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症状监测方案(精选17篇)
消除麻风病危害是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实现的任务之一。为确保20xx年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根据《弥勒市20xx年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东山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麻风病发病严重的地区防治工作力度,落实“以联合化疗为中心、发现病人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疗与社会康复为基础”的综合防治措施,争取早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1.最大限度早期发现麻风病患者,并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减少患者畸残发生。
2.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水平。
3.健全以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麻风病防治网络。
4.提高群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知晓水平,构建一个不恐麻、不歧麻、麻风病防治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具体目标
1.举办镇、村两级防保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班,覆盖率达100%。
2.开展大众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以自然村为单位,覆盖率达100%。
3.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7%以上。
4.对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体检率达98%以上。
5.在有麻风病现症患者和历年治愈者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20%。
6.由市疾控中心、东山卫生院派出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点疫村所属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普查率达95℅。
7.在无病例的自然村10—65岁人群中开展口头调查,以自然村为单位,调查人数不得低于该人群的10%。
8.对提供的可疑线索进行核实,复核率达100%。
9.加大可疑麻风病线索的搜索与上报,以镇为单位不低于40条,其中重点疫村乡村医生线索转诊上报每年不低于4条。
三、实施时间
20xx年4月至6月。
四、组织保障
成立以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东山卫生院、东山中学、东山中心校、东山派出所、东山镇财政所、东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宣传办和各村委会等为成员的全镇消除麻风运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东山卫生院,由杨永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消除麻风运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定期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及考评、验收,对我镇消除麻风运动的开展提供业务技术指导与支持、人员培训以及相关工作事务的处理。
五、实施与步骤
(一)召开消除麻风运动启动会暨业务技术培训
按照市级安排,20xx年4月2日前,东山镇组织召开消除麻风危害工作启动会暨业务技术培训会,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同时完成镇村干部、各村卫生所医务人员培训。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
20xx年4月6日前,各村委会、各单位采取宣传单(册)、标语、墙报、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宣传“麻风病可以治愈、畸残可以预防”的防治方针,使“消除麻风运动”家喻户晓,并进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三)病例调查发现与治疗
20xx年6月10日前,对重点疫村开展村民普查工作、历史疫村开展普查登记工作;开展接触者检查、非疫村调查、线索报告,病例确诊与治疗等工作。
1.相关调查
(1)接触者检查: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历年治愈者及其家属、现症病例及其家属进行全面体检。
(2)历史疫村普查:通过召开村委会、村小组长及乡村医生会议、培训,开展以户为单位的乡村医生入户普查登记等方式,最大限度发现麻风病。调查工作结束后,由乡村医生收集调查表。
(3)重点疫村普查:市疾控中心、东山卫生院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各村委会负责组织重点疫村村委会及村小组开展一次村民普查工作。
2.可疑线索上报
(1)经调查有麻风病早期临床表现或疑似麻风病症状者由村卫生所防保员将线索信息上报卫生院,由卫生院初步筛查后,上报市专业技术指导组。
(2)报病奖励。经市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初诊,州级专业技术指导机构确诊为麻风病的,给予线索信息上报、患者自己报病者、他人报病(互报)者适当奖励。
3.病例确诊与治疗
市专业技术指导组抽派专业人员对可疑病人逐个开展免费检查,上报并经州专业技术指导组确诊为麻风病患者的,给予免费治疗。
4.相关表册上报
弥政办发﹝20xx﹞31号文件附件1-9由卫生院负责按相关要求填报。
(四)其他工作(6月11日至年底)
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做好社会宣传、病例监测报告、病例管理治疗、关爱救助等麻风病防治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185号)精神,为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__-20xx年)》实施成果,加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更好地利用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消除麻风传染源,控制麻风病流行,预防和减少麻风畸残的发生,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的实施成果,实现消除麻风目标。
(二)年度目标
1.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实施麻风病症状监测,通过主动就医者检查、可疑线索上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存活者监测、疫点调查、体检筛查等措施实现早期发现病例。全年可疑症状监测人数不少于50例。
2.规范诊疗及管理病人。通过完善检查,精确诊断麻风病病例。加强对病人规范化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做到规则治疗。鼓励主动报告,发现病例,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20xx年新发麻风病人实行100%报病奖励发放。对全县所有现症病例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现症病例的管理和治疗,减少新发畸残和原有畸残加剧。
3.通过乡村医生协助管理病人,加强患者管理,促进规范治疗和转归,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医生相应补助。
4.加强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不良反应的处理。对麻风病人所出现的麻风反应、神经炎(含无痛性神经炎)以及严重不良反应给予相应的处置救助。
5.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质量控制和维护等,保证资料质量。开展质量控制、信息处理、现场疫情资料收集等。
二、项目实施措施和要求
(一)项目资金:20xx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麻风病监测专项资金2万元。
(二)执行单位:鹿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执行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用于全县的患者发现、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人治疗、麻风反应及不良反应处置救助、预防性服药、工作督导、健康促进、知晓率调查、人员培训、关爱及麻风病人康复训练、麻风信息系统维护、评估等麻风病防控工作领域。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人群。
2.项目内容
(1)开展早期发现病例工作:可疑麻风病人线索报告及调查工作、全县治愈存活麻风病人及家属等密切接触者调查工作、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工作;
(2)开展现症病例治疗、监测工作,对重症病人、麻反、不良反应进行救治;
(3)开展现症病例及愈后存活者康复指导;
(4)开展重点人群及公众知晓率调查;
(5)开展疫情监测及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6)加强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和网络维护等;
(7)加强麻风病健康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工作;
(9)开展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活动。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病例发现
1.可疑麻风线索筛查。加大发现病人的力度,深入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发动乡村医生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可疑线索,专业医生及时排查可疑线索,做到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要求报告的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任务数为上年底常住人口数的2.0/10万以上(具体见附表);全县排查麻风可疑线索人数≧50例。
2.密切接触者检查。直接接触是麻风病传播的主要途经之一,麻风病人家属以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现症病人所在地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调查每个病人(包括已判愈者)的家属及邻居。通过专业医生现场调查,对麻风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问诊及医学检查,实现早期发现病例。
3.治愈存活麻风病人、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复发及新发病例,重点监测新的畸残发生,及时给予畸残康复救助;采集治愈存活者的基本生活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发现有困难的治愈存活者,在各乡镇政府的协助下,联合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和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诊断、治疗和管理
