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及趋势
第一节 “十三五”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
第二节 “十三五”指标落实情况
第三节 客观分析我市生态环境形势
第四节 历史机遇与重大挑战
第二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和指标
第三章 加强环保宏观调控,优化促进绿色发展
第一节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第二节 构建环境预防体系
第三节 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第四节 提高全市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水平
第五节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
第六节 统筹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第七节 推动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第四章 推进三大行动计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综合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二节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第三节 分区分级防治土壤污染
第五章 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治污减排
第一节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第二节 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
第三节 加快农村环境治理
第四节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第五节 加强温室气体控制
第六章 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环境安全水平
第一节 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
第二节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第三节 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第四节 提高化学物质识别防控水平
第五节 防范辐射环境风险
第七章 强化生态修复,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安全
第一节 构建长江经济带生态廊道
第二节 保护重点生态区域
第三节 强化重要生态系统保育
第四节 修复生态退化地区
第五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六节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第七节 良好环境背景生态保护
第八章 加快改革创新,完善环境治理共治体系
第一节 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第二节 强化环保法治保障
第三节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第四节 健全环保市场机制
第五节 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第六节 加强环境科技创新
第九章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推动系统治理
第十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第二节 明确任务分工
第三节 加大投入力度
第四节 加强环保合作
第五节 严格评估考核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深入准确地理解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加快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全面融入宜荆荆都市圈、“松枝当宜”百强聚集区,为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注入澎湃活力,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松滋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结合松滋市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需求以“找准定位促发展,全力助推双冲刺”主题,从松滋发展的优势、松滋发展有蓝图、松滋发展等多个方面,全面分析松滋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松滋市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策实施进一步细化和深化,落实市政府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安排政府投资、编制财政支出预算和制定相关政策。统筹谋划“十四五”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和制度保障,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其成为指导松滋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松滋市将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去,规划关系松滋未来五年和长远发展,对推动松滋后发赶超、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第一章 “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及趋势
第一节 “十三五”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
1 主要工作成效
1)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松滋市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以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整治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等各项措施,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5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5300吨、925.5吨、5628吨、 1616吨。与2015年相比,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有所下降。2018年全市工业及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968.9吨,比2015年下降了8.7%;2018年全市工业及生活氨氮排放总量为828.32吨,比2015年下降了10.5%;2018年全市工业及生活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840.1吨,比2015年下降了14%;2018年全市工业及生活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422.08吨,比2015年下降了12%。圆满完成了荆州市对本市下达的污染物减排要求。
2) 主要水污染物削减任务的实施成效
减排措施包含结构调整及工程治理,我市对松滋市裕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落后产能淘汰,对松滋市东风人造板有限公司进行了整体关闭。为进一步减少水污染排放物,我市对所有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全面排查, 2017年底前完成城东工业园区、临港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保证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置,达标排放。
在农业水污染物减排方面,我市结合自身特点,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6年,环保、畜牧等部门联动,对全市165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专项整治,关闭了21家不符合环境要求的养殖场。2017年,完成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三区划定工作,投资3000万元对养殖污染进行防治,共关闭33家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对1076家规模以下养殖场进行整治。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数量逐年缩减。
在城乡生活水污染物减排方面,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科亮污水处理厂)根据城市发展需要,于2017年5月启动改扩建工程,对一期生产线进行提标改造,同时扩建二期生产线,扩建规模日处理污水为2万立方米,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4万立方米,确保了城区生活污水治理。住建部门配套建设城市雨污管网49公里,综合改造了幸福渠、工农渠等7大排污体系,城市新区已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改造。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全部开工,乡镇配套污水管网已完成主次管道安装97026米。
3) 主要大气污染物削减任务的实施成效
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根据荆州市环委会《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快推进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及其设施的意见的通知》(荆环委发[2015]17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了《松滋市加快推进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及其设施工作方案》(松环委发【2016】1号),确定我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及城东工业园、临港工业园区35家企业46台套燃煤锅炉(含窑炉)需要淘汰改造。2017年,按照荆州环委会《关于调整荆州市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及其设施方案的通知》(荆环委发[2017]1号])文件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不得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及其设施,已建成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成型燃料、煤改新能源等。全市90家单位104台套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及其设施于2017年全部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及其设施淘汰、改造工作。对完成我市“十三五”的减排任务产生重大影响。
实施重点行业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建设。以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为抓手,“三管齐下”。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控制,根据国家人民政府发布的禁止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政策性文件。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进行核准备案,所有政策按国家、省发改委关于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政策及文件执行,严禁新增产能。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松滋市裕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制浆及造纸生产线的决定》,依法于2016年6月30日前淘汰松滋市裕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重点抓好企业脱硝工程,如狠抓湖北荣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确保湖北松源矸石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设施、葛洲坝松滋水泥公司烟气脱硝(SNCR)设施、松滋市金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脱硝设施稳定运行,督促企业规范化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三禁三治”,深入开展全域范围锅炉禁燃,防止死灰复燃。控制农村秸秆焚烧。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和着力旨进并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方面作出更大努力。加快农机装备更新升级速度,拓宽秸秆利用途径,科学处置秸秆。2017年底,基本实现露天无秸秆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还田率力争达到95%以上。加强了机动车尾气检测,推动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对884辆黄标车实施淘汰。推动城区内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全面完成全市69座加油站油气回收和地下油罐改造工作。开展餐饮业油烟整治,新上油烟净化器42台套。全面禁鞭工作稳步推进,中心城区禁鞭得到彻底管控。严格建筑工地扬尘“五化”标准,加大道路洒水压尘,大力开展扬尘管控,强化对城区主要施工工地和砂石料堆场扬尘治理监管,严厉处罚跑、冒、滴、漏等道路运输违规行为。。
4) 主要环境质量指标改善情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
松滋市中心城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座,监测项目为SO2、NO2、CO、O3、PM10、PM2.5。2019年SO2、NO2、CO、O3年均浓度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PM10和PM2.5 年均浓度未达标(月均浓度参见图2-1、2-2、2-3、2-4、2-5、2-6)。2019年344个有效监测日中,优良天数为256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74.4%;轻度污染天数66天、中度污染天数18天、重度污染天数4天。同2018年相比,空气质量总体有所上升,优良天数增加6天,空气优良率上升3.4个百分点。
图2-1松滋市2018、2019年PM10月均值谱线图
2018年PM10月均值2月份最高、12月份次高、7月份最低;2019年PM10月均值2月份最高、12月份次高、10月份最低。2019年PM10年均值为79μg/m3,比2018年高出5.3个百分点。
图2-2松滋市2018、2019年PM2.5月均值谱线图
2018年PM2.5月均值2月份最高、1月份次高、9月份最低;2019年PM2.5月均值1月份最高、12月份次高、7月份最低。2019年PM2.5年均值为50μg/m3,与2018年持平。
图2-3松滋市2018、2019年臭氧月均值谱线图
2018年臭氧月均值10月份最高、8月份次高、12月份最低;2019年臭氧月均值9月份最高、8月份次高、1月份最低。2019年臭氧年均值为152μg/m3,比2018年高出2.0个百分点。
图2-4松滋市2018、2019年SO2月均值谱线图
2018年SO2月均值10月份最高、9月份次高、3月份最低;2019年SO2月均值1月份最高、9月份次高、2月份最低。2019年SO2年均值为15μg/m3,比2018年高出36个百分点。
图2-5松滋市2018、2019年NO2月均值谱线图
2018年NO2月均值11月份最高、10月份次高、7月份最低;2019年NO2月均值10月份最高、5月份次高、6月份最低。2019年NO2年均值为27μg/m3,比2018年高出35个百分点。
图2-6松滋市2018、2019年CO月均值谱线图
2018年CO月均值1月份最高、12月份次高、9月份最低;2019年CO月均值1月份最高、3月份次高、8月份最低。2019年CO年均值为2.1mg/m3,与2018年持平。
(二)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的监测断面在松滋河西支、洛溪河、洈水水库共布设5个例行监测断面。松滋河西支设有2个省控监测断面,分别为德胜闸断面(对照断面)和同兴桥断面(控制断面);洛溪河布设有两个市控监测断面,分别为刘家场断面(对照断面)、街河市断面(控制断面);洈水水库库心设1个省控监测断面。河流型地表水监测溶解氧、氨氮、总氮、总磷等28项指标,湖库型地表水监测项目增加化学需氧量、叶绿素a和透明度。
根据近五年荆州市环境质量公告,松滋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符合II-III类标准的断面占监测断面的100%,详见表2-1。洛溪河近五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II类水标准要求,洈水水库库心近五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I类水标准要求,松滋西河2016年-2018年未达到地表水II类水标准要求,超标项目为总磷和氨氮。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5月启动改扩建工程,对一期生产线进行提标改造,同时扩建二期生产线,扩建规模日处理污水为2万立方米,排放标准为一级A标,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4万立方米,确保了城区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松滋西河水质较前三年有所好转,达到了地表水II类水标准要求。
表2-1 2015年-2019年松滋市地表水水质状况
水系
监测断面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水质类别
超标项目
水质类别
超标项目
水质类别
超标项目
水质类别
超标项目
水质类别
超标项目
长江支流
松西河
德胜闸
Ⅲ
/
Ⅲ
总磷(0.01)
Ⅲ
总磷(0.1)
Ⅲ
总磷(0.1)
Ⅱ
/
同心桥
Ⅲ
/
Ⅲ
总磷(0.2)、氨氮(0.004)
Ⅲ
总磷(0.3)
Ⅲ
总磷(0.1)
Ⅱ
/
洛溪河
刘家场
Ⅱ
/
Ⅲ
/
Ⅲ
/
Ⅲ
/
Ⅱ
/
街河市
Ⅲ
/
Ⅲ
/
Ⅲ
/
Ⅱ
/
Ⅱ
/
主要湖库
洈水水库
库心
Ⅱ
/
Ⅱ
/
Ⅱ
/
Ⅱ
/
Ⅱ
/
松滋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点为松滋河西支马家尖断面(一级保护区内),监测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等28项指标,每月监测上报1次,共12次。从2013年开始,每半年开展一次64项分析、每两年开展一次109项全分析。2019年的监测结果显示松滋河马家尖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与上一年相比持平。
(三)声环境质量
2019年,松滋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稳定,噪声主要来源为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2019年松滋交通干线监测路段10条,道路总长25.77公里,监测点位33个,噪声均值为67.9dB(A),同比上升0.2dB(A)。2019年松滋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110个,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2.7dB(A),与2018年基本持平,影响城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噪声源中交通噪声影响强度最大,社会生活噪声影响范围最广。
5)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构建“一案三制”全过程应急管理体系的的核心要素,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支撑,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能力建设的基本依据。加速推进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一是精准排查松滋市内环境风险企业底数,二是督促、指导未备案企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组织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2018年精准排查松滋市内环境风险企业底数70家,2019年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企业数量39家,2020年底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强化环境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松滋市饮用水水源地、等级为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均已开展应急演练。逐步推进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和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松滋市临港工业园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开展行政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修编政府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松滋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印发了松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松政发〔2018〕6号)。结合实际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松滋市应急救援物质储备库建设工程项目已正式开工,预计2020年底竣工。
进一步推进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开展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尾矿库“一库一档"环境安全信息档案和环境安全重点尾矿库清单。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重大环境风险尾矿库企业清单,定量化评估全省尾矿库综合风险,健全全省尾矿库“一张图、一张网"系统,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次生生态环境事件。采取月调度措施,对松滋四家尾矿库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库、湖北启星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库、湖北宜化松滋肥业界山寺磷石膏库、松滋硫铁矿尾矿库的现状、“一库一档"环境安全信息档案和环境安全重点尾矿库清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编制进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进展、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2020年,环境安全重点尾矿库清单包括嘉施利(荆州)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库、湖北启星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库、湖北宜化松滋肥业界山寺磷石膏库3家均为正常使用;“一库一档"环境安全信息档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工作均已经完成;松滋硫铁矿尾矿库为无主尾矿库,已闭库,由松滋卸甲坪乡牵头进行收尾工作。
6) 土壤污染防治任务的实施成效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鄂政发[2016]85号)要求,着力加强全省土壤污染综合预防,强化土壤空间布局管控,防控工矿业污染土壤,着力推进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面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先试。拟定《松滋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上报,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基础调查,我市在此次土壤污染详查点位核实工作中需要核查的点位共计961个,占全荆州市核查点位的48%。通过核查,确定国家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556个。对63家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及其周边土壤开展了污染地块分布、环境风险状况调查。抓好土壤治理“净土工程”,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土壤治理先行先试。成功申报小南海污灌区土壤治理修复项目、沙道观工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涴市钻井油田泥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等一批进入环保部的项目库。以点带面,项目先行。争取到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000万元,用于新江口镇周边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取得重大突破。
7) 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任务的实施成效
