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1月1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精艺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口腔诊所涉嫌使用劣药及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并过期的医疗器械,被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罚款并没收非法财物。
2022年 7月20日,执法人员对青岛精艺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口腔诊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在该单位诊疗室Ⅰ发现如下过期药品:1、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1盒,其标签标注:“国药准字H20023777、5ml:0.1g、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0621、有限期至:2021/06/20”;2、盐酸异丙嗪注射液1盒,其标签标注“国药准字H31021490、1ml:25mg、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80702、有限期至:2021/07/01”。
在诊所诊疗室Ⅱ发现如下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1、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1盒,其标签标注:“国药准字H20023777、5ml:0.1g、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0621、有限期至:2021/06/20”;2、无中文标识牙科粘接剂1瓶。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山东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27日对青岛精艺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口腔诊所下达了青崂市监稽处罚字〔2022〕116号处罚书,没收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2盒(其中1盒少3支,共计7支)、盐酸异丙嗪注射液1盒(少1支,共计9支)、聚羧酸锌水门汀液剂(牙科粘接剂)1瓶(已开启使用);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爱企查显示,青岛精艺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口腔诊所成立于2019年01月0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69-18号一层,法定代表人为张庆顶。经营范围包括依据卫生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