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尚阳・说案” 执行专栏
第二期来啦
上一期我们讲了
劳动争议执行案
本期即将为大家带来
什么案例呢?
一起来看看吧
第二期
600元劳务费执行案
干了活儿却要不回几百块钱的劳务费,这样的“小事儿”,法院管不管?



基本案情
某甲为某乙提供劳务,某乙应付某甲劳动报酬600元。某甲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某乙未按时履行,某甲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某乙名下虽无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但有三辆机动车,应当具备履行能力。执行人员随即通过传票、电话等方式要求某乙到院接受询问或立即向某甲履行,可某乙态度蛮横、言语激烈,既不配合法院工作,又不履行义务。
执行人员便以其名下机动车为重要执行线索进行查找,最终在新都区某地发现该车。在执行人员控制该机动车后,再次通知某乙到现场接受询问,明明就在附近的某乙却用时约30分钟才缓慢到达现场,之后在骂骂咧咧中将600元当场足额履行。
因某乙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30分钟后......


典型意义
司法实务中,“小官司”经常遇到“大挑战”。几百元劳务费的背后,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正如申请执行人某甲所言:我为讨回这几百块钱,自己花费都已上千,周围的人还说几百块钱的事情法院不会管,我就想看看,法院会不会管这些小事。
从身边小事入手,回应群众司法期待,不因执行标的额小而有所区别对待。同时,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主观恶意较大的被执行人,采取铁腕措施,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