松滋市是全省20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县市之一,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区域内所有乡镇和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推广涴市南海从户到镇的市场化改革经验,完善收转运体系;培植好王家桥簸箕岩、沙道观车路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示范点;完善乡镇站点建设,新增9座乡镇垃圾中转站点,合理配置垃圾压缩箱、转运车辆;尽快建好规范化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松滋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努力提升环境质量,基本形成“户分类,组筛选,村收集,镇集中,市转运,场处理”的生活垃圾全域治理体系,全市镇村生活垃圾运至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收集率、处理率均达到100%。松滋垃圾渗滤液处理建设工程经一期、二期建设,日处理污水能力130立方米。
8) 农村环境保护任务的实施成效
近年来,松滋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扎实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着力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美丽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2018年,松滋获评全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成功创建“湖北省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通过复审。乡村振兴开启新篇,23个镇、村被命名为“湖北省森林城镇”和“湖北省绿色乡村”。樟木溪村晋身“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新星村、北闸村入选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典型示范村,豆花湖村、龟咀村、文家河村、卸甲坪村省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有序推进,胜利村上榜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合格名单。全市成功创建11个省级生态乡镇、45个省级生态村、16个荆州市级生态镇、174个荆州市级生态村。截至2020年,对照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指标体系,40项建设指标全部完成,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要求。
根据荆州市环保局《关于下达2016年新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荆环发〔2016〕48号)要求,2018年对涴市、王家桥、杨林市涉及5个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整治项目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处理生活污水912.576(m3/d),处理率达到70%,达到生活污水处理率应≥60%的要求;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生活垃圾16296(kg/d)、处理垃圾12222(kg/d),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75%。达到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
畜禽污染防治方面,完成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三区划定工作,投资3000万元对养殖污染进行防治,共关闭33家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对1076家规模以下养殖场进行整治。推进“两清两减”。在重要湖泊、水库等重要水域,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湖库养殖面积,全面完成围网围栏养殖拆围工作。对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湖库一律终止承包养殖合同,大力提倡清洁种植和清洁养殖,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第二节 “十三五”指标落实情况
截止2020年度,松滋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考核体系完成情况具体见下表1-1。
表1-1 松滋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三五”指标值
现状值
达标情况
一、社会经济指标
(1)单位GDP能耗
t标煤/万元
≤1.0
0.44
达标
(2)单位GDP水耗
m3/万元
4.81
4.05
达标
(3)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较2015年减少比例)
%
-15
/
/
二、环境管理指标
(1)COD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排比例)
%
8.7
8.7
达标
(2)氨氮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排比例)
%
10.5
10.5
达标
(3)SO2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排比例)
%
14
14
达标
(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减排比例)
%
12
12
达标
三、环境质量指标
(1)优良天数比例(%)
%
70
74.4
达标
(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
/
/
(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
/
/
(4)县级以上饮用水质达标比例
%
100
100
达标
(5)县跨界考核断面合格比例
%
100
100
达标
(6)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100
/
四、生态建设指标
(1)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0
100
达标
(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80
/
/
(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95
/
/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新建和生产矿山
%
100
/
/
历史遗留矿山
%
60
/
/
(5)矿区土地复垦率
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
%
100
/
/
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
%
60
/
/
(6)农村生态保护与建设
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
%
40
/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5
/
/
(7)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率
%
85
/
/
(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70
75
达标
(9)农用化肥施用强度
kg/ha,折纯
250
423.44
不达标
(10)农药施用强度
kg/ha,折纯
3
21.3
不达标
(1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90
/
/
(12)森林覆盖率
%
45
/
/
(13)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70
70
达标
(14)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100
达标
(15)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人
12
/
/
(16)环境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的比例
%
90
/
/
(17)环境监察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的比例
%
90
/
/
(18)环境宣教能力达到标准化水平的比例
%
90
/
/
(19)环境信息达到标准化水平的比例
%
90
/
/
(20)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
%
100
/
/
(21)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
%
100
/
/
五、公众关注指标
(1)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
%
90
/
/
(2)中小学校环境教育普及率
%
90
100
达标
第三节 客观分析我市生态环境形势
尽管“十三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与先进县(市)和全市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环境整治压力较大、总量削减压力大、结构调整难度大、监管能力建设任务重、 突发环境事件威胁社会稳定和安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尚未建立等一系列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是“十四五”时期面临的重大挑战。
1 环境整治压力较大
从目前现状来看,在水环境方面,因为我市城区人口的大量增加,污水处理厂、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同时上游客水污染压力较大,地表水污染问题仍是我市突出的环境问题;在空气环境方面,随着我市机动车数量的猛增,汽车尾气污染也日趋加重。环境整治工程投入大、见效慢,受经济水平和现有基础设施规模影响,短期内我市环境整治的压力会比较大。
全市大部分农村居住环境脏乱差问题仍比较突出,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缺乏,现有治理设施受益人口比重较低;河道、水塘淤积污染问题仍普遍存在。二是村庄规模小、布局散,环境综合整治难度大。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地下水等薄弱环节综合防治任务仍然艰巨,环境监管硬件设施配备不足。资金来源有限,技术推进难度大,未建立起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2 总量削减压力大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加快壮大工业动能,强化“硬核”地位。始终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加强和改进对工业经济的领导,推动力量向工业聚合、要素向工业聚集、服务向工业聚焦。此举一方面将带动全市资源能源消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增大;另一方面,受经济结构和资金条件等方面的制约,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相对不足,全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基数本身偏小,减排任务异常艰巨,所以“十四五”期间排污增量也必然较大。
3 结构调整难度大
从区域协调发展角度来说,我市处于鄂西南,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工业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工业目前仍然以加工业为主,结构比较单一,并且化工医药、造纸及印染类污染型企业较多,而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循环经济实施难度大。
4 监管能力建设任务重
“十三五”期间,我市初步建成先进的环境监控体系,但仍需进一步扩大环境监测领域,加强如生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辐射等方面的监测能力。我市目前基层环保队伍能力建设仍相对滞后,大部分镇(街道)尚未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管理能力薄弱,难以适应基层环保工作量大、事务繁杂的新形势。因为短期内缺少大量的资金和人才投入,我市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任务较重。
5 突发环境事件威胁社会稳定和安全
随着水体污染由有机污染向有机、无机复全型污染转变,大气污染由煤烟型污染向复合型污染转变,虽然加大了环境防范对策,但我县总体上仍没有迈过高污染、高风险阶段,突发性环境事件呈增多趋势,水体氮磷污染,以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为主的土壤污染、灰霾天气为特征的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将集中显现,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任重道远。
6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尚未建立
政绩考核体系中生态环保指标体现不够。现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生态环保指标权重低,以GDP为主导的发展观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分属不同部门主管,生态保护职能分散在许多部门,这种分散管理模式存在诸多弊端。社会参与机制尚未形成。生态环保相关工作主要由政府行政部门推进,公众参与力度不足,尚未形成激励社会全员参与的机制。企业主动守法、自主公开环境信息等意识和行为不足。
第四节 历史机遇与重大挑战
7 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离开经济发展抓环保是“缘木求鱼”,脱离环保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要留住“碧水蓝天”,建设美丽松滋,就必须绿色转型,拒绝带“毒”的GDP。“十四五”时期,抢抓机遇,善作善成,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绿色发展步入蓬勃期。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明确了转型发展的路径和制度保障,建设生态文明的国家意志更加坚定,人民群众空前关注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全国上下思想统一,真正迈入“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期,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协同发展步入蓬勃期。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大部署。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浙江、陕西、山西等地考察和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污染物新增量进入收窄期。经济增速开始换档,重化工业快速发展的势头减缓,能源需求开始呈现低增速特征,经济总量和结构都在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污染物新增量同比开始下降,排放强度同比逐步回落,污染物排放高位趋缓。
三是技术红利进入释放期。随着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技术红利将得到充分释放。
四是环保投入开始井喷期。围绕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制定正步入变革期,不断改变着产业的服务边界。政策导向的转变,打开了万亿级环保需求的、无天花板的市场,全社会的环保投入热情前所未有的高涨,环保投入有望井喷迸发。
五是生态文明制度进入系统完善期。法治方面,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为环境法治创造了良好的基础。体制方面,环保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正在以生态环保职能优化整合和事权合理划分为突破口,统筹监管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国际与国内环境问题,全面增强生态环保管理体制的统一性、权威性、高效性、执行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激励、社会动员的生态环保治理体系。规划方面,“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是面向环境要素的规划,正在试点的环境总体规划,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的基础性规划,将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引导作用。
六是松滋城市发展面临全新的发展机遇。松滋地处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的交汇中心,四方通衢,八面来风,今日松滋迎来逐梦未来的无限机遇。“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荆江城镇带空间发展布局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总体规划》、《湖北省荆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规划》、《加快荆州振兴总体规划》、《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等多重大战略规划机遇惠及松滋,正在转化为振兴松滋的强大磁场;国家依托长江建设经济新支撑带,扩大沿江内陆开放开发,将为振兴松滋注入强大动力。
七是松滋城市基础建设为环保工作奠定了基础。“十三五”期间,松滋市经济实力得到快速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8 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五年,也是实现“美丽松滋”奋斗目标的重点阶段。我市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致力于打造环境优良的长江中游重要节点城市。我市的环境保护机制也一直在不断完善,为我市环保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十三五”时期,我市的经济条件将进一步上升,环保工作的硬件条件也会进一步提高。
但是,我市工业基础现状相对较薄弱,主要污染物总量基数小,“十三五”期间减排任务的完成使减排空间进一步减小,减排压力明显加大。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结构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转型,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经济增长短期内也难以脱钩,所以“十四五”时期环保领域内的部分工作任务依然比较艰巨、面临比较大的挑战。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既是负重前行、大有作为的关键期,也是实现质量改善的攻坚期、窗口期。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持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不动摇,坚持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不动摇,坚持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不动摇,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战略,加快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松滋市创建国家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为抓手,以减污降碳协调增效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实现松滋市绿色发展、全面建成全国百强县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努力打造荆州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切实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增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为基本导向,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将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和碳排放达峰的重要途径,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各类资源的科学开发与合理利用,降低碳排放强度。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近期与远期。统筹要素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统筹局部与整体,突出系统治理与“点穴式”治理的组合运用,系统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三个治污"。做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现代化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全民参与。发挥各级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创新公众参与方式。
第三节 规划目标和指标
总体目标:2025年实现“一减一降、两改善、四提升”。
一减一降"是指主要污染物减排和二氧化碳降低,环境治理成效稳固、生态系统稳定;“两改善"是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四提升"是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空间格局优化和资源利用水平、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具体目标:到2025年,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平均浓度稳步下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实现安全利用和有效管控;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和能耗持续降低;森林覆盖率、城市生态质量指数稳中向好;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显著提升。在“十四五”期间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力争通过国家考核验收获得命名。
2035年远景目标,广泛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命名成功。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内。
表1 松滋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9年现状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环境质量
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74.4
≥86.5
约束性
2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微克每立方米)
50
≤36
约束性
3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4
地表水国控断面达Ⅲ类以上水质的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5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
0
0
约束性
6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完成90%目标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约束性
7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完成90%目标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约束性
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较好水平
持续稳定
约束性
污染物控制
9
COD重点工程削减量(吨)
/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约束性
10
氨氮重点工程削减量(吨)
/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11
总磷重点工程削减量(吨)
/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12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13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
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生态安全维护
14
生态红线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保持不下降
约束性
城市生态治理指数EQI值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5
长江干流自然岸线保有率(%)
-
70
约束性
16
市域森林覆盖率(%)
31.40
稳中向好
约束性
环境风险
17
放射辐射源事故年发生率
0
<每万枚1.3起
预期性
18
