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制的总体目标和质量要求
二、防制服务区域及内容
三、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现场考核办法及标准
(一)鼠控制考核标准(依据GB/T27770-2011)
1.鼠迹法检查
(1)室内鼠迹检查
在城区范围根据城市人口规模随机抽查检查一定样本量的房间数(15平方米折算为一间,以实际查到的房间数计算,下同)。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40%。室内鼠迹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
(2)外环境鼠迹检查
检查城区内的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单位院内、住宅间空地等不同类型场所累计延长米外环境中的鼠迹(包括鼠洞、鼠粪、鼠咬痕及鼠道),每检查点不超过100延长米。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5。
2.防鼠设施检查
检查重点单位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状况,防鼠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5%。
(二)蟑螂控制考核标准(依据GB/T27773-2011)
1.根据城市人口规模抽取一定样本量的房间数,蟑螂成若虫侵害率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间(处)成若虫数小蠊小于或等于10只,大蠊小于或等于5只。
2.蜚蠊卵鞘查获率小于或等于3%,平均每阳性间(处)卵鞘数小于或等于8只。
3.蟑迹查获率小于或等于7%。蟑迹指(粪便、蜕皮、空卵鞘壳、死尸等)。
(三)蚊虫控制考核标准(依据GB/T27771-2011)
1.在居民住宅和单位内外环境中,检查计算各种小型存水容器和积水的蚊幼及蛹的阳性率。小型积水蚊虫密度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0.8。
2.检查城区内不同类型大中型水体(湖泊、河流、沟渠等),沿其边缘的不同地点,用500ml收集勺采集水样不少于100勺,检查蚊幼和蛹数量。大中型水体蚊虫密度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勺少于8只蚊虫幼虫和蛹。
3.选择城区公园、花房、汽修厂、轮胎集放地,暴露右小腿,上午8:00—10:00或者16:00—18:00观察在0.5h内腿上蚊虫的停落数,计算蚊虫停落指数(停落蚊数/人次),停落指数小于或等于1.5。
(四)蝇控制考核标准(依据GB/T27772-2011)
1.检查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不得存在蝇类孳生地。
2.室内成蝇密度有蝇房间阳性率小于或等于9%,阳性间蝇密度小于或等于3只/间。
3.室外蝇孳生地密度蝇类孳生地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
4.防蝇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5%。
四、项目实施方案
(一)本地和孳生地调查
为科学有效制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切合实际有效展开相关综合防治工作,在开始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消杀工作之前必须先对防制区域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在消杀过程中接受第三方效果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进行及时纠偏,确保综合防制效果。同时形成创卫病媒生物防制台账资料,收集归档。
(二)完善相关设施:完善城区重点及本地单位的防鼠、防蚊蝇等设施建设。
1.防鼠设施建设:箅子和地漏,厨房操作间下水道出水口有竖箅子(金属栏栅),箅子缝小于10mm,若无竖箅子,排水沟横箅子的箅子缝小于10mm,且无缺损,地漏加盖;门,门缝小于6mm,木门和门框的底部包铁皮,高300mm,食品库房门口有挡鼠板,高600mm;管线孔洞,堵塞通向外环境的管线孔洞,没有堵死的孔洞,其缝隙不得超过6mm;排风扇,1楼或地下室排风扇或通风口有金属网罩,网眼不得超过6mm;窗户,1楼或地下室的窗户玻璃无破损。尽量缩小老鼠的生存空间和盗食场所,使其密度自然下降。
2.防蚊、蝇设施建设:安装纱门纱窗可有效地防止蚊蝇侵入;食品应用纱罩遮挡、窗户和通气孔要加铁丝网;食堂进门处安装宽幅塑料防蝇帘,每幅之间要有1-2cm的重叠;安装灭蝇灯:灭蝇灯悬挂要正确,灭蝇灯离地面不超过2.1米,离墙0.3米以上或与墙壁成90度,不得将灭蝇灯悬挂在食堂操作间和食品存放区,每30平方米可悬挂一个20W的灭蝇灯。
3.防蟑螂设施建设:①清除蟑螂栖息条件:广泛开展堵洞抹缝、“八查”、清除蟑螂栖息地卵鞘、蟑迹。蟑迹是指蟑尸、残存肢、体、翅、蜕皮、蟑螂屎、空瘪卵鞘等。“八查”是指:一查桌、二查柜、三查椅、四查口(下水道口)、五查池(洗涤池)、六查案(食品加工的案板)、七查缝、八查堆(煤堆、柴堆、杂物堆)。②防蟑螂:仔细的检查下水沟,墙上的裂缝,地板隔及窗户,防止蟑螂进入;保持室内干燥,蟑螂多生活在潮湿的环境中,因此应注意不要有任何漏水的地方,尤其是厨房;保持室内清洁,在清洁、干燥的环境中,蟑螂的孳生会受到限制。用餐后要将食物及时密闭,将垃圾及时清理,将餐具用热水冲洗干净,另外炉灶等处也要定期的清洁;处理死的蟑螂:应将蟑尸和卵鞘集中烧毁。