通过完善检查,规范化对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对新发现病例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按有关规定发放报病奖励。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病监测方案》对新病例和现症病人进行检查和随访,分析判断疗效,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麻风病防治网络的作用,促进乡村医生报告病例、参与麻风病的治疗,实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最大限度地控制并消除麻风传染源,最终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和减少麻风畸残发生的目标。检查治疗效果,乡村医生要积极报告病例,做好病例的治疗管理。对协助管理病人的乡村医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补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将病人检查、治疗、监测情况上报。
坚持推行麻风报病奖励和工作补助制度,按照中央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的补助标准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及成本计算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医生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主动开展线索调查,对主动提供可疑麻风病线索的工作人员,按50元/例的标准给予可疑麻风报病补助费,对可疑麻风病线索及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检查者80元/例,专业医生核查病例时交通、食宿及补贴120元/例;报告的可疑线索经专业机构检查确诊为麻风病,按20__元/例的标准给予麻风报病奖;直接参与麻风病人管理和疗效观察的,病人完成疗程判愈后给予工作补助1200元/例,对提高农村居民公众知晓率和接触者知晓率有贡献者给予工作补助10元/份。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因麻风病患者的治疗时间长且机体对麻风杆菌抗原会产生急性或亚急性超敏反应,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麻风反应,出现该情况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免费提供药品和相关医学检查服务,专业医生应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别赴现场进行不同频度的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病人死亡。每次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治疗档案。
(四)康复、预防性服药、关爱
1.麻风病主要损害的是皮肤和神经,易发生畸残及残疾后遗症,为了避免畸残发生须定期指导病人进行康复训练;
2.根据《全区麻风病预防性服药工作方案》对麻风病患者居所内的接触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并定期开展随访工作;
3.为了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及动员全社会对麻风病人进行关爱,每年在麻风节期间与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联合组织慰问、关爱麻风现症病和治愈存活者;
(五)疫情监测
按照《麻风疫情监测方案》,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其中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规范疫情监测报告,麻风病报告要求及时、完整、准确、逻辑好、规范;
2.推进报病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行可疑线索报告制度,进行主动监测。向全县发现麻风病人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报病人员给予报病奖励。
3.不定期地加强对疫情监测薄弱地区的现场技术指导;
4.对病例诊断、治疗和严重不良反应处置进行监测;
5.对现场疫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考核和评估。
(二)项目活动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为更好地完成我县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试点项目任务,全面落实“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县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业务管理和指导中心,依托县、乡、村综合性医疗机构为服务实体,有效开展麻风病监测、病人管理、社会宣传、提供就近医疗救助和康复等服务的麻风病防治工作机制,推进麻风病防治一体化进程,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服务均等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指标
1.乡镇卫生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常住人口的三万分之一、县第一人民医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2例、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麻风疑似病例年报告不少于1例;
2.执行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100%;
3.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存活者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4.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覆盖率90%以上;
5.村医培训覆盖率90%以上;
6.麻风残疾者乡村医生康复训练指导率90%以上;
7.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90%以上;
8.年内县疾控中心在省、市疾控网站或《江苏省疾控信息》至少刊用麻风防治信息一篇,完成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患者个人健康档案
县疾控中心提供历史病人登记信息,由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现症病人及治愈存活者进行走访调查,建立《麻风病患者及其治愈存活者健康档案》(附件1)。对已经建档的患者,要通过随访,及时更新相关记录,反映并满足病人的实际健康需求。
(二)麻风病监测
落实麻风病监测四个制度:一是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麻风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二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综合性医疗机构督导和对其医务人员培训制度;三是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麻风疑似病例在一周内核实诊断制度;四是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病的医务人员实行报病奖励制度。
各医疗机构通过日常门诊和对麻风治愈者及现症病人密切接触者随访,以及云、贵、川等高流行省份外来人口的门诊体检,主动发现麻风疑似病例。发现疑似病例后,及时登记《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登记表》(附件2),填写《江苏省麻风疑似病例转诊单》(附件3)转诊至县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确认。
(三)麻风患者及治愈者管理
1.现症麻风病人管理工作。有现症病人的乡镇、街道的村医对现症麻风病人每半月至少进行1次访视,特别是病人服用抗麻风药物的1-3个月内,协助县麻风防治专业人员做好病人的用药管理,麻风反应、神经炎、药物毒副反应等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现和报告工作。
2.麻风治愈者随访管理工作。村医对本村现存活无残疾麻风治愈者进行每半年1次随访检查,填写《麻风病治愈者随访记录表》(附件4),了解其生活及医疗需求。
(四)畸残及医疗康复服务
乡村医生对有康复需求的麻风残疾者,有针对性地给予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培训和指导,协助专业机构发放溃疡换药包、防护鞋等物品;对有较重其他疾病及较特殊困难者,通过争取乡镇及村支持,给予适当关怀和照顾。对身患其他疾病的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村医根据病人的病情提供力所能及的医疗服务或转诊建议,使患者获得就近医疗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21日):县卫计委组织召开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启动工作会议,签定责任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以及防治知识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要求成立本单位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二)实施阶段(5月22日-9月底):各乡(镇)卫生院于5月31日前对所辖乡(镇)村医进行培训,并开展麻风病知识宣传,《麻风病早知道》张贴到相关科室和每个村卫生室。6月至9月底,正式启动实施“江苏省麻风病防治一体化项目”工作。
(三)评估阶段(7月中旬、10月中旬):县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中。考核采取查看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并抽查一定比例调查对象进行复查。年度考核结束后,县疾控中心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汇总上报,召开项目总结会,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消除群众疑虑。
各医疗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利用《麻风病早知道》等宣传材料向群众开展麻风病症状以及麻风病防治核心信息等知识宣传,消除群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报病能力。村医针对麻风患者存在的畸残、老年常见病多发病等健康问题给予相应的咨询和转诊建议。
(二)明确分工,加强组织领导。
县卫计委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疾控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作,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完成项目进度、工作总结等资料上报任务。
(三)政策支持,保障患者权益。
一是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将特困麻风病员纳入农村低保或五保户对象,确保其基本生活;二是将麻风残疾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保其医疗得到基本保障;三是不得排斥、拒诊拒治、推诿麻风病患者,充分保障麻风病人的其他医疗就医权益,形成医防结合分工合作,共同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