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率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预期性
19
磷石膏综合利用率(%)
-
≥50
预期性
气候变化应对
2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按照省下达任务执行
约束性
2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按照省下达任务执行
约束性
22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20
预期性
生态人居建设
23
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95.32
稳步提高
约束性
24
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90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预期性
25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预期性
2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预期性
注: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数据不能代表松滋市常态,因此采用2019年的基准数据。
第二章 加强环保宏观调控,优化促进绿色发展
第一节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依法对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实行空间准入和规划许可。严禁在生态红线区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规划各类工业园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空间管制相关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统筹引导城市空间管控和合理利用,不断强化、优化“三线一单”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中的应用。
第二节 构建环境预防体系
1 依法开展规划环评
完成全市工业园区及港口规划环评和修编以及跟踪评价。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及各类专项规划环评,启动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环评。执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落实规划环评的刚性约束。加强规划环评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完善区域限批机制。落实荆州市“正面清单”管理要求,并对本市重点区域规划环评“负面清单”严格管控。
2 严格环境准入
严格落实松滋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分区分类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重点开发区域要根据环境容量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环境标准,限制建设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和简单重复项目。农产品主产区按照保护和恢复地力的要求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重点生态功能区按照生态功能恢复和保育原则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禁止开发区域按照强制保护原则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
第三节 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
1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一是加强工业节能。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工业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不断运用自动化、信息化等手段改造和提升节能管理水平,进一步挖掘工业节能潜力,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节能降耗,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高效锅炉。二是推动建筑节能。发展节能建筑、绿色建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建筑工程在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倒100%。三是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通过依法禁煤限煤措施,逐步降低原煤消耗比重;到2025年,除必要保留以外,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抓好工业重点领域节水,积极开发和推广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零排放的节水技术和模式。积极落实国家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等相关制度,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
推动松滋江西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落实落地,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抽水蓄能规划,实施风、光、水、火、储新能源综合利用,在卸甲坪乡建设松滋江西观抽水蓄能电站。初拟电站装机规模约120万千瓦,电站静态总投资约70亿元,另配套新能源项目50亿元,共120亿元。
第四节 提高全市产业集约集聚发展水平
1 加快开发区产业集聚发展
贯彻省委“宜荆荆恩”城市群协同发展战略,与宜都市携手打造先行示范区,建设千亿级现代化工产业集群,按照“规划同编、交通同网、资源同享、民生同保”的模式协同发展。强化开发区产业规划的刚性约束,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产业园区产业布局,提升园区配套功能和产业承载能力。积极实施“满园工程”,将开发区和工业园作为发展产业的主要载体,形成园区有主导产业,产业有龙头企业,企业有竞争力的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和产业链发展的开发区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区、建设若干个生态工业园及生态型企业(循环型、清洁型企业),带动区域构建企业—区域—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格局。围绕全省战略科技任务,支持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即丽源活性染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目前,湖北省松滋经济开发区已满园,按照省级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总体安排,拟扩区调区15.81平方公里,其中临港工业园扩园13.2平方公里、城东工业园扩园2.61平方公里。
2 构建“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集群
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公共服务,促进小型微型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与大型企业集团协同发展的格局。松滋是长江中游重要的磷化工生产基地,推动精细磷铁锂高端制造项目上马,在园区发展循环化利用项目。
3 壮大优势产业和规模企业集聚带动能力
松滋正处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阶段,产业结构的演变和升级很快,研究发展方向,把握发展特性,进一步巩固扩大优势产业部门,充分利用规模经济,增加效益;围绕优势产业发展深度拓展和关联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形成良好的产业系列;不断培植区内新的产业,发展第三产业,以增加地区经济发展新的推动力。
第五节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产业
建立循环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循环型工业体系和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重点推进循环型农产品加工业、循环型建材产业、循环型化工产业和废旧家电及电子电器利用产业、餐厨废弃物治理等。扶持发展潜力大、市场准入资质完备、有较大规模的企业,形成行业龙头,推进循环经济产业链快速发展。
1 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
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程。各地结合资源及产业优势、工业园区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对已形成一定经济发展规模的国家级及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工业集中区以及以大型企业为核心的工业聚集区开展绿色化改造。
2 健全企业节能减排激励和管理机制
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的产业门类进行限制,强化节能、环保等指标约束。重点推进电力、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力度。推广完善“领跑者”标准制度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强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等机制创新。
3 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松滋市临港工业园2017年确定为湖北省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2018年确定为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另外松滋是长江中游重要的磷化工生产基地,新上精细磷铁锂高端制造项目。对磷石膏综合利用给予实行政策性补贴。协同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循环发展模式,形成产业内部及产业之间相互耦合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构建纵向闭合、横向联系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加大循环经济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和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开展循环型生产、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配合实施循环经济试点,推进产业园区、示范基地、试点城市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
4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垃圾发电、污水处理、煤基能源高效清洁精细化综合利用等环保产业。推进重点领域技术升级,着重发展环保服务业。积极落实《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重点突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环保综合服务。鼓励政府、区域大型企业采购综合环保服务。培育集开发、投融资、设计、设备制造或采购、工程总承包、运营于一体的环保企业。
5 突破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
发展环保服务产业,围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立和完善第三方治理模式,大力推进污染集中治理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运营。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服务产业,推动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实施专业服务。
6 积极发展再制造业
重点培育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办公用品等再制造企业,积极支持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7 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
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推动资源利用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模式转变。实现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和社会大循环。支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机电产品、废旧轮胎、废弃节能灯等循环利用产业化,实施汽车零部件、机床、工程机械等绿色再制造和回收利用工程,完善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的循环体系。构建以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为基础,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集中综合处理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推动90%以上的再生资源通过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充分发挥“宜荆荆恩”城市群宜都•松滋协同发展先行区优势,打造千亿级绿色循环化工产业区,积极对接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松滋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征地1050亩,生产电池级磷酸铁、精制磷酸、缓控释复合肥、湿法磷酸(100% P₂O₅)、硫磺制酸、磷矿选矿、余热发电及磷石膏综合利用等重点项目。
第六节 统筹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以中心城区为主体形态,构建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城镇对乡村、工业对农业的反哺能力。以新江口县域城镇化为突破口,提升新江口和小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按照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提升质量、节约用地的要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和中心镇,加强以集镇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完善城镇功能,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
1.着力打造健康养殖集群。加大池塘改造升级力度,配套完善池塘基础设施,改善渔业养殖生产环境,立足各地渔业资源优势和养殖生产特点,优化渔业养殖布局,重点在松滋市发展鳜鱼产业;提升池塘健康养殖水平,至少建立2-3个池塘尾水试验示范项目,巩固松滋市农业农村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健康养殖示范成果。
2.着力打造虾稻连作、稻渔种养产业集群。大力推广虾稻连作、稻渔种养模式,形成一套成熟可行的虾稻共作、稻渔种养田间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和产业发展支撑体系。进一步优化稻渔种养结构,大力发展稻渔、稻鳖、稻鳅等模式,加快培育引进一批丰产稳产、品质优良、抗逆(病)性好、附加值高、适宜机械作业和综合种养的水稻品种。加强以小龙虾为重点的综合种养水产养殖苗种繁育体系建设。
突出优势产业,突出精深加工,突出品牌打造,突出全产业链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农产品加工强市。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打造全国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卸甲坪土家族乡是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国家民委确定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打造全国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
第七节 推动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1 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从娃娃抓起,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环境资源国情、省情、市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合理消费,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全面落实节约要求,构建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2 推行生态文明生活方式
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提高全社会节能、节水、节粮意识。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能省地型住宅。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抵制过度包装,鼓励就餐适度消费。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带动绿色产品生产。推行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分拣制度。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行电子政务和多媒体会议方式,鼓励视频会议、无纸化办公。强化政府绿色釆购制度,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的政府釆购比重。推广城市公共交通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鼓励市民购买低排量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第三章 推进三大行动计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综合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落实完善整治松滋市城区燃煤锅炉工作。除热电厂、集中供热站外,企事业单位禁止使用燃煤锅炉。建立以电力、建材、化工行业为重点的工业氮氧化物防治体系。所有燃煤电厂、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都要安装脱硫设施,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进一步提高工业粉尘治理水平和粉尘回收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在施工现场落实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措施。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程度,提高道路保洁率。运输途中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质(煤炭、砂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应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物质不得超高超载、沿途泄漏、散落或飞扬。加强对建筑工地、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煤炭、沙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土渣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监督管理,采取覆盖防尘网(布)、定期洒水等措施。大力推广机械化收割和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加快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土壤有机质含量;按照城市禁燃、禁烧区规定,严格落实检查督办和奖惩措施;鼓励公众参与监督,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等农作物废弃物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杜绝焚烧秸秆行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及监管,实现城区内排放油烟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100%,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建设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便民高效和社会化运作原则,建设市中心城区机动车排气年检检测线。严格执行机动车准入门槛制度。全市新车注册登记和外地转入我市登记车辆,执行国家机动车阶段性污染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业务。加强对码头货物装卸、物料堆场、化工原料储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相关的粉尘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2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并落实能源、环评手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级和省级的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和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3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全面铺开清洁生产,推进循环经济。对石化、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4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加大天然气供应。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增加清洁能源在城市终端用能中的比重,使城市能源结构趋于合理化。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节能技术和装备。
5 将资源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作为行业准入环保先决条件
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布局在工业园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未通过能源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结合相关国家、省产业政策和产业准入要求,根据项目选址地环境现状及各项环境要素环境承载力,明确其环保准入条件,以此作为项目在选址地建设的重要环保依据。
6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预案启动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托现有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气象观测系统,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规范,优化、调整和增加监测点数量和位置,更加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污染物传输、迁移、转化等情况。实施联合应急预警制度,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系统,做好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7 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实行“两手抓”,一边发展绿色交通,一边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全面提升油品质量,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在出租、公交、环卫等领域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第二节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加强洈水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强洛溪河流域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以大江大河和大库保护与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全面建立小微水体全覆盖河湖长制管理体系,重点实施洛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实施松滋市小南海湖泊综合治理工程。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治污水:一是恢复功能。加强松西河等支流综合整治力度,通过关停并转污染严重企业、强化工业废水处理、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等措施,控源减排、强力施治,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二是消除黑臭。依据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根据黑臭水体总体整治计划,以松滋市城区水体为重点,委托专业机构针对各黑臭水体逐一编制整治方案,按程序开展论证和工程实施。综合截污清淤、生态修复、河湖连通等工程措施和水环境监管措施,治理城市黑臭水体,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
