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5月19日是第14个世界家庭医生日,今年的主题为“科学控体重 健康长相伴”,旨在宣传推广吃动平衡、“三减三健”等健康生活理念。
目前我区家庭医生主要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册的执业医师及具备能力的临床医师等组成。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护士、公卫人员、药师和原村卫生所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等组成。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通过家庭医生与辖区居民建立稳固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家庭医生成为居民的医生朋友,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预约转诊、病伤康复、健康管理等连续协同的健康服务。
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肺结核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晚期肿瘤维持治疗患者、行动不便者、长期卧床者等重点人群,最需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辖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接受医疗服务时,或您自行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进行签约时,请记得带上社保卡及病历本。在双方充分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签约居民与所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期限,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签约之后即可拥有您的家庭医生。
(1)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等。
(2)基本公共卫生。如建立健康档案、慢性疾病管理、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
(3)健康管理服务。对签约居民开展健康状况评估、在评估基础上制定健康管理计划。
(4)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提供针对性健康咨询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疾病预防、就诊指导、心理疏导等。
(5)优先预约健康服务。为签约患者提供预约绿色通道服务,签约患者可以以预约的形式,优先到上级医院就诊、检查。
(6)慢病长处方。为病情评估稳定的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治疗所需的长处方,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开药的次数。
(7)转诊绿色通道。根据签约患者病情,帮助其精准转诊到上级医院住院,上级医院向签约居民提供转诊便捷。
(8)上门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签约居民,可在服务对象居住场所按规范提供可及的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
(11)其他服务。根据各类群体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签约服务包,供签约居民选择。
不一定。主要是通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对辖区签约居民提供直接的健康管理。家庭医生不只是看病,更是“一个家庭的健康管家”,是帮助居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使居民不生病或少生病。对于确实有特殊需求、行动不便的人或开设家庭床位的情况等,家庭医生会提供上门服务。
签约服务费由医保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缴费等3部分组成。具体筹集情况如下:
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签约协议约定之外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签约协议有效期1-3年,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解约。协议期间,签约居民不满意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服务的,可与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提前解约,并就近另行选择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若您因居住地变更等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签约单位提出变更申请。
泉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已开设“家庭病床”服务!解决您因疾病需要长期卧床或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患者的就医需求。

家庭病床是以家庭作为护理场所,选择适宜在家庭环境下进行医疗或康复的病种,让病人在熟悉的环境下接受医疗和护理,既有利于促进病员的康复,又可减轻家庭经济和人力负担。
1、家庭病床服务对象: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中进行检查、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
2、收治范围:参加医保人员长期卧床不起、行动不便,属于中风瘫痪康复期、恶性肿瘤晚期、骨折需要进行牵引和卧床治疗(包括针灸),以及符合住院条件的高龄老人(70岁以上)因特殊情况需设立家庭病床者。

1、定期上门查体、观察病情和进行符合规定的诊疗,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需开具处方、开展检查化验项目。
2、治疗项目包括针灸、推拿等中医服务项目,外科换药、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口服化疗、导尿、物理理疗、导管护理、造口护理、治疗性灌肠、雾化吸入治疗、压疮的预防及护理、与收治疾病相关的医疗康复项目等医疗护理服务项目。
3、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及隐血、心电图、血糖、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生化、电解质、床旁超声等。必要时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到建床医疗机构完成。
1、患者或家属到泉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建床申请。
2、提供患者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确定联系人,必须保证通讯联系通畅。
3、与责任医师约定第一次上门服务时间,对患者病情等进行评估,如患者所患疾病符合家庭病床建床范围,填写《泉州市基本医保家庭病床的申请认定审核表》,报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丰泽分中心批准后方能建床。
4、由责任医生发放《家庭病床建床告知书》,并与患者及家属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
5、患者家属携医保卡到医院收费处办理建床手续并交纳预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