为加强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实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目标,提高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麻风病防治项目。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目标。尽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预防畸残发生,救治重症麻风病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年度目标
1、加强麻风病监测工作,提高早期发现水平,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650例,检查麻风密切接触者560人。
2、强化新病人诊断、治疗和管理,及时判愈临床治愈病例。
3、正确处置严重麻风不良反应病例。
4、免费医学处置重症麻风病人。完成手术治疗80例,发放自我护理用具包420个、溃疡一次性换药包23640个、防护鞋9294双。
5、村医疗机构《麻风病,早知道》宣传材料发放使用率≥95%。
二、项目范围
项目范围覆盖全省13个市。
三、项目内容
(一)强化全省麻风病监测工作
1、各市、县(市、区)要认真执行麻风病新(复)发病例和麻风病疑似病例登记、报告、转诊、复核制度及季报、零报告制度。年内每个县(市、区)报告5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每个麻风病监测点或麻风病线索调查项目县年内各报告10例以上麻风病疑似病例;仍未设置麻风防治责任科室的区级单位,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数由所属市级单位承担。全省年内完成报告650例麻风疑似病例。
2、各市、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及时审核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的麻风病监测工作报表,主动对辖区内各主要综合性医疗机构的麻风病监测工作进行一年2次以上核查,在一周内对报告转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和麻风疑似病例进行复核。
3、各省级麻风病监测点按照《江苏省麻风病监测点实施工作指南》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麻风病监测工作,强化对综合医疗机构的麻风病监测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在11月底前完成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备上级单位检查验收。
4、各省辖市疾控中心及时对所辖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麻风新(复)发病例和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复核诊断和处理,确保病例正确诊断与用药。组织有关县(区)疾控中心(皮防所)推进《江苏省麻风病监测方案(试行)》实施工作,提高全省麻风病监测整体工作水平。
5、实行报病奖励制度。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患者的医务人员给予个人1000元报病奖励。
(二)加大病人发现力度
1、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有现症麻风病人的`市、县(市、区)对每位现症麻风病人周围至少3名麻风密切接触者(主要为病人家属)进行检查,全省年内完成560名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
2、在灌云等6个县范围内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备上级单位检查验收。
(三)免费救治和管理麻风新(复)发病人和现症病人
1、对每例新(复)发病人诊断前免费进行相关临床及细菌学检查、皮肤病理检查;用药前免费进行肝肾功能、心电图、血尿常规检查,签订联合化疗告知书。
2、现症病人联合化疗期间每月随访检查1次,每年免费血尿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各1次,查菌2次、肝肾功能检查2次。停药随访期间每月随访检查1次,每年查菌1次。
3、对麻风反应、神经炎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免费提供相应的抗不良反应药品及相关医学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死亡。
4、对照《麻风病诊断标准》(WS291-20xx)有关麻风病临床治愈标准,及时判愈病人。
5、规范抗麻风药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确保病人联合化疗药物的正常供应。
(四)开展重症病人手术和医学处置
1、完成80例矫形手术。泰兴、姜堰、楚州区、吴中区等4个麻风矫形手术医疗点,每个点完成本地和周边地区筛选的20例手术任务,对每例手术病人免费提供住院、药品、治疗、护理及交通补助。
2、提供自我护理防护包。对全省210名现症麻风病人每人提供2个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通过当地专业人员指导,掌握简单的自我护理技能。
3、治疗溃疡和提供防护鞋。对1576例溃疡患者每年由专业人员发放15个溃疡换药敷料包;对4647例麻木足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省辖市疾控中心选择有康复工作基础的县(市、区)落实该项工作并提供相应随访工作经费,省疾控中心根据敷料包配置要求,向有关厂家订购和发放。
(五)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1、加强麻风防治机构服务设施建设。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1辆麻风康复流动手术车;为部分基层业务单位更新10台显微镜和配备少量电脑及多媒体健教培训器材,提高查菌质量;各市利用年度麻风健康教育经费,为所辖县(区)配备摄影小件器材,完善麻风病人图片等相关病史采集工作。
2、开展麻风防治知识培训。
利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一期省级麻风防治骨干培训班,重点培训省辖市和部分麻风防治重点县(市、区)麻风防治专业人员;举办一期麻风细菌学检查专题培训班,提高全省麻风检验人员的查菌水平;分片分期举办市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组研讨会,提升各市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组对麻风疑似病例核实、诊断以及处置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等能力。
根据《“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西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xx〕33号)、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赣市卫计疾控字〔20xx〕61号)精神,结合我县麻风病流行现状和防治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防治现状
建国60多年来,经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县麻风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麻风病发现率已控制在1/10万以下,麻风病在我县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截止20xx年底,全县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493例,未愈死亡、外迁、失访124例,复发病例18例,共治愈患者387例。现有治愈存活者60人,治愈存活者中有20%存在不同程度的可见畸残。现有现症病人3例,其中20xx年新发1例、20xx年发现2例,我县被列为全市麻风病次重点县,麻风病防治工作任务依然严峻。
全县麻风病流行乡镇分为二类:一是重点乡镇,为庄埠、永隆、右水等3个乡镇;二是其它乡镇,为发病率较低的其他乡镇。
二、指导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争尽早消除麻风病危害,共创一个没有麻风病的世界。
三、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麻风病患病率继续控制在0.1/10万以下,新发麻风病患者中Ⅱ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二)工作指标
20xx—20xx年期间,全县必须保持以下指标:
——麻风病患者规范治疗率达到95%以上。
——麻风病患者开展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率达到95%以上。
——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到20xx年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长期在2年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80%。
——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
——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四、防治措施
(一)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
1、对新发病例应开展疫点调查。县皮肤病防治所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每年进行一次随防检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开展皮肤病症状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力争做到当年发病、当年发现,提高病例早期发现率。
2、建立症状监测体系。保障麻风病防治的可持续发展,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要主动监测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见附件1),及时填写上报可疑症状病例转诊单(见附件2),并及时通知患者到县皮肤病防治所做进一步检查,按要求报告本单位季度及年度汇总表(季报表见附件3,年度汇报表见附件4);县皮肤病防治所负责对麻风病可疑病例的`确诊和排除,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
3、建立和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的激励机制。对于麻风病确诊病例的线索报告人,根据报病奖励办法和规定,予以奖励。
(二)强化麻风病治疗与管理
1、对在治疗期间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要安排专人每月进行一次随访和疗效观察,就用药和症状改善情况进行再核实,及时发现、处理严重不良反应和异常情况,并及时按要求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2、对完成规定疗程的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随访,对达到临床判愈条件者应及时判愈。
3、对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患者,及时报告赣州市皮肤病医院,由市皮肤病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评价和处理,县皮肤病防治所安排人员跟踪随访。
