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残发〔2014〕35号
各市残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残联,省儿童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为提升残疾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2013〕145号)和中国残联办公厅《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残联厅发〔2011〕12号)等文件,省残联制定了《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残联人联合会
2014年5月20日
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以下简称“康复机构”)行业管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建标〔2013〕14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残联厅发〔2011〕12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康复机构是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为各类残疾人和功能障碍者提供康复训练、治疗和辅助器具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康复机构等级认证主要按照场地规模、设施设备、专业力量、服务水平等进行分级认证。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优先选择通过等级认证康复机构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承接方。
第二章分类分级
第五条康复机构分为视力、听力语言、肢体(脑瘫)、智力、孤独症、假肢装配、助听器验配、辅助器具适配等八类。
第六条每类康复机构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标准最低,三级标准最高。
第七条康复机构分类分级标准见附件1-8。
第三章认证程序
第八条申请等级认证康复机构填写《江苏省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申报表》,向属地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协会(残联)申报等级认证。县(市、区)级残疾人康复协会(残联)初审通过后报省辖市残疾人康复协会(残联)审核。省及省辖市残联所属康复机构申请等级认证分别报省及省辖市残疾人康复协会(残联)审核。
第九条申报一级康复机构,由省辖市残疾人康复协会(残联)组织认证,报省残疾人康复协会备案。申报二、三级康复机构,经市、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协会(残联)审核同意后,由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组织认证。申报两类以上等级认证的康复机构,按类别分别认证。
第四章认证管理
第十条省及省辖市残疾人康复协会(残联)建立康复机构等级认证委员会。等级认证委员会由医疗、教育、职业、康复工程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
第十一条通过等级认证康复机构,由认证单位发放相应康复机构等级证书和标牌。证书和标牌模板由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确定。
第十二条认证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和残联系统网站公示。
第十三条获等级认证康复机构每两年审验一次。合格的,保持相应认证级别;不合格的,取消认证级别或降级。
第十四条省残疾人康复协会审验二级、三级康复机构,省辖市残疾人康复协会(残联)审验一级康复机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由省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视力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2.江苏省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3.江苏省肢体(脑瘫)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4.江苏省智力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5.江苏省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6.江苏省残疾人假肢、矫形器装配机构分级标准;
7.江苏省残疾人助听器验配机构分级标准;
8.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机构分级标准。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2014年5月20日印发
附件1: 江苏省视力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江苏省视力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主指标
分指标
三级
二级
一级
分值
得分
从业
资格
必达条件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医疗资质。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医疗资质。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项不具备不达该级
制度
建设
(7分)
机构管理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3分
经费管理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4分
规模
与
功能
(28分)
康复规模
常年在训人数80人以上。
常年在训人数40人以上。
常年在训人数20人以上。
6分
场地面积
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10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业务用房8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50平方米以上。
13分
功能设置
1.视力检测评估室、视功能训练室、助视器验配室;
2.定向行走训练室40平方米左右;
3.教师(治疗师)办公室、资料档案室、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培训室)。
1.视力检测评估室、视功能训练室、助视器验配室;
2.定向行走训练室25平方米左右;
3.教师(治疗师)办公室、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培训室)。
