监控下进行,擅自调整剂量或更换用药不可取;2.坚持按医嘱用药,一次也不能忘记,即使血压已降至正常,症状完全消失,也应每天坚持用药。“这两天感觉挺好,用不着吃药了”是很多高血压患者常犯的错误;3.讲究服药时间,如果每天只服一次药,以早晨7时为最佳服药时间;如每天需2次,则以早晨7点和下午3点为好,一般降压药不宜在夜晚服用;4.老年高血压患者服用药品,它的理想血压和年轻人一样,以缓慢降至收缩压低于140mmHg,舒张压低于90mmHg为宜,有时降不到理想标准,但降一点就有一点好处,越接近正常越好;5.服用药物时应定期监测自己的血压水平,一般以每星期测量2次为宜,如血压波动很大,应在每次服药前测量一次血压;6.正在服用降压药者,应在有其他疾病就诊时告诉医生,避免用药不当而产生相互作用。
(十五)药物送服用水应如何选择?是否优选温水,禁用茶酒等?药物送服用水:优选温开水,忌用茶酒等服药首选温开水,避免用茶水、果汁、牛奶、酒等送服(除有特殊规定外),因这些饮品中的成分可能与药物发生反应,影响药效或增加毒性茶水:含大量鞣质,会与铁剂(硫酸亚铁)、钙剂(碳酸钙)、生物碱类药物(麻黄碱)结合,形成不溶于水的沉淀,降低药物吸收;果汁:富含果酸,会破坏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或与磺胺类药物(如复方磺胺甲噁唑)结合形成结晶,损伤肾脏;牛奶:含大量钙蛋白,会与抗菌药(如四环素、红素)、铁剂、铝剂结合,形成络合物,阻碍药物吸收;酒:与多种药物存在严重相互作用,最典型的是头孢类药物。头孢配酒会发生“双硫仑反应”,出现面部潮红、头痛、心悸、呼吸困难,严重时可导致心力衰竭、急性肝损伤甚至死亡。
四、电梯相关安全常识问答
(一)被困电梯我们该怎么办?
答:主动求助:保持冷静,按下轿厢面板上的“电话”键与物业值班人员通话,按压时长3~5秒,以便外界尽快得知人员被困电梯的具体信息。拨打电梯应急处置电话:当摁按钮无人接听再拨打电梯轿厢内张贴的物业、电梯维保公示或者阜阳市电梯应急救援96366电话。配合救助,以保证安全:在专业人员前来救助时一定要听从指挥,切勿强行扒开电梯门。
(二)电梯经常发生困人还安全吗?答:电梯困人其实是控制系统检测到异常信号,就像是刹车停车。若电梯检测到以下两种信号,都将触发保护装置:一类是监控设备各部件的状态,一旦部件不按照设计要求工作,电梯就会停止运行。比如防止电梯坠落的装置,各类监控电气机械部件工作是否正常的安全开关,防止人员坠落的层门门锁、轿厢门门锁等。另一类则是监控使用人员的行为如防止电梯超载运行的装置,防止轿厢门夹人的光幕保护装置等。
(三)电梯如果出现故障,电梯会从高处坠落吗?答:电梯有3重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从高处高速坠落:第一重保护:防护支撑电梯的钢丝绳一般有4根以上,安全系数一般要求大于12,仅1根便足以承担全部的负载,并且只要有1根断了,就会触及安全开关让电梯停止,提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第二重保护:即使钢丝绳全部断了,限速器可以防止电梯高速坠落。若电梯由于重力或惯性仍继续运行,将触发类似于汽车刹车装置的安全钳,它能把电梯稳稳当当地停下来。第三重保护:即便前面两道安全保护装置都失效了,轿厢底坑还装有缓冲器,能够减缓电梯下坠的冲击力,避免乘梯人受到直接撞击。
(四)人员被困电梯轿厢内是否存在窒息可能?答:电梯的轿厢有通风孔通到井道,井道有通风孔通到机房,机房有通风孔通到建筑物外部,不用担心停电时待在轿厢里会窒息。在很多情况下,乘客被困在轿厢内产生窒息感是因为过度紧张。因此,遇到被困情况,请不要惊慌,应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救援。
(五)经过保养的电梯在运行中为什么有时还会坏呢?答:电梯作为高度智能化的设备,整机设计、部件制造、安装、维保各个环节的质量都直接影响电梯的可靠运行。电梯的故障不一定都是维保不当造成的。有效地维护保养可以及时、全面检查设备相关部件的状态,消除故障隐患,但不能保证电梯完全不发生故障。
(六)哪些情况不是电梯故障:答:1.满载电梯不停:电梯轿厢满员后为避免超载,不再响应下一站的外呼。2.超载电梯不走:电梯的载重都是限定的,超重后会报警一般不能启动,后进的乘客大多也能自觉退出。3.电梯不关门或反复开关门:门口或地坎有杂物遮挡光幕或门触板。4.电梯突然降到最底层又重新恢复正常运行:电梯断电再接通后要重新确定平层基准位置。5.电梯到一楼停梯开门不动:由楼内烟敏或热敏传感器触发了电梯消防迫降功能。6.夏天时容易出现电梯平层后开门不走,几分钟后又自动恢复运行:电梯运行时间过长电机过热保护停止运行,电机冷却后自动恢复运行。7.电梯停在某一层长时间不动或不响应外呼:可能按钮卡滞、长期挡门或开关门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