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行为,医保管理部门出台了关于医保报销的一系列规定,目的是减少过度诊疗,降低患者负担。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规定难以保证重症患者的医疗服务。因此,我建议可以适当调整有关支付规则,让重症医学可以更好地服务患者。”2月16日,市人大代表、汤阴县人民医院ICU主任张慧敏告诉记者。
据了解,根据目前我市医保的相关规定,血红蛋白低于70g/L输血才予以报销,同时医保还规定患者每天只报销一个静脉输液泵费用。
在张慧敏看来,重症患者由于病情不同、年龄不同、基础疾病不同,医保的报销规定对于重症诊疗来说并不符合临床实际,难以保证重症患者的医疗服务。“对于慢性失血性贫血患者,血红蛋白低于70g/L输血予以报销比较符合临床实际,但对于外伤患者或者消化道大量出血患者,病情进展常常非常迅速,第一次化验血红蛋白可能高于70g/L,但很有可能短时间内患者血红蛋白迅速降低,错失抢救时机。另外,在临床诊疗中,很多重症患者因为病情重,每天一个静脉输液泵并不能保证患者所需,很多ICU的病人一天需要同时应用3个至6个静脉输液泵,然而多出的静脉输液泵却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张慧敏说。
基于此,张慧敏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针对输血报销规定增加补充内容,对于外伤或消化道大出血等急性失血、进展极快确需输血患者,血红蛋白标准适当放宽,不作严格规定,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并在病例中明确记载。二是针对重症患者静脉输液泵费,应当允许医疗机构根据实际使用输液泵情况计费,以医嘱和护理记录单为凭。三是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医保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医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让医保报销规定更符合临床所需,在保证重症患者医疗服务的同时降低其医疗负担。
(记者 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