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什么牌子好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峰县知识产权局)

新闻资讯2026-04-23 23:04:39

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含党办)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政务督办等工作;

(2)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年鉴、史志和工作大事记的起草编印;

(3)协助市场监管方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调查处理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大舆情处置和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4)负责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综合性调研等工作,负责机关治安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7)拟订并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

(8)负责本部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信息更新;负责系统政务值守的督办检查;

(9)负责单位预决算、控制规范、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

(10)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及制服装备管理工作; 

(11)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系统执法车辆的管理工作;

(13)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派出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制定系统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党组各项党建责任目标的推进落实;

(3)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5)负责局党组政治教育以及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6)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7)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以单位名义向上呈报或向下发布的综合性文件、文稿审核工作;

(4)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

(5)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6)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的绩效考核;

(7)参与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风险预警及交流;

(8)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9)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与机关各业务股室协调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10)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件调查;

(11)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人事教育股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机关、派出单位和所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干部考核、出国人员政审、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

(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

(3)开展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4)牵头拟订业务教育培训计划并协助实施;

(5)负责学习平台的管理工作;

(6)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7)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法规股

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负责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

(3)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

(4)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5)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6)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协助查处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

(7)认定、颁发、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证件工作;

(8)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等指导实施;

(2)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

(3)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4)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

(5)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和注册备案工作;

(6)负责授权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计量行政审批;

(7)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宜的落实;

(8)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9)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0)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11)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用监督管理股

主要工作职责:

(1)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办法;

(2)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级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4)负责小额贷款、资本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融资登记服务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主要工作职责:

(1)拟订保护消费者维权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并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

(3)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

(4)贯彻执行国家消费维权、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拟

订有关反垄断措施、办法;受上级机关委托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进行监督并受上级委托开展调查;指导协调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6)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7)负责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对外设置的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组织、协调、建立全县“12315”热线平台的工作;

(8)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工作;负责对申诉

举报进行登记、分流、督办、反馈和答复工作;负责申诉举报信息数据的登记、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9)及时披露和公布有关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信息,发布市场预警、消费维权提示等有关信息;

(10)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

主要工作职责:

(1)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2)指导、协助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3)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5)组织协调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综合监管工作;

(6)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7)加强煤炭市场的监督管理;

(8)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规则指南;

(9)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10)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11)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处理县级价格违法违规案件;

(12)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督管理股)

主要工作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知识产权规划并且进行综合评价;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3)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专利纠纷,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4)拟订和实施专利创造运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

(5)拟订并组织实施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发展战略、品牌强县建设和监督管理措施;

(6)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调处商标纠纷;

(7)承担组织指导全县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承担驰名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8)指导商标权的运用工作;

(9)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措施;

(10)承担规定范围内广告单位的监督管理;

(11)承担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12)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协助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13)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食品监督管理股。

1、主要工作职责:

(1)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

(2)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3)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4)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5)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食盐、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流通、经营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

(6)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流通、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7)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8)监督落实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9)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0)拟订食品(含食盐、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1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12)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

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省、州药监局的安排,拟订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督管理政策制度、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2)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配合省、州药监局抓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

(3)拟订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和开展经营使用环节及互联网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

(5)承担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6)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信息的收集、分析、审核、评价、反馈、上报和管理相关工作;

(8)组织指导药化械不良反应群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

(10)承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制剂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11)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承担医疗器械注册工作;

(12)拟订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召回;

(13)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药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14)负责全县疫苗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15)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拟订质量提升的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指导全县产品质量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3)承担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管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服务质量监督监测;

(4)拟订全县重点监督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本部门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科研攻关、科技普及、技术引进、成果应用、重大技术改革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事项;

(7)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及对比工作;

(8)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9)指导、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10)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召回;

(11)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12)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主要工作职责:

(1)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

(2)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3)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协助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4)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5)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6)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承担县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7)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

主要工作职责:

(1)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资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

(3)负责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4)拟订标准化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依法组织鹤峰县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备案工作,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

(6)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7)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

(8)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按有关规定设置。由段昌林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主席。

主要职责是:

(1)做好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

(2)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3)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的文化、体育、教育事业;

(4)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问题,办好“员工之家”;

(5)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定期召开职代会,加强基层工会管理工作和会员管理工作,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