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病床控制怎么关于公开征求《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2年7月 11 日—2022年8月10日)

新闻资讯2026-04-21 08:03:24

为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时期襄阳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依据《全国“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湖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等规划,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2021年我委编制了《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2年5月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我委根据省规划对《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2年3月,《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被纳入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划》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 11 日—2022年8月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到:12499518@qq.com

2.信函邮寄至:襄阳市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科(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28号)  邮编:441000

3.电话:0710-3511458

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11 日

   

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襄阳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引领“襄十随神”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强化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战略引擎作用的重要时期。构建整合型优质高效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是襄阳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调整卫生资源结构、增强发展动能、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襄阳抢抓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机遇、持续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是襄阳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建设健康襄阳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时期襄阳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依据《全国“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湖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襄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等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1.自然环境与经济发展状况。襄阳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居汉水中游,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汉江流域中心城市,鄂、豫、渝、陕毗邻地区的中心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襄阳市下辖襄城、樊城、襄州3个区,南漳、保康、谷城3个县,枣阳、宜城、老河口3个县级市,设有国家级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和省级鱼梁洲经济开发区。截至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26.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24.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1.6%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01.97亿元。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元,略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元,低于湖北省平均水平。

2.居民健康水平。2020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从2015年的76.5岁上升到78.34,婴儿死亡率从3.69‰下降至2.49‰,孕产妇死亡率从9.35/10万下降至8.81/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5.17‰下降至3.96健康水平指标均位湖北省前列。

1.医疗卫生机构。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3693家,其中医院90家(综合医院61家、中医院9家、中西医结合医院1家、专科医院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65家(乡镇卫生院12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9家、村卫生室2468家、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92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4(其中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机构各8家),其他卫生机构4家。

2.医疗卫生床位。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37865张,实有床位39040张,实有床位较2015年(33419张)增加16.8%。医院实有(含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下同)床位数为27727张,增长率达到14.7%,其中社会办医院床位数为4613张,占全市实有床位的11.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为11313张,较2015年(9242张)增加22.4%按实有床位和常住人口526.1万人统计(后同),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7.42张,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5.27张,其中市级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3.32张,社会办医院每千常住人口0.88张;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床位数2.15张。专科床位资源中,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精神卫生床位分别为0.19张、1.00张、0.48张、0.39张,均较2015年明显增长。传染科(感染科)床位520张,医院重症监护科(ICU)床位数224张,占医院编制床位0.6%同时各区县床位不均衡状况有所缓解,老河口、宜城等原来资源相对不够丰富的县市床位增长明显。

3.卫生技术人员。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共36739人,较2015年(32871)增长11.7%。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258人,注册护士16426人,分别较2015年增长11.4%16.3%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6.98人,其中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分别为2.71人、3.12人,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为0.78人,已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643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为3.1人。2020年医护比为1:1.15,市级、县级医院床护比有所提升。执业(助理)医师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仅占46%,低于全国水平(57.4%),注册护士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17.4%,低于全国水平(23.8%)。

4.医疗卫生设备。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578台,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465台,万元以上医疗设备29745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58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22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22。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7台和医用直线加速器(LA6台。

5.信息化资源。持续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建成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优质资源配置均衡化。深入开展区域就医一卡通建设,在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建成电子健康卡管理平台、健康襄阳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公众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预约挂号、双向转诊、检验检查结果和健康档案查询等信息服务。

1.医疗服务量。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共2860万人次,与2015相比,医院诊疗量占比从31.6%增长到38.5%(社会办医院占比从7.7%增长到9.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从68.4%下降到61.5%2020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10.5万人次。与2015年相比,医院入院人数占比从70.4%下降到62.3%(社会办医院占比从7.6%增长至11.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从29.6%增长至37.6%

2.资源利用效率。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达70.7%。其中医院床位使用率为72.3%,市级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为78.1%,社会办医院床位使用率为51.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为66.4%。全市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8.4天,其中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9.9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5.7天,低于2015年水平。

1.优质卫生资源仍存缺口。根据湖北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战略布局,全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水平仍显不足。尚未建成国家重点专科,与宜昌和十堰等地市相比,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高地尚未有效形成。三级公立医院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不强,医疗机构品牌知名度不高,缺乏拳头学科的支撑。据省卫健委通报襄阳市中心医院在全省三级综合医院总体考评中排第9名,落后于十堰太和医院、宜昌中心人民医院。同时,全市省级三级医院重点专科数量落后于十堰,高端技术水平还有欠缺。同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短板,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仍显不足。

2.卫生人力资源短板凸显。人力资源增长速度滞后于床位扩增速度。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在湖北省17个地(市、州)分别排名第9和第10医护人员配备不足,床医比、床护比分别为1:0.371:0.42,低于湖北省整体水平,部分县域医护比低于1。人才学历结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医学教育、科技创新能力与临床转化能力不足,队伍素质有待优化。虽然落实了定向委托培养和扶持奖励等相关政策,但基层卫生人才“引不进、留不住”情况普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和卫生应急人才缺乏,无法满足疾控体系改革和日益增加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3.卫生资源配置仍不均衡县(市、区)之间人均医疗卫生资源差异仍然较大,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最高的老河口达到8.66张,最低的南漳县仅6.39。宜城市床位使用率仅为74.5%,远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仍相对薄弱。重点人群优质医疗服务供给不足,康复护理、精神、儿科、老年病等专科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市级医院床位使用率由100.8%上升至109.1%,病床超负荷运转加大了医疗质量风险,社会办医院床位使用率仅为55.6%,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薄弱,床位使用率为59.02%,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明显下降,影响了资源利用效率。

