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华声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二期)
二〇二二年七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辅导机构”)
与深圳华声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声医疗”)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签订
的《深圳华声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国信证券作为华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辅导机构,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向贵局报送了华声医疗的第一期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现就本期(2022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辅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陈金飞、李越、王磊、陈帆、凌骏航、雷清月、李柏欣7 人组成,由陈金飞担任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上述辅导人员在辅导期间均未发生任何变动。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华声医疗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上述人员在辅导期间未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的辅导工作时间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在律师及会计师的协助下,以跟踪和落实前期辅导重
点事项为主线,通过现场集中办公、召开中介协调会、视频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及尽职调查工作,全面深入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状况;进一步讨论公司须改进事项;进一步讨论确定公司未来募集资金使用事项;进一步完善辅导工作底稿;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机构准备了补充尽职调查清单及各专项尽职调查清单,对华声医疗展开了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全面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持续收集整理公司历史沿革、业务技术、行业发展、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财务会计、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及运用等方面的资料。辅导机构在上述全面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财务规范等方面的相关建议,督促公司解决相关问题。
2、经销商终端销售情况
通过视频访谈及现场访谈方式向不同销售大区的主要经销商负责人了解经销商进货及销售情况、具体的销售业务开展情况及费用情况,回款情况、产品最终实现终端销售的数据及原因情况,从而确认发行人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理性及谨慎性。
3、执行股东核查
国信证券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基本情况、入股背景、股东入股协议、交易对价、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对赌协议等进行尽职调查,对公司历史沿革中多次的转让及完税情况进行充分梳理核实,对机构股东增资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就对赌协议条款与公司及机构股东进行沟通、讨论。
4、集中学习和培训
辅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接受辅导人员培训,使其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
法制意识,加深对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的理解,特别是防止出现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及不合理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情况。
5、执行银行流水核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陪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等核心人员打印个人银行流水,并梳理摘录其中 5 万以上的大额流水情况,并向相关人员核实资金往来的原因、背景情况,确认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异常往来。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配合辅导机构对华声医疗开展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