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根据《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医药储备产能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2〕262号),拟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医药储备产能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要求
按照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陕西省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保供产品分别是:
(一)医用防护服:产品符合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 防护服技术要求》,在我市具备日产1万件生产能力(包括:设备、配套库房、基本配置人力及生产场地等),常规存储10日满负荷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料或制成品。
(二)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产品符合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在我市具备日产1万只生产能力(包括:设备、配套库房、基本配置人力及生产场地等),常规存储10日满负荷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料或制成品;医用外科口罩产品符合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具备日产5万只生产能力(包括:设备、配套库房、基本配置人力及生产场地等),常规存储10日满负荷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料或制成品;一次性医用口罩产品符合YY/T0969-2013行业执行标准,具备日产10万只生产能力(包括:设备、配套库房、基本配置人力及生产场地等),常规存储10日满负荷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料或制成品。
(三)医用隔离面/眼罩:产品在本省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正规产品生产资质,在我市具备日产2万只生产能力(包括:设备、配套库房、基本配置人力及生产场地等),常规存储5日负荷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料或制成品。
(四)手持红外测温仪:产品符合GB/T 19665-2005《电子红外成像人体表面测温仪通用规范》,在我市具备日产200台生产能力(包括:设备、配套库房、基本配置人力及生产场地等),常规存储5日满负荷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料或制成品。
(五)核酸检测设备:产品在我市拥有国家正式批准的生产文号,具备核酸检测性能,日生产能力不少于400台(包括:设备、配套库房、基本配置人力及生产场地等),常规存储1日满负荷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料或制成品。
(六)病毒采样管:产品在本省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正规产品生产资质,在我市日生产能力不少于20万管(包括:设备、配套库房、基本配置人力及生产场地等),常规存储5日满负荷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料或制成品。
(七)消杀用品(包括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75%酒精消毒液):相关产品在本省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正规产品生产资质,在我市日生产能力不少于10吨(包括:设备、配套库房、基本配置人力及生产场地等),常规存储3日满负荷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料或制成品。
(八)药品:产品进入《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中医药治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常备库存相关药品不少于30万瓶。
(九)中药饮片:在我市具备生产进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73种中药饮片的生产能力,日加工能力不少于5吨,常备73种中药饮片库存不少于救治100名患者10日的需求量。
二、申报企业要求
(一)在高新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已经纳入陕西省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保供企业。
(二)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三)近2年企业申报产品具有连续生产和销售记录,并且原辅料供应渠道畅通,可保证紧急生产供应。
(四)企业具有完善仓储设施及场所,具备24小时应急配
送能力。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产能储备项目申请报告
1.1.企业简介
1.2.企业三年来经营状况
1.3.企业拟参与储备的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
1.4.企业拟参与储备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承诺
1.5.储备产品渠道
1.6.供货时间及突发事件响应时间
1.7.物流配送及仓储能力
1.8.售后服务及质量控制措施
1.9.企业履约能力
2.产能储备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3.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和2022年1-9月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4.企业出具申报产品获批上市以来销售情况的合同(制表分医疗机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零售机构和金额)。
5.企业现有申报产品常规库存情况(原材料、包材、成品等),提供证明性资料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等证件复印件。
7.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书按照目录:项目申报表、申请报告、产品注册批件、审计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等次序,编制页码并进行胶印简装。申报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请于10月28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一式4份按要求胶装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将整本申报材料盖章版PDF和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用U盘拷贝。
(三)申报项目同时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进行申报(网址:czyxmk.sf.gov.cn,登录后选择“医药食盐储备专项资金”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网上未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81161702
地 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 箱:gl@xdz.gov.cn
附 件:省级医药储备产能储备项目申请表
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省级医药储备产能储备项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