4.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尚未充分形成。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衔接机制不健全,机构间横向纵向联动不足,资源共享和分工协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程度无序竞争现象,分级诊疗机制相对薄弱,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质性推进较为缓慢。“医防”缺少有效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能力相对不足,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在救治和疫情控制环节协同机制不够健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难以发挥主导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也不充分,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连续型服务模式尚未形成。

1.党中央系列政策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出了新机遇。“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要求必须加快建设健康促进型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成为国家安全重要领域,必须建立健康优先发展的服务体系,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要求加快优化城乡区域卫生健康资源布局,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承载能力,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节点支撑作用。

2.襄阳市远景目标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供了新目标。湖北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为襄阳市卫生健康体系指明了发展定位。襄阳市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汉江流域中心城市“一极两中心”的城市发展定位对卫生健康服务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襄十随神”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对襄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出更高要求。

3.居民健康需求变化为卫生健康发展模式转型带来了新挑战。我市老龄化进程加速,老年人康复护理和医疗保健等需求增长迅速,要求加快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积极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有力支撑。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居民卫生健康需求将向注重高质量、品质化、个性化升级,更加关注优质资源的均衡配置和优质服务的公平可及。疾病谱不断变化,传统传染病尚未完全控制,新型传染病时有发生甚至爆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也成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推动形成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信息技术和医药科技发展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供了新动力。AI5G、“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创新远程医疗和在线医疗等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医学科学技术不断突破,创新药物、新型材料和医疗器械、基因技术、精准医疗、医学3D打印等新技术的不断推出,将促进健康服务手段革新和新医学模式的产生。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用高质量党建统领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聚焦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襄阳样板与健康中国建设襄阳样板,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服务体系由外延式发展转变为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由分散割裂转变为系统连续,以健康为中心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接落实好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融入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汉江生态经济带等国家战略,为我市打造中西部非省会龙头城市和汉江流域中心城市贡献卫生健康力量。

1.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按照常住人口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合理调整布局医疗卫生资源,构建与襄阳“一体两翼三带”发展相适应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的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2.坚持优质资源扩容与结构优化相结合。保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发展,合理规划增量,科学调整存量,加快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地区间资源差异。提升床护比和床医比,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不同区域、不同专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间资源结构。鼓励和引导不同医疗卫生机构错位发展,推动卫生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为优质高效的可持续发展。

3.坚持质量提升与体系整合相结合。既满足“战时”快速反应、集中救治和物资保障需要,又充分考虑“平时”职责任务和运行成本,系统重塑公共卫生体系,打通医疗救治体系和公卫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高质量发展。把提高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质量作为核心任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级。通过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机制,促进疾控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协同,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4.坚持政府主导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规划、制度建设、投入保障及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和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更加关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制度环境,坚持硬件设施与软件建设并重,把人力资源配套和体制机制改革作为调整资源结构的必要条件。同时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同时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产学研合作,推进医学科技创新,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025年,构建起与襄阳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相适应、体系完整、医防协同、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基层普遍具备健康守门人能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服务基础设施和能力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实现“重病不出市、大病不出县、常见病不出乡镇、小病不出村”目标。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推进“襄十随神 ”城市群卫生健康协同发展,高标准建设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打造充满创新活力的鄂西北健康科技高地和健康湖北之翼,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筑牢人民健康安全线。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重点推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改革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逐步建立完善,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增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能力不断提升,逐步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保持适度增长,优质资源合理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结构分布更加优化,分工协作更加明确,服务可及性更加改善,服务模式有效转变,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和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基本形成。农村、城市(镇)分别打造30分钟、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步入湖北省前列,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表1:主要发展指标

疾病预防

控制体系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千人)

4.1

4.8

预期性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

全覆盖

预期性

应急医疗

救治体系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100

预期性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的比例(%)

100

预期性

床位和人力配置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7.42

7.6

预期性

医院()

5.27

5.4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15

2.18

预期性

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

0.39

0.78

预期性

每千人口康复病床()

0.19

0.42

预期性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

0.85

预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71

3.2

预期性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12

3.9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3.1

4

预期性

每千人口药师()()

0.5

预期性

医护比

11.15

11.22

预期性

床人(卫生人员)

10.9

11.3

预期性

中医药

服务体系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6

预期性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100

预期性

设置国医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100

预期性

重点人群服务补短板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4.5

预期性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70

预期性

效率和

质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

61.6

65

预期性

县域内就诊率(%

92.73

>90

预期性

大学本科及以上执业(助理)医师占比(%

46

60

预期性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34

79.3

预期性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根据襄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分布情况,融入“襄十随神”城市群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以公平可及为目标,县级及以下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市级优质资源分区域统筹考虑、均衡布局,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等主要医疗卫生资源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满足我市及汉江流域周边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提高公共卫生安全跨区域保障能力,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立健全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系统连续、医防协同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市域高水平医院创建和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医学中心,合理设置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和公共卫生中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分工合作,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院前急救、采供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属地层级的不同,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划分为县办、市办类。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和军队基层卫生机构等。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有效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能力。

3.医院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并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社会办医院是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有序竞争、良好互补,可以提供高端服务和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4.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与区域内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1.床位管理。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核定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床位数的110%。开放床位数超过核定床位数的医疗机构,要区分情况逐步调整规范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县市,对于符合床位设置面积、床护比和医护比要求,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效率指标优于同等同类医院平均水平的医院,其超出核定床位数之外的实际开放床位数,逐步予以认定并纳入核定床位;医疗资源相对丰富的县市可将超过核定床位数的开放床位逐步转为长期护理床位将相应床位迁移到县域其他薄弱区域。在符合床位设置面积、床护比和医护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对精神、康复、长期护理床位等超出核定床位予以核定。提高床位质量与效率。