保江水:一是维护优良水质。以水资源环境承载作为荆江城镇带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通过优化长江、松滋河、洛溪河等沿江(河)产业布局、强化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推动经济发展绿色转型,持续削减污染物总量,维护现状优良水质。二是防范水环境风险。加强沿江、沿河化工等各类风险源的防控,协同推进船舶港口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保障饮用水安全。
净湖水:一是保护湖泊生态功能。加强我市重点湖泊群湿地的保护和修复,维护良好生态功能;二是保障水库饮水安全。重点保护涉及饮用水源的湖泊、水库,确保供水安全。严格落实保护优先、防控并举,严控各种开发活动,全面治理面源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完善周边及上游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强化氮磷控制,切实改善支流水质,确保重点湖库水生态环境优良。
促节水: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市生活节水,依据科学调度对水资源实行“一盘棋”管理。
1 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全面整治造纸、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医药制造、印染、酒和饮料制造、黑色金属、食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汽车制造等重污染行业,着力解决企业普遍超标排污问题。完善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工业集聚区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加快实施提标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与进水浓度,加快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开展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统筹实施,因地制宜建成污泥集中处置设施。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加速畜牧业产业整合,发展集中养殖、种植配套的生态循环农业,促进畜牧业的转型升级。按照不同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水体功能和水体承载能力,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湖库养殖分布与养殖面积。积极推广农田灌溉基础设施水平提高、耕作和排灌方式改进、保水保墒、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四项技术措施。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工艺,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全面排查,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禁止船舶冲滩拆解;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老旧船舶,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编制实施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2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对水源保护区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污染防治、监测监控和综合治理。完成应急水源地工程。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进行彻底的清查和整治,限期拆除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要求,设立保护区界标牌和警示牌;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设立隔离栏,建设生态隔离带。实施取水点除险加固、清淤工程。修筑护坡,清除取水水域河床淤积泥沙,保证枯水期正常取水。
为提升松滋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能力,按照“建大并小”原则,在全市丘陵和平原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1.5万吨/天规模水厂4座,原已建成的4座4500吨/天水厂为水源补充,其余原小规模水厂改建为配水加压站点和应急备用水源,使全市农村日供水能力达到14万吨/天。
3 切实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开展全市城市黑臭水体状况摸底调查,实施黑臭水体清单管理,按照“一水一策”要求,结合地区实际,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4 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已划分但不能满足水质保护要求的水源保护区要尽快调整。落实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拆除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依法整治和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章建筑,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稳定达标。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在重点流域开展水污染风险防控,强化水环境应急管理,对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有色金属等工业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修订、备案等工作,实现预案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全面开展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完成重要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制。
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贮存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区域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
松滋市煤炭开采历史近200年,由于煤炭资源枯竭, 2017年所有煤矿全部关闭。因长期开采,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煤炭开采区内地面塌陷沉陷,地下水位普遍下降,涉及刘家场镇、卸甲坪土家族乡共11个行政村。区域内41处岩溶泉或表层岩溶泉泉水流量均有不同程度衰减,少数干枯断流,多数泉水水质变差,不宜作为生产生活用水。由于地表地下水污染,尖岩河、陈家河、洛溪河沿岸数万亩水田受害、粮食减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积极向上申报支持,争取中省预算内资金支持。
加强水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重点保护洈水等重要湿地。继续申报及建设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不断完善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并存、其他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扎实推进长江中游故道群湿地保护,科学划定湿地保护范围,严守湿地生态保护红线,逐步建立广泛参与的湿地保护机制;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湿地保护的认同感、责任感、光荣感和归属感;进一步加强生态水利建设,最大限度发挥湿地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大监督力度,减少对故道群水域的污染;尽快实现长江故道湿地与长江干流的自然贯通,逐步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和效益。针对土著动植物与珍稀动植物制订重点保护计划,实施专项救护行动。
5 加强水环境管理
建立控制单元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各地要逐一排查本辖区内的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等各类水体水质达标状况和对应污染源排放状况。完善污染源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明确工业“十大行业”,实施工业“十大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全口径统计;开展农村生活源污染排放量统计;调查畜禽养殖密集区的养殖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定期对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进行评估,落实防控措施。全面开展辖区内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根据流域、区域的水质现状、产业结构、治理水平,分阶段提出需要特别控制的流域、区域环境污染因子,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
6 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严控用水总量。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利用地下水,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
提高用水效率。以水定需、以水定产,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人口、经济等与水资源相均衡。加强工业节水先进技术的推广。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
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及乡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和城镇集中供水。
加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
7 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
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石化(生产、贮存、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摸底调查。2025年底前完成高风险区域防渗改造,切实提升环境风险处置能力。
8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全面排查全市现有运输船舶,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禁止船舶冲滩拆解。建立海事、港航、环保、城建等部门联合监管的船舶污染接收、转运、处置监管机制。2025年底前,全部建成并实现与市政环卫设施的衔接。推广使用LNG等清洁燃料。积极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油气回收工作。
9 推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
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和湖北省落后产能淘汰等目录。对钢铁、煤炭、棉纺纱、铅蓄电池、印染、造纸等行业不符合国家和湖北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实施淘汰。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把承载力作为城市(镇)发展的刚性约束,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积极推进循环发展。鼓励纺织印染、造纸、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开展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推进再生水利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
第三节 分区分级防治土壤污染
1 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络建设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25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开展电子废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在国控、省控点位基础上适时增加市控监测点位,在风险较大的工业污染场地、工业园区周边、固废集中处置场周边、历史污染区域及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果蔬菜种植基地等区域设置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
2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
按照清洁农产品地、中轻度污染和重度污染三级,实施分级管理。对清洁农产品产地实行永久保护,加大保护力度,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中轻度污染的农产品产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通过采取环境准入限制、农产品质量定期监测、农艺调控和实施轮耕、休耕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重度污染农产品产地的用途实行严格管控,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料用草,调整土地用途,依法划定禁止生产区域,制定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计划。到2025年,耕地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达标率满足国家要求。
3 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分类管控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与政策体系。开展拟收回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按照地块类型,实行“优地、良地、差地”分类管理。加强城乡规划、供地等环节的土壤环境监管。开发利用的各类地块,必须达到相应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风险管控目标;暂不开发利用的地块,由政府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划定管制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到2025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4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针对农灌区、化工企业遗留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污染地块的控制和修复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开展土壤污染控制或者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及其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自2022年起,要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开展修复成效第三方评估。
第四章 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治污减排
第一节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工业企业是污染排放的主要来源,对环境质量影响大,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部分来自于工业企业。企业达标排放是法定责任,也是企业环境行为的底线要求。“十四五”期间,对现有污染源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要求,加快工业污染的治理,强化工业污染源对标改造,综合采取清洁生产改造、污染深度治理、停业关闭等措施,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分区域、分流域制定实施水泥、玻璃、锅炉、造纸、印染、化工、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限期整治方案,升级改造环保设施,确保稳定达标。大力推进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推进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聚集区污染治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行业排污强度“领跑者”制度,树立环保标杆,实行对标管理。重点环境监控企业全面安装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和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推动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工业企业排放情况红黄牌制度。实施重点行业限期达标工程,对不能稳定达标的,逐一改造优化环保设施,限期稳定达标。
1 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
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全面开展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实施工业企业“一企一管”、“阳光排污口”工程。实现工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
2 排查并公布不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
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巡视和抽查力度。全面推行企业环保信用评级,发挥环保信用在企业经营活动和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管理中的约束作用。对查处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产或停产整治,并对其进行环保信用降级处理;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停,并记入环保信用“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倒逼不达标企业及时落实整改。2021年起,各级政府逐步建立“黄牌”、“红牌”企业名单;2023年起,制定污染源达标率年度目标并逐年提高。
3 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限期达标排放改造
建立分行业污染治理实用技术的遴选、推广示范、产业化应用机制,搭建环保实用技术推广平台,发布重点行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用技术推广信息。以钢铁、水泥、石化、有色、玻璃、制浆造纸、印染、化工、氮磷肥、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分流域、区域制定重点行业企业限期整治方案,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及运管措施。加大沿江重点行业环境隐患排查和集中治理力度,2022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任务,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4 强化工业聚集区污染专项治理
健全“一园一档、一厂一策”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以化工、医药等为主导产业的工业聚集区环境监管。对特征环境质量因子不达标、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含危险废物)废物处置不规范等问题突出的工业聚集区,制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加强工业园区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收集系统建设与提标升级改造。2022年底前,全市所有工业聚集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025年底前,完成已有工业集聚(园)区环境影响核查和跟踪评价以及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
5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将环境污染的治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过程治理转变,将环境友好的理念贯穿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清洁化改造总体计划,分年度落实任务。重点推进建材、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技术改造。将港口、船舶修造厂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市设施建设规划,提升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等的处置能力。
第二节 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
1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减排力度
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水处理厂的数量、规模和厂址,升级改造现有工艺设备,提高脱氮除磷效率。在城镇密集区域和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实行联合建厂,逐步实现区域设施共享。敏感区域(列入国家重点湖泊、重点水库)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22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强化脱氮除磷。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强废水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强化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城市道路均同步实施污水管道,改造道路根据现状管网情况适时进行管网改造。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
2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以“安全环保、循环利用、节能降耗、因地制宜、稳妥可靠”为原则,通过源头减量、末端“干化+焚烧+综合利用”等方式,实现市政污泥的“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处理处置,规范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加强设施运营监管。
3 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加快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优先开展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新建及升级改造垃圾中转站,完善垃圾收运的容器化、密闭化和机械化,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的机械化水平,逐步完善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基本做到袋装收集、密闭运输和无害化处置。完善收集储运系统,设市城市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理、填埋气收集及烟气、填埋场甲烷利用和恶臭处理等配套体系,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新建垃圾暂存库、化粪池沉降物粪渣处理厂项目、建筑垃圾中转站及大件垃圾分解中心。规划期末,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体系;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4 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水平
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定期监测,健全垃圾处理运营管理台账制度。
对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打破常规,创新处理模式,提升垃圾渗滤液处理率,杜绝直排偷排。在加大臭气治理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启动沼气资源化利用。
对未封场的简易填埋场进行规范封场或无害化改造,对已封场的进行评估跟踪,确保安全封场。
