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数字化脑电监护分析仪(动态脑电图记录盒)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脑电放大器:
a. 采用额定电压3.7V、容量≥1300mAh的可充电电池供电,可反复充电。电池充满后连续运行时间大于48小时。
b. 无线通讯:采用2.4GHz无线蓝牙数字传输,额定发射功率0.001W(0dBm)。
c. 共模抑制比:CMRR≥90dB。
d. 噪声水平(峰-峰值):≤1.5μV。
e. 定标幅度:50μV。
f. 输入阻抗:≥1MΩ。
g. 输入范围:0~3600uV。
2. 灵敏度:
a. 波形显示灵敏度:50uV/20mm、10mm、7mm、5mm、3mm、1mm、0.5mm。
b. 波形打印灵敏度:50uV/7mm、5mm、3.5mm、2mm、1mm。
3. 波形显示及打印宽度:
a. 波形显示宽度:4秒/屏~60秒/屏、1.5cm/秒、2.5cm/秒、3cm/秒、6cm/秒。
4. 实时滤波:
a. 实时低频滤波:关闭、0.5、1.0、1.6、4.0、8.0、10.0、13.0Hz。
b. 实时高频滤波:关闭、15、20、25、30、35、40、70Hz。
5. 50Hz干扰抑制比:2级软件可调,24dB/级。
6. 采集记录时间:最大259200秒(3天)。
7. 波形测量的波幅范围:1uV~3600uV、分辨率:0.1uV,频率范围:0.5Hz~50Hz。
8. 数字化分析波幅范围:1uV~1000uV、分辨率:1uV,频率范围:0.8Hz~30Hz,能级:16级,处理时长:1秒~259200秒(3天)。
9. 脑电趋势图:可将长时间(24小时)的脑电波进行“脑电趋势处理”后形成多幅脑电趋势图。
10. 播放软件:无需安装,可在普通计算机上播放脑电图,具有波幅调节、进行滤波、导联转换、回放控制等功能,便于学术交流使用。
3、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售后服务证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