2.床位总量与结构。适度合理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总体规模,积极盘活床位存量,提高床位利用率。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按7.6张规划设置。床位增量优先配置在床位较低区域,主要向传染、急诊、重症、精神、儿科、肿瘤、康复等短缺领域倾斜,规划期末精神床位达到每千常住人口0.78张,康复床位达到每千常住人口0.42张。全面加强长期护理床位配置,规划期末达到每千常住人口0.4张,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下降到8天以内。

22025年襄阳市各县(市、区)床位配置规划

2020

2020

2025年规划值

全市

526.1

7.42

7.6

中心城区*

110.8

11.75

11.7

襄州区

76.7

5.5

6.4

南漳县

45.6

6.4

6.9

谷城县

48.3

7.9

7.9

保康县

22.4

8.5

8.5

老河口市

42.1

8.7

8.5

枣阳市

88.9

7.0

7.2

宜城市

46.9

7.2

7.3

注:中心城区为襄城区与樊城区。

1.补齐卫生人力资源短板。加强人力资源配置与机构建设、床位设置协调性,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品质,适度提高医生、护士的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2人,注册护士达到3.9人,执业药师达到0.5人。

2.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按区域每万人口1.75名的比例核定。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急救中心、血站、职业病防治院(所)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公共卫生医师。

3.完善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按照医院等级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卫技人员数占比不少于70%。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11.25,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不低于11.15,二级综合性医院不低于11。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承担临床教学、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县域医共体将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实行编制、岗位“县管乡用”,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每个村卫生室配备1大学生村医。

4.增加短缺人才配置。加强精神和心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区域每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4人,注册护士不低于0.87人,逐步增加心理治疗师和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加强全科、重症、急诊、儿科、产科、老年医学、营养、托育、药学、信息化、卫生工程等专业人员配置。

32025年各县(市、区)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规划

2020

2025

2020

2025

全市

2.71

3.2

3.12

3.9

中心城区

4.88

5.3

6.36

6.7

襄州区

2.35

2.9

1.90

2.9

南漳县

2.60

2.9

2.19

3.0

谷城县

2.34

3.1

3.52

3.9

保康县

2.28

3.2

2.97

4.0

老河口市

2.58

3.2

2.82

3.9

枣阳市

1.97

2.9

2.42

3.4

宜城市

2.97

3.1

2.59

3.5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提高设备利用效益。

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设备、大型救治设备、卫生应急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装备技术水平。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以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推动各级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建成一批省内领先、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临床中心和特色优势学科,到2025年,全市新增15-2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5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以此为基础,将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襄阳市中医医院、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三级甲等医院建设为现代化研究型医院,突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资源聚集平台的作用,加快医学重点难点疾病攻关,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逐步缓解区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深化科卫协同,加强卫生健康和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支持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襄阳市中医院、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市级创新平台,支持襄州区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支持谷城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支持临床研究成果创新转化。

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5G等信息技术,搭建“医—教—研”一体化平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推进新兴技术与卫生健康行业的创新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中医药研发平台建设。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管控。

配合省级部署建成湖北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完善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省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构建重大疫情防控大数据治理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中的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优化线上就医咨询、哨点监测、传染病强制报卡、基本公卫服务综合管理、远程医疗服务、电子健康卡和电子医保卡、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等八大业务系统,加强各业务系统协同共享,推进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围绕一数一源,整合业务应用系统。完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社会办医院接入联防联控网络、疾病预警监测网络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做好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区域医疗服务评价系统、基本药物和疫苗全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等综合监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和防控救治能力。争取襄阳市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平台达到五级,县级平台达到四级甲等及以上,打造开放融合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新局面。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专网,推进居民健康服务一码通,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公众服务,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推进“六个一”工程建设,落实“五个一”服务行动。不断持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扩大电子健康卡覆盖至全市二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扩展全市就诊“一卡通”服务范围。总结推广襄阳市中心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经验,鼓励支持市域三级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创建,探索优化就医流程、医患实时问诊互动等线上线下结合的医疗健康新型服务模式。

持续加强远程医疗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优化远程医疗业务流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远程医疗服务的宣传与普及,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乡检查、县诊断”。大力发展移动医疗、智慧医疗和个性医疗,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试点。

重点工程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程

重点项目

1.襄阳市医疗健康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2.枣阳市一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3.枣阳市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

4.宜城市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

5.南漳县医疗服务信息一体化项目

6.保康县“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项目

7.襄州区公共卫生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8.老河口市健康“U谷”项目

以公共卫生风险防范要求和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统筹“平时”服务和“战时”应急双重需要,急性和非急性疾病防治并重,明确各级疾控机构的功能定位、机构设置和资源配置标准。构建以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优化机构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疾病风险程度、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襄阳市、各县(市)及襄州区分别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进城区疾控机构改革,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只设一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托市级疾控中心布局建设省域公共卫生中心,提高监测预警和现场处置能力。县(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探索试点在保持机构名称、性质、编制、法人资格、职责任务、政府投入等不变的前提下,融入县域医共体建设。改善疾控中心基础设施条件,完善设备配置,配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装备,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统筹规划以市级疾控中心为主导、各级疾控中心为主体,医疗机构检验科、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高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等共同组成的质控统一、信息共享的传染病实验室网络,开展网络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2.强化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能包括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处置、信息管理、监测评估与综合干预、检验检测与效果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研究指导等,要加强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强化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验检测、区域健康大数据分析利用等职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职能,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牌子。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标国内领先进行建设,具备突发急性传染病病原体快速检测能力。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具备辖区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积极推进P3实验室建设,县(市)级、襄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独立的P2实验室,支持襄阳市中心医院建设负压型P2实验室。鼓励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