第三节 加快农村环境治理
1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继续实施农村环保“两清、两减、两治、两创”示范工程,重点围绕生态发展区、重点流域、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完成上级布置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2 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划定禁止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区域,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22年底前,开展禁养区内已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回头看”。大力推进畜禽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快经济高效实用的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主导技术的推广。在养殖密集区域,探索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模式。
3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
在全市重要湖泊、水库等重点水域,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湖库养殖面积,有序完成湖泊围网围栏养殖拆围工作。加强湖泊周边人工围垦形成的养殖垸塘的退垸还湖工作。开展禁止投肥养殖行动,进一步优化和推广清水养殖、稻田养殖等生态养殖技术。
4 加强农业污染面源防治
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广可降解农膜,加快建立乡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走“生态友好型、质量安全型、品牌效益型”的现代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将松滋建成为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的攻坚试验区、国家生态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减污,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5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根据松滋农产品主产区的现状,坚持农业优先、多元利用,以粉碎还田为主、工业处理为辅,坚持原地和就近处理为主、异地处理为辅。紧密结合农业的生产方式、农民的生活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以农机为途径推动秸秆还田,进一步完善农机作业标准,推行低茬收割,使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探索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扶持政策,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农村土地有效流转,逐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积极推广种养生态模式,探索耕作新技术、新农艺,为秸秆控量、消纳和还田提供便利。
6 建立农村环保设施运行长效机制
逐步完善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以“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体内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鼓励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大设施设备投入,促进治理工作规范化运作。
第四节 加强噪声污染控制
1 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
加强重点噪声源监管,确保重点排放源噪声排放达标。加强机动车、船舶、高铁噪声监管,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实行多部门联动的社会管理,强化公用设施、商业经营固定设备、商业活动、公众活动、广播器材、装饰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严格限制敏感区建设噪声污染工业,推进工业噪声防治工程。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发生率。
健全噪声污染源管理制度,对超标噪声污染源限期治理。积极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探索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噪声扰民应急机制,防止噪声污染引发群体事件。
2 加强城乡声环境质量管理
依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或调整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将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城镇化过程中噪声污染,防止噪声污染从城市向乡村的转移。
第五节 加强温室气体控制
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制定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禁止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抑制高碳投资。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工业重点行业企业制定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
继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快推进绿色转型,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加速向低碳方向转型,单位国民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不断降低。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统计、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工作融合。完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并纳入环境统计工作,逐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逐步落实到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中。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探索企业碳排放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统一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作为生态环境相关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
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以低碳转型发展为导向,提升服务业规模实力、贡献水平、质量效益,重点发展休闲旅游、电子商务、商贸市场、健康服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发展现代物流,运用先进技术推进物流产业低碳化发展。大力发展低碳工业,以信息化与工业化为契机,顺应新产业、新业态、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重点培育清洁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碳排放强度低、产业带动强的主导及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提升现代农业标准化、机械化、循环化水平,减少农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构建现代智慧型农业产业体系。控制高碳产业发展。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有效控制新增用能。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源利用,走清洁可持续的低碳能源发展道路。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强化能源需求的管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专项监察,定期公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生产企业名单,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扩大开展清洁生产企业规模,从源头上大力降低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推行物料、能量在生产工艺间循环利用,运用清洁生产工艺,高效地将物料和能源转化为产品。
控制重点领域排放。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整治医药、化工、石材、水产加工等“低小散”和“两高一资”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加大农业生产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农业设施智能化和精细化,降低农业种植业生产能耗水平。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发展“养-种结合”、“养-养结合”等生态立体农业,推进生态畜禽养殖园区建设,促进养殖业朝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推行建筑节能“绿色评级”,严格实施节能评估审查和项目竣工能效测评工作,建立高耗能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建筑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和运营及拆除阶段等全生命周期中,运用绿色配置、自然通风、自然采光、低能耗围护结构、新能源利用、中水回用、绿色建材和智能控制等高新技术,力求最大限度地节约能耗、减少碳排放。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积极发展以便捷的公交系统为基础、以出租车为补充延伸的公交系统。大力发展清洁交通,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天然气加气站建设。
加强“固碳库”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着力打造通道绿化景观林带。加快沿长江河道绿色长廊建设。改造升级农田林网,大力推进村庄绿化,大幅度提高森林吸碳碳汇能力。增加土壤碳汇,规范开展土地整治,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用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提高土壤碳汇能力。增加湿地碳汇,推进湿地污染控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的恢复和治理等相关措施,建设以重要湿地、湿地公园为基本格局的湿地保护体系。开展低碳试点,创建一批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生活宜居的低碳城镇及社区,为全市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倡导低碳生活,建设低碳文化。
第五章 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环境安全水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水平,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突出重点、全程监管,加大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受污染场地、土壤、水体等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推进历史遗留的重大环境隐患治理。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
第一节 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
1 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
完善企业及工业园区环境风险排查制度,推进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环境风险源登记与动态管理。开展企业、工业园区及重点行业的环境风险评估。
针对工业区各工业企业分布密集,化工企业众多,部分企业与居民区安全防护距离没达标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于距离居民区近及无法有效预防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积极实施关停或转产,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继续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尽早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积极预防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推动石油、化工等项目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环境准入条件,停止受理工业园区之外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环境信息数据库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协调机制,健全化学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医疗废物管理。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能力和无害化处置利用能力。
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江河湖(库)、尾矿库等环境敏感区域污染源、风险源的排查,落实风险源监管责任,健全风险源动态档案,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规范中小企业环境管理,建立企业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提高环境监控风险评估能力。
2 开展环境健康调查监测评估
开展环境健康、监测和评估技术规范及管理机制研究。初步建立环境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开展高风险区域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实施长江重点流域环境与健康专项、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3 严格环境风险预警及风险应急预案管理
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安全等风险预警。建设环境污染预警系统。构建环境专题数据库,包括环境背景、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危险废物等信息。建立污染物扩散模型,提供污染事故的大气、河流污染扩散的模拟过程和污染预测方案,为决策者提供快速和准确的决策依据。
根据松滋市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尤其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设工作。依据松滋市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松滋市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防范和处置环境风险的长效机制,强化定期监测和公告制度,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监管和处置,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风险排查工作,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建立监察档案,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环境风险预防管控能力。经常性地安排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适用性,提高应急队伍战斗力。推动建立环境应急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案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石油化工等行业应急预案管理。
推进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建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环境风险评估机制。把环境风险管理作为环境管理重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完善环境风险评价体系及环境风险防范技术政策、标准、工程建设规范。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
4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
深入推进区域、流域和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实施环境应急分级响应,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
完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环保、公安、消防、水利等多部门共同协作,快速反应。切实加大应急监测资金投入,在重点区域、流域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保证其长效运行,确保其在应对突发环境问题时能够事前预警、事后监控。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5 加强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
健全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构建生产、运输、储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政策支持系统,开展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试点,推动专业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添加足够数量防化、防辐射护具,保障监测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添加性能稳定的监测仪器,保证应急监测需要。配置监测车辆,提高应急监测的快速机动能力。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加快重点区域环境应急设施建设,完成临港工业园、城东工业园有毒有害气体泄露预警体系建设、公共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管网建设。
第二节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1 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管理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坚持以调结构、促减排为手段,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业领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淘汰退出工艺、设备、产品和企业任务要落实到企业,按期完成,严格控制涉重金属新增产能快速扩张。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淘汰退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告限期淘汰涉重金属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对没有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地区,暂停其新增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以及治理无望、实施停产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涉重金属污染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改善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严格落实《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严格禁止向氯化汞触媒项目、有钙焙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项目等办理用地相关手续。禁止将涉重金属落后产能向农村和不发达地区转移。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制定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聚集区综合整治方案,推动工业园区清洁、规范发展。强化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矿企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中的重金属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向社会公开涉重金属企业生产排放、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等信息。
2 实施重金属污染源监管
(1)进一步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全面排查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深入开展污染状况评估,进一步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和高风险人群,制定重点区域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加大实施力度。
(2)加强对污染源监管,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所有重金属产生和排放企业纳入省控重点污染源管理。在重点区域的部分工业污染源,进行重金属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装置试点工作,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确保车间口达标。增加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监测和检查有毒污染物排放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污染源对各类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制定环保处置预案、建设环保应急处置设施。
(3)规范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提高操作运行水平。企业应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详细台帐,并纳入“厂务公示内容”,实施动态管理。抓好日常监控,完善治污设施,提升污染治理技术水平。规范物料堆放场、废渣场、排污口的建设。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完备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提高高危企业人员的污染隐患意识和环境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减少无组织排放。
(4)严格执行污染源监控和排污许可制度。坚决制止违法排污和违规建设,全面排查重金属企业和尾矿库,从严查处一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高危企业。严格实施重金属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控制含重金属“三废”排放,杜绝含重金属废水、废渣、废气不经治理和处置,任意超标外排。新建项目要按照标准建设尾矿库,加强环境安全监管。
(5)完善大气中重金属监测数据。目前只统计了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工业粉尘、氮氧化物等含量,对铅、汞、铬、镉、砷未做监测,下一步的重点企业要加强对大气中重金属含量监测。
(6)加强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源及周边大气、水体和土壤重金属环境监测,自2021年开始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2023年底前,建立覆盖全市的重金属环境监测体系。推进综合整治防控示范。
3 强化涉重区域环境健康风险防控
推进环境健康问题突出区域的监测与恢复,开展健康风险调查与评估,试点开展高风险区域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环境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和诊疗体系,提升环境健康风险防范水平,加强农产品安全保障。
