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各经营者及相关经营单位: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4年民用“三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结合近期发生的“重庆燃气”“连云港海鲜市场”“芜湖黄金回收店”等事件,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现作出如下计量器具检定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等计量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计量器具检定自律,做到计量诚信经营。
二、日常生活中常见需要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计价秤、电子天平、电子汽车衡(地磅)、加油机、验光仪器、压力仪表、水表、燃气表、电能表、听力计、体温计、出租汽车计价器、血压计、电动汽车充电桩、测绘仪器等。
三、认真落实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切实做到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四、不得销售没有产品合格证(印)标志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无检定合格证(印)或者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以及破坏准确度的计量器具;不得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
五、不得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组装和修理计量器具。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七、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八、违反规定,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各经营者及相关经营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书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计量器具市场检定行为。平塘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计量器具检定巡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 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同时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计量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
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