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医疗怎么样《华声财报》直击致命问题,林华医疗IPO再度落空!

新闻资讯2026-04-21 15:55:09

来源:华声财报微信公众号

2021年1月14日,在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八次工作会议上,号称“已成为国内留置针生产企业中品类较为齐全、规模领先的企业之一”的龙头公司——林华医疗并没有等来其所期待的结果,一纸“暂缓表决”的通知,几欲让其冲击A股上市的多年努力化为泡影,也让其成为了2021年在核准制下首例IPO上会的失败者。

在经过数十日的补充材料与监管沟通之后,2021年3月4日,林华医疗终于等来了其IPO的二次登堂发审会的审核之机。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21年3月3日晚间,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取消审核林华医疗和海普润首发事项。

公告称,鉴于林华医疗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26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鉴于海普润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26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华声财报》发现,同样是取消审核,海普润是主动撤回申报材料,而林华医疗是尚有相关事项需发审委进一步核查!

“林华医疗的确是因为一些关键信息的披露存在瑕疵,其需要进一步向发审委解释清楚。”一位接近于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华声财报》透露,针对林华医疗陷入的争议,监管层希望其及其中介机构能提供更充分详实和有说服力的证据。

一个多月前刚被暂缓表决,昨日在上会前夜又被取消审核,林华医疗到底隐瞒了哪些关键信息?

公司曾在2016年挂牌新三板,通过疏理当时的公转书与最新的招股书后,《华声财报》发现林华医疗信披涉嫌隐瞒四大关键信息:

1、第二大供应商乃实控人大舅子,涉嫌隐瞒关联交易

天眼查数据显示,林华医疗多年重要供应商常熟市搏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下称 " 搏益医疗 " ) 注册成立于2012年9月,地址为江苏苏州常熟市辛庄镇双浜村,股东为马兴元和马平生,马兴元为法定代表人。

搏益医疗在成立不久就成为林华医疗的主要供应商。据林华医疗2015年11月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公开转让说明书》,早在2013年,搏益医疗就是林华医疗第二大供应商,林华医疗向其采购引流袋,当年累计交易额为416.15万元。此后多年,搏益医疗均为林华医疗主要供应商。

招股书显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搏益医疗分别是林华医疗的第三、第二和第二大供应商,林华医疗向搏益医疗的采购金额分别为680.82万元、787.86万元、941.02万元,占其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79%、6.04%、6.39%。合作内容为提供引流袋组件。

林华医疗表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为原材料、包材的采购。除此之外,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除购销外的其他业务关系。

另外,林华医疗还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那么,搏益医疗究竟凭何获得林华医疗的青睐?

《华声财报》发现,表面上看,虽然搏益医疗的两位自然人股东马兴元与马平生与林华医疗毫无关联,但在其工商注册资料中的一些细节却将其底细出卖,搏益医疗与林华医疗疑似存在关联关系。

林华医疗多年第二大供应商搏益医疗与神通塑料电话相同,二者地址相同,均为常熟市辛庄镇双浜村。另外,二者在一些B2B网站的简介也相同。神通塑料的股东为俞云龙和俞国权,二人为林华医疗实控人关联方。

天眼查数据显示,搏益医疗目前联系电话与神通塑料201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联系电话相同,均为0512-524792**,且该电话的同电话企业仅此两家。

值得注意的是,神通塑料实际上在 2013 年之前原名为常熟市神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 " 神通医疗 "),其业务与搏益医疗一样,皆是主营引流袋业务。

在搏益医疗成立之后,神通医疗更名为神通塑料,更有 " 此时无银三百两 " 之疑,似乎有意隐藏自身与搏益医疗及相关业务之间的关联。

此外,搏益医疗与神通塑料的前身神通医疗还在不少商业加盟网站或B2B网站的简介相同。如在1688网站,搏益医疗的介绍为,“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品的公司,公司拥有厂房面积12000平方米,拥有十万级洁净车间3000余平方米,公司专业生产一次性使用袋类产品……”而在一些商业加盟网站,神通医疗的介绍与搏益医疗如出一辙,仅有企业名称上的差异。

但从上述信息细节显示,纵然搏益医疗与神通塑料表现出来的出资人股东各不相同,但二者之间紧密的关系已经不言而喻。

如果继续深挖神通塑料的背景与渊源,或许就不难理解搏益医疗缘何会高居林华医疗重要供应商席位之谜了。

工商资料显示,神通塑料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21 日,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由自然人俞云龙和俞国权各占 50% 出资比例而设立。

熟悉林华医疗的人应该对俞云龙与俞国权并不陌生。

林华医疗在招股书中介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林元配偶俞国华与俞国权是兄妹关系,俞国权与俞云龙是父子关系。

无论是俞云龙还是俞国权,其与林华医疗的关系还不仅仅是实控人亲属关系这么简单。在林华医疗的历史沿革中,俞云龙与俞国权父子还曾作为直接持股人多次出现在林华医疗的股东名单中。

在 2012 年、2014 年林华医疗的几次关键资本运作中,俞氏父子皆扮演了重要角色。

2012 年 12 月,也就是搏益医疗成立前后,林华医疗实控人吴林元曾以家族持股安排为由,将自己所持的部分林华医疗的股份转让给关联人士,其中俞国权与俞云龙便在受让名单之中,其中俞国权以 182.5 万元的价格获得了林华医疗斯时 2.5% 的股权,而俞云龙以 91.25 万元的价格也受让林华医疗 1.25% 的股权。

到了 2014 年 6 月,俞云龙与俞国权父子又将上述股权悉数转回于吴林元。

在林华医疗招股书中,其也把神通塑料界定为了关联企业。

在诸多蛛丝马迹的疑点之下,作为林华医疗的第二大供应商,搏益医疗是否与林华医疗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的 “违规”?林华医疗 IPO 信息披露是否涉嫌隐瞒关键要点?