第三节 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1 强化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投放、集中收集、暂时贮存、收运处置等工作,全面规范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理尽处理。 建立环境监管人员、集中收运人员、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员“三位一体”工作联络机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图像识别及数据图谱等先进技术,实现对治疗医院、发热门诊、集中医学观察点等地医疗废物产生、收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监管,全面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医疗废物“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实现医疗废物收集设施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收运体系覆盖全市。
2 开展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专项整治
开展危险废物普查,加强含铬、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废物等的综合整治。研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准入要求,严控二次污染。统筹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废弃机动车等回收网络,开展废弃荧光灯管和含汞电池分类回收和处理。规范废硫酸、废矿物油等分类收集、贮存、预处理和综合利用。
3 提高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升级改造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一步提升重点区域重金属固体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开展历史遗留危险废物排查和评估。整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大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进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工程、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第四节 提高化学物质识别防控水平
1 加强化学品管理能力建设
建立相关基础数据库和专业化技术支撑平台,进一步提高有毒化学品、新化学品、高环境危害高健康风险化学物质的分析测试、危害鉴定和风险评估能力,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要求,建立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面提升化学品管理能力。
2 对高环境危害、高健康风险化学物质实施管制
加强对持久性有机物、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以及回收环节的管理。对高风险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禁止轻芳烃(包含苯、甲苯、二甲苯)在农药行业的使用,全面禁止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在农药、印染、皮革行业作为溶剂使用。
第五节 防范辐射环境风险
1 完善辐射安全监管
继续加强对涉及核辐射和电磁辐射污染的项目的审批管理及对放射源、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的力度,从源头控制和防范安全隐患;环保部门完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数据库,实现放射源建档率100%,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强化对废弃、闲置放射源的监管,确保废弃、闲置放射源收储率保持在100%;继续加大对辐射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投入,进一步提高辐射环境管理水平;开展松滋市环境辐射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完善松滋市放射源监控与辐射事故应急管理系统,实现对放射源的自动化管理和全方位动态实时监控。
2 完善辐射监测能力建设
成立辐射监测专门机构,开展标准化辐射实验室建设,全面提高辐射监测和预警能力。谋划我市辐射环境监测的自动化和数字信息的网络化。加强辐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测站通过辐射监测常规项目资质认证,实现市、县联动辐射应急监测。
3 制定完善辐射事故污染应急预案,研究建立应急预案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及时编制和修订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进一步发挥属地优势,加强指导,统一协调,提高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应急事件。加强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4 加强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
加快老旧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进一步提升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落实废物最小化政策。预计我市在“十四五”期间每年均会有一定数量的社会闲置、废旧放射源需强制收贮,总结全国、全省和我市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设置专职管理与技术人员队伍,配备必备的辐射监测设备和专用车辆,具体负责全市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五”期间,应积极调研,不断完善健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起高效、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模式及管理机制,确保我市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
5 强化电磁辐射污染源监督管理
严格广播电视、移动通信、高压输变电等伴有电磁辐射的基础建设项目的监管。建立基站、变电站、输电线路等电磁设备设施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增加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工作:严格执行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确保新建项目环评与“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妥善解决已建成辐射项目的电磁辐射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电磁辐射水平和污染现状调查,为规范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支撑。定期对重点电磁设施进行动态监督监测工作。
6 加强核与辐射的公众宣传工作
加强宣传,增强公众意识,尤其是提高涉源单位对放射源危害的认识,落实制度,加强防范,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防止和减少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使放射源安全、合法、规范使用。普及电磁辐射知识,使人们正确对待电磁辐射影响,消除民众不必要的担忧。
第六章 强化生态修复,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安全
第一节 构建长江经济带生态廊道
1 促进长江岸线有序开发
加强沿江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和规划环评工作,完善空间准入、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准入标准,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分区边界,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坚持“以水定发展”,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合理安排沿江工业与港口岸线、过江通道岸线与取水口岸线,有效保护岸线原始风貌,利用沿江风景名胜和其他自然人文景观资源,为居民提供便捷舒适亲水空间。
2 妥善处理江河湖泊关系
建设沿江、沿河、环湖水资源保护带、生态隔离带,积极开展河湖滨岸带拦污截污工程和长江河道崩岸治理工程,推进洞庭湖流域、洈水等创建各类生态保护示范、试验区实施生态水网的修复和构建工程,引入江河湖水对人口密集的城区实施生态补水,优化城区水网环境,增强水网水体自洁能力,形成人水和谐的水生态体系、水清岸绿的水环境体系、水动水美的水景观体系。
3 强化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
加强沿江生态红线保护。推进沿江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重点保护洈水自然保护区、小南海生态涵养区等重要湿地。加快丘陵及平原地区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及退田还湖还湿工程。加大沿江天然林保护和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力度。加强长江物种及其栖息繁衍场所保护,强化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和管护。
第二节 保护重点生态区域
1 强化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编制实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严格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定界工作,严格自然保护区范围管理和完善自然保护区土(林)地确权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巡护工作,严格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行政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区标准化管理。到2025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部完成遥感监测。
2 加强水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区管理
重点恢复土著动植物与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划定重点水生生物保护区。加强洈水鳜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王家大湖绢丝雨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海湖短颌鲚国家级水市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推动濒危物种专项救护工作。
第三节 强化重要生态系统保育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石漠化、沙化和水土流失等综合治理。推进重要水源保护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强化生物多样化保护。逐步建立风景名胜区、城郊森林公园、城郊生态林地生物多样性系统,丰富城市绿地生态类型和植物种类,增加动植物迁地保护数量和种群。大力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和城乡绿色生态网络。
强化自然湿地保护。完善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小区)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采取水量调度、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等措施,确保重要湿地和河湖生态用水。通过加强围垦湿地退还、湿地植被修复、有害生物防控、人工湿地减污等措施,开展湿地综合治理,逐渐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以洈水等重要沼泽湿地为重点,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建设。到2025年,湿地水面面积和功能维持稳定。
第四节 修复生态退化地区
加大对退化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重点加大松滋南大山森林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域森林生态系统的面积与质量。实施典型湖泊保护和恢复工程,开展对过度利用、遭受破坏或其他原因导致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综合治理。发挥江河湖泊沿岸带和水生生物的自然净化功能,实现江河湖泊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
加强资源开发的生态监管与修复。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增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加大矿山植被恢复和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善我市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监测、监督体系。重点加强洈水水库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加强石漠化防治。在松滋市岩溶地区坚持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逐步恢复和重建严重退化的生态系统,提高林草覆盖率,遏制岩溶地区土地石漠化扩展趋势。
第五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落实《湖北省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重点建设洈水鳜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王家大湖绢丝雨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海湖短颌鲚国家级水市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洈水等重要渔业水域增殖放流,抓好农地湿地生物多样性修复工作。
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在重要野生植物遗传资源分布地、重要生物廊道、野生动物迁徙停歇地等敏感区域,研究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建设生态廊道,增加重要栖息地之间的连通性,保护植被群落及生境的完整性。
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外来物种监管,建立外来物种预警系统,提升检疫能力,加强水花生、水葫芦等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加强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检测,建立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跟踪监测。
加强生物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种质资源库,在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建立野生动物种源基地和野生植物培植基地,促进濒危物种繁育工作,严格保护濒临灭绝物种。
第六节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加快创建步伐。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根据《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我市生态创建工作。以连片创建和整县推进为主要方式,继续推进生态村镇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建设。
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以“生态松滋”为目标,全面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积极落实《松滋市生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攻克八大任务,实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
第七节 良好环境背景生态保护
洈水水库向来是松滋市储量最大、水质最好的饮用水源。全力保障洈水流域饮用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抓紧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发布水质监测信息。
狠抓洈水流域工业企业污染减排,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限产限排直至关闭。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和小城镇建设规划。严格环境准入,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死灰复燃,选择一批污染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村庄进行污染防治试点。逐步推进市域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 一管理。
加强洈水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科学指导畜禽养殖业合理规划布局。对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污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积极防治洈水流域土壤污染。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废弃工矿原址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管,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积极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尽量减少农药、化肥施用,严格控制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秸秆禁烧监管执法力度,促进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
加快推进洈水流域生活污染治理。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敏感区,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沿岸城镇要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并采取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组织研发和推广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实用技术,提高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强化洈水流域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环境状况。积极推动环保机构向市以下延伸,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加大对农村环保的支持力度,全面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三下乡”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抓紧研究拟订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对策和措施。
保障优质水源地,保护洈水流域的生物多样性。突出自然生态特征和地域景观特色,从保障优质水源地,维护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保护生物栖息地的基本要求出发,最大限度保留洈水流域生态特征和自然风貌,保护生物多样性。注重挖掘、展示、利用洈水流域文化资源,发挥洈水流域的生态效益,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严格执行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优先保护洈水流域自然生态特征、地域景观特色及自然人文景观、生物栖息地、生物多样性、防止其生物多样性退化;适度采取人工干预措施,恢复洈水流域的生态系统功能;利用洈水流域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项目,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第七章 加快改革创新,完善环境治理共治体系
第一节 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1 推进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建立生态环境资产核算技术体系,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资产清查与评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研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办法,理清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所需的基础资料状况,建立实物量核算账户。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2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充分运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将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3 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严格落实污染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把环境保护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等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 建立完善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环境与发展相融合的综合决策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与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加快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试点。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进一步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发展领域的市场化机制。
5 开展生态市建设考核
研究并制定《松滋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参考。
6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归并和规范现有生态保护补偿渠道,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
7 建立健全绿色考核体系
完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制定和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评价体系,体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导向和要求。实行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城乡建设、社会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相均衡的综合评价。建立体现科学发展的政绩考评机制,将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8 建立生态保护区域合作机制
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快速通报机制,共同应对区域突发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秸秆禁烧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城市清洁空气共同行动计划。实施水环境保护战略行动计划,推动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治。
第二节 强化环保法治保障
1 严格环境行政执法
推进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继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空气质量改善、环境违法执法“零容忍”三大行动。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建立市级环境监管督察、巡查、稽查机制。
明确环境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明确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立重大环境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严格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2 强化环境司法
健全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健全环境案件审理制度,组建环境法院与法庭,实行环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多审合一,推动环境案件集中管辖与审理专业化。