4、对有手术适应症的麻风病畸残患者,县皮肤病防治所应及时上报,联系赣州市皮肤病医院适时对其免费实施畸残矫治手术。
(三)加强宣传,消除社会歧视
要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了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见附件5)宣传,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和健康教育促进手段,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促进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社会歧视。要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争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县皮肤病防治所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调查方案,于20xx年前完成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的调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机制。由县卫计委牵头成立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部门协调工作会议,通报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加大防治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目标考核内容,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争取将麻风病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降低患者疾病负担,体现对患者的关爱。切实落实右水麻风康复村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保障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合法权益。改善康复村居留人员的医疗、康复和生活水平,为麻风病现症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麻风病防治事业。
(三)加强防治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师、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等人员的防治技术培训,重点乡镇乡村医生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四)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县皮肤病防治所应积极主动选送医务人员到省、市皮肤病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加强实验室及“医联体”建设,努力提升皮肤病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负责参与患者发现,健康教育等工作。
六、督导与评估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县卫计委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二)县卫计委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西永微电子工业园CNG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提供,监测任务委托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完成。
拟建项目位于西永微电子工业园西园二路(惠普南面600米左右)。
项目联系人:黎辉款,联系电话:1335×8989,现场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1521xx14993。
1、声环境
监测布点:共2个,分别布置于加气站中心(1#)、加气站门口外公 路噪声(2#)。
监测内容:昼、夜等效A声级。
监测频率: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方法:按现行规范进行。
监测布点详见附图。
2、环境空气
提供西永微电子工业园附近例行监测数据(NO2 、SO2 、TSP)
3、地表水
提供沙坪坝区梁滩河西永断面20xx年或20xx年地表水例行监测断面监测数据
监测因子:pH、COD、BOD5、NH3-N、石油类
监测断面:梁滩河西永断面
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科学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适应学院课程改革的需要,实现学院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组织
1.在学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质量评估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二级学院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成立教学文件、课堂教学质量、作业、考勤4个考核小组,并由教学处负责教学质量评估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1.考核对象:全院在职在岗的`专任、兼任教师。
2.考核范围:包括教学文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及考勤等。
三、考核指标体系的标准与内涵
见附件1:天门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四、考核评分方法
课程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
1.教学文件占30分。其中授课计划、教学进程10分,教案讲稿15分,考试文档5分。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40分。其中专家同行评价10分,学生评价30分。
3.教学效果10分。主要考察考风考纪、学生考试优秀率、合格率。
4.作业(实验、实训报告)10分。
5.考勤10分。
6.加分:共计6分,教师发表论文按级别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编写教材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参加各类竞赛按获奖级别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
五、考核的基本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期末组织综合考核。但教学质量检查应贯穿学期始终,并将检查结果与教学质量考核挂钩。
2.学院督导办、各院各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考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保证评估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考核的实施办法
1.任务分工
(1) 教学文件评分由教务处牵头,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及教学秘书协助评分。
(2)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专家(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构成。
专家(同行评价)以听课的方式进行,取平均值分别计算分值。
学生评教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按学院教务处的安排具体落实。对学生评教分值不再进行折算,直接按实际分数乘以权重记入学生评教得分栏。
教学效果评价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
考勤评分由教学办根据平时检查记载进行评定,对在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及本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有迟到、早退和严重课堂违纪现象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3) 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写出教学质量考核总结,经本学院主要负责领导审阅盖章后报送学院教务处。
2.信息采集
(1) 专家及同行评价信息采集
专家及同行评价由各二级学院正副院长及教学秘书组织交叉听课,每学期期中或期末进行一次,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打分,然后取其平均值,其结果记入专家及同行评价得分栏。教学办要注意对专家及同行评价得分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2) 学生评教信息采集
学生评教与教务处安排的评教同步进行,一个教师在多个学院都有学生评教得分的,本教学单位取平均值乘以权重确定学生评教得分。
(3) 授课计划:开学后第1周交二级学院,主要考查上交时间、内容完整度及执行情况。
(4)教案:第二周交教案到各二级学院,检查备课情况。教案评估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教务处进行检查指导。
(5)考勤:各二级学院教学办要做好教师考勤检查记载,学院督导办随时抽查教师出勤情况,并做好登记。
(6) 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各二级学院分别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进行一次作业(实验、实训报告)批改情况检查,学院教务处、督导办进行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注意每次作业份量。公共基础课作业量由公共基础课部确定,专业课的作业量由各二级学院确定。
(7)教学效果: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总评,分为社会效果和学生考试优秀率、合格率等,各学院收集整理后打分确定。
3.数据处理
考核资料汇总由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共同完成,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在收齐各学院教学办提供的考核结果后进行核对与检查,经复核后将考核结果报分管院长审批。
每学期的考核结果对教师公布,主要信息有:每人各项考核指标得分,本人所在位次等。每次的考核结果在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分别存档。每学期考核结果将根据需要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
一、监测目标任务
1、例行监测
20xx年我市例行监测任务量为,快速检测法监测蔬菜样品23076个(其中市本级每月监测104个、县区级每个监测单位每月监测107个)、色谱检测法监测650个样品(其中市本级检测中心监测600个、全州县检测站监测50个)。
2、乡镇监测
我市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每年监测样品总数500个(每月监测不少于40个,月平均41.67个)。135个乡镇共计监测67500个,详见附件1。
3、农贸市场检测
