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强化规划引领,扎实推进健康苏州建设,持续完善以人为本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卫生资源
(一)卫生机构和床位数
年末,全市登记注册的卫生机构3720个(含医院、卫生院、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比上年增加340个机构。全市医院共有221家,其中,综合医院80家,三级医院23家,二级医院48家。全市实际开放床位71657张,比上年增加2736张,增加3.97%:其中医院60649张,比上年增加4.53%。按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口卫生机构床位数6.67张,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5.64张。年末卫生机构数及床位数见表1,分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情况见表2。
按经济类型划分,全市3720个机构中,公立机构1812个,民营机构1908个。医院中,公立医院50家,占医院总数22.62%;民营医院171家,占医院总数77.38%。医院按床位(实有)数分,500张(含)以上33家,100~500张(不含)之间91家,100张(不含)以下97家。
(二)卫生人员数
年末,全市卫生机构人员总数114339人,较上年增加7748人,增幅为7.27%。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1047人,占79.63%。按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8.47人,执业(助理)医师3.31人,注册护士3.76人。具体数据见表3。
二、医疗服务
(一)诊疗人次数、入院人数、手术人次
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1.03亿人次,比上年增加431.46万人次,增幅4.35%。其中门、急诊人次数为1.01亿人次。
全市医疗机构住院人数199.82万,比上年增加6.72万,增加3.48%。具体数据见表4。
(二)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
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83.89%,其中医院为86.52%、卫生院为73.5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52.39%。
全市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9日,其中医院为10.4日,卫生院为7.6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7.8日。各类机构病床使用率、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见表5。
(三)医疗费用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病人次均诊疗费用为226.0元,比上年增加16.9元,增幅8.08%;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11317.2元,比上年增加674.8元,增幅6.34%。各类医院医疗费用见表6。
三、出生情况
全市住院分娩活产数10.62万人,较上年减少0.56万人。户籍出生5.53万人,户籍二孩及以上占比48.40%,户籍人口出生性别比107.27。
四、中医服务
(一)中医类机构、床位及人员数
年末,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393个,较上年增加86个,增长28.01%,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10.56%。全市共有中医医院9家,中西医结合医院4家,较上年增加1家,增长8.33%,占全市医院总数的5.88%;共有中医类门诊部39个、中医诊所341个。
年末,全市中医类医院实有床位6641张,较上年增加387张,增长6.19%,占全市医院实有床位总数10.95%。全市中医药人员数达6433人,较上年增加780人,增长13.80%,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5232人,占全市执业(助理)医师总数14.72%。
(二)中医医疗服务
全市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数930.77万,较上年增长5.21%,占全市医院总诊疗人次18.72%;全市中医类医院入院人数24.79万,较上年增长3.91%,占全市医院总入院人数14.97%。全市所有三级中医类医院均开设治未病科;96.1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96.3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含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按标准建成中医馆105家、中医阁268家。
五、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补缺补短
全面推进《苏州市医疗卫生资源补缺补短“123”方案》,不断夯实优化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硬件基础,新确立了市转化医学中心、市儿童发展中心、市急救中心和市立医院8号楼重建等一批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市疾控中心迁建、新建市妇幼保健院和市太湖新城医院等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市中医院二期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全市2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改扩建工作有序推进。
六、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医改工作稳步推进。启动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公立医院外部治理体系和内部运行机制。制定医联体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四种类型医联体建设规划,依托健康苏州“531”系列行动计划,初步构建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加强重点数据指标监测,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控制在5%以内。持续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市按病种支付总数达252种。
七、健康苏州系列“531”行动计划
高质量推进健康苏州“531”系列行动计划。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级标准版胸痛中心8家、基层版16家、省级胸痛中心1家、区域级胸痛中心2家、市级胸痛救治中心19家;国家级卒中救治中心22家、省级卒中中心1家、区域级卒中中心2家、市级卒中救治中心22家;省级创伤救治中心1家、区域级创伤救治中心2家、市级创伤救治中心17家;累计1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卫生院)转型升级为市民健康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成慢病市级区域防治指导中心12家,确立慢病区域防治指导中心建设单位43家。
八、社区卫生服务
年末,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卫生院)17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含村卫生室)1145家。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门急诊总量5081.12万人次,占全市门急诊总量的50.38%。落实14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累计建立健康档案920.30万份,居民建档率达86.07%,规范管理高血压病人712564人,规范管理率68.00%;规范管理糖尿病病人193277人,规范管理率67.59%。建立全科医生团队1269个,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896个;建成社区医院8家,省特色科室24家,基层“四个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全面推进医养融合服务,为居家老人上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全年上门服务达106.95万人次。
九、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有效落实五大人才新政,新引进临床医学专家团队12个,其中院士领衔的2个、国医大师团队1个。第二批58名卫生青年骨干人才入选全国导师制培训项目。开展儿科、超声诊断、吴门医派、精神卫生基层进修学院项目,为基层紧缺型卫生人才打造独具苏州特色的继续医学教育平台,全年培养各专科进修学员137名。持续推进苏州市名医工作室制度建设,全年共核准开设63家医疗机构,129名名医入驻。确定苏州市第六批姑苏卫生各类特聘人才15人,柔性引进人才1人。落实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不断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1315名学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新招录学员972名。
十、疾病预防控制