(三)病媒生物防制具体要求
由于城区统一除“四害”用药量及施药范围较大,对药物的选择应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使用化学药物严格按照全国爱卫会的有关规定。
(1)灭鼠:①为保证药物灭鼠效果,必须做到全方位覆盖,“四不漏”、“四统一”。“四不漏”即地区不漏片,社区不漏户,住房户不漏房,房间不漏外环境,包括住房、库房、禽畜栏圈、下水道、人防工程、公厕等做到全部投药。“四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时间、统一用药,覆盖饱和投药。②投放毒饵的方法:室内投放墙根、墙角每3-5米投一堆,室外每隔5米投一堆,每堆投饵10-20g;绿化带、公园湿地按行间距5米投一堆的棋盘式投药,每堆投入10-20g;定期检查盗食情况,按“未吃不补,吃多少补多少,吃完了加倍补投”的原则投,实行常态化投药;其它措施:不能投放药物的局部采用鼠夹、鼠笼、粘鼠板捕杀老鼠,社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采用安装固定毒饵屋法开展常态化灭鼠。
(2)灭蚊、蝇:孳生地处理:整治内外环境,控制和消除孳生条件,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地,因蚊虫发育前三个阶段都在水中,离不开水,所有消除一切积水是防制蚊虫的基本措施。要控制蝇类,最关键的措施是对其孳生场所进行控制,把蝇类赖以孳生的基础清除掉,使其不能大量的孳生繁殖,就是从根本上控制住蝇类的数量。应把环境治理放在首位,是治本的办法。
(3)灭蟑:环境治理,改善环境、治理环境,消除蟑螂栖息场所,是取得永久性防治效果的根本方法。因此,在开展大面积灭蟑螂之前,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配合政府部门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居家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理垃圾、污物及不必要的室内杂物,抹塞缝隙,缝孔、消除蟑螂的栖息场所,消除残余卵夹,创造良好的灭蟑螂环境。
2、进一步强化灭蚊措施,预防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的爆发
登革热是一种由登革病毒引起的蚊媒传染病,主要由白纹伊蚊传播。控制和消灭白纹伊蚊是当前最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登革热的措施。因此,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落实以环境整治、清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环境为主导的综合性防制措施,将白纹伊蚊密度控制到不致发生流行的程度。
1.全面清除蚊虫孳生地
1.1孳生地主要类型和种类
家庭、单位、学校主要孳生地有:饮水缸、储水池或缸、花瓶、花盆等有用的功能性积水容器,闲置的瓶、罐、缸等无用积水容器、竹筒、树洞、汽车轮胎、楼房反墚及雨水沟、地下室集水井等。
外环境、公园等主要孳生地有:绿化带的塑料薄膜、废弃易拉罐、饭盒、塑料杯积水容器等,闲置或废弃的瓶、罐、缸等无用积水容器、废弃的汽车轮胎、市政管网的管井、竹筒、树洞、植物叶腋等。
2.孳生地处理方法如下
2.1翻盆倒罐,清除闲置无用积水。清除废弃的容器,暂时闲置未用的容器应当逐一翻转倒放。
2.2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清除绿化带和卫生死角的塑料薄膜、一次性塑料容器。
2.3竹筒树洞的治理。公园、学校、园林景点的竹筒、树洞要用灰沙等堵塞,或对留根的竹筒,采用“十”字砍刀法,使其有裂缝不再积水。
2.4治理轮胎。轮胎要求叠放整齐并存放在室内或避雨
的场所,如要堆放室外,要用防雨布严密遮盖,不积雨水。如不能有效遮盖,须对废弃轮胎进行打孔处理,防止积水。对于不能清除积水的轮胎,可使用双硫磷等灭蚊幼剂处理。
2.5对于其他不能清除的积水,例如密闭市政管网的管道井、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集水井,建筑工地积水等,采取投放长效灭蚊幼药剂控制蚊虫孳生。
(1)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消杀方针,确保使用国家规定或爱卫会认定和推荐的药物。对病媒生物防制药物建立进出登记台账。病媒生物防制作业时要注意安全用药,废弃药物及死鼠等要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2)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需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法规标准,规范操作。作业时必须统一服装、统一标准,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
(3)合同期间开展夏季、秋季、冬春季、夏季四次病媒生物防制常规作业。
(4)在吉安市建城区内的公共外环境进行病媒生物防制作业时,重点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病媒生物问题。
(5)做好每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记录,登记时间、处理位置、用药量等数据,并拍摄现场照片。