全年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蔬菜样品1053100个,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检测任务计划要认真研究,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做好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我市检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xx〕5号)”,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区)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
3、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资料整理。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反映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影像资料,做好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样品数据的原始记录并妥善归档保存。
4、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严格报送程序。桂农业办发〔20xx〕5号要求,承担例行检测任务的市、县(区)各检测机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应在8小时内反馈结受检单位,并通知当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农业厅(书面报告格式见桂农业办发〔20xx〕5号附件5)。乡镇监管服务站要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县级农业部门。
5、及时报送监测结果。各单位要按照“桂农业办发〔20xx〕5号”文件中时间接点的要求,一是及时将例行监测检测数据上传至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二是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8日前,将本季度例行监测报告(含附件3表格),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以免影响全市检测数据汇总上报工作;三是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数据,当日从网上上传,4月、7月、10月、元月5日前报上季度汇总数据(附件4)至;
6、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农业局领导要加强对所属检测单位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在20xx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例行监测单位和农贸市场检测室工作情况的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试行)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市 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方案》渝食安委按照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 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卫办监督〔 〕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 〕16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从而了解和分析我县食品污染水平。获得 年 自治县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数据。
(二)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进行风险预警,降低我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其中:检测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完成以餐用具消毒效果监测及食品监测。样品来源采取购买的.形式采集(见附表1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配合单位:县食药监局、工商局、商务局、卫生监督所。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可能危害身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微生物及毒素、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中农兽药残留等风险因素进行监测(见附表2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三)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见附表3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四)餐饮服务食品、餐饮具、工用具等进行监测(见附表4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
(五)生猪、肉牛、山羊饲养场等畜禽养殖和预混料进行检测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和菜克多巴胺及动物疫病等进行监测。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六)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开展监测。责任单位:县农委。
(七)食源性疾病监测
1.监测单位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②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
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学处理,县疾控中心协助质监、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开展食品抽样检测。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报告。
2.监测内容
①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监测、报告。
②食品安全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报告。
三、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四、保障措施
同时每年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设备投入,县财政将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顺利开展。
五、信息通报
及时上报县食安办,监测责任单位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特定食物中污染水平异常增高时。由县食安办立即通报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管。
根据宁教体发[20xx]44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运用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针对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整
改方案。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吴天明
副组长:杨芝强 教导主任
李 伟 德育主任
成员:其他学校班子成员、各班主任、体育、数学教师
二、整改措施
(一)关于学生数学表现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整改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推进本校教育质量快速发展。我校严格按照上级划分的学区、认真落实《宁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的规定》和《宁强县进城务工等随迁子女入学的规定》有关要求,严格
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选拔生源,尽量控制家长学生盲目“跟风热”“择校热”,为缓解“乡村弱”“县城挤”的局面努力
。
2.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教育设施设备,努力提高本校办学水平。
3.加强教师培训,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在职在岗培训,提高专业技能,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充实本校数学教师队伍,让学生在家门口也能享受优质教育。
4.大力做好数学教师专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关于学生身体形态正常比例有所下降、肥胖率有所上升的问题整改措施
1.扎实上好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严格按照体育课程标准开足每周4课时体育课,并将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大课间活动)、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列入课表。认真上好体育课,切实保证学生每天
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在无体育课的`当天落实好1节体育活动课。进一步完善充实大课间活动,大力开展跳绳、踢毽子、掷沙包、呼拉圈、武术、球类、健身操等自主活动,积极探索并开展
体现本校特色的运动项目,不断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2.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鼓励学生到户外去、到阳光底下去、到大自然中去,广泛开展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天跑步
1000米,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新时代健康生活理念,深入持久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
3.积极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使每位学生都能掌握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在活动中培养体育运动兴趣,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在活动中强身健体,提高综合素养;激励学生
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形成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生龙活虎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4.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把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学校体育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学生体质健
康监测评级办法》,加强监测培训,熟练、正确地掌握操作方法,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监测与分析,逐步实现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多渠道争取资金,进一步改善学校体育活动场地设施,按要求配齐配足体育器材;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确保每学期有一定的经费用于体育器材的添置和补充,保证学校体育设施满足正常
