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识解读】《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应用于社区居家卒中患者上肢康复专家共识(2025年版)》(下篇):作用参数、整体应用流程、治疗安全与应用管理
卒中社区康复是卒中患者全周期康复中的重要阶段,康复脑机接口作为新兴的康复技术,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多样化康复脑机接口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未来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设备将更广泛地进入社区与家庭。为此,中国康复医学会手功能康复专业委员会与中国康复医学会社区康复工作委员会联合手功能康复、神经康复、社区康复等多学科专家,制定了《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应用于社区居家卒中患者上肢 康复专家共识(2025年版)》。
本共识围绕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的作用原理,及其在社区居家卒中患者上肢康复中的应用及管理等方面展开讨论,旨在为社区居家卒中患者进行基于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的上肢康复训练提供系统化指导,助力该技术的推广,并为相关研究与实践提供参考和依据。
本文将对共识内容进行展开,该篇主要对训练作用参数、整体应用流程、治疗安全与应用管理做出重点说明。
在社区居家卒中患者上肢康复中的应用
——训练作用参数、整体应用流程、治疗安全
训练作用参数
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训练对卒中患者的上肢康复效果与训练时长和频率存在一定关联。既往研究显示,高频率(>5次/周)的脑机接口治疗可在较短时间内改善卒中患者的上肢运动功能,而频率较低(<3次/周)的脑机接口治疗通常需要患者坚持更长时间的训练才能获得一定的疗效。建议单次治疗时间为30~40min,运动想象训练次数为100~150次。社区康复相较于医院康复更具灵活性、持续性和社区支持性,因此社区及居家康复的治疗频率可适当降低,每周3~5次训练即可。可适当延长每次康复训练的时长,但训练中需通过更精准化的方案设计与常态化的干预整合以维持疗效。
在实际应用中,脑机接口治疗频率与时长的制订需结合社区居家卒中患者的特点综合考量。社区居家卒中患者多处于疾病慢性期,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康复训练具有长期性。因此,社区康复工作者应合理安排各项治疗的频率,以实现协同增效。此外,社区康复工作者应综合考虑患者康复训练前后的疲劳程度,灵活调整训练时长,可阶段性进行疲劳测试,以调整适合患者的最佳训练时长及频率。
整体应用流程
社区康复工作者应结合上级医院的患者转 诊信息,通过对回归社区与家庭的卒中患者进行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定量表上肢部分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明确患者的个体功能基线情况。随后,根据个体功能基线情况,对患者家属及照护者进行相关宣教,并开展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操作的培训。同时,应定期反馈患者的训练情况并进行针对性调整,建议每2周进行1次进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优化训练计划。可 遵循以下流程进行社区居家卒中患者的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训练。
治疗前评估:除前文介绍的对患者肢体功能的评估外,还需要了解患者的病史、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回归社区与家庭后的照护情况,全面了解患者的实际情况与个人康复需求,以及现阶段亟需改善与解决的作业问题,以制订合理的社区居家康复训练方案。
治疗前准备:需要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介绍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技术并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其理解脑机接口设备的使用方法、与外接设备或执行任务间的沟通互动,以及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适,同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并提供必要的辅助支持。
治疗过程:根据患者的具体需求制订康复计划。照护者实时监测患者的训练进展和反应,并及时反馈给社区康复工作者,以确保任务难度与患者当前的康复水平相匹配。
治疗后报告:社区康复工作者结合治疗过程中的反馈,定期进行居家随访,对患者的训练进展进行详细评估和记录,包括对患者处理感觉输入和执行运动任务时的反应进行详细的作业分析,以便后续调整治疗策略。
定期评估:社区康复工作者定期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功能评估,以准确把握其整体康复状况及下一步康复训练的方向。重点评估患者在感觉整合和运动功能方面的进步,并将功能提升进一步转化为患者社区居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改善。
治疗安全
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设备涉及设备、康复治疗师、患者及居家照护者的多方交互,是一种涵盖“人-机器人-环境”的复杂人因系统。这一人因系统的首要任务是保障“人”的安全,提升人机交互的安全性。非侵入式的脑电采集模式安全性较高,既往外骨骼脑机接口的相关临床研究所报道的不良事件较少。然而,影响外骨骼脑机接口使用安全性的潜在因素较多,如系统自身的稳定性、康复训练任务的设置、运动与力的柔顺控制策略、设备类型、疾病类型及患者残存功能状态等。因此,在社区居家环境中,仍需重视严格的安全性评估和应急处理操作培训。
选择适宜的脑电帽类型与外骨骼设备类型
①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所采用的脑电帽主要有盐水电极帽与导电膏电极帽,其中盐水电极帽具有操作方便、易清洗等优势,因此接受度较高。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较低的居家卒中患者可选用盐水电极帽进行训练。②根据不同的训练要求,配置的脑电帽电极数量也不同。电极数量越多,其采集的脑电数据空间分辨率越高,对信号来源的定位越精准,因此临床研究中多采用32导联以上的脑电帽。然而在社区居家长期应用中,电极数量多可能增加佩戴难度,并降低舒适度。为提高仪器的便携性与用户体验,便携式产品会通过算法优化(如机器学习)弥补电极数量不足所带来的缺陷。因此,实际应用时应权衡使用场景、信号处理能力及用户舒适度等多方面因素,选择适用的脑电帽类型。③上肢外骨骼设备因所需关节数量、自由度、驱动方式等不同而有所差异。便携式外骨骼设备多为单关节或局部外骨骼,可对特定关节功能障碍实现针对性驱动(如通过外骨骼驱动帮助远端手功能受限的患者进行手指伸展和抓握)。因此,社区居家卒中患者对上肢外骨骼设备的选择应结合设备的技术特性、自身的医学评估结果及生活需求综合考虑,以促进功能恢复、提升生活质量为核心目标,而非功能越复杂越好。