3 构建生态保护新机制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是生态城镇建设的保障。加强政府主导,大力、有效的引导、规定、维护、激励整个社会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的行为;建立环境保护价值观念的市场引入机制,通过税、费和环境产权的手段明确人与自然的关系、企业与自然的关系,配合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契约意识,以达到遏止环境滥用,促进公众和企业认识环境的使用价值、自然的生态价值和生命支持功能,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的目的;强化执法监督,构建一套完整、严密、可操作的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的法律综合体系,打造有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加强公众参与,宣传教育环境保护理念方法,明确城镇建设项目立项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有效行使知情权、话语权,加强项目立项前、实施中、完成后的公众监督参与。
4 健全生态环境与资源监管体制
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整合共享,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5 积极推进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1)制定和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引入排污权交易的相关内容,加快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相关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机制,积极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
(2)建立和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基于环境风险程度的投保企业或设施目录,并适时调整,确立损害赔偿标准;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勘查与责任认定机制、规范理赔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
(3)探索完善重点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制度。对市内重点污染源进行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按照排污者的环境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评价结果。
(4)探索建立重点行业、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集中治理运营制度。结合松滋市污染减排工作,选择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集中治理运营管理,集中治理运营管理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6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构建成熟的环保产业市场
完善环保产业市场的各项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环保市场运作规则。大力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服务的市场化,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环保市场秩序。
第三节 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1 完善智能化监管决策体系
大力推进“数字环保”建设,建成全市环保公共服务“一个站”(环保政府网站)、互联互通“一套网”(全市环保业务专网)、综合办公“一平台”(全市环保综合信息共享平台)、政务业务应用“多系统”(环境基础数据库、污染源监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储备管理、公众监督及移动执法等)。完善环境信息基础设施,环境信息化与环保业务紧密融合,促进环境监管信息化、职能化、精细化。
2 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健全建成区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强化污染源追踪和解析,开展道路环境空气污染监测工作。统筹优化全市水环境质量监测点网络,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水源地水质、地下水环境质量、水生生物等监测,建成覆盖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流域跨界及入河口考核断面的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开展主要水体的水质常规监测与预警工作。开展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与预警,加强辐射监测能力建设,提高辐射自动监测预警能力。综合运用多源遥感影像,加强无人机遥感监测和地面生态监测,提升全市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质量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
3 持续推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严格按照《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增加人员编制、优化人才结构,保证松滋市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环保信息公共服务的人才队伍需要。
着力推进“信息强环保”战略,促进环境信息能力规范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综合决策水平,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开展“松滋市环保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设计和建立基于国控、省控、市控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数据的环境数据库,污染源在线监控、信息公开查询、基础数据管理等系统功能模块,实现全市污染源、环境监测等各类环境数据的综合管理、动态采集、共享公开,辅助环境综合管理、支撑服务环境应急。
4 强化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围绕“四大主要建设任务”(组织机构建设、手段平台建设、宣教队伍建设、组织能力建设),实施“六大重点工程项目”(环境宣教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环境宣教体制机制完善工程、环境宣教队伍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宣传平台构建工程、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环境文化建设工程),全面提升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步走”整体提升全市环境宣教机构能力水平。分松滋城区和乡镇两个阶段,分布实施,全面提升松滋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宣教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争取到“十四五”末期,以创建生态市为契机,全市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基本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要求。
——“三大突破”夯实环境宣教工作基础。着重加强机构、队伍和宣教设施设备硬件建设,解决制约环境宣教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努力在机构设置上有新突破。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设立宣传教育科或环境保护宣教中心等环境宣教机构;二是在人员编制上有新突破;三是在设备设施上有新突破。“十四五”期间加大投入,缩小环境宣教机构能力建设与国家标准化规范之间的差距。
——“三项保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一是法制保障。将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内容纳入《松滋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升规划实施的强制约束力;二是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与环境保护形势相适应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三是经费保障。“十四五”期间,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并将环境宣教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逐年递增。
5 统筹推进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人才开发体制环境,建立健全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机制。以国家重点科研专项课题为载体,推动高级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环境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实行引进资金、项目与引进技术、人才相结合,充分借助外部人才资源。鼓励和支持设立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人才开发渠道。
第四节 健全环保市场机制
1 建立资源环境产权制度
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开展指标预算管理与收储,建立完善的排污权储备制度。探索区域、流域排污权交易。探索开展节能量交易,并逐步改为基于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下的用能权交易。推进低碳试点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水权交易制度试点。
2 发挥税收政策引导作用
完善财税补贴激励政策,落实鼓励秸秆等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环境税费体制改革要求,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落实“费改税”政策。加快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3 加快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研究出台有机肥补贴、秸秆和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建立基于排放浓度值、排放总量以及针对淘汰类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的差别化收费制度。
4 加快市场主体培育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环境污染。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进一步开放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采用“以奖代补”、“以奖促治”、财政贴息等形式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5 发展绿色金融
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加大对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信贷支持。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鼓励实行绿色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
第五节 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1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
整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保标准、排污权有偿使用、排污收费等管理制度,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严格落实排污申报、排污核定、排污许可证颁发及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程序,依托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健全排污许可证管理数据库。
2 激励企业主动落实环保责任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整治,定期公布违法企业名单。积极推进绿色保险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3 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编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建立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制度、评估方法和实施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推进环境损害赔偿鉴定纳入司法管理体系,设立全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在高风险、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4 加强公众参与
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依法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健全环境信访积案化解制度,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阳光信访”的作用,畅通公众投诉渠道,引导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5 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有序推进有奖举报,鼓励公众使用环保举报热线对污染现象进行举报,支持公众和环保团体有序参与、有序保护、有序维权。
6 健全舆论监督
全面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环境信息公开,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健全全市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设立“环保违法曝光台”。
第六节 加强环境科技创新
推进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全面掌握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基础数据采集,抓紧开展典型流域水质、水文基础数据调查、对不达标断面污染成因调查及污染趋势分析重点区域河流湖泊底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环境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围绕长江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突出环保问题开展系统研究,以科学事实、科研数据、科技成果为依据,采取更对症的治理手段,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形成改善环境质量的整体效果,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第八章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推动系统治理
为实现“十四五”环保目标和任务,要调动各方面资源、集中力量,重点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辐射污染防治工程、能力建设工程、自然生态建设工程、土壤治理工程、循环经济及清洁生产工程、农村环境保护工程、社会发展工程,投资额总计1212016.77万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附件1。
第九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规划的主要实施者是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把规划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要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加大落实力度,确保规划全面实施。
第二节 明确任务分工
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落实规划任务。加强松滋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与各级政府之间的合作。逐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由市环委会进行协调,各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环保工作。
第三节 加大投入力度
1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对我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投入,争取将县市级环境保护重点工程纳入国家相关环境治理规划。
充分体现地方环境保护资金需求,合理分配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2 强化资金保障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消除各类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规划实施。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 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
大力开展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和民资协同合作的PPP模式。将环境污染治理模式从谁污染谁治理转向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建立和完善激励企业、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机制。
4 拓展投融资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环境保护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环境保护。鼓励风险投资进入环保产业领域,支持有技术、有市场、运行好的环保企业上市融资。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
第四节 加强环保合作
积极与常德、宜昌等周边城市合作,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共同构筑生态屏障,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绿色发展;保障环洞庭湖等沿长江湿地的水生态安全。
第五节 严格评估考核
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注重规划目标、任务的可行、可达、可分解、可评估、可考核。在2023年底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及时了解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判断、调整和论证规划实施的后续措施。在2025年底,对《规划》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1:环境保护重大工程一览表
环境保护重大工程一览表 单位:万元
行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年限
总投资(万元)
主 体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策划/前期推进/在建)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1
葛洲坝松滋水泥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SCR脱硝改造项目
新建
刘家场镇
在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基础上增设一套脱硝系统,包括SCR反应塔、氨水储存及输送泵房、螺杆风机房及电力室等车间、高温风机改造及超低排放在线监测等。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达到超低排放的目的。
2023-2024
2600
葛洲坝松滋水泥有限公司
中央项目资金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市发改局已立项审批。
2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硫酸尾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新建
陈店镇
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2022-2025
1200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3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氟化物尾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新建
陈店镇
氟气回收超低排放改造
2022-2025
980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4
湖北嘉士利有限公司硫酸尾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新建
陈店镇
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2022-2025
1600
湖北嘉士利有限公司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5
湖北嘉士利有限公司氟化物尾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新建
陈店镇
氟气回收超低排放改造
2022-2025
1000
湖北嘉士利有限公司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6
湖北荣成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新建
陈店镇
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2022-2025
2400
湖北嘉士利有限公司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7
湖北丽园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新建
陈店镇
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2022-2025
2100
湖北丽园科技有限公司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8
湖北白云边酒业有限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新建
陈店镇
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2022-2025
1200
湖北白云边酒业有限公司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9
葛洲坝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新建
松滋市
日协同处理生活垃圾能力450吨,
2021-2025
9000
葛洲坝水泥有限公司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10
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程
新建
松滋市
实施全县秸秆禁烧,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2021-2025
60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水污染防治项目
11
松宜矿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
新建
松滋市刘家场镇
封堵回填、煤矿酸性废水治理、河道生态修复。
2021-2023
7000
刘家场镇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项目正在实施
12
松滋市卸甲坪乡煤矿酸性废水治理项目
松滋市卸甲坪乡
封堵回填、煤矿酸性废水治理、河道生态修复。
2023-2025
3200
卸甲坪乡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13
松滋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
松滋市新江口街道
垃圾填埋场防渗、渗滤液治理
2023-2025
4500
新江口街道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14
松宜矿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项目
新建
刘家场镇-卸甲坪
尖岩河矿区水污染源头治理、杨树沟等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洛溪河流域畜禽养殖及采砂采石取缔整治、洛溪河流域污水管网建设等洛溪河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系列工程。
2021-2025