3.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达到0.9以上。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0.35/万人的比例核定,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1.4/万人的比例核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合理增加职业健康等技术人员比例。到2025年,襄阳市疾控中心高级岗位比例提高到30%以上,(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科学历人才达50%

4.完善体系建设。将公共卫生科建设纳入二级及以上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设立独立的公共卫生科。按标准配备公共卫生医师,承担疾病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死因监测等疾控工作,并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乡镇(街道)设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村(社区)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网格化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的公共卫生科,在县级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原则上县域医共体都要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动员全社会依法依规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学校及托幼机构设置医务室或保健室,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落实健康副校()长制度负责学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通过设立医务室或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职工疾病预防工作。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各类健康服务机构等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重点工程

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健康细胞建设工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提升工程

重点项目

1.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2.枣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3.宜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及120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4.谷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5.保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

6.老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

7.襄州区疾控中心P2实验室建设项目

8.襄州区疾控中心整体迁建项目

9.枣阳市中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含P2实验室项目

10.枣阳市一医院加强型BSL-2核酸检测室项目

11.保康县中医医院PCR实验室建设项目

12.保康县妇幼保健院PCR实验室建设项目

立足平战结合、协同优质,整合全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紧急医学救援中心(120)、专业救援机构资源,形成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综合救治网络,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传染病救治网络。

1.加强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

1)推进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依托襄阳市中心医院,整合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市传染病医院医疗资源,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高标准建设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救治基地按1000张可转换病床,并预留500张紧急搭建病床空间,设置重症监护病区(ICU100张,承担危重病患者集中救治、重大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全面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疑难重症救治能力。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救治基地作为全省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设置一定数量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门急诊观察床,积极争取建设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实验室、传染病解剖室等,按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储备一定数量的重症患者救治、普通患者监护、方舱医院设备等方面物资。

2)完善传染病定点医院设置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作为襄阳市传染病定点医院,平常开放不低于250-300张传染病床位,建立独立儿童传染病病区,其余700张床位平常作为职业病防治床位和康复床位。各县(市)依托县级医院,通过改扩建设置不同规模的感染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也可设置独立的感染病大楼,实现相对独立的县(市)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100%达标。感染病区平时状态合计开放不低于530张,其中:枣阳市和襄州区不低于100张,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和谷城县不低于70张,保康县不低于50张。加强发热门诊、急诊、感染、重症等科室标准化建设或改造,配备隔离诊室(病房),加强CT等相关设备配备,满足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病人留观和住院治疗等功能,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扩增重症监护病区,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

3)加强平战结合综合医院和可转换病区建设重点推进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23年时间,使全市传染病可转换床位达3100张,其中中心城区(襄城区、樊城区)达到2000张,枣阳市和襄州区分别达到200张,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和谷城县分别达到150张,保康县达到100

市本级到2022年底,高标准推进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医院、襄阳市中医医院东津院区、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结合可转换病区(感染性疾病住院楼)项目建设落地。按传染病医院(病区)标准将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建设为“平战结合”综合医院,平时状态可以作为医养结合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等使用,发生重大疫情时可以快速征用独立院区,直接转为重大疫情定点医院使用。支持襄阳市儿童医院建立独立儿童传染病可转换病区,加快精神等专科医院可转换病区建设。

各县(市)和襄州区选择1-2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按要求建设可转换病区和重症监护病区(ICU),“平时”可作为一般病区,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充分发挥县级医院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筑牢疫情救治第一道关口。适度超前规划布局,改善县级医院基础设施条件,重点改善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期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

4)加强标准化发热门诊建设支持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卫生院和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的发热门诊,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的发热诊室,设置“平战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到2022年,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实现全覆盖。

5)强化重大疫情应急与救治保障。将襄阳建成鄂西北公共卫生应急和重大疫情战略物资储备基地,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和“政府主导、市场补充、分级储备、分层管理、定期轮换”的原则,构建政府部门、医疗机构、企业、社会、居民等"五位一体"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推进隔离点储备库建设。选择1-2家基础条件好的隔离点,作为预留应急场地,修建储备模块化隔离设施,方便用于战时紧急动员。提高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在相关设施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计,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选择地理位置及功能条件合适,能迅速按照“三区两通道”改造的宾馆、酒店以及体育馆等大型室内场所作为储备隔离点,预留隔离床位。

2.健全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推进襄阳市急救中心迁建项目,依托襄阳市急救中心建设市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7个县(市、襄州区)设置1所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并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合理确定急救中心人员配备数量。按照“营利与非营利分开、急救与非急救分开、竞争与规划指导结合”原则,运用市场化手段拓展非急救转运社会化服务,考虑在襄城区、樊城区各规划设置1所非急救转运的专业机构,切实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差异化、可持续的转运服务。推进全市域120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乡”120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建以襄阳市急救中心为中心,7个县(市、襄州区)急救中心为分中心,各级网络医院、乡镇卫生院为支点的体系健全、布局均衡、城乡一体、院前院内协同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到2025年,力争全市人均院前急救资源配置及“市级指挥中心+级分中心+网络医院急救站点”院前急救建设模式走在全国前列。

