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在兴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兴文县审计局局长 叶仲林
远鹏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就兴文县2022年和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县审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各类问题正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
2022年和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9个方面377个问题,截至2024年10月底已整改到位358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14个,移送案件线索21件,已追责问责69人,制定完善制度34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收支完整性和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在预算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中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规则,统筹做好预警业务处理工作和财政监管工作。
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县财政将继续加强财政资金安全使用管理,严格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二是县财政局已对接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将《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作废。
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公安交管大队已对2023年以前的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追偿情况进行公告,收回追偿资金4万元。
4.关于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完成难度较大的问题。县财政采取措施消化存量暂付款33203.2万元。
5.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已对涉及的4个部门的政府采购联络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4个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二)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效率仍需提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建立动态监控规则,实行实时动态监控与预警,严格执行预算,印发《关于明确上级补助资金下达方式的通知》,提高工作效能。
2.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仍需加强的问题,正在整改。县财政局会商县经商科技局严格审核申报企业资格材料,加强资金监管;县经商科技局已拟定结余资金具体方案,正在报县政府审批,下一步将按照方案将资金用于企业培育发展。
3.关于民生保障项目亟待加强监督的问题。已追回违规发放的冬春救助及优抚补助资金2.27万元,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调解死亡优抚对象,严格资格审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已完成验收并支付到户41户,已验收待完善资料打款10户,其余4户正在督促开展新房修建工作。
4.政府采购项目监督指导需加强,已完成整改。完善了兴文县光荣院提质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合同,县财政局对该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三)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执行有偏差等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单位已清退民营企业质量保证金5.14万元,1个单位收回违规发放的各类补贴3.23万元。
2.关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不严等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单位(乡镇)收回违规发放的购买职工商业保险、发放节假日、防汛值班补贴等12.64万元,归垫资金6万元。
3.关于县级部门在收支两条线的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大额支付依据审核等方面存在不足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利息及罚没物资收入已缴库18.76万元,清理补记固定资产账36.63万元,收回存量资金24.62万元。
4关于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账务处理错误、报账手续不完善、公务用车租车管理不规范、未编制公务用车运维费用预算等问题,2个部门已完成整改。
5.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仍有发生等问题,正在整改。1个乡镇追回虚列支出1.2万元,乡镇已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200.21万元,收回公租房租金7.24万元、收回违规出借财政资金60.5万元。
(四)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13.14万元缴交县财政统筹使用;二是已收回违规领取各项补贴资金5.1万元。
2.关于就业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2023年春节期间返乡回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兴文县企业职工培训项目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印发《关于规范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通知》,督促企业建立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做到专款专用;三是搭建就业桥梁,与3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拓展劳务市场,提高劳动力转移输出水平,促进充分就业。
(五)公立医院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人民医院收费、采购管理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医疗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重复收费的277.35万元已进行清退,其中上缴县财政166万元,退回医保专用基金账户111.35万元。二是制定有关医保基金和执业收费制度2项,加强对医疗项目收费的管理和考核,逗硬奖惩。
(2)药械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医院与公服集团医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重药控股四川仁和药品有限公司签订过渡期购销合同,与原18家耗材配送公司终止合同;二是修订完善《兴文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遴选制度》《兴文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等2项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管理、明确接受捐赠政策,规范采购行为。
2.县中医医院托管后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医院规划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已起草2023—2027年建设与发展规划,调整优化医院绩效管理方案。
(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应付储备金制度;二是清理核对应付款项,已拨付2186.13万元。
(3)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货物采购、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内控管理与执行,强化内部监督,医院领导层及科室责任人员职责。
(六)2个乡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河(库)长制巡查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乡镇对辖区河道内养殖家禽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缔两处河道违规养殖点。切实履行河(库)长制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巡察工作力度,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乡镇已督促相关养殖户修建排污设施,养殖大户向环保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畜禽养殖环保、安全问题巡查台账,做好畜禽养殖场排污监督管理工作。
3.关于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制度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完善土地流转备案手续等。
4.关于监管不力,存在滥伐林木、擅自改变林业用途、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已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开展以案说法,防止类似案件再发生。
5.关于未完成培育营造混交林工作目标任务等问题,已完成整改。截至2024年1月,共完成四批世行贷款造林5641.18亩。
(七)重大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高铁新区石海站市政道路及站前广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苗族工业园区竹产业园建设项目、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十三五”脱贫攻坚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41个,已完成整改39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持续整改1个。
(八)2023年种粮农民收益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种粮直接补贴的政策效应发挥不够充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兴文县惠农补贴项目管理细则》,完善审批制度及审核时限,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二是收回财政补贴资金20万元并上缴县财政局,并提升智能监管措施。
2.关于部分支持种粮的项目资金绩效不高问题,已完成整改。印发《兴文县培育种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加大对种粮主体的培育和支持力度。
3.关于粮食作物保险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县财政局收回保费补贴资金77.38万元;二是督促各承保机构按规定限期完成报案理赔。
4.关于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支付储备粮轮换粮食售粮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九)国有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家底不清问题,已完成整改。全县企事业单位共计补记账固定资产5371.95万元、已补计提折旧1053.07万元。
2.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监督指导需加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农业农村局配强兴文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中心人员力量,完善了资产台账,印发《兴文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3.国有企业代建固投项目清理移交入账不及时等问题,已完成整改。县兴农集团公司、县文旅集团公司、县产投集团公司已清理代建已完工投入使用的项目,完善移交手续给所属单位清理入账。
(十)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不力问题,已完成整改。县益铭公司投资了市供销社牵头组建的宜宾市农服集团公司,将公司的经营活动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
2.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组织机构未按公司章程设置、由出资人代为决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薄弱问题,已完成整改。印发《兴文县益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兴文县益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确各办公室岗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和责任落实到各机构,落实到具体人员。
3.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库存商品长期未盘存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司组织人员盘点了库存,确认收入与成本,结转了利润,及时对经济业务进行了准确的核算。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中省市县审计委员会要求,继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持续加强问题整改跟踪督促,强化重点问题攻坚克难,以更严要求抓整改落实、更实举措抓问题“清零”、更高标准抓举一反三,真正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兴文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