(6)安排专人负责巡查和在创卫区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跟踪检查,并根据实际效果调整用药品种、剂量、配方、时间。
(7)于合同签订后立即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孳生地调查,并将孳生地情况、相关环境问题等详细资料汇总成册报爱卫办。
(8)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展一次大规模病媒生物消杀防制工作,迅速降低建城区内病媒生物密度。
(9)在完成首次全方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后,组织对创卫重点区域全面安装鼠饵站,并张贴标签(警示)牌。
(10)对建成区内的重点孳生地进行全面巡检和治理。
(11)在创卫调研、暗访和明查期间,根据通知各进行一次全范围的重点病媒生物防制和突击治理工作。
(12)合同期间应配合创卫办组织的大规模环境整治行动,在行动前或突击、应急检查前配合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3)对国家、省检查组(含暗访)发现病媒生物防制的问题属于中标单位服务范围的,应无条件整改到位,不能以此为由增加有关费用。
4、防制服务标准
(1)使用及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药品及服务符合下列标准
1)病媒生物防制所用药品及投放方式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药物生产证书齐全且不会影响甲方的安全,并征得甲方的同意。投放方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投放。
2)保证所用的药品具有产品安全资料(MSDS)或国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许可证并符合相关标准。
(2)在开展杀虫灭鼠活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发放投(喷)药宣传单,以便甲方进行安排及配合工作,施药现场应摆放警示牌,在开展杀虫灭鼠活动前必须和相关单位联系,由相关单位安排人员提供协助和监督消杀情况。
(3)蚊、蝇消杀:孳生地投放灭幼药剂,重点部位及害虫栖息场所进行药物滞留喷洒和空间喷雾,药品均采用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使用的高效低毒卫生杀虫药剂;宣传并指导相关村民和居民做好防蚊、防蝇工作,消除孳生地,做到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施工原则。
(4)灭鼠药械统一投放,进行多轮统一投药,即:灭鼠重点区域为各级道路、下水道、农贸市场周边、公厕、垃圾中转站及周边、无物业管理居民区周边、广场、公共绿化带、果皮箱、鼠洞、鼠道等,对老鼠活动和容易孳生栖息的地点等作为灭鼠防鼠工作重点,原则上投药必须投入固定鼠穴、毒鼠屋或相对隐蔽的区域和地点,选用药物为第二代抗凝血剂灭鼠毒饵,确保安全高效,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灭鼠药物,并将加大对服务范围内各单位、各居民区人员的宣传介绍,提供药物保障和24小时的技术支撑。
(5)下水道的灭蟑灭虫:街道和背街小巷周边等害虫侵犯点需进行下水道的灭蟑灭虫工作,药品采用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使用的卫生杀虫药剂;这些街道四害孳生的点主要是下水道、农贸市场周边、公厕、垃圾中转站及周边、公共绿化带及周边等。
(6)按相关要求布放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应根据孳生地调查设置在有鼠迹、位置隐蔽、人员稀少、不引人注目的地方沿墙等位置布放,在主次街路、人行道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布放时应慎重;毒饵站要求建在公共区域的背街背巷、垃圾箱(屋、桶)、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周边选取适宜位置布放固定毒饵站。布放毒饵站时应张贴醒目警示标志,毒饵施放应准确到位防止人、畜、禽、鸟等误食误服。
5、用药要求
中标服务商必须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假药、国家禁用的药物,并须确保药物来源和质量正当可靠。使用的药物必须符合GB/T27777-2011《杀鼠剂安全使用准则》与GB/T27779-2011《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准则》的要求,达到“安全、高效、环保”并交替使用药物防止产生耐药性的要求。为保证用药质量,使用药物必须按照以下标准和要求执行。
类别
产品名称
生产厂家
规 格
药物用途
灭鼠药械
★0.005%溴鼠灵毒谷
国内知名厂家,三证齐全
1×20kg/袋
灭鼠药物,灭鼠毒饵站内使用
★0.005%溴鼠灵蜡块
国内知名厂家,三证齐全
1×10kg/件
灭鼠药物,下水道及潮湿场所使用
灭蟑药械
★0.05%氟虫腈杀虫颗粒(灭蟑粉剂)
国内知名厂家,三证齐全
5克×1000袋/箱
干燥场所灭蟑
★0.05%氟虫腈杀蟑胶饵(针剂)
国内知名厂家,三证齐全
10g×100支/件
潮湿及重点场所灭蟑
★0.6%四氟醚.右旋苯醚热雾剂
国内知名厂家,三证齐全
5升/桶×4桶/箱
下水道、园林绿化及密闭场所用药
灭蚊
灭蝇药械
★0.5%吡丙醚杀虫颗粒剂
国内知名厂家,三证齐全
500克×20袋/箱
灭蚊幼药物