市级急救中心负责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同时作为市院前急救医疗质控中心的依托单位,持续提高全市院前急救领域的整体医疗质量,逐步把市院前急救医疗质控中心建设成为区域性质控中心。县级急救中心负责服务区域内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医院内医疗救治,向上级医院转诊重症病人。乡镇卫生院等基层急救站点负责服务区域内伤病员的转运。县级急救中心负责对辖区内院前急救资源实施六统一管理(机构运行统一、人员管理统一、经费安排统一、电话受理统一、车辆调度统一、站点管理统一),并强化对乡镇(街道)、农村等基层急救站点统一调度管理。

市级急救中心及有条件的县(市、区)急救中心可建立直属急救站点,也可依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完善急救站点布局。每个建制乡镇(街道)应在当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立1个急救站,值班救护车实现24小时值班,距离城区较远的农村地区,可在村卫生室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备。到2025年,实现城市地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农村地区平均服务半径10—20公里,中心城区“10分钟急救圈,非中心城区“15分钟急救圈,县市区“30分钟急救圈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负责接收急诊病人和急救机构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并向相应专科医院或其他医院转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接受所在市急救机构指挥、调度,承担伤病员的现场急救和转运。

积极开展航空医疗救援服务,打造市级水、陆、空立体救援网络。2025年,全市建成直升机停机库1-2个,覆盖全市域规范统一的直升机停机坪10-12个,并形成实战能力,打造航空医学救护“1小时急救圈”。

统一急救车辆及装备配置标准,推进救护车和装备精细化管理;加快普通转运型救护车升级改造,提高转运途中监护救治能力。市、县两级急救中心配置一定数量的救护车辆,到2025年,值班救护车达到城市地区每3万人1辆,农村地区每5万人1辆,农村边远地区每3万人1辆,负压型救护车占比不低于20%,力争救护车接报后5分钟内发车率显著提高。县级“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覆盖率达到100%,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电话3秒接听率100%,计算机智能化调度系统配置率达到100%实现市域内院前院内病人信息互联互通、与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重点工程

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

重点项目

1.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

2.襄阳市急救中心迁建项目

3.襄阳市中医医院东津院区平战结合综合病房楼项目

4.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楼建设项目

5.襄阳市方舱医院项目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建设项目

7.枣阳市一医院感染疾病大楼建设项目

8.枣阳市中医院门诊楼及负压病房建设项目

9.南漳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10.南漳县中医医院改扩建门急诊、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项目

11.谷城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住院楼改扩建项目

12.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13.保康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及设备购置建设项目

14.保康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设备配置项目

15.老河口市一医院新院区传染病病区建设项目

16.老河口市一医院感染科改扩建项目

17.襄州区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感染楼建设项目

18.襄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改扩建项目

19.谷城县人民医院新发热门诊、可转换病区综合楼项目

20.全市公众场所配备AED行动计划

21.枣阳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项目

22.宜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楼及120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23.保康县120调度中心改造及设备购置建设项目

24.老河口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项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分诊、转诊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运用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药综合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急诊抢救、儿童保健与儿科常见病诊治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能力,加强防治融合,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功能,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服务量占比有较大提升、有能力开展的技术和项目不断增加。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新增5—10万居住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城区3—5个居委会的地域或1—2万人口设1个服务站,襄城区和樊城区分别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一家社区医院,在鱼梁州建立政府举办或者市级医院举办的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村建设1个卫生室,支持交通便利的村合并建设中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不设村卫生室。在农村、城市分别打造30分钟、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拓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口腔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诊疗服务水平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其中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机构逐步达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他机构逐步达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全面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建设。

强化乡镇医疗服务节点作用,支持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和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升级建设成为县级医院分院(县域医疗分中心),参照二级医院技术水平标准进行建设。距离县级医院较远的地区,县级医院可以依托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分中心。

支持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组建医疗集团或医联体,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推进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巡回医疗、上级机构驻村服务,发展移动智慧医疗等方式,逐步将村卫生室转变为乡镇卫生院延伸服务场所。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2.18张规划,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人口分布和集聚特点、老龄化程度、交通半径等,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县域床位的比例不低于30%,重点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不低于20%。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应急哨点作用,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生化分析仪、DR、彩超等数字化诊疗设备,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智能健康服务包,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所有车载设备、医疗设备、智能服务包与县级医院联通,实现“乡村检查、县级诊断”。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乡镇卫生院按每千服务人口1.0—1.4人配备人员编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千服务人口0.8—1.2人配备人员编制,医务人员配置比例不低于90%,且按需配备公共卫生、检验、药学等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实现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城乡每万名居民有不少于4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其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1名专业公共卫生医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医生8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3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所有乡村医生具备医学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

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全市3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建设康复、老年、妇幼保健等特色科室,推广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管理适宜技术。夯实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老年康养等职能,强化预检分诊、隔离观察、协同转运、应急处置等功能,推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与卫生应急高效协同。建立健全家庭病床服务工作机制,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为老年人提供检查、基础护理、康复、中医等上门服务,并与医疗机构内疾病诊治、长期照护等服务相衔接,提供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重点工程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卫生机构保障激励工程、基层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大学生村医”定向培养工程

重点项目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项目

2.基层智能健康服务包、公共卫生服务车配置项目

3.襄城区欧庙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4.襄城区余家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迁)建项目