2、涉嫌隐瞒第五大供应商或将成竞争对手

江苏明科精密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科),也是林华医疗较为稳定的前五大供应商之一,主要供应产品为密封圈、正压阀。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林华医疗分别向江苏明科采购金额577.68万元、557.72万元和653.03万元,占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91%、4.28%和4.43%。

江苏明科于2015年成立江苏明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湖),持股比例90%。江苏射阳县政府网站的信息显示,江苏明湖新上年产3000万只留置针制品、8000万只橡塑制品(留置针密封圈、密封塞)项目已于2016年6月备案。

《华声财报》发现,江苏明湖上述项目投产后,作为供应商的江苏明科似乎也将进入留置针产品领域,很有可能成为林华医疗的竞争对手。

3、疑似刻意回避关键部件“针”是自产还是外购?

留置针业务一直为华林医疗的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在报告期每年占比皆在85%左右,贡献的毛利也在报告期内占比高达92%以上。

留置针是现在静脉输液比较常用的一种静脉输液的针头,优点是不用重复的静脉穿刺输液,易保留,可以连续应用。显然,留置针的针头应属该产品关键部件。

然而,通观公司招股书,公司没有披露留置针关键部件那根“针”是自产加工的还是采购的。在林华医疗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中,却并未出现针头及其相关生产原料的身影。

林华医疗核心产品留置针的关键部件针头到底从何而来?这也引发了证监会发行部门的关注。《华声财报》发现,2020年4月30日,证监会针对林华医疗申报材料的反馈意见第15个问题,也要求发行人“进一步说明留置针头的获取途径,是否自行生产”。然而,招股书没有回答这个重要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所用主要原材料包括留置针针管、中包装盒、粒料、印刷纸、留置针导管、金属楔、隔离塞、正压阀。其中采购金额最大的是留置针针管。原材料名称中找不到留置针中的“针”,如果是自产加工的,就应该有用于生产加工“针”的原材料名称。

留置针针管,从名称上看,应该不包括针。再看留置针单价,2017年、2018年、2019年每支单价分别为0.19元、0.20元、0.19元。从日常经验来看,这样的每支单价,留置针针管应该不含针。

随之而来的问题还有, 如果留置针的针头为自产,那么相关的原料从何而来? 缘何并未在原料中披露?

如果未在原料中,那么很可能则是来自于外购成品。

招股书披露公司外购成品主要为注射器、冲洗器、专用输液针、延长管等低值耗材。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外购成品营业成本金额分别为 2659.40 万元、 2633.72万元及2874.92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16.32%、13.98%及13.88%。

那么,留置针针头是否包含在注射器里或者就是专用输液针?

如果是外购成品的话,也就是说,林华医疗的核心产品基本上即为外购成品加上一些原件设备组装而来,那么作为一家组装企业,其技术含量则有待商榷。

4、涉嫌隐瞒经销商曾多次卷入“商业贿赂案”

不仅如此,《华声财报》疏理发现,林华医疗经销商此前还多次卷入商业贿赂丑闻。

在林华医疗提交IPO招股说明书前夕,2019年12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道布代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新2801刑初761号)”显示,道布代为原巴州人民医院装备科副主任。2009年至2016年,道布代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苏盛韧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销商李某在办理医用耗材出入库手续及继续取得“林华留置针”在巴州医院授权代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李某所送现金29万元。

2016年6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扶某某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桂刑初字第00037号)”显示,扶某某在2008年7月至2012年11月担任桂东县人民医院药械科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在桂东县人民医院药品采购环节中,收受桂东县人民医院药品供应商吴某某等5人共计人民币56.55万元的药品回扣归其个人所有。其中,2011年11月,黄某某为了销售2000支林华牌留置针至桂东县人民医院,有一次其在郴州市申湘4S店找到扶某某送给他人民币1万元。事后扶某某在黄某某处采购了2000支“林华牌留置针”,并帮忙办理了耗材入库手续。

2020年4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吴维民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内容显示,新余市创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晟公司)和公司实控人吴维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原新余市人民医院院长行贿共计人民币230万元。判决书同时披露,上述行贿企业为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销售企业,与10余家知名医药企业有代理销售授权协议,其授权方包括林华医疗全资子公司苏州林华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等。

《华声财报》发现,上述经销商商业贿赂相关行为,并未出现在林华医疗的招股书中。

一位资深律师对《华声财报》表示,医药行业中的商业行贿已成为企业IPO的“绊脚石”,特别是商业贿赂涉嫌刑事案件时。该情况的根源在于我国医疗体制问题,多数医院普遍存在以药养医现象,医药公司亦依赖销售代表公关进入医院机构采购体系,商业贿赂成为行业潜规则。商业贿赂情节严重的,行贿和受贿者均将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故不符合IPO之合法合规的基本要求。防范商业贿赂等问题,是监管部门的关注重点,其要求须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需详细解释说明予以制定的防范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事项。



更令人关注的是,《华声财报》注意到,林华医疗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这也是其今年以来第六家被叫停的IPO承销项目,国泰君安到底怎么了?

1、2021年1月21日,国泰君安保荐的福建汇川物联网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川物联”)科创板IPO遭暂缓审议。

2、2021年1月25日,国泰君安保荐的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被终止审核。

3、2021年1月27日,国泰君安保荐的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被终止审核。

4、2021年2月1日,国泰君安保荐的深圳市澳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被终止审核。

5、2021年2月19日,国泰君安作为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的云知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被终止审核。

6、2021年3月3日,国泰君安保荐的林华医疗被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26次发审委会议取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