★5%氯菊四氟醚水乳剂
国内知名厂家,三证齐全
1000ml×10瓶/件
室内环境超低容量处理用药
★6.8%氯氰.氯丙炔水乳剂
国内知名厂家,三证齐全
1000ml×10瓶/件
绿化带外环境滞留处理用药
★15%苯氰.残杀威乳油
国内知名厂家,三证齐全
1000ml×10瓶/件
垃圾站、公厕等重点孳生地场所用药
(1)库房要求
1)中标服务商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星期内,在吉安市范围内设有固定的能满足日常除害消杀药械存放的专用库房,库房面积不少于20㎡。具有防盗门窗、危险化学物品标志和非作业人员免入标志,张贴“禁止入内、后果自负”醒目标志。建立完善的药械出入库登记、使用登记、药物安全使用规范措施等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库房管理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药械台账的建立和管理
2.1.入库登记。中标服务商要做好灭鼠、灭蚊蝇、灭蟑螂灭鼠剂、杀虫剂以及各种消杀器械的入库登记,建立药械入库专用登记簿,药械入库日期、来源、药械名称、数量、保质期、签收人等入库登记项目要齐全,要指定专人负责。
2.2.出库登记。中标服务商要做好灭鼠、灭蚊蝇、灭蟑螂灭鼠剂、杀虫剂以及各种消杀器械的出库登记,建立药械出库专用登记簿,药械出库日期、药械名称、数量、使用单位或使用人、消杀作业人员姓名、当日消杀使用数量、剩余回收数量等情况登记要齐全,要指定专人负责。
2.3.日常作业和剩余回收药品的保管。每个消杀队员要做好药品的日常使用保管,在每日消杀作业中,对自己所领取和使用的药品要进行记录,记录本要人手一册,消杀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药品存放到单位药械库房。中标服务商负责人要继续坚持签字确认制度,对负责消杀队员每日消杀作业落实情况予以核实。
(2)病媒生物防制项目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负责人
1人
负责全面工作,具备人社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职业资格高级证书
2
组长
2人
负责小组安排、指导和参与日常施工作
3
文员
1人
负责仓管、每日作业记录及资料整理
4
施工员
6人
负责现场作业
合计
10人
(3)本项目要具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数量:
序号
器械类别
单位
数量
1
常量喷雾器
台
3
2
超低容量喷雾器
台
2
3
热烟雾机
台
1
4
工程车
台
1
7、项目实施的其他要求
1.防制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开展4次集中防制工作和日常防制,保持鼠类、蚊虫、蝇类、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确保通过国家爱卫办考核,防止登革热疫情暴发。
2.中标服务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与转包,否则招标方将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服务商负责。
3.员工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文明作业。
4.中标服务商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提供药物投放服务时,必须作好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注意安全,预防人畜误食鼠药中毒事件发生,以及对发生误食中毒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并承担因宣传和指导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人畜误食中毒所产生的后果。
5.中标服务商在提供药物投放服务时,必须按规定投放,确保消杀药物的投放量、到位率、覆盖率符合要求并作好相关文字记录,保留备查。
6.中标服务商提供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时,必须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提供施工和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工作流程、作业时间及地点、药物消杀、投放纪录等。
7.每次集中防制由采购人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中标服务商的消杀活动进行灭前、灭后的密度调查,调查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所负责区域内的灭前、灭后的密度调查资料,效果评估资料。