5.鱼梁州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项目

6.枣阳市刘升卫生院榆树分院建设项目

7.枣阳市熊集镇耿集卫生院病房楼建设项目

8.枣阳市王城镇卫生院后勤服务综合楼及附属设施设备项目

9.枣阳市鹿头镇中心卫生院消毒供应室建设项目

10.老河口市孟楼中心卫生院新建病房楼项目

11.老河口市张集中心卫生院平战结合综合楼建设项目

12.襄城区庞公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新建项目

13.老河口市酂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装修项目

14.老河口市竹林桥中心卫生院半店综合门诊部新建项目

15.保康县后坪镇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

1.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不同层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继续适用《襄阳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相关要求。同时以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卫生风险防范应对水平。

2.合理配置资源。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规模和密度、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县办、市办医院原则上继续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要求设置。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床位规模,重在提高床位质量和使用效率,控制床位过快增长。统筹区域发展布局,限制卫生资源无序扩张,加强内涵发展,降低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支持枣阳市、谷城县、襄州区等卫生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促进优化结构;鼓励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等卫生资源相对适中的地区提升效率、优化结构,高质量发展;鼓励保康县及襄城区、樊城区乡镇等卫生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加快建设,增加服务供给。强化区域间交流协作,实现卫生健康资源共享,实行差别化发展。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控制综合医院数量,合理统筹专科需求,推进专科资源均衡布局,按照“区有特色、院有重点”的布局,加强全市医疗机构专科医疗能力建设,均衡布局感染、儿科、肿瘤、精神、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资源,完善医疗机构呼吸疾病规范化防治体系建设。

原则上公立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区域不再增加床位。床护比或者床均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再增加床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调整。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3.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抢抓委市共建和同济医院拟在襄阳开展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机遇,依托襄阳市中心医院心血管、肿瘤、神经、妇产、肾病、重症、传染病等7个专科和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骨科、老年医学等3个专科,开展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创建。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市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鼓励民营医院积极申报重点专科,加大三甲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力度,提升全市疑难急危重症救治水平。

4.促进市级医院提质升级。市级医院主要向市域内及周边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一定的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继续做强三级医院,按需合理扩增规模,重点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质量。

襄阳市中心医院保持现有床位规模不变,作为湖北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加强硕士培养,争取联合培养博士,实现医教研联合发展。以医疗技术能力和医疗质量双提升为核心,努力建成省级区域性医疗中心、医学教育中心及临床科研中心,使区域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大幅度提升。进一步引进医学领军人才,加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同步加强老年病科和感染病专科建设。襄阳市中心医院万山分院可以转型为中心医院主办的社区医院,盘活资源。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探索单体多院区模式,打造“区域疑难危重症救治中心和手术中心”,建设医教研融合型、技术创新型现代化医院。通过医疗集团模式促进多个院区协调发展,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同质,不断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东院区作为本部继续发展西医综合,强化国家级胸痛中心建设,适度控制床位规模,改善就医环境。西院区襄阳市肿瘤医院按大综合强专科建设,加快鄂西北规模最大的肿瘤专科医院高质量发展高新院区和东津院区按平战结合二级综合医院建设,平时状态可以强化康复护理等专科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对樊城区老年护理院托管,积极协调樊城新院区和襄城儿童康复院区的配套建设。五个院区病床规模合计规划3500-4000张,力争医院全国地市级百强医院行列中蝉联进位。

襄阳市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特色与优势,与其他综合医院错位发展,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以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的现代化中医医院为目标,建成省级中医医疗中心和省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适度减少本部院区床位规模,东津院区医疗床位按1200张规划,其中可转换病床440张。实施中医诊疗研究中心项目,建设骨伤科、儿科、脑病科、心内科、肛肠科、皮肤科等多个诊疗中心。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治疗、护理、康复方面的优势,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东津院区医养结合基地。

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实施中医名科建设工程,建成市级中医医疗中心和市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

襄阳市口腔医院开展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建成汉江流域口腔医疗中心。

5.加快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围绕县域城镇化建设,适度超前规划布局,加快补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短板,重点支持县级医院改善业务用房条件,全面加强床位达标和医疗装备、重症急救、信息化等建设。全面加强县级医院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污物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加强县域内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创伤中心、呼吸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等专病中心,提高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等专科能力,补齐县域内重点专科短板。提高县级医院平战转换能力,完善消毒供应、医疗废弃物和污水污物处理等配套建设。

6.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鼓励和引导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社会影响、有一定品牌特色的社会办医院,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是公立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补充,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以提供选择性的非基本医疗服务和高端医疗服务为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和引导其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鼓励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养老、托幼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

7.加强区域协同发展。发挥牵头作用,引领“襄十随神”城市群卫生健康协同发展,支持鼓励区域内毗邻县市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合作,打造高水平、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集群,带动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加强南襄盆地卫生健康工作合作,探索两地医疗卫生联合服务模式新路径。

重点工程

医疗卫生机构调质量发展工程、卫生健康人才高质量发展工程、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创新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清廉医院建设行动

重点项目

1.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医院新建项目

2.襄阳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

3.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4.襄城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5.高新区高新技术园医院项目

6.东津新区(经开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7..枣阳市中医院病房楼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8.南漳县人民医院新建外科住院大楼项目

9.谷城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改扩建项目

10.谷城县中医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

11.保康县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

12.保康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13.保康县中医医院设备配置项目

14.保康县人民医院新建停车场建设项目

15.保康县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及设备购置建设项目

16.老河口市一医院外迁项目

17.襄州区妇幼保健院住院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18.保康县中医医院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19.老河口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20.樊城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1.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1)功能定位。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防治结合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提供妇幼健康服务,承担辖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

襄阳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承担妇幼保健技术分中心任务,推动保健和医疗服务同步发展,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需求,并开展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侧重辖区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与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指导和双向转诊关系,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建立技术协作机制。

