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表1 2024年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医疗机构)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2
市发证医疗机构
市抽之外10%(含国抽)
1.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诊疗活动)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管理情况;
3.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禁止类技术、限制类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器官移植技术)管理情况;
5.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出入库,临床输血)管理情况;
6.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
7.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等);
8.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
9.国抽要求的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
门诊部以上区发证医疗机构
市抽之外27%(含国抽,其中信用为C级的必抽,信用为D级的列为全事项检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诊所、其他医疗机构
15%
表2 2024年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妇幼保健院(所)
市抽之外100%(含国抽)
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
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是否进行登记查验;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是否规范;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广告;
3.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人工终止妊娠登记查验制度;是否建立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实施情况;
4.规范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检查。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基本标准;是否遵守临床、实验室等操作规范;是否存在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参与实施代孕、伪造或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滥用性别鉴定技术等行为;是否存在无相应技术资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其他医疗、保健机构
市抽之外100%(含国抽)
核准妇产科专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综合)医院、妇产(科)医院、综合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
市抽之外100%
表3 2024年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传染病防治)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
国抽市抽之外,辖区全部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院、护理院、综合门诊部、口腔门诊部、医疗美容门诊部、急救中心/站抽取30%,其他医疗机构抽取15%,犬伤门诊预防接种100%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5.医疗废物管理,抽检医疗污水消毒效果;
6.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非医疗机构设置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非医疗机构设置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别抽取10%
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档案建立情况;菌(毒)种或样本运输、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等情况。
注:采取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为重点监督单位的100%检查)。
表4 2024年松江区放射诊疗机构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抽检频次1
抽检内容1
放射诊疗机构
全部放射诊疗机构中抽取25%(含国抽计划数量),不与市抽对象重复。开展放射治疗、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单独开展放免的除外);放射诊疗设备50台以上;放射工作人员100人以上的放射诊疗机构必抽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至少对10%抽查对象开展放射防护抽检(委托检测)。使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的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机房防护检测,有疑似超标的应采取进一步措施。诊断机房(含CT)数量≥3间的,检测3间,不足3间的,全部检测。
X射线外照射剂量率,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尽可能全面布点。
表5 2024年松江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数量)
检查内容1
抽检频次
抽检内容
(委托检测)
已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按国抽要求(松江476家),其中接害人数50人以上;存在《高毒物品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石棉纤维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0%以上粉尘;已确认对人致癌的化学有害因素(GBZ 2.1中标注“G1”的物质);前一年重点职业病危害监测存在超标的必抽
1.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是否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建立、落实及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培训: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是否按规定的周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按程序开展评审及存档、公示;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否如实、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是否进行检测结果的报告和公布;是否按规定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并及时维护、保养,是否按规定发放、管理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佩戴使用;
6.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是否按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危害后果;
7.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是否按规定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8.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是否按规定处置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是否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
至少抽检10%抽查对象(委托检测),每家用人单位至少采样3个点,不足3个点的全部采样。使用检测仪对所有存在噪声的工作场所开展噪声检测,有疑似超标的应采取进一步措施。
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需同时具备有对应的职业病,有现行有效的采样、检测标准,检测结果有现行有效的评价标准。
注:1.用人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开展延伸检查。
表6 2024年松江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国抽市抽之外100%
1.是否在备案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2.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4.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5.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9.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表7 2024年松江区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国抽市抽之外100%
1.资质证书:是否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情形;
2.业务范围及出具证明:是否超出资质认可范围从事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否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或其他虚假证明文件;
3.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要求: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采样、现场检测、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及应用、危害程度评价、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评价、技术报告编制等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是否存在具备自行检测条件而委托其他机构检测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检测的机构不具备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相应检测能力的情形,是否存在委托其他机构实施样品现场采集和检测结果分析 及应用等工作的情形;是否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双方的责任;是否转包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是否擅自更改、简化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是否按规定在网上公开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是否按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送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信息;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是否使用非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的;是否安排未达到技术评审考核评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是否在放射卫生或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或者有关原始记录上代替他人签字;是否未参与相应技术服务事项而在技术报告或者有关原始记录上签字。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国抽市抽之外100%
