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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化吸入疗法 (aerosol therapy)是借助气溶胶发生装置将药物以气溶胶的形式经吸气进入气道,在气道局部发挥药理作用的治疗方法。
雾化吸入治疗可将较高浓度的药物,直接作用于病灶处,使药物尽快进入呼吸道并沉降于肺部,能充分发挥出药物的治疗作用。目的是治疗呼吸道感染,消除炎症和水肿;解痉;稀化痰液,帮助祛痰。
1.糖皮质激素:布地奈德 丙酸氟替卡松 地塞米松
2.支气管舒张剂: 沙丁胺醇 特布他林 异丙托溴铵 吸入用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
3.黏液溶解剂: α-糜蛋白酶 乙酰半胱氨酸(痰易净)等
4.抗菌药物: 庆大霉素 两性霉素B
★吸入时间
雾化时间15~20 min,重度和极重度慢阻肺病患者如使用氧气驱动雾化器,不宜超过15 min。使用糖皮质激素者,治疗结束后需漱口(含漱);面部不宜使用油性面膏,雾化后应洗脸。
★吸入姿势
患者进行雾化吸入治疗时,选择坐位姿势,能够获得最理想的雾化吸入治疗效果。患者如果身体状况不允许,无法坐立时,可以选择半卧位姿势,将上身抬高 30 ~ 50 度。
★吸入设备的选择
患者使用咬嘴进行雾化吸入治疗的效果,优于面罩雾化吸入。如果觉得使用咬嘴不舒服,或者无法正确使用咬嘴,可以选择面罩;雾化时开启雾化设备,用口吸气,用鼻呼气,雾化过程中宜间断深呼吸。使用面罩时尽量与面部贴合,避免药物进入眼睛。
1.定期消毒雾化器,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提倡每人专用一个雾化器以避免交叉感染。
2.避免超常剂量使用β受体激动剂,尤其是老年人,以避免严重心律失常的发生。
3.少数人雾化吸入后,不仅没有出现支气管舒张,反而诱发支气管痉挛,即所谓“治疗矛盾现象”,其原因可能是: 药液低渗,防腐剂诱发,气雾的温度过低或对药液过敏。应寻找原因,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4.对呼吸道刺激性较强的药物不宜作雾化吸入。碱性药液、高渗盐水以及蒸馏水可引起气道高反应性,导致支气管痉挛,应避免用于雾化吸入。油性制剂也不能以吸入方式给药,否则可引起脂质性肺炎。
5.使用压缩空气/氧气驱动雾化吸入治疗时,应保持一定的流量( 6 ~ 8 L /min) 和管道的通畅。
6.超声雾化具有加热的作用,可能破坏药物的成分,如布地奈德、蛋白及肽类等。
1. 吸入过程中如出现口干、咳嗽、恶心、呕吐、手部震颤等反应,可改成间歇雾化,严重时应暂停雾化。
2.因雾化液温度过低、浓度高或雾量过大诱发支气管痉挛时,应适当减小雾量,仍不缓解时应暂停雾化治疗。
3. 吸入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短、心悸、呼吸困难、血氧饱和度降低等反应,应暂停雾化治疗,持续加重者应立即通知医生。
图文作者:李国艳
责任编辑:赵秋艳
图文审核:何琴丽
图文总审:杨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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