1.视力检测评估室、视功能训练室、助视器验配室;
2.定向行走训练室约20平方米;
3.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培训室)。
9分
康复
设备(10分)
康复评估设备
1.眼科常用设备,眼底镜、检眼镜、验光设备、裂隙灯、同视机等;
2.助视器配镜箱、普通验光配镜箱;
3.国际标准视力表(远用、近用);
4.低视力专用视力表;
5.直径0.3厘米白色小球、直径4厘米乒乓球,直径5厘米红色球;
6.定向行走教学、训练、评估仪。
1.眼科常用设备,眼底镜、检眼镜、裂隙灯;
2.助视器配镜箱、普通验光配镜箱;
3.国际标准视力表(远用、近用);
4.低视力专用视力表;
5.直径0.3厘米白色小球、直径4厘米乒乓球,直径5厘米红色球。
1.眼科常用设备,眼底镜、检眼镜、裂隙灯;
2.助视器配镜箱、普通验光配镜箱;
3.国际标准视力表(远用、近用);
4.低视力专用视力表;
5.直径0.3厘米白色小球、直径4厘米乒乓球,直径5厘米红色球。
5分
康复训练设备
1.认知图片;
2.增视训练仪、手眼协调训练包、眼镜、同视机;
3.各种类型助视器;
4.精细目力训练设备(大小珠子、钱、图谱)及器材;
5.电脑软件训练。
1.认知图片;
2.增视训练仪、手眼协调训练包、眼镜;
3.各种类型助视器;
4.精细目力训练设备(大小珠子、钱、图谱)及器材。
5.电脑软件训练。
1.认知图片;
2.手眼协调训练包、眼镜;
3.各种类型助视器;
4.精细目力训练设备(大小珠子、钱、图谱)及器材;
5分
专业
建设(16分)
人员配置
康复治疗师生配比1:12,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70%。
康复治疗师生配比不低于1:12,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70%。
康复治疗师生配比不低于1:20,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70%。
6分
专业人员
1.专职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有相关视光学或眼科专业背景;
2.从事视力康复工作3年以上占总专业技术人员60%以上;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20%以上。
1.专职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有相关视光学或眼科专业背景;
2.从事视力康复工作3年以上的占总专业技术人员的30%以上;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10%以上。
1.专职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有相关视光学或眼科专业背景;
2.从事视力康复工作3年以上的占总专业技术人员20%以上。
6分
教研培训
1.有计划地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国家和省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2.每年应有20%的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应学分要求。
参加国家和省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参加国家和省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4分
业务
职能(21分)
康复评估
视力评估(生理视力/功能视力)、发展评估(认知评估)、感觉和运动评估、生活技能评估、环境支持能力评估、沟通交际评估、定向行走能力评估等。
视力评估(生理视力/功能视力)。
视力评估(生理视力/功能视力)。
4分
康复训练
1.每名患者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训练内容:低视力早期干预、功能视力训练(基础训练、视觉技能)、助视器使用训练、弱视训练;
3.定向行走能力训练;
4.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并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做到评估、训练、目标相一致;
5.每日基本康复训练至少1课时。
1.每名患者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训练内容:低视力早期干预、功能视力训练(基础训练、视觉技能)、助视器使用训练、弱视训练;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并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基本做到评估、训练、目标相一致;
4.每日基本康复训练至少1课时。
1.每名患者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训练内容:低视力早期干预、功能视力训练(基础训练、视觉技能)、助视器使用训练、弱视训练;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并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
4.每日基本康复训练至少1课时。
10分
社区指导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2次。
4分
档案管理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3分
康复
效果
(18分)
质量指标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家长对康复训练效果满意率90%;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90%;
5.家长培训率100%;
6.回访跟踪服务率60%。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家长对康复训练效果满意率85%;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5.家长培训率100%;
6.回访跟踪服务率50%。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家长对康复训练效果满意率85%;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5.家长培训率100%;
6.回访跟踪服务率40%。
12分
任务完成
情况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发挥技术中心作用,每年组织培训基层技术骨干不少于30人;
3.每年按残联要求组织人员指导其他机构工作。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每年按属地残联要求完成康复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员(协调员)培训任务。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每年按属地残联要求完成康复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员(协调员)培训任务。
