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服务设备都涉及哪些医保违规?
01
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行为
即,不执行服务设施的支付名称和价格标准,将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报销的服务项目串换成报销项目,或者将服务设备适用范围的低标准收费项目套入高标准收费项目结算。
常见违规:
1、气压治疗串换体外反搏治疗。
2、红外线治疗串换偏振光。
3、多元治疗仪物理治疗(无收费项目)串换红光治疗。
4、红外线治疗串换深部热疗、射频电疗。
5、TDP治疗串换射频治疗、磁热疗法或红光治疗。护架烤灯串换红外线治疗。
6、小脑低频脉冲电治疗串换慢性小脑电刺激术。
7、进行磁疗治疗串换慢性小脑电刺激术。
8、电磁波治疗(波长2-25 微米)串换超短波(波长1-10米)。
9、中低频治疗串换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
10、使用脑功能障碍治疗仪串换脑电治疗(A620)。
11、超声雾化器串换超声波治疗。
12、常规心电图串换频谱心电图或标测心电图。
13、中药熏洗治疗使用智能熏蒸仪串换中医熏药治疗、中药涂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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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虚构医疗服务
一、有诊疗相关的医用仪器设备设施,但治疗的人次、频次、时长超过卫生行业技术规范、医疗设备说明书规定的最大工作量、使用量等。
即可用设备现实服务人数或工作量<收费人次。
二、无相关医用仪器、或设施设备已损坏、过期,或无相关服务功能,收取相应诊疗项目的费用。如医院无深部热疗使用的射频热疗机,收取深部热疗费用。
三、有相关医用仪器、设备设施,未对病人实施该项目,收取相应诊疗项目的费用。
医保稽核:医用设备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设备说明书或注册备案证
医用服务设备说明书或注册备案信息都是需要留存以备查的。医保检查时也会要求医院提供设备说明书或设备注册备案信息。说明书或器械注册证中适用范围须与诊疗项目收费情况相符,若适用范围不符,就将涉及串换诊疗项目或虚构医疗服务违规。因此,医疗机构在进行对码收费,或采购设备时,须注意核对设备适用范围。
二、仪器设备校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台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转让、实际使用时间等事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终止后5年。
医保对仪器校准也有相关要求,如成都市2021年的医保服务协议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诊疗设备或使用过期未校验及报废设备、设施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已支付的给予追回,并进行查处。
因此,医疗机构注意及时进行仪器设备的校准。
三、诊疗设备禁忌症
和药品一样,医用设备也有自己的禁忌症。如临床电针使用的针灸治疗仪,部分仪器说明书中明确标注:患者有心衰或严重心脏病的患者严禁使用,有心衰或严重心脏病诊断的患者使用电针治疗,属于违反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等要求使用医疗器械。若医疗机构未注意仪器设备说明书中的禁忌症或产品备注,使用不设限制,医保稽核时就也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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