表8 2024年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公共场所卫生)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1,2
游泳场所
国抽之外100%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游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3、化合性余氯3、臭氧3、氧化还原电位3、氰尿酸3、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室内空气中CO2、CO、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只对6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
住宿场所
国抽市抽之外10%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沐浴场所
国抽市抽之外,公共浴室100%,足浴1%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美容场所2
国抽市抽之外10%
1.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2.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美发场所
国抽市抽之外1%
其他公共场所(候车室,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博物馆、展览馆,营业面积1000m2以上商场)
国抽市抽之外10%
室内空气中CO2、CO、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只对6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项目)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已抽公共场所中有空调的全部检查;
国抽市抽之外,在集中空调登记系统中抽取30家
1.检查建立卫生档案情况5;
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
3.开展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6;
4.定期开展清洗消毒情况;
5.新风口和开放式冷却塔依标准设置情况。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2.送风中PM10、细菌总数、真菌总数、β-溶血性链球菌、嗜肺军团菌
(使用无风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1.2条要求中所有检测项目均可合理缺项);
3.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使用非开放式冷却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地下空间
市抽之外,抽取10家(不足10家的全部抽取)
除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常规检查外,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置、周边有毒污染源管控,通风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
/
注:1.区抽除了住宿场所、其他公共场所按照辖区内抽查任务的50%进行检测,集中空调按照辖区抽查任务中抽取30户进行检测,其余按抽查任务的100%进行检测。2.游泳场所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仅使用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消毒时要求,臭氧仅使用臭氧消毒时要求,氰尿酸仅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和三氯异氰尿酸消毒时要求,氧化还原电位仅采用氯和臭氧消毒时要求。3.美容美发兼营场所按美容场所抽取。4.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10013-2023)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5.使用单位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表9 2024年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消毒产品卫生)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抽检产品
检测项目
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市抽之外100%(含国抽)
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其中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剂、灭菌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卫生质量、生产用水、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皮肤黏膜消毒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净化车间、原材料卫生质量、生产用水、出厂检验报告、禁用物质和生产记录等;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医疗器械高水平消毒器械、灭菌器械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设施、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等。
消毒剂、灭菌剂(重点检查灭菌剂、次氯酸类消毒剂)
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及稳定性试验;次氯酸类消毒剂需加做pH值,杀灭微生物类别包含“病毒”的加做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
消毒器械
主要杀菌因子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灭菌器械
实验室灭菌试验检测,其中压力蒸汽灭菌器、环氧乙烷灭菌器、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用生物指示物进行灭菌效果检测。
生物指示物
含菌量检验
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
按照说明书的灭菌周期进行变色性能检测
抗(抑)菌剂生产企业
市抽之外100%(含国抽)
卫生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项目、类别、条件是否与卫生许可证一致,查看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产品批次检验记录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抗(抑)菌制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合格并备案(包括自有品牌和委托加工产品);检查抗(抑)菌制剂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和标注禁用物质等情况。
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
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咪康唑检验
抗(抑)菌剂以外的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市抽之外100%(重点检查次氯酸消毒剂,含国抽)
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材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和说明书等。其中手消毒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空气消毒机生产企业重点核查产品主要元器件和结构是否与安评报告一致;其他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包括指示物)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原材料卫生质量、出厂检验报告和生产记录等。
医疗器械中低水平消毒剂、空气消毒剂、手消毒剂、物体表面消毒剂、游泳池水消毒剂(重点检查次氯酸消毒剂)
空气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空气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游泳池水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大肠杆菌杀灭试验),其他消毒剂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次氯酸类消毒剂需加做pH值和稳定性试验,杀灭微生物类别包含“病毒”的加做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
空气消毒机、紫外线消毒器、食具消毒柜、产生化学因子的其他消毒器械和中、低水平消毒器械
空气消毒机做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紫外线杀菌灯进行紫外线辐照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现场或模拟现场试验),食具消毒柜主要进行杀菌因子强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大肠杆菌杀灭试验),其他消毒器械、中水平和低水平消毒器械进行主要杀菌因子强度或浓度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化学指示物(用于测定化学消毒剂浓度的化学指示物、用于测定紫外线强度的化学指示物、用于灭菌过程监测的化学指示物、B-D纸或包)、带有灭菌标示的灭菌物品包装物
变色性能检验
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市抽之外100%(含国抽)
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以及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其中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妇女经期卫生用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材料卫生质量、空气消毒设施、出厂检验报告。
重点抽检卫生巾、纸尿裤、卫生湿巾等产品
细菌菌落总数、真菌菌落总数,卫生湿巾加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
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委托外地生产的责任单位