2)机构设置。市和县(市)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发挥市妇幼保健院的龙头作用,支持襄阳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推进襄阳市儿童医院项目建设,打造“襄十随神”城市群和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儿童医疗中心。县(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进行合理设置,建设规模适度。推进襄州区妇幼保健院住院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3)资源配置。妇幼保健机构根据服务人口、地域条件等配置妇幼保健人员,按实际开放床位数和床护比、医护比要求配置临床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建设,提升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资源供给总量和质量,同步提高儿童传染病救治能力。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结合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提升县域儿科服务能力。规划期末每千名儿童儿科床位数达到2.5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支持市县妇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妇产科建设,强化产前筛查和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市、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妇幼健康临床重点专科与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推进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建设。

按照“政府投入、完善配套;社区管理、社会举办”的模式,新、改、扩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引进专业社会托育机构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制托育服务。以需求为导向,优先覆盖人口基数大、托育需求强的城区。

2.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1)功能定位。建立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协调配合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网络。市、县(市、区)精神卫生中心受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委托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暂无设立精神卫生中心的地区,可委托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有关机构承担管理任务,并同时指定一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技术指导任务。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主要包括精神专科医院、设精神专科的综合医院)负责提供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联络会诊等诊疗服务,及时向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转诊疑难重症和病情不稳定患者,对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出院并将患者信息转回社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提供随访技术指导,指导基层开展患者应急处置,开展院内康复并对社区康复提供技术指导,在精神卫生健康教育中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内容,配合政法、公安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并将筛查结果报告县级精防机构,接受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技术指导,及时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开展辖区患者应急处置、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政策宣传,优先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家庭医师签约服务。

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市、县、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和市、县、街道(乡镇)上下联动的三级心理援助服务体系。

2)机构设置。依托襄阳市安定医院建设市级精神卫生中心,按1200张床位规划,同时在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设置精神科,每个县(市)及襄州区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挂靠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等科室,重点提高抑郁、焦虑、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康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者兼职开办精神专科诊所。

3资源配置。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精神卫生床位数不低于0.78张,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4.5名。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依托有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精神专科组建心理救援队,形成应对重大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3.职业病防治体系

1)功能定位。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为主干,配合完善市、县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承担行政辖区内的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

2)机构设置。配合构建“省-并向重点县区、乡镇延伸的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职业病诊断由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负责,职业病救治由市级及其他具备职业病救治条件的综合医院共同承担。鼓励职业病救治任务重的县区,依托同级综合医院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救治。鼓励尘肺病等职业病人数量多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能力,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

支持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及有关康复机构,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技术支撑,支持条件较好的企业依托现有技术力量设立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有特色、多样化的技术支撑。

3)资源配置。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所(科、室)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县级技术支撑机构逐步提高工程技术人员比例)。职业健康检查中心按照职业健康检查任务的需要,配置执业医师、护士、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信息化建设,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程防护、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检测评价等信息“一网通”。

4.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以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老年康复和护理机构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设立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院和1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以社区和家庭为重心,合理布局接续性医疗机构,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推动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等,增加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机构和床位数量。加快推进襄阳市中医医院东津院区医养结合基地建设,逐步建立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居家为基础的接续性服务体系,重点为慢性期康复患者和失能失智人群提供优质便捷普惠的康复、护理服务。加快发展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托养机构。

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引导医疗机构发展康复护理、医养融合等特色服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积极推进医养融合服务新模式,丰富老年健康服务内涵。完善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定期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进行科学的健康管理和疾病干预,并逐步实现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化管理。同时基层医疗机构也可对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托管,实现养老和医疗“无缝对接”。

推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全开设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达到70%。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康复、老年护理、老年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特色科室,通过建立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方式,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农村地区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打造“30分钟医疗康复和护理照料服务圈。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优化公立和社会办老年健康服务机构的比例。

5.康复医疗“城医联动”体系

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鼓励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加强康复专科医院(含以康复医疗服务为主的二级综合医院)建设,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重点工程

妇幼健康保障工程、精神卫生能力提升工程、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康复护理“城医联动”工程

重点项目

1.襄阳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2.襄阳市安定医院改造扩建项目

3.枣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4.谷城县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项目

5.老河口市精神病医院改造传染病病区项目

6.襄州区静怡医院改扩建项目

7.襄阳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8.襄阳市中医医养结合型养老基地项目

9.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

10.襄城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项目

11.枣阳市医养结合中心项目

12.宜城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13.宜城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综合楼建设项目

14.南漳健康康养合作项目

15.保康县医养结合综合建设项目

16.谷城县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项目

17.全市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18.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险项目

1.卫生监督机构

1功能定位。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受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依法集中行使监督执法权,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职能按照《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9))执行。

2)机构设置。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设卫生监督机构并下设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完善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管理体系。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派出机构和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卫生监督服务保障能力。

3)资源配置。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参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确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加强农村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力量的配备;卫生监督执法车的配置标准,按照车改后的政策执行。2025年,100%的卫生监督机构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100%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

2.采供血机构

1)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襄阳市中心血站主要职责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快推进襄阳市中心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推进血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各级血站的资源整合和纵向联系,实现区域内各级血站分工协作,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充足和有效。

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服务面积、交通情况、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情况统一规划采血点和储血点设置布局,开展血液储存和血液供应服务,可以在人群聚集区或沿医院、商圈设立固定采血点和流动采血点。各县(市、区)至少设一个固定采血点。明确功能任务、数量布局、服务区域范围,建立形成质控上收、服务下沉的血站服务模式。