6分
加分
项目
(5分)
纳入医保报销加5分。
5分
备注
1.认证按康复机构申报级别进行;
2.认证总分105分;
3.每级别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2:江苏省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江苏省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主指标
分指标
三级
二级
一级
分值
得分
从业
资格
必达条件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教育或医疗资质。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教育或医疗资质。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项不具备不达该级
制度
建设
(7分)
机构管理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3分
经费管理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4分
规模
与
功能
(28分)
康复规模
常年在训听障儿童数100人以上。
常年在训听障儿童数60人以上。
常年在训听障儿童数30人以上。
6分
场地面积
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48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地20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22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地15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地100平方米以上。
13分
功能设置
1.听力学用房:测听室、助听器验配室、耳模制作及维修室、人工耳蜗调试室。测听室:全机构至少一间,面积10平方米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度(GB/T16296);
2.单训室:面积8-12平方米,数量按儿童数量6:1配备,本底噪声小于35dBA,混响时间不超过0.4秒,相对安静。面积达到12平米的单训室设置观察室或观察窗;
3.集体教室:人均使用面积3-4平米,本底噪声小于45dBA,混响时间不超过0.6秒,相对安静,活动室单元设置,安装FM调频系统,带儿童卫生间;
4.家长学校:具备固定场地,标示清楚,面积能够满足60人以上使用;
5.其他功能用房:康复评估室、档案资料室、玩教具室、情境教室、图书室;
6.儿童生活用房:包括餐厅、寝室、厕所等、卫生保健室(含隔离室),家长陪护用房。
1.测听室、助听器验配室。测听室:全机构至少一间,面积10平方米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度(GB/T16296);
2.单训室:面积8平方米以上,数量按儿童数量6:1配备,本底噪声小于35dBA,混响时间不超过0.4秒,相对安静。面积达到12平米的单训室设置观察室或观察窗;
3.集体教室:人均使用面积3-4平米,本底噪声小于45dBA,混响时间不超过0.6秒,相对安静,活动室单元设置,安装FM调频系统,带儿童卫生间;
4.家长学校:具备固定场地,标示清楚,面积能够满足60人以上使用;
5.其他功能用房:康复评估室、档案资料室、玩教具室;
6.儿童生活用房:包括餐厅、寝室、厕所等、卫生保健室(含隔离室)。
1.测听室、助听器验配室。测听室:全机构至少一间,使用面积9平方米以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制度(GB/T16296);
2.单训室:面积8平方米以上,数量按照儿童数量8:1配备,本底噪声小于35dBA,混响时间不超过0.4秒,相对安静;
3.集体教室:人均使用面积3-4平米,本底噪声小于45dBA,混响时间不超过0.6秒,相对安静;
4.家长学校:具备固定场地,标示清楚,面积能够满足30人以上使用;
5.其他功能用房:康复评估室、档案资料室;
6.儿童生活用房:包括餐厅、寝室、厕所等。
6分
安全要求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分
康复
设备
(10分)
康复评
估设备
1.听觉言语康复评估工具每班一套、言语听觉反应评估工具;
2.希-内学习能力测验、格雷费斯智力测验、言语功能评估仪等,有条件的应配听觉言语康复计算机导航系统;
3.人工耳蜗调试设备、耳模制作设备。
1.听觉言语康复评估工具、言语听觉反应评估工具;
2.希-内学习能力测验、格雷费斯智力测验;
3.耳模制作设备。
1.听觉言语康复评估工具;
2.希-内学习能力测验、格雷费斯智力测验。
3分
听力学
设备
1.听能保养包每班配备,助听器、人工耳蜗保养工具;
2.听力设备:诊断型听力计(带声场、插入式及压耳式耳机、骨导耳机)、纯音测听仪、视觉强化测听设备、便携式听觉评估仪、游戏测听设备、脑干诱发电位测试、多频稳态测试、耳声发射检查仪、声导抗测试、助听器验配设备、助听器分析仪、人工耳蜗调试设备、耳模制作和维修设备、标定频率、强度打击乐器一套、测听玩具、声级计(带滤波)、电耳镜等。
1.听能保养包每班配备,助听器保养工具;
2.听力设备:听力计(带声场、插入式耳机、压耳式耳机、骨导耳机)、视觉强化测听设备、便携式听觉评估仪、标定频率、强度的打击乐器一套、测听玩具、助听器验配设备、电耳镜、耳印模抽取工具、声级计。
1.听能保养包每班配备,助听器保养工具;
2.听力设备:便携式听觉评估仪(有条件可配置简易听力计)、标定频率、强度的打击乐器一套、测听玩具、简易声级计、电耳镜。
2分
康复训练设备
1.打击乐器、可发声玩教具、语言治疗系统用品用具、听觉干预系列用品用具,电脑多媒体系统,FM无限调频系统;
2.钢琴、电子琴、玩教具等。
1.打击乐器、可发声玩教具、语言治疗系统用品用具、听觉干预系列用品用具;
2.电脑多媒体系统、电子琴、玩教具等。
打击乐器、可发声玩教具、语言治疗系统基础用品用具。
3分
教学设备
1.电脑、电视机、CD机、DVD机、录音机或数码录音笔、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钢琴、电子琴、儿童桌椅、黑板、幼儿园教材、教育类图书、体育器材等。
1.电脑、电视机、CD机、DVD机、录音机或数码录音笔、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钢琴或电子琴、儿童桌椅、黑板、幼儿园教材、教育类图书、体育器材等。
1.电脑、电视机、录音机、数码照相机;
2.电子琴、儿童桌椅、黑板、幼儿园教材、教育类图书、体育器材等。
2分
专业
建设
(12分)
人员配置
1.机构工作人员均应签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6,康复专业人员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1.机构工作人员均应签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6,康复专业人员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1.机构工作人员均应签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8,康复专业人员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分
