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欧洲胃肠内窥镜学会 (European Society of Gastrointestinal Endoscopy) (以下简称“ESGE”) 和欧洲胃肠病护理学会 (European Society of Gastroenterology Nurses and Associates) (以下简称“ESGENA”) 联合发表了一份专业期刊,描述了欧洲医院针对软性内窥镜的再处理要求。
内窥镜技术在过去30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技术的发展带来了里程碑式的诊断和治疗措施。然而自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就陆续有报告显示,医院发生的感染病例与内窥镜操作有关,其中绝大多数在案病例是由于不遵守国家和国际规范造成的,包括内窥镜和内窥镜附件的再处理、干燥、存储不当等原因,器械损坏、设计缺陷、水质污染、受污染的内窥镜清洗消毒机等,也是导致感染的重要原因。
在这些受感染的病例中,有些是患者自身菌群导致的内源性感染,也有器械再处理不充分导致的外源性感染。内窥镜、内窥镜组件,以及部分配件,可能成为病原微生物和机会致病菌的载体,这些微生物来自既往患者,也有来自受污染的水。以胃肠道内窥镜举例,使用后器械上常规的细菌负载数量能达到108–10 cfu,也就是说,要达到符合安全再使用的要求,其再处理过程需要将器械上微生物数量要减少8–12 log10。
有效的清洗便成了再处理操作中最重要的一步。对清洗不充分的器械进行消毒和灭菌,不但无效,甚至带来更大危害。没有正确执行清洗步骤,可能会形成生物膜。一些革兰氏阴性细菌每20-30分钟就可以进行一次繁殖,因此在细菌生长和污染物开始在表面干燥之前,必须对器械迅速进行再处理步骤。
为了能够确保清洁效果,在启动自动清洗程序前,手动刷洗是被强制要求的,自动清洗消毒设备则应符合EN ISO 15883-4。
适用于欧盟的软性内窥镜再处理操作步骤
大多数用于肠胃的软性内窥镜在法规分类中被归类为中度风险医疗器械,因为它们只与人体粘膜接触,通常不穿透皮肤或粘膜,(我们熟知的一类医疗器械,如手术刀、剪、钻等,则属于高度风险医疗器械)。中度风险的医疗器械需要对其进行清洗和高水平消毒,以去除/杀灭细菌、真菌、结核杆菌、病毒等微生物。所使用的清洗消毒剂本身也属于医疗器械,应根据欧洲医疗器械指令/法规进行配方、测试和制造的,因此,其声称的性能和有效性已得到证明:
常用的清洗剂和消毒剂
清洗剂可以分为中性含活性酶和/或碱性增强性的清洗剂,或是含有抗菌活性物质的洗涤剂,不过含有抗菌活性物质的清洗剂只能用于预清洗和手动清洁步骤,目的是为了保护再处理操作人员的生物安全。中性清洗剂因其与材料的良好相容性,目前得到了广泛使用。
常用的消毒剂主要是戊二醛和过氧乙酸,因其化学属性不同,两者各有利弊。在英国和法国,法规指南建议不要在内窥镜再处理过程中使用戊二醛等含醛基的消毒剂,因为它们有固定蛋白质的作用,会促进生物膜的形成,而另一些国家,比如在德国,戊二醛反而得到普遍使用(前提是高效的清洗),因为过氧乙酸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在我国,过氧乙酸被广泛使用,因为其在手动处理时有良好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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