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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伏贴”
三伏贴是一种传统的中医治疗方法,主要依据中医“冬病夏治”的理论,利用夏季气温高、阳气旺盛的时机,通过贴敷药物于特定穴位,以达到预防和治疗疾病的效果。三伏贴通常在夏季的三伏天期间使用,这时是一年中最炎热的时期,人体的阳气达到高峰,有利于药物的吸收和疾病的消散。近年来,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三伏贴”深受大家关注。
“三伏贴”适应范围
“三伏贴”主要适用于反复发作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等;也可用于以反复发作、冬季加重为临床特点,中医辨证为寒证的其他疾病,像风湿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腹泻等。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应用范围及应用人群。
开展机构要求
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并且已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或民族医药服务工作。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人员资质要求
(1)“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明确其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并经本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
(2)对患者实施“三伏贴”操作的人员,应为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接受过穴位贴敷技术专业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应对本单位能够从事“三伏贴”操作的人员予以明确并进行培训、考核。
备案要求
开展“三伏贴”的医疗机构应在每年7月10前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本机构“三伏贴”适用范围、处方用药、穴位选择、禁忌症、相关注意事项、拟定处方的医师信息(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上一年度“三伏贴”治疗效果评估报告、本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等。】
“三伏贴”开展过程中有哪些管理要求?
01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三伏贴”的管理,建立管理制度。
02
严格按照《中医敷熨熏浴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落实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03
严格技术操作,操作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9部分 穴位贴敷》(GB/T 21709.9—2008)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穴位贴敷》有关要求。
04
科学合理宣传推广“三伏贴”知识,严禁不合理扩大适用范围及应用人群。
05
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合理分流“三伏贴”服务人群,避免患者聚集。
06
“三伏贴”服务区域应相对独立并落实好院感防控工作。
07
其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监督管理
本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对 “三伏贴” 应用有监督管理权,对存在操作人员不符合要求、应用不规范及夸大宣传效果等不规范行为的医疗机构予以处理,包括通报批评、督促改正等;对整改不力的医疗机构,严禁其开展“三伏贴”服务。
霞浦县卫健局医政股:0593-8637356
《福建省医疗机构三伏贴医疗技术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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