风险评估
由专业人员进行设备应用的安全性风险评估,通过监测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评估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设备治疗的安全性。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设备结合了脑机接口技术与外骨骼机械结构,因此,在日常社区居家训练过程中,需格外关注外骨骼设备的支架、关节部件及脑电设备对患者可能造成的机械损伤与压力性损伤,以及设备助力强度可能导致的肌肉过度疲劳。同时,还应关注治疗中是否存在错误的代偿性运动模式、肌肉保护性痉挛等情况。社区康复工作者或照护者应关注患者训练后是否存在上述异常,并记录训练关节的痉挛情况(痉挛次数及程度),以及与脑电帽及关节活动器接触的局部皮肤情况(有无破溃、红肿、疼痛等)。需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处理:如轻微的皮肤红肿可在松解训练设备后通过冷敷缓解,此类情况可居家处理;如出现较为严重的痉挛等症状,则应联系社区医务人员进行专业干预。
操作与培训
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
在社区居家卒中患者上肢康复中的应用管理
社区资源整合与培训
建议社区康复机构与三甲医院医务人员建立远程会诊机制,与设备厂家的技术团队建立技术支持协作关系,配置具备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设备操作能力的康复工作者或其他相关人员,确保技术实施的规范性。同时,在社区层面推广的模块化设备,应支持快速适配不同患者需求,且具备支持社区进行个性化及家庭指导康复干预的能力。
信息化管理
对于有技术条件支撑的社区,可利用云平台记录患者的训练数据(如脑电信号、评分变化)并进行跨机构数据共享和疗效追踪。一方面,信息 互联有助于上下级医护人员协同制订更精准的训练方案,提升医疗质量与协作效率。另一方面,借助信息化管理可获取应用端需求,有助于指导技术端行业产品的升级迭代。
与社区既有康复手段的融合
协同增效策略:结合社区既有的传统康复训练方式,在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训练后,对患者辅以关节活动度训练或肌肉按摩,缓解痉挛并增强肌力,以实现协同增效。
阶段性替代:对于传统康复效果不佳的重度功 能障碍患者,可将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作为主要干预手段,基于患者的主动参与,逐步替代单纯的被动器械训练。
居家康复适配
在居家康复应用中形成“专业指导-家庭执行-社区补充”闭环,实现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训练的连续性、可及性和个性化。居家患者定期于社区机构进行肢体功能评估,获取相关康复指导意见,回归家庭后长期执行训练,在训练过程中与社区建立技术指导联系,由患者及其照护者执行日常训练,强调康复训练的自主性和持续性。
总结与展望
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技术因其安全性高、对人体无直接伤害及可及性强等特点,在众多医疗应用场景中成为了优选方案,尤其适用于社区场景下的长期康复管理。这种技术不仅有助于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还提高了康复治疗的便捷性和持续性。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技术的出现,更是为卒中患者的社区康复提 供了一条创新且高效的路径,使患者能够在家庭或社区环境中接受个性化的康复干预,极大地提高了康复过程的灵活性和患者的舒适度。
尽管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技术前景广阔,其推广和应用仍需谨慎考虑多方面因素。技术成熟度是首要条件,确保技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是赢得医务人员和患者信任的基础。成本效益 分析同样至关重要,如何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同时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是实现技术普及的关键。此外,现有推荐方案多基于临床院内研究,为制订更适用于社区居家卒中患者的治疗方案,需开展不同的对比研究以确定最佳治疗剂量,从而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卒中患者应用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的个性化康复治疗方案。
未来,为了更全面地评估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技术在卒中社区康复中的长期疗效与社会价值,有必要开展大规模临床研究、社区试点项目及家庭康复反馈调查。这些实证研究不仅能进一步验证该技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还能为优化技术应用策略、制订更科学合理的康复方案提供有力依据,从而推动该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居家卒中患者,提升其生活质量
上下详细专家组名单
《便携式外骨骼脑机接口应用于社区居家卒中患者上肢康复专家共识(2025年版)》制订专家组成员
主审专家:
主审专家:贾杰(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燕铁斌(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郑洁皎(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
石秀娥(陕西省康复医院)
郑献召 (焦作市人民医院)
执笔组:
张舒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贺新源(河南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吴理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泉州第一医院)
郭子奇(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何志杰(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制定专家组(按姓氏笔画排名):