2)资源配置。原则上血站按供血量每3吨配置1辆送血车,合理配置流动采血车。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合理配备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持续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常态化血液库存监测制度和血液联动保障机制,建立血液应急保障指挥平台,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

3.健康教育专业机构

1功能定位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属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健康教育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承担健康促进与教育及新闻宣传领域的理论、方法与政策研究,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媒体及下级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人员培训、适宜技术总结与推广,健康科普和健康传播规范、标准和技术指南制定,健康传播、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和舆情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与评估等主要职能。

2机构设置市级设置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县(市)和襄州区在当地疾控中心内设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若干健康教育服务基地,由同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管理,为居民提供健康展览展示、健康信息获取、健康咨询、移动健康教育等综合性健康教育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知识普及需求,为各类健康教育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技术交流平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相关科(室)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

3)资源配置市级、县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分别按照5/100万人口、1.75/10万人口的标准配置,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

4.临床检验中心

根据临床检验管理工作需要,本市挂靠市中心医院设置1所临床检验中心,县级不设政府主办的临床检验中心。

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构建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实现医疗卫生机构纵向整合和横向医防协作,提升县域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分级诊疗、有序就医、全程服务新格局,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增强重大疫情动员能力。建立统筹应急状态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和病区腾出、征用机制。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试行设立公共卫生总师,在疾病机构设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领导班子副职兼任。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发热门诊、基层机构、药店等哨点作用,健全网络直报、舆情监测、医疗卫生人员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等多渠道疫情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能力。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建立定期修订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预留可扩展空间,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战”转化能力。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调度机制,提高医疗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群防群控机制、疫情防控执法机制。

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实现工作衔接联动、服务连续整合、人员柔性流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对居民健康危险因素的监测、分析、评估和干预。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理享受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相关待遇,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四位一体”慢性病防治模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向社区居民提供融健康教育、风险评估、慢性病筛查、有序分诊、规范诊疗、随访干预为一体“医防融合、全专结合、全程有序”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

加强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与省级医学中心、专科医疗中心和公共卫生中心协作,促进市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在城区组建由市中心医院、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牵头,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参加的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疾病预防和诊治、健康管理、医疗护理、康复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鼓励三家牵头医院托管其他县(市)人民医院,辐射优质医疗资源。

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的原则,每个县(市)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情况,组建若干个(一般为2-3个)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县域医共体,强化防治结合和上下联动,提高县域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强化医联体内优质专科诊疗资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对家庭医生转诊签约居民“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优先会诊”的就诊机制。逐步引导居民形成家庭医生首诊、并经家庭医生转诊到上级医院就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和费用守门人作用。提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统筹调配资源、信息,提升防控救治能力。

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

建设形成以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优质中医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均衡,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市级中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充分依托现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三级实验室等平台,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加大在基础建设、设备配备等方面的投入,推进协同机制创新,支持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成果转化,多措并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县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专科专病,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全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 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 看上好中医

彰显中医药防治疾病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到2025年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推进中医治未病纳入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推进中医药深度融入公共卫生体系,实现中医药及时全面参与、中西医结合协同应对疫病。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推进中西医临床协同,推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传染病医院全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100%的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动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建设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内容。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建设高水平中医药运动医学健康中心。

推动社会办医规模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别是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中医、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推动社会办医向高水平、多元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社会办医院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综合力量或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社会办医也可牵头组建。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支持社会办医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挥社会办医在应对重大疫情中的作用,依法统筹纳入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完善生育服务管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高质量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用高质量党建统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将规划目标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将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加强规划宣传,推进信息公开,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识和了解。健全规划的推进机制,增强规划的引领力、约束力和执行力。襄阳市政府负责制订市级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组织各县(市、区)编制区域卫生规划。

(二)实施人才兴医。实施卫生健康人才高质量发展工程,在人才引进方面,重点加大硕士、博士及主任医师等高层次医学和公卫人才引进力度。在人才培养方面,持续深化科卫协同和医教协同,加强院校合作,建立与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医药学院和省部属医学院校等高校联合培养机制,扩大医疗、公共卫生和护理人才储备。依托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医学院校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大专学历医生培养、留用和基层卫生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高水平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持续加大“西学中”中医人才培养,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建立维护公益性的财政投入机制。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筹资机制,逐步降低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所占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在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等方面承担主要筹资责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强化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保障责任,各级财政要足额安排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发展建设支出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等,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保障重大传染病防控所需人员经费。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倾斜力度,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并探索由医联体统筹管理和使用。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按人头支付并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任务补助和公共服务经费等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多院区建设发展,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为患者救治的定点医院。建立财政对重大疫情应急储备的长效投入机制,纳入政府经常性预算安排。

(四)建立保障可持续的价格和支付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远程医疗、日间手术、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签约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同步明确医保支付政策。完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建立激励相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按区域打包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强化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对康复、精神、长期照护床位,实行按床日收付费。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复诊患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实行按人头收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医疗救助费用“分级”保障机制,保证紧急状态下公立医院基本运行费用和医务人员基本工资。

(五)完善医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重大疫情等紧急状态下的科研攻关指挥、行动、保障体系,建立与医学院校、科研机构沟通机制,联合开展科研攻关。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临床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加强重症、感染、呼吸、麻醉、影像、病理、检验检测等平台学科建设,推动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和推广、人才培养、关键设备配置,以高水平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引领技术进步。支持公立医院与骨干医药企业、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等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充分发挥大型综合性医院的科技创新核心作用,做好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的衔接,促进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

(六)明确协同部门职责。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才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机构编制、医疗保障、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对卫生健康领域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七)严格保障规划实施。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市卫健委建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