500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15
长江岸线松滋段生态修复项目
新建
长江沿线
长江岸线松滋段生态修复一期护堤护岸林工程、
复绿工程、绿化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2021-2025
2553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已完成
16
松滋市涴米河(涴市段)沿线生态修复
新建
涴市
涴米河河道疏浚,道路硬化,配套圆涵桥,节制闸,生态防护林
2020-2021
1072.46
涴市镇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项目正在实施
17
松滋市主渠河(涴市段)沿线生态修复与保护
实施方案
新建
涴市
治理起点为中渠河延伸渠(杨家垴),止点为九号桥,疏挖按照设计河道坡降,对超过设计高程的河床进行疏挖,保证河道水流平顺。
2020-2021
1036.13
涴市镇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项目正在实施
18
松滋市涴米河(沙道观段)沿线生态修复
新建
沙道观镇
涴米河河道疏浚,道路硬化,配套圆涵桥,节制闸,生态防护林
2020-2022
2136.89
沙道观镇
中央项目资金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市发改局已立项审批。
19
采沙河沿线生态修复与保护(松滋市采沙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
涴市
清淤疏浚、沿途除障、部分区域块石镇脚、生态廊道建设、生活污水处理1200户、生态护坡、植生格建设、生物浮岛建设、配套节点景观
2021-2023
6000
涴市镇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市发改局已立项审批。
20
松滋河沿岸水生态修复
新建
涴市
开展荆南四河沿岸洲滩造林和现有森林的改造培育;建设城市生态廊道,打造荆南四河两岸绿化美化工程,扩展两岸绿化面积,提升绿化档次。以环湖林带建设和通道绿化为补充,建设湖泊与公路的防护林带。
2021-2025
6000
涴市镇人民政府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21
松滋市八宝镇三横两纵河道水生态修复项目
新建
八宝镇
通过三横两纵河道水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修复、完善河渠生态系统的截污、净污功能,提升地区水环境质量;同时提升河渠生态系统的基本灌溉和水源涵养等功能,保障水生态安全。
2023-2024
5947.03
八宝镇
中央项目资金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市发改局已立项审批。
22
尹新河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新建
涴市
对尹新河2.7公里、里甲口电排渠2公里进行环境整治提升
2021-2025
8000
涴市镇人民政府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23
洛溪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新建
松滋市刘家场镇
对松滋市刘家场镇境内的达河、氽水河、柳林河、红岩河、龙泉河和洛溪河进行底泥清淤、生态护坡及入河截污。渠道底泥清淤总量490500m3,生态护坡总绿化面积327000m2,
河渠截污管道总长26500m。
2021-2025
20180
刘家场镇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24
松滋市洛溪河下游地表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新建
松滋市洈水镇、街河市镇
清淤、护坡、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
2022-2024
4000
洈水镇、街河市镇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25
上洈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
新建
松滋市卸甲坪乡
上洈河矿山井下废水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河道整治,尾矿坝建设和覆土复绿
2022-2024
15000
卸甲坪乡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26
松滋市洛溪河地表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
新建
松滋市涴市镇
洛溪河流域地表水治理、河道整治、跌水坝建设、岸线生态修复。
2021-2023
5000
刘家场镇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27
松滋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工程
新建
松滋市南海镇
1.人工湿地:建设三级人工湿地,占地面积88公顷。湿地工程包括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生态稳定塘等,并配备自动监测系统。湿地设计处理规模8.4万吨/日。
2020-2025
28104
松滋市金投有限公司
中央项目资金
项目正在实施
28
松滋市小南海退鱼还湿项目
新建
松滋市南海镇
小南海湖湿地修复、小南海湖水质提升、小南海湖堤路和生态综合整治工程
2022-2023
3160
松滋市富美农投有限公司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29
松滋市洈水流域水源地保护工程
松滋市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整治与隔离防护工程项目,饮用水源地非点源防治工程(含排污口关闭、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标志规范化,建设前置库系统、生态修复、建设生态隔离带、生态护岸。
2021-2025
1000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30
松滋市松西河松滋余家渡水源地保护工程
松滋市
取水口上游采取隔离措施,按水功能区划,划定一、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
2021-2023
50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31
松滋市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松滋市
对北河、文家河以及石桥、李桥、伍家湾、万家、宝塔5座小(1)型水库坝址以上承雨面积采取物理或生物隔离,上游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取缔渔业养殖。恢复水生植物,构建水上蔬菜浮床。
2021-2025
150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32
松滋骨干河湖水系连通工程
新建
松滋市
南海闸垸、合众垸、大湖垸、八宝垸、大同垸、牌坊口、北河水库水系松滋城区水系连通工程等
2021-2025
55800
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33
松滋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
新建
松滋市
松滋河、洛溪河、洈水河流域等河湖排污口整治。
2021-2025
50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34
松滋市长寿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松滋市八宝镇
清淤、护坡、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
2022-2024
8000
八宝镇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35
松滋市界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松滋市万家乡
清淤、护坡、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
2021-2023
3000
万家乡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36
松滋市洈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松滋市洈水镇
清淤、护坡、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
2021-2023
2600
洈水镇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37
松滋市洈水国家湿地公园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
松滋市洈水镇
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治理,环境综合整治。
2021-2025
35000
松滋市洈水湿地公园管理处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38
松滋市北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
松滋市王家桥镇
清淤、护坡、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饮用水源水质提升,水质自动站建设。
2021-2023
60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39
陶家湖水生态修复项目
新建
陈店镇
1、生态塘建设工程:对陶家湖进行生态化改造,建立曝气氧化塘,种植生态植物。2、湖边生态湿地工程:面积共计32739m2(49.1 亩)。3、生态沟渠工程:对现状输水沟渠0.5km 进行生态改造,按照20株/平米种植美人蕉、梭鱼草、鸢尾为主的水生植物;4、清淤工程:采用水力冲挖方式清淤 42193.55m3,土工管袋工艺对清淤淤泥进行脱水减量,尾水采用堆场出水加药的方式进行沉淀处理。配套建设 1 套“流域智慧化跟踪监测系统”,主要对湖泊的污染 状况进行监测。
2022-2023
5354.2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市发改局已立项审批。
40
松滋市王家大湖湿地生态修复与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
松滋市纸厂河镇
清淤、护坡、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
2021-2025
26000
松滋市农业农村工作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41
松滋市庆寿寺湖湿地生态修复与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
松滋市南海镇
清淤、护坡、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
2021-2025
5000
中央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42
松滋市马鞍湖湿地生态修复与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松滋市南海镇
清淤、护坡、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
2021-2025
3000
中央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43
松滋市木天河流域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
松滋市王家桥镇、新江口街道办
清淤、护坡、生态修复,煤矿井下水治理与封堵回填,面源污染治理。
2021-2023
5000
松滋市王家桥镇、新江口街道办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44
松滋市湖泊综合治理项目
新建
松滋市
小南海湖、王家大湖、蠡田湖入湖河道截污、湿地建设、17.52km2水域底泥清淤、47km湖堤达标、生态护坡与建筑物改造。庆寿寺湖等十处小型湖泊入湖河道截污、湿地建设、底泥清淤、湖堤达标、生态护坡与建筑物改造。
2021-2025
250000
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45
松滋市重点中小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新建
松滋市
洈水河上段河道长度101.3公里、下段河道长度206.2公里,洛河河道长度51公里,新河河道长度115.9公里,南海河河道长度9.5公里,中渠河河道长度17.4公里,长寿河河道长度19.4公里,涴米河河道长度11.2公里,白水淌河河道长度16.5公里,界溪河河道长度54.2公里,松滋河。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入河截污、河道清淤、湿地建设、生态护坡、建筑物改造等。
2021-2025
238500
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46
松滋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新建
松滋市
新建涴市镇大口水厂解决八宝镇、沙道观镇、涴市镇150000人饮水,设计供水规模15000m3/d。新建老城白龙梗水厂,解决老城镇、陈店镇48000人饮水,设计供水规模5000m3/d。技术提升2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网延伸项目:受益人数5.90万人;解决斯家场磨石沟水厂、危水镇北闸水厂0.69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刘家场镇、危水镇、斯家场镇3个乡镇2.8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2021-2025
27200
松滋市水利和湖泊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47
松滋市涴市镇石油钻井泥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新建
涴市镇
1、对涴市镇境内6个村庄70口钻井产生的泥浆、废油进行治理;2、对钻井周边1.2万亩受到不同程度污染的农田和25千米沟渠进行治理修复。
2022-2024
11630
涴市镇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48
松滋市洈水镇重金属污染工业场地及周边农田修复
新建
松滋市洈水镇
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后工业场地、地下水、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2023-2025
6000
洈水镇人民政府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49
松滋市临港雅居乐资源再生项目
新建
工业危废、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并资源化利用
2021-2025
100000
松滋市雅居乐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50
松滋建豪资源再生项目
新建
松滋市
建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2021-2025
2400
松滋市建豪有限公司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51
松滋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新建
松滋市洈水镇、街河市镇
项目实施区总面积10030亩,共涉及洈水、街河市2个乡镇,为整体推进模式,其中洈水镇4354亩,街河市镇5676亩。主要通过采取适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并配套建设灌溉水自动监测站、植物离田处置中心、基地小型气象站等工程。
2022-2025
2229
洈水镇、街河市镇
中央项目资金
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市发改局已立项审批。
52
松滋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益项目
新建
松滋市刘家场镇、斯家场镇
主要通过采取适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并配套建设灌溉水自动监测站、植物离田处置中心、基地小型气象站等工程。
2022-2025
3500
松滋市刘家场镇、斯家场镇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53
松滋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益项目
新建
松滋市杨林市镇、纸厂河镇
主要通过采取适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并配套建设灌溉水自动监测站、植物离田处置中心、基地小型气象站等工程。
2022-2025
2700
松滋市杨林市镇、纸厂河镇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54
关停并转迁工业场地治理修复
松滋市新江口镇、南海镇、刘家场镇、沙道观镇、洈水镇
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后工业场地污染治理修复
2021-2025
100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55
松滋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新建
松滋市
清淤、护坡、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
2021-2025
100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56
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
新建
2021年全市80%的乡镇达到全国生态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工业源集中整治,农业面源综合整治,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理,环境能力建设等方面
2020-2021
5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57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新建
松滋市
人工浮岛处理
2021-2025
5000
松滋市农业农村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58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新建
松滋市
建设村镇垃圾集中处理系统
2021-2025
5000
松滋市城管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59
松滋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松滋市
饮用水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畜禽污染防治、垃圾集中清运与处置。
2020-2025
975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60
松滋市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新建
松滋市
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2022-2025
8435.8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地方配套
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61
松滋市八宝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新建
八宝镇
八宝镇大兴桥村、白水淌村、群星村、民主闸村、红旗村、保兴垸村等 6 个行政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套管网的建设等内容。新建内容包括新建 85 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拟建农村污水处理 设施总规模共计 1542 m3/d,新建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 143.81 km,服务人口约 1.93 万人。
2022-2025
3921.16
八宝镇
中央项目资金、地方配套
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市发改局立项审批。
62
松滋市王家桥镇农村环境连片 综合整治项目
新建
松滋市王家桥镇
以建立完善区域内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消除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优先治理的上榜名单黑臭水体、保护松滋水域环境、改善松滋农村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力争达到项目实施区污水收集率≥90%, 小于 20T/d规模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42/1537-2019中的二级标准,出水水质达标率100%,20T/d-100T/d规模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42/1537-2019中的一级标准,出水水质达标率100%,消除项目实施区黑臭水体。
2022-2025
2032.1
王家桥镇
中央项目资金、地方配套
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市发改局立项审批。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项目
63
松滋市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新建
松滋市
目标1:2023年完成松滋市王家桥镇5个行政村的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工程、雨水管网工程及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建设任务。 目标2:经过整治的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周边水体和地下水水质得到改善。 目标3: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提升乡村田园生活的吸引力,为乡村产业兴旺提供优质的生态保障。
2021-2025
16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64
松滋市经济开发区环境监管智能平台建设
新建
松滋市
松滋市城东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环境空气,工业企业废气、废水自动监测监管平台建设。
2021-2025
25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65
环境监察能力达标建设
新建
松滋市
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2021-2025
4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66
松滋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新建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2021-2023
10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67
松滋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与抽测
新建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与抽测
2021-2022
118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68
环境质量、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新建
松滋市
污染源在线
监控系统平台建设
2021-2025
4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69
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新建
松滋市
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2021-2025
4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70
环境监测能力达标建设
新建
松滋市
监测能力建设
2021-2025
4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71
松滋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自动站建设项目
新建
北河水库、南和水库、文家河水库、万家水库
水质自动站
2022-2025
42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72
中心城区环境噪声质量监测
新建
中心城区
自动监测显示屏及传输系统
2022-2025
28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项目资金
前期推进
环境信息宣传教育
73
环境信息中心
新建
松滋市
按照国家三级标准进行信息能力建设
2021-2025
4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74
环境保护系统环境数据中心项目
新建
松滋市
环境保护系统
环境数据中心
2021-2025
4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75
松滋市洈水国家湿地公园环境教育基地
新建
松滋市
大型宣传展牌、多功能科普展示厅
2021-2025
600
松滋市洈水湿地管委会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76
松滋市小南海生态涵养区环境教育基地
新建
松滋市
大型宣传展牌、多功能科普展示厅
2021-2025
600
松滋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省级投资,地方配套
前期推进
合计
1212016.77
附件2
图1 松滋市行政区划图
图2 松滋市空间管制示意图
图3 松滋市水系图
图4 松滋市产业发展轴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