教学、体育活动和学生日常锻炼的需要。
6.坚持开展学校春秋季学生运动会,组织学生广泛参县级体育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体育竞赛活动水平,促进学生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有效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
7.加强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学校通过家长会、微信群和QQ群,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关注孩子身心发展,科学安排孩子膳食,提倡健康饮食与生活方式,注重带
领孩子开展户外运动和活动,以及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不断增强孩子体质。
(三)关于学生视力不良率较高、睡眠时间不足的问题整改措施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加强对家庭作业内容的设计和研究,提高作业内容质量,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严禁变学生作业为家长作
业。严格执行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量确保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的规定。合理制定学生作息时间,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保障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
10小时。
2.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要求儿童青少年眼睛发育期不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学校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
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家庭作业采用纸质完成。
3.加强视力健康管理。落实《关于推进健康学校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和学生日常行为规
范。加强医务室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加强学生视力监测。
4.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安装配备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落实教室、宿舍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坚持学生座位一周调换一次,每学期对学
生课桌椅高度根据学生身高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5.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的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
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等迹象时,要及时了解其视力情况。
6.强化户外体育锻炼,确保在校时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禁以讲代练和挤占课外活动,认真执行每天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依托健康教育课,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
纲要》,开足开齐开好健康课,向学生讲授近视形成的原因、危害,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树立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增强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7.加强学生视力健康档案管理,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每学年1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积极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1次视力监测,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
查结果记入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向家长反馈检测结果,对于发生问题的学生要督促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四)关于体育教师教学行为不够规范、数学教师教科研水平不高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整改措施
1.强化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聘任有体育特长的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学校兼职体育教师。
2.充分利用培训机遇,对本校体育教师进行学科教学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整合学校现有资源,立足岗位实际,加强岗位专业培训。
3.加强数学教师岗位培训,坚持参与县级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在校级表彰奖励等方面向数学学科倾斜,促进本校数学学科骨干教师快速成长。
安乐河镇八海小学
20xx.5.15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政府将环境保护作为要落实的实事之一的规划,进一步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在少先队中普及环境科学知识、使广大少先队员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环境保护习惯、参与环境保护的活动,开创小学环境教育的新局面。我国是一个贫水国家,水资源短缺。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中国尤其是北方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有可能成为本世纪比能源紧缺更为严重的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难题。随着我国经济的突飞猛进,工业的飞快发展、交通的发达,空气同样爱到巨大的压力。因此为改变自然环境出现恶劣的情况,必须从青少年一代开始着手教育,让他们懂得珍惜水资源,保护空气环境不受污染。
二、研究对象
现阶段世界各地环境被污染得最利害的就是水资源及空气,因此学校所开展的监测活动主要研究对象就是水、与空气。通过监测与简单研究使少先队员们基本认识水与空气的一此常识。
三、活动的开展
由学校在少先队群体中选出一些对环境重视和对科学感兴趣的同学专门成立研究、监察小组,平时在负责老师的带领下定期在预定的河流和地方进行水与空气抽样,并在学校的科学实验室中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与分析。
四、宣传活动
除通过对水与空气进行监测外,还要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对研究后的结果以报告的形式记录,并在校园中进行发表,让广大教师和少先队员们得到认识。从而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教育。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共法则规律、要求,为了创建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我镇公共场所监测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确实为创建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为宗旨,促进胡寨镇在文明中发展。
二、目的
通过对开展公共卫生场所的监督工作,为消除因公共卫生不良因素引发的疾病做好前期工作和建议。达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更好的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目的。
三、监督检测内容和类别
(1)内容:
1、水质
2、顾客用品和卫生设施
(2)类别
1、发证、复证检测
2、日期检测
3、事故检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
4、政府部门委托监测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
1、卫生许可证申请办理或年度复审受理时,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全面办理无一漏拉。
2、每年要上级领导要求,进行一次日期性卫生监督检查
3、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及时进行监测
(2)工作要求
1、对公共场所依法进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在发放过程中,无卫生监测报告或检测不符合《公共卫生标准》的要延期发放或对其警告,卫生检测合格方可发放卫生许可证或复证。
2、在监测过程中要按照卫生监督监测要求开展,公共卫生监测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3、要根据季节和疾病多发时间开展工作配合县疾控卫生监督所监测,监测覆盖率达100%。
4、积极做好预防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及时准备的给县疾控卫生监督所创造有利条件。
中心各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行政用车费的支出,确保节能监察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和调度原则
1、综合管理室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的调度、安全、维修、油料的管理等工作。
2、综合管理室统一保管中心日常用车的钥匙。各室需要用车,应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通过电话向综管室报请。综管室以工作重要性、路程情况统一调配。用车完毕后,及时归还车钥匙。如不能及时归还,须向综管室说明情况。
3、公车原则上不出借给个人私用。因特殊情况或遇有突发事情等确需私人用车时,可填写《车辆使用申报单》向综管室进行申请,在保证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由综管室向中心主任报批后方可使用。
4、车辆调用按室用车服从中心领导(办公)用车和办案工作用车;一般工作用车服从重要突发性工作用车;外单位借车服从本单位工作用车的要求进行安排。
5、法定工作日期间,正常工作用车的调派由综管室按本规定负责调配。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用车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负担。
二、车辆保养和维修
1、中心明确车辆管理人员,该同志要保养好车辆,做到每日上下班时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并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调整、清洁、小修由管理员负责,修车和结算按委办公室规定办理。
