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奕瑞怎么样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新闻资讯2026-04-21 01: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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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61版)

7、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按照GDR与A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发行对象

本次GDR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GDR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GDR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GDR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GDR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GDR拟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加强公司全球研发能力、业务拓展和国际布局,通过新建海外基地、跨境并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数字化X射线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并结合补充营运资金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GDR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的滚存利润拟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应当符合《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依据《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下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或者境内外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补充、修改和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生效时间等进行调整、补充、修改和完善。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需要,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确定为自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3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奕瑞科技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1、关于与深圳市菲森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与北京唯迈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与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与张华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丰华回避表决。

5、关于与RadixView LLC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监事会

2023年2月1日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17日

至2023年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5、7-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

议案14.01、14.02、14.03涉及的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上海奕原禾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和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常则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常锐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鼎成合众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慨闻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ieer Gu。

议案14.04涉及的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张华。

议案14.05涉及的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Richard Aufrichtig。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暄琦、张晓东

电话:+86-21-50720560-8311

传真:4008266163-60610

电子邮箱:ir@iraygroup.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拟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具体内容如下:

二、《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内容

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亦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上表中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取自2023年1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GDR成功发行上市之日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672.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055.0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16.9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07号)予以确认。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21,616.9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7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事项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35,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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