陈 剑 (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 )
陈瑞全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陈万强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
陈 瑶 (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
程子翠( 泰安市中医医院 )
褚延利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 )
邓家富 (三明市中医院 )
邓小蕾 (莱州市人民医院)
翟宏伟 (徐州市中心医院)
董新春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杜爱卿 (金华顾连金帆康复医院)
费燕琼 (上海交通大学)
高 崇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葛俊胜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
葛童娜 (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古丽达娜· 安那斯汗 (阿勒泰地区中医医院)
郝又国 (同济大学附属普陀人民医院)
胡 斌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吉万祥 (苏州科技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姜宝印 (湖南省梅溪湖康复医院)
金海鹏 (厦门市中医院)
李 辉 (福建昌财医院)
李 洁 (同济大学)
李丕慈 (苍南县中医院)
李世英 (邯郸市中心医院)
李素梅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李珠华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刘江波 (运城市人民医院)
刘 静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 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刘玉琪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刘元标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罗 伦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孟建军 (上海交通大学)
牟 杨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邱纪方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邵 森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杭州西溪医院)
束小康 (上海念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宋振华 (海口市人民医院)
苏国强 (瑞安市人民医院红十字分院)
苏洪敏 (南岸区中医院)
孙 祎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涂 美 绵阳市中心医院)
王嘉麟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王金宇 (柳州市中医医院)
王景信 (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
王 俊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凯杰 (唐山市工人医院)
王顺达 (陕西省人民医院)
王业本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
魏新萍 (闵行区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吴 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涡阳分院)
吴晓刚 (甘肃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吴 野 (徐州市儿童医院)
吴雨梅 (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
夏 菁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医院)
谢 莉 (运城市人民医院)
徐建红 (昆山市巴城镇正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 丽 (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徐燕忠 (宏信健康医疗集团)
许 胜 (金华市第二医院)
薛 芬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鄢 茵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闫 琳 (塔城市人民医院)
严 文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杨 芳 (浙江中医药大学)
杨能钢 (重庆市双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杨延辉 (陕西省康复医院)
姚东陂 (北京朝阳中西医结合急诊抢救医院)
姚黎清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叶 亮 (杭州市临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尹 清 (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尹新华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于惠贤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袁 丽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张 舸 (洛阳市中心医院)
张见平 (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
张坤华 (山东省第一康复医院)
张 敏 (甘肃省人民医院)
张仁智 (松滋市洈水镇卫生院)
张三军 (焦作市人民医院)
张为民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张锡铎 (深圳中海医院)
赵盛惠 (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医院)
郑金玲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