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关于床间距有以下规定:
1. 住院部病房设置应符合:(1)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不宜超过3床,双排不宜超过6 床。(2)平行的两床净距不应小于0.8 m,靠墙病床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 m。(3) 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 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 m。
2. 感染性疾病病区应符合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室安置;每间病室不应超过4 人,床间距应不少于1.1 m。
3. 重症医学科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 m2,床间距大于1.0 m;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8 m2,用于收治隔离患者。
4. 急诊科观察用房内平行排列的观察床净距不应小于1.2 m,有吊帘分隔时不应小于1.4 m,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1.0 m。抢救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2 m2。
5. 功能检查科(肺功能、脑电图、肌电图、脑血流图、心电图、超声等)检查床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 m,宜有隔断设施。其他监护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2 m。单床间不应小于12.0 m2
《血液透析标准操作规程》2021:
血透室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使用面积不少于3.2 m2;血液透析床(椅)间距能满足医疗救治及医院感染控制的需要,不少于1 m。
《卫生部关于印发《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23号》:
第九条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预防与控制标准》WS/T826:
耐碳青霉烯类革兰阴性杆菌感染患者床间距≥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