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30%)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30。
注:评审专家评审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者项目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0%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类似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1)该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的计11分;
(2)该方案较合理、较完整、措施较完善、可操作性较强的计8分;
(3)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一般的计4分;
(4)该方案欠完善、欠合理、可操作性较差的计1分;
(5)未提供该方案的不计分。
一、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订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综合考量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机构体系、质量保障、培训计划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提供售后质保期内外服务方案、备品备件情况、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内容安排周详、科学合理的计9分,
2.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提供售后质保期内外服务方案、备品备件情况、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内容安排周详、一般的计5分。
3.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提供售后质保期内外服务方案、备品备件情况、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内容安排周详、较差的计2分。
4. 未提供不计分。
二、售后维保人员配备情况: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两名及以上机电维保专业工程师(高级)售后服务人员的,计2分,只提供了一个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需提供相关人员近半年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供应商具有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认证证书(5A符合:ISO37001:2016)的计3分,没有不计分。
3、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计3分,没有不计分。
注:以上认证需提供相关官网查询截图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现场设备维修管理监测负责人(1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R1证、焊工证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计9分。每缺一项证书的扣3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个人近半年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