至少20%(重点检查次氯酸类消毒剂相关责任单位)
1.国产产品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进口产品委托授权资质和进口证明;
2. 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制剂等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
/
有效成分含量检测(不能进行此项检测的做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一项抗力最强微生物实验室杀灭试验(杀灭微生物类别包含“病毒”的做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pH值及稳定性试验。
经营中的消毒产品
药房门店1、母婴用品店、商超等实体店总计至少10家(含国抽)
产品索证、产品查验和违规宣传情况。其中医药公司、零售药店、母婴用品店、商铺和互联网销售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的抗(抑)菌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的情况。
区抽:1.至少1个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产品;2.近两年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3
1.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检测禁用物质氯倍他索丙酸酯、抗生素、抗真菌药物;
2.近两年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检测抽检不合格项目。
至少5家互联网经营单位2(含国抽)
/
表10 2024年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生活饮用水卫生)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集中式供水
100%区卫健委发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含国抽)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5.水质消毒情况;6.水质自检情况;7.排查水质指标达标情况1。
1.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2.市抽增加对8家出厂水按国标全指标(放射除外)的检测。
管道分质供水
100%区卫健委发证的管道分质供水小区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2.制水间卫生防护情况;3.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5.水质消毒情况;6.水质自检情况;7.“扫码知卫生”落实情况。
区抽小区制水间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
二次供水
国抽市抽之外10%二次供水使用单位(至少10户,不超过200户,含住宅小区、办公楼宇、宾馆等)及本区接管二次供水设施的自来水公司
1.二次供水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2.二次供水储水设备清洗消毒情况;3.水质自检情况;4.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5.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6.“扫码知卫生”落实情况。
区抽(每个区10个样品1):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现制现售饮用水
国抽之外,50%设备应用现场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2.自动售水机周围环境(含视频监控)和卫生防护情况;3.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4.水质自检情况;5.“扫码知卫生”落实情况。
1.市抽:每家经营单位5个供水点实验室送检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耗氧量
2.区抽100%被监督对象出水现场快检浑浊度;
3.区抽20%被监督对象出水实验室送检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
注:1.查阅供水单位检测资料,排查出厂水高氯酸盐、乙草胺、硝酸盐、浑浊度、高锰酸钾指数、游离氯、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等9项指标达标情况;2.二次供水区抽10个样品纳入国抽。
表11 2024年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涉水产品卫生)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输配水设备
25%生产企业(含国抽)
1.持有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2.产品标签、说明书情况;
3.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国抽市抽必检)
防护材料
100%生产企业
水质处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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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处理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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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证情况(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购货记录);自检情况。
进口输配水设备
50%责任单位(按注册地所属区,含国抽)
1.标签、说明书;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产品报关单。
进口水处理材料
/
进口水质处理器
/
表12 2024年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卫生)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高校
国抽市抽之外10%
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1、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2,包括教室灯具3、考试试卷4等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按要求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等情况5。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1.学校(高校除外)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包括教室(3间)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照度及均匀度等。
2.生活饮用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中小学校
国抽市抽之外10%
托幼(育)机构
市抽之外18%
1.落实传染病防控预案和制度建立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幼儿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或健康巡查、新生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幼儿健康体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病愈返校管理、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消毒隔离等各项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专兼职卫生管理员配备、饮水卫生管理员健康管理、消毒与涉水产品索证以及二次供水、净化(直饮)水、桶装水和开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卫生防护等各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3.工作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情况。
/
注:1.指每间教室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2.指达到《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相关规定情况。3.灯具检查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色温、显色指数、蓝光。可通过现场查看灯具标志标识及索证资料来完成。4.考试试卷检查包括学校自制考试试卷纸张D65亮度及D65荧光亮度、字体字号、行空。可通过实验室检测或现场查看索证资料来完成。5.指《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有关规定要求。
表13 2024年松江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消毒服务机构)
检查对象
区抽比例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医源性织物洗涤消毒服务机构
100%
企业备案情况;消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情况;开展消毒服务相匹配的场地、设备设施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消毒关键环节相关数据的记录与保存情况;消毒关键环节相关数据的上报情况;使用的消毒产品索证查验情况;消毒效果符合标准和规范情况。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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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消毒服务机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服务机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机构
抽取30%(至少15家,不足的全部抽取);每类消毒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现场消毒服务机构重点监督进行疫源地消毒的企业)
企业备案情况;消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情况;开展消毒服务相匹配的设备设施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消毒关键环节相关数据的记录与保存情况;消毒关键环节相关数据的上报情况;使用的消毒产品索证查验情况;消毒效果符合标准和规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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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作业现场每个区共计至少3个
企业备案情况;开展消毒服务人员卫生防护情况;本次消毒服务方案制定情况;消毒过程及记录合规性情况;使用的消毒产品索证查验情况;消毒效果符合标准和规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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