8.针对中标服务商开展的集中消杀活动,由采购人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防制的密度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经监测、评估达不到要求的,中标服务商必须重新进行消杀,重新消杀所产生的费用、监测和评估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9.服务期内药物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病媒生物防制用药,安全规范用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如发生人、畜食中毒,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乙方使用禁用药物,乙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10.中标服务商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时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登记卡,并请采购人有关人员签字,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11.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后需防护的部位和措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和措施,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向市民发布提醒事项。
12.事先作好投药前温馨提示,不能对市民造成影响。
13.确保对服务辖区内的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损害。
14.确保施工安全,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均由中标服务商承担。
15.中标单位每次开展集中消杀活动后,由采购方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防制的密度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此项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经监测、评估达不到要求的,中标单位必须重新进行消杀,重新消杀所产生的费用、监测和评估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商务要求
1.现场勘察
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所需的所有资料。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实施过程中,中标服务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投标人在现场勘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事件自行负责。
3)投标人现场勘察的一切费用自理。
2.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根据防制要求,每次完成集中消杀施工后,经采购方聘请的第三方技术机构对防制的密度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并上交评估合格报告。2021年12月30日前付50%合同款,合同期满、评估合格后再付50%合同款。②服务期内,如出现省、国家检查组(含暗访)发现病媒生物防制问题,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扣除合同价款总额的50%;如因中标单位服务区域病媒防制服务未到位原因,造成未通过国家、省相关考核验收,或因中标单位服务区域病媒防制服务未到位原因引发登革热疫情而导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一票否决”,不予支付所有合同款,并由中标单位予以中标价的2倍赔偿。③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3.投标承诺:防制区域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确保防制区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能顺利通过国家、省级考核,防止登革热疫情暴发。(出具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期间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防制工作和日常防制。
5.交付、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中标服务商提供的设备应能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若发现中标服务商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有欺诈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服务资格。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进行索赔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7.中标服务商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服务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需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