2、按照“合理支出,节约费用”的原则机动车维修实行申报制,车辆管理员在维修前应如实填写《车辆修理报告单》,交综管室主任审核并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委办公室后,到定点厂维修。维修后管理员应试车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修理厂签字,并及时将本次修理费金额告知综合管理室。未经批准擅自修理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
3、车辆出厂维修中,如需增加修理项目,提高修理级别,必须先请示,经综管室主任报中心主任批准并商委办公室后,方可调整修理方案。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车辆配件、装饰、配套等用品。
5、对车辆修理费用结算的审批,按中心主任和委主管主任签字后再由委主要领导会签的程序办理。
6、公车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事先用电话(或面请)向综合室报请。
三、车辆保管与停放
1、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过夜,如发生车辆因私自开回家过夜而发生被盗、火灾、损失等事故或被上级机关通报,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2.确因工作需要,车辆需开回家过夜的,必须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确保安全不出差错。
四、其他
1、不得无证和酒后驾驶车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2、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负。
3、要文明驾驶车辆,对人为的损坏车辆要追究经济责任。
4、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室,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各县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川疾发[20xx]93号)要求,切实加强全县手足口病监测工作,防止我县手足口病聚集性发生,减少重症病例、严防暴发疫情的发生,根据我县实际,特制订工作方案:
一、疫情监测
1、疫情报告
1.1、散发病例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接诊的符合手足口病病例定义的所有病例进行网络报告,按法定丙类传染病管理。
1.2、聚集性病例报告: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暴发定义: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手足口病 (1周内同一幼托机构/学校发生2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罹患率达到20%时,或幼托机构/学校发生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
聚集性定义: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2、病原学监测
2.1、监测时间:20xx年1月至12月。
2.2、监测对象及内容:
散发病例监测:县医院每月采集7例,县妇幼保健院每月采集3例散发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咽拭子或疱疹液送交县疾控中心。
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暴发疫情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集所有重症病例、死亡病例相关标本或尸检标本,每起暴发疫情应采集不超过10份病例标本,24小时内送县疾控中心。
3、个案流调
住院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为95%,暴发或聚集性病例的调查率100%。
二、物资储备
1、样品采集物品:县级医疗单位、各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储备必要的病毒采样专用 盒。
2、消毒物资:各单位结合实际储备一定数量、种类消毒用品。
三、防控相关技术方案、指南
1、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版)》
内含附件:
1.手足口病标本采集及检测技术方案
2.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
3.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
4.手足口病疫源地消毒指南
2、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
3、四川省手足口病病例标本送检登记表及标本采集和保存技术要求一览表
附件: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成立xx市林业局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日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二、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立即成立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为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其他组成人员自行研究确定,并立即上报市林业局备案。
三、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立即启动辖区内野猪非洲猪瘟调查监测和防控巡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立即启动辖区内野猪本底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工作内容如下:
1、对凡是有人工养殖野猪的休闲度假山庄、人工繁育场所、专业化养殖厂、家庭养殖户等,开展野猪本底调查,在8月17日前,将调查结果上报至市林业局。
2、对有野猪分布的野外区域,开展摸底调查,尽量摸清野猪的总体数量,分布概况以及出现频次最高的地域。在8月17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至市林业局。
五、目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已经由非重点监测防控时期上升为重点监测防控时期,各乡镇、办事处凡是有野猪分布、野猪养殖、野猪展演等情况的,均实行日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影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在每日13:30分前,将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信息以电话方式上报至市林业局。
非洲猪瘟对野猪种群和生猪养殖业危害巨大,发病死亡率高达100%。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报告,非洲猪瘟疫情的’爆发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节通报的病例最多。
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要充分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当前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作为现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强化日常调查监测和防控巡护工作,细化落实岗位责任,确保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处置,坚决防止疫情发生,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信息上报联系人:。
xx市林业局
20xxx年8月14日
20xx年下达我市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49.97万元,其中:疫苗款34.91万元(中央补助18.87万元、省级配套16.04万元),购买防疫服务15.06万元(中央补助15.06万元)。
一、资金的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省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和《省畜禽防疫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紧密结合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免疫计划,督导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落实强制免疫工作。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规范合理使用。做好疫苗的调拨、保存、使用和监管,指导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组织和指导基层开展免疫注射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强制免疫疫苗抗体效价监测和效果评估工作。加强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配合或阻挠强制免疫实施的饲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健全完善高效科学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及时互通共享免疫、监测和检疫信息,切实做到“以监促免,以检促免”。
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资金安排使用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要求,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其中:疫苗款补助经费34.91万元(中央补助18.87万元、省级配套16.04万元),用于支付强制免疫疫苗款;购买防疫服务补助经费15.06万元(中央补助15.06万元),用于支付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
一、工程概况
济宁市城后路金都楼基坑支护工程位于莞城内,拟建六层建筑物,一层地下室,用地面积3177.76平方,现状场地较平整。基坑开挖深度为3.25~6.90米,东、南、北三面均为道路,东侧为城后路,距基坑约15米,西侧为2~5层的住宅楼群,天然基础,与基坑最近距离约6米。
环境条件:
场地附近属残丘台地地貌单元,地表均已填土,地面较平
地质情况:
根据钻探揭示,场地内第四纪地层主要有坡积层和厚度较大的残积层,下部基岩为花岗岩类。场地内地下水为滞水类型,储存于粘性土层中,地下水以大气降水补给为主,勘察期间水位埋深为2.30~3.10米。
基坑西侧采用复合型加强土钉墙支护,其余各层比较空旷故采用放坡+土钉的支护方式。该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
二、监测目的
在基坑开挖的施工过程中,基坑内外的土体将由原来的静止土压力状态向被动和主动土压力状态转变,应力状态的改变引起土体的变形,即使采取了支护措施,一定数量的变形总是难以避免的。这些变形包括:基坑坑内土体的隆起;基坑支护结构以及周围建筑物的变形。无论那种位移的量超出了某个容许的范围,都将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围结构与道路造成危害。为了解施工期间基坑位移、沉降及周边建筑物变形的变化情况,保证基坑自身稳定和安全以及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安全,同时给设计、施工部门提出准确的、可靠的、科学的数据,必须进行基坑围护结构沉降、基坑位移及周边建筑物沉降观测、基坑周边地下水位观测。
