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怎么准备关于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购置、使用及管理的有关规定

新闻资讯2026-04-21 06:02:53

 

 

 

 

 

松医字(2021)12号

 

关于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购置、使用及管理的有关规定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设备和耗材的购置、使用及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明确使用科室责任,增强设备和耗材使用效益,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制订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医疗设备购置程序及规定

1、所有医疗设备购置在购置前使用科室必须提前做好规划,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提供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需经使用科室和关联科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申请科室分管院长审批方可提交设备科(1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须一并提交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分析,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细和具体)。

2、分管设备采购的副院长根据所购设备情况,负责召集使用科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集体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分管设备副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然后将研究结果报院党委会议作出最终决定。

3、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购置后,由分管设备副院长会同纪委、审计、设备科、使用科室一起对所购设备使用情况、质量和价格等进行充分的市场考察调研,依据调研结果,结合使用科室实际需求,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设置设备购置条款(如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设置带有倾向性、排它性、指定性等不合理购置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设备科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所购设备的计划和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购置工作。

4、根据省、市、县相关设备购置规定,单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设备(含200万元),由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设备科负责完善相关手续报送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单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下,50万元人民币以上由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50万元人民币以下30万元人民币以上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申请科室应配合好设备科严格按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要求和流程做好招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30万元人民币以下设备由医院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所购设备将在医院网站发布采购信息,制作招标采购文件,由院内招标谈判小组(纪委、总会计师、院办室、财务科、审计科、经管办、设备、科、工程维修科、分管设备院长和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组成)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招标采购,所有招标采购程序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流程在阳光下进行,招标谈判会议由分管设备院长主持。

二、医用器械、低值耗材和卫生材料的购置、使用及管理规定:

1、全院各科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在遵循省集中采购中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下,一律由医院内部再次招标采购后再行使用。普通医用耗材、卫材将根据产品价格和数量等具体情况,由医院统一招标采购。医院采购使用的所有医用耗材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应最大化降低其成本价格。

2、对实行院内招标采购的产品,各科室应按照医院要求如实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和价格等必备信息,科学合理地提出采购使用要求,配合设备科做好招标采购工作。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和借口抵触招标采购,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绝使用中标产品,若发生上述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所发生科室承担,同时医院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设备科应做好计划和安排,按照院内招标程序,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招标采购。

3、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上中标产品合同签订实行一年一签制度,遇有特殊情况由分管设备副院长根据实际情况报请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根据医院相关议事规则作出最终决定。签订购销合同的同时各中标公司须同医院纪委签订廉洁购销合同。

4、上述所有物品一律由设备科验收、入库登记、出库签领。使用科室必须在当月及时出库限领。杜绝使用科室直接单独采购储存使用,至少半年对各科室领出的物品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杜绝不收费现象发生。

5、各耗材卫材使用科室,要科学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尽量避免物品过期浪费。如因计划不合理造成大量物品报废的,医院将会根据损耗浪费物品等值扣发科室绩效并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

6、新型医用器械、耗材和卫材的购置各科室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申请,申请报告应详细说明理由并作效益分析,由申请科室分管副院长审批后报送设备科。由分管设备副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根据医院相关议事规则作出最终决定购置。然后由设备科按照招标程序组织安排采购,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设备科将对使用材料产品进行跟踪调查,根据使用情况提交医院决定是否再行采购使用。

7、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引进、试用设备耗材。

三、医疗设备淘汰、报废程序及规定

1、所有医疗设备均应列入医院固定资产。设备的淘汰、报废均应遵守“物尽其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各设备使用科室日常工作中应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爱护公共财物。

2、任何医疗设备一旦超过使用期限,经医学工程维修科论证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由设备使用科室出具报废申请报告,经使用科室分管领导及工程维修科签署意见后提交设备科,并由分管维修副院长报院办会讨论,讨论结果报院党委会决定是否启动淘汰报废程序。

3、院党委会决定通过后设备科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废手续。

4、每年年终由设备科统计制作本年度报废设备清单,报请各级主管部门履行国有资产注销手续。

四、医疗设备使用效益与监管

各种新进医用设备,均应发挥相应效益,设备科每年年底要出具各科室设备采购效益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凡因设备闲置、不能发挥效益的科室,医院将不批准该科下年度采购计划,情节严重的将会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今后,医院将会结合绩效方案逐步施行全成本核算管理,对所有设备、耗材及物资实行条形码识别等科学的精细化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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