全市传染病总发病率604.70/10万,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43.83/10万。全市人均期望寿命83.82岁,较去年上升0.28岁,全市居民死亡率691.13/10万,前五位死因依次是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伤害。全市分地区分性别人均期望寿命见表7,全市前十位疾病死因及比重见表8。
全市围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目标,加快推进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启动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全面完成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
十一、妇幼健康服务
全面优化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大力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苏州市妇幼保健院完成代建单位招标及项目设计招标,全市完成17家基层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市级评估工作。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较低水平。
做优政府实事项目。2019年,妇幼健康工程完成新生儿29种疾病免费筛查11.2万例,确诊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等116例;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26.7万人,确诊101例;乳腺癌检查26.9万人,确诊194例。母婴阳光工程提供儿童健康管理服务224.76万人次、妇女健康管理服务15.96万人次。婴幼儿健康促进工程完成高危儿筛查11.27万例,高危儿建档人数2801例。
十二、信息化建设应用
抢抓“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发展机遇,有序推进市级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完成数据采集、基础平台、业务质控等政府采购工作。强化基层信息化应用水平,完成健康市民“531”行动倍增计划信息化平台(一期)建设,社区部署推广智能化社区健康综合管理平台,一体化医生工作站全面上线。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建成互联网医院5家。完成健康市民“531”信息化项目二期整体建设,不断提升智慧急救和五大专科临床数据中心建设,截至2019年底,完成74辆数字化急救车的改造与39个急救站的整体部署应用,累计完成车载电子病历6万份,预检分诊203万人次,专科救治中心累计救治患者超12.8万人次,完成肿瘤风险评估10.2万人次,高危妊娠3.6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区域救治水平。
年内,智慧急救与五大专科中心信息化建设获得中国医院协会信息专业委员会颁发的CHIMA2019医院信息化便民惠民优秀案例;“健康苏州掌上行”获得健康报社颁发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全国便民惠民优秀案例。
十三、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
实施健康城市、健康场所“531”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发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基地地图,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31.84%。大力推进健康场所建设,确定30个健康场所建设典型案例,新增8个省健康镇、省、市级健康场所331个。15个国家卫生镇通过复审。不断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和病媒生物防制,全市控烟行政处罚个人692人、单位1027家,确定首批5个戒烟工作室。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保持在99.9%以上。
十四、综合监督管理
不断健全城乡卫生监督体系,全市共设置卫生监督分所53个。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编制数495个,专兼职协管483人。开展“学校卫监”行动、医疗废物、医疗美容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苏州市护理院优质服务三年行动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共检查单位35710户次,立案1152件,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吊销科目、暂停执业9户次,受理举报投诉1632件,处理率100%。查处无证行医292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7件。
十五、药品供应保障
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下发《关于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调整药品年度采购计划量的通知》,各级医疗机构新增采购药品2300余个,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逐步提高配备使用占比。落实重点药品监控预警管理制度,将神经节苷脂等20个通用名的药品列入《苏州市第六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完善短缺药品零报告制度及分级储备制度,将维生素K1注射液等16个药品列入《2019年苏州市短缺药品目录》,并按3个月的使用量进行储备,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启动9家三级医院和28家社区卫生机构处方智能审核平台建设,加大药品使用合理性、安全性监测。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学服务”新模式,满足群众多元化用药需求。
十六、职业健康监管
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开展全市5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和1家职业病鉴定机构专题督导,完成全市33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质量检查,组织2018年全市职业病报告企业全覆盖检查,实施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等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完成全市51家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和27家企业“回头看”。推进新版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的申报,完成企业申报审核总数4216家。全市总计检查企业2786家次,立案120起,申请关停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2家。开展职业健康领域风险排查、受理职业健康领域投诉共计64起。
十七、血液安全与供应
优化献血网点资源配置,开展献血屋提档升级工程,优化各项服务措施,为市民提供更加温馨舒适的献血环境和规范有序的献血流程。全年,全市共采集全血146273人次、44.58吨,采集血小板23212人次、35028个治疗量;临床用血43.79吨,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100%,自愿无偿献血比例100%。更新血液成分分离方法,节省分离时间,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全过程的温度监控,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十八、人口与家庭发展
优化生育服务管理,实现六城区内生育登记服务单、生育保险联系单业务通办,2019年,苏州市全面两孩生育登记77866例,三孩及以上再生育审批1502例。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帮扶工作。2019年,为19.65万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发放奖扶金1.89亿元;为6.13万名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奖励金2.21亿元(截至2019年,全市累计为77.54万名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发放了一次性奖励金27.92亿元);为1.82万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发放扶助金1.48亿元;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提供3.30万人次帮扶,资金655.88万元,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参保5358人,金额7.08万元;住院护工服务保险参保18523人,金额592.74万元;公交出行补贴1507人(每人360元),金额54.25万元;免费园林年卡7562人,园林年卡服务费1.81万元。全市深化“连心家园”阵地建设,突出“五关怀”服务内容,组织开展各类集体活动892场次,慰问计生特殊、困难家庭9044户,发放慰问金770.8万元。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