对基坑施工过程进行监测的目的如下:
⑴根据现场监测数据与设计值(或预测值)进行比较,如超过某个限值,就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支护结构破坏和环境事故的发生。保证支护结构和相邻道路、建筑物的安全;
⑵验证支护结构设计,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信息化施工;
⑶总结工程经验,为完善设计分析提供依据。
三、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xx;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15314-94;
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规程
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xx)
7、山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
8、《济宁市城后路金都楼基坑支护工程图纸》和《地质资料》
四、基坑监测内容和监测网布设
(一)监测内容
根据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上述规范要求,本工程深基坑开挖监测内容包括:
①基坑支护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及沉降观测;
②基坑周围房屋的沉降观测;
③基坑周边地下水位观测;
④支护结构面开裂情况检查;
⑤基坑周围地面超载状况检查;
⑥基坑渗水、漏水状况检查;
主要采用工程测量及目测二种方法相结合,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避免数据异常时外界偶然因素的不利影响,从而提供精确真实可靠的科学数据 在基坑开挖前7天完成7个基准点的布设,基坑支护边线确定后马上布设观测点,并对位移、沉降监测网进行初始值的测读。
(二)位移观测点的布设
1、位移、沉降监测基准点的建立
根据现场实地踏勘的情况,考虑基准点的稳定性和观测精度要求,在工程现场旁距基坑边5倍开挖深度距离以外的稳定土体中布设7个基准点(测量控制点)进行互相校核,它们的编号为WJ1、WJ2、WJ3、WJ4、CJ1、CJ2、CJ3;4个位移基准点每个与每边成一直线布置的水平位移观测点构成位移监测网,4个位移基准点和3个沉降基准点布置在相对稳定且大于5倍基坑深的距基坑边的位置,但必须在建筑物所产生的压力影响范围以外。
2、基坑支护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沉降观测点的布置 观测点埋设时应注意观测点与被观测对象的牢靠结合,使得观测点的变化能真正反映观测对象的变化特征。
西面靠2~5层的住宅楼群位置的水平位移观测点布设在搅拌桩顶部位置、沉降观测点布设在紧挨水平位移观测点附近的地面上(搅拌桩边上);其他位置的水平位移、沉降观测点设在基坑支护围护结构顶部边线部位,观测标志拟采用Ф16膨胀螺栓安装在基坑支护围护结构顶部上,顶端位置磨成半球状。根据现场平面尺寸及测量规范要求,本方案按设计要求布设9个水平位移、沉降观测点,它们的编号为BX1-BX9。(详见《基坑监测平面图》)
3、基坑周围房屋的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按设计要求布设40个基坑周围房屋沉降观测点其布点,它们的编FW1-FW40。位置详见《基坑监测平面图》。
4、基坑周边地下水位观测孔的布设
按设计要求在基坑东、南、西、西、北层各布设1个水位观测孔,编号为SW1~SW42,采用油压XY-100型钻机成孔,孔深约11米,并下塑料套管及滤管成井以便观测。位置详见《基坑监测平面图》。
(三)现场目测
目测内容主要有:
①基坑开挖后,基坑坑壁、坑底及周边地下水是否有较大的渗漏,突涌,积水情况及下雨天气等影响。
②观察支护结构的异常变化,如是否产生裂缝及裂缝的发展状况。
③基坑周边地面超载情况。
④每次监测时须巡回基坑周边检查支护结构是否有异常变化。
五、基坑监测仪器的选择和精度要求
(一)水平位移观测仪器的选择和精度要求
1、仪器选择:
本水平位移观测使用苏一光DT202C电子经纬仪,本仪器已按时检定,在有效期范围内使用。
2、精度要求:
电子经纬仪 综合精度 比例误差 纵向补偿精度 纵向补偿精度
测距检定结果 ±1.21mm 0.20mm/km 测角检定结果 2.00// 3.00//
(二)沉降观测仪器的选择和精度要求
1、仪器选择:
使用苏一光DSZ2+FS1精密水准仪及铟钢水准标尺进行沉降观测。仪器最小分辨率为0.1mm,仪器及标尺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并在作业期间定期进行检查校正。
2、精度要求:
本基坑顶部沉降观测按二等水准精度要求进行观测,执行的各项规定和限差如下: 等级 仪器类型 视线长度 前后视距
累差 任一测站上前后距差 视线高度(下丝读数之差) 二等 DS0.5 <30m <1.0m <0.3m >0.3m
项目 等级 基、辅分划读数差 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之差 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 上下丝读数平均值与中丝读数之差
二等 0.4mm 0.6mm 1mm 3.0mm
基辅尺分划读数差≤0.3mm,闭合差≤±0.3√N mm(N代表测站数)
(三)基坑周边地下水位观测
水位观测采用SW-01电子水位计,计数精确至0.5cm。
六、观测方法、频率和要求
(一)观测方法
1、位移观测方法
水平位移采用苏一光DT202C电子经纬仪进行测量:在靠近观测对象的工作基点上设站,采用小角度测量方法取得观测点的角度初值,并用测算工作基点到观测点的距离,测量变化后基准点到测量点的角度,通过计算,可以得到基坑水平位移的数值。初始值的测量读取应进行2-3次的校核,以确保其准确性。
2、沉降观测方法
基坑支护围护结构顶部沉降观测、基坑周围房屋沉降观测根据埋设好的基准点,从BM施测一条闭合路线建立初始数据。
沉降观测使用苏一光DSZ2+FS1精密水准仪及铟钢水准标尺进行沉降观测。仪器最小分辨率为0.01mm,仪器及标尺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并在作业期间定期进行检查校正。
3、基坑周边地下水位观测
在水位监测孔布设完成后,以BM1-BM3为基准,将所有水位孔的顶部过一遍水准,测量出所有水位孔的顶部的高程;并以此为基准测出水位高程,水位测量时用水位探头放入水位观测井,测量出水面距水位孔的顶部的高度,从而计算出水面高程。同理测出以后各次水面的高程,用上次高程减本次高程即得出水位的下降量。
4、现场目测
开挖期间,每天派人到现场观察巡视基坑及周边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监理、施工单位、业主,做到每天一巡查的.要求,其他时间也要定期对基坑周边环境进行巡视工作。
(二)监测频率
基坑监测的频率要随土方开挖进度和基坑变化情况作调整,基坑监测点布设后开始读测原始值,且应不少于2次。当基坑开始挖土时,每1~3天测量一次,基坑开挖完成至回填期间,每5~7天观测一次。当基坑边坡位移出现突变量及遇到暴雨天气,应加密观测,观测结果务必全面、真实、整洁,并整理成册上交监理、施工单位、业主,以指导施工。
项目 符号 数目 监测目的 监测频率 基坑开挖 其他期间
基坑支护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沉降 BX 9 基坑支护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沉降 每1~3天一次 每5~7天一次
周边建筑物沉降观测 FW 40 监测基坑周边建筑物的沉降 每1~3天一次 每5~7天一次
基坑周边地下水位观测 SW 4 基坑周边地下水位 每1~3天一次 每5~7天一次
本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二级,各监测项目安全、警戒、控制值见下表:
序号 监测项目 安全值 警戒值 控制值
1 支护围护结构顶部 基坑西侧 水平位移 16mm 20mm 30mm 沉降 10mm 16mm 30mm
其他侧 水平位移 30mm 40mm 50mm 沉降 20mm 30mm 40mm
2 周边建筑物沉降 8mm 10mm 15mm
变形速率预警值为(开挖支护过程中)连续每天变形速度大于5mm/天;(开挖至坑底后)连续每天变形速度大于2mm/天。
当水平位移、沉降达到安全值或12小时内位移超过5mm时,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并同时报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并加密观测,同时进行基坑周围巡回目测。对出现裂缝的位置灌注水泥浆,以便观察裂缝的发展情况。
七、监测人员组织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该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代表本院全面履行合同并直接对项目负责,下设测量员、记录员、扶尺员资料员、检查员等,分别履行有关的工作,详细分工如下: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面负责,代表我院履行合同,督促检查各项工作。 测量员:负责每次观测前检查仪器及铟钢水准标尺进行检查校正,正确架设仪器及行走路线进行观测。
记录员:负责准确记录测量数据并及时进行数据处理,以校核观测的准确性。
资料员:负责及时整理观测资料,发现观测数据有异常情况马上通知测量员及检查员,并对事件及时作出处理。
检查员:负责对测量员、记录员、资料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基坑监测管理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测量上岗证 职称 电话
1 李辉彬 0007448 工程师 2 刘帆 0007447 助理工程师
八、应急预案
1、当变形累计值、变形速率等指标达到预警值时,将增加监测频率,必要时,增加监测点的布置。同时及时通知设计方、委托方、监理及施工方,配合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当观测点及基准点遭受到人为或者其他原因破坏时应及时恢复或者补加监测点、基准点的布置。
九、监测工作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监测并进行自检,做到记录清晰、齐全,计算准确无误。检查员应及时对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审核员负责报告的审核,把好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并在监测工作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2、观测时应选择同一晴朗天气时进行观测;
3、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4、固定观测人员,减少人为误差;
5、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检验校正,并作出详细记录
6、应保证观测数据的真实性,并保留原始观测数据,以备查核;
7、按国家有关测量规范进行观测。
十、监测结果及信息反馈
1、施工监测过程中的信息反馈 每次观测完毕后现场先粗算,如果位移量发生比较大时马上向业主方或监理方口头通报观测成果,分析开挖施工时基坑的安全可靠性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时提出建议、报警和应急措施,为信息化施工提供依据。确定监测信息处理反馈程序为:
2、监测成果提交
每次观测完毕后,及时向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口头通报观测成果,并及时提交本次成果报告,整个监测数据及图表结果均由计算机处理后提出。观测工作全部结束后,编写观测报告,应提交以下资料:
(1)位移观测成果表,时间、位移量(T-S)曲线图;
(2)沉降观测成果表,时间、沉降量(T-S)曲线图
(3)地下水位观测成果表,时间、变形量(T-S)曲线图;
(4)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
(5)基坑监测分析报告。
(6)基坑开挖进度(T-S)曲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