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医保局空降:
大三甲耗材集采执行被彻查!
8月6日,盟医疗保障局发布了《盟医疗保障局完成对盟直公立医疗机构2024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7月25日起,盟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专项治理工作组深入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等五家盟直公立医院,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专项治理现场检查。
此次检查,采用数据对比分析与现场查验相结合方式,重点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网采率和配送到位率、报量准确性、采购订单真实性、未中选药品采购、完全替代采购、同品种药品采购价格、药品协议签订、耗材执行进度、药品耗材配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药品耗材入库及使用、集采产品进院等情况一一进行了核对。
《通知》强调,盟直三甲医疗机构要发挥承担规范采购行为的表率带头作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 下一步,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形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不断巩固集中带量采购成果。
事实上,在今年 5 月 20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 2024 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中,释放出加强集采“后环节”监管的强烈信号。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除了省直、市直大型三甲医院的耗材集采得以执行,基层医疗机构也成为了医保局核查的重点领域。
从三甲到基层,
多地带量采购大检查落地!
近日,西和县医疗保障局成立检查组赴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医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检查工作。

检查组对药采平台查询、药品随货同行票检查、随机抽查药品价格、HIS系统进销存查询等方式对医疗机构是否建立采购制度、是否按照先采购中选药品后非中选药品,先价格较低药品后价格较高药品的原则进行采购、协议签订与约定量完成情况、药品网采率、药品进销存是否与平台数据相一致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对村卫生室是否有线下采购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7月22日,阿左旗医保局开展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专项治理行动。近日,对旗域内4家公立医院和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情况进行检查。
2024年8月16日下午,闽清医保局对辖区内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执行情况开展实地检查。
今年下半年以来,包括北京市丰台区医保局、甘肃玉门市医保局和酒泉市肃州区医保局、宁夏中卫市医保局、安徽潜山市医保局、广东韶关市医保局和武江区医保局等接连披露集采执行情况专项调查的重点环节、方式及细节,其中序时进度、网采率等被频频提及。
此外,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场检查风暴中,监管范围开始由院内扩大至院外。不仅仅是医院,在供应配送环节的厂家、代理商也成为严查的对象。
从院内到院外,
医械厂家、代理商被重点核查
近日,陕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规范企业和医疗机构行为。各级医保部门将公立医疗机构集采情况纳入协议管理,定期考核,对违规机构约谈、通报并惩戒,严重的通报相关部门。

同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监督惩戒,对企业在挂网申报、采购配送、价格联动和上传议价结果等环节出现的失信行为,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还有一些,直接从集采中选产品开始倒查。
6月21日,喀旗医保局对全旗公立医疗机构国家组织的医药集采中选产品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国家组织胰岛素、第九批药品、人工关节、冠脉支架和脊柱类五个类别的集中带量采购。

此次行动中还重点核查了医院在椎体成形术中采购骨填充网袋、扩张矫形器等高价未集采耗材占比情况,核实了进院流程和决策是否合规,代理商和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与医院相关人员有利益关联,是否集中由少数医生使用等。
包括在去年7月北京市医保局组织的人工关节国采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便要求医院自查后应约谈供应非中选组套产品较多的经销商,特别是针对“重组”中选部件、混用中选和非中选部件高价销售的不规范做法,应要求其作出书面承诺,拒不整改的,可要求中选企业更换经销商!
毫无疑问,随着全链条整治的落地,监管的死角已经越来越小。从三甲到基层,从院内到院外,集采“后环节”清查战线全面拉开,所有参与集采的医院、企业务必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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