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报价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2)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1.1.2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报价产品若属于药品管理范畴,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准通知书》/《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2)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准通知书》/《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