专业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医疗执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或经过专业培训后获得相应结业证书;
3.从事听力语言康复工作3年以上占总专业技术人员50%以上;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20%以上。
1.专业技术人员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医疗执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或经过专业培训后获得相应结业证书;
3.从事听力语言康复工作3年以上占总专业技术人员40%以上;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10%以上。
1.专业技术人员有中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医疗执业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或经过专业培训后获得相应结业证书;
3.受过省辖市以上残联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占总专业技术人员10%以上;
4.从事听力语言康复工作3年以上占总专业技术人员30%以上。
4分
教研培训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专业人员参加中国残联、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3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10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72学时以上;
5.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康复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机构有业务活动内容及参加人员记录本。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专业人员参加中国残联、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2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专业人员参加中国残联、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1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5分以上;
4.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
5分
服务
职能
(25分)
康复评估
1.出、入机构评估:听觉能力评估、言语能力评估、言语听觉反应能力评估、学习能力评估、智力评估;
2.定期评估:每3个月至少评估1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1.出、入机构评估:听觉能力评估、言语能力评估、言语听觉反应能力评估、学习能力评估;
2.定期评估:每3个月至少评估1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1.出、入机构评估:听觉能力评估、言语能力评估;
2.定期评估:每3个月应评估1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4分
听力技术
1.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耳模制作、人工耳蜗调试;
2.助听器、人工耳蜗和FM无线调频维护。
1.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耳模制作;2.助听器、人工耳蜗和FM无线调频维护。
1.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
2.助听器、FM无线调频维护。
4分
康复训练
1.每名患者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听觉康复:助听器适应性训练、听觉察知技能训练、听觉分辨技能训练、听觉识别技能训练、听觉理解技能训练。语言康复:个别言语训练、言语矫治、言语功能训练和言语功能异常矫治。语言教育:词语学习、句子训练、句群训练、应用练习;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并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做到评估、训练、目标相一致;
4.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的训练记录。
1.每名患者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听觉康复:助听器适应性训练和听觉康复训练。语言康复:个别言语训练、言语矫治、言语功能训练和言语功能异常矫治。语言教育:包括词语学习、句子训练、句群训练、应用练习;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并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基本做到评估、训练、目标相一致;
4.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的训练记录。
1.每名患者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听觉康复:助听器适应性训练和听觉康复训练。语言康复:个别言语训练。语言教育:包括词语学习、句子训练、句群训练、应用练习;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并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
4.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的训练记录。
4分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4小时:
1.集体课至少1.5小时;
2.个训课至少0.5小时(3岁以上);
3.亲子课每周2次,每次1小时(3岁以下);
4.AVT课每周1-2次,每次1小时;
5.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每日至少40分钟。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4小时:
1.集体课至少1.5小时;
2.个训课至少0.5小时(3岁以上);
3.亲子课每周2次,每次1小时(3岁以下);
4.AVT课每周1-2次,每次1小时;
5.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每日至少40分钟。
基本的康复训练每日至少4小时:
1.集体课至少1.5小时;
2.个训课至少0.5小时(3岁以上);
3.亲子课每周2次,每次1小时(3岁以下);
4.AVT课每周1-2次,每次1小时;
5.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每日至少40分钟。
5分
集体课: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教案规范,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总体目标实现90%以上。
集体课: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教案规范,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总体目标实现85%以上。
集体课: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教案规范,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总体目标实现85%以上。
2分
个训课:主要在认知、言语等方面,听力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每名儿童目标实现90%以上。
个训课:主要在认知、言语等方面,听力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每名儿童目标实现85%以上。
个训课:主要在认知、言语等方面,听力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每名儿童目标实现85%以上。
2分
社区指导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2次。
2分
档案管理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2分
质量
控制
(18分)
康复效果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建档率100%;
3.患者配戴助听器率(或植入人工耳蜗)100%;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90%以上;
5.家长对康复训练效果满意率90%以上;
6.回访跟踪服务率60%以上。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建档率100%;
3.患者配戴助听器率(或植入人工耳蜗)90%;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以上;
5.家长对康复训练效果满意率85%以上;
6.回访跟踪服务率50%以上。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建档率100%;
3.患者配戴助听器率(或植入人工耳蜗)85%;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以上;
5.家长对康复训练效果满意率85%以上;
6.回访跟踪服务率40%以上。
12分
任务完成
情况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指标任务;
2.发挥技术中心作用,每年组织培训基层技术骨干不少于30人;
3.每年按残联要求组织人员指导其他机构工作。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指标任务;
2.每年按属地残联要求完成康复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员(协调员)培训任务。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指标任务;
2.每年按属地残联要求完成康复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员(协调员)培训任务。
6分
加分
项目
(5分)
纳入医保报销加5分。
5分
备注
1.认证按康复机构申报级别进行;
2.认证总分105分;
3.每级别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3:江苏省肢体(脑瘫)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江苏省肢体(脑瘫)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主指标
分指标
三级
二级
一级
分值
得分
从业
资格
必达条件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教育或医疗资质。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教育或医疗资质。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项不具备不达该级
制度
建设
(7分)
机构管理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3分
经费管理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4分
规模
与
功能
(23分)
康复规模
常年在训人数100人以上。
常年在训人数60以上。
常年在训人数20人以上。
6分
场地面积
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40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地200平方米以上。其中:
运动治疗室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作业治疗室面积150平方米以上;言语治疗室面积50平方米以上;培训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多功能室(评估、咨询等)面积9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业务用房21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地150平方米以上。其中:
运动治疗室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作业治疗室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言语治疗室面积30平方米以上;培训室面积60平方米以上;多功能室(评估、咨询等)面积7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7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地100平方米以上。其中:
运动治疗室至少一间,面积40平方米以上;作业治疗室至少一间,面积30平方米以上;言语治疗室至少一间,面积10平方米以上;培训室至少一间,面积20平方米以上;多功能室(评估、咨询等)一间,面积15平方米以上。
12分
功能设置
1.功能评定室、理疗室、运动疗法室、作业疗法室、言语治疗室,传统中医治疗室、感觉统合训练室、水疗室、听觉统和训练室、融合教育训练室、美工教室、引导式教育室、沙池、情景训练室、辅具适配室、治疗师办公室、资料档案室、康复技术培训室(实习教室);
2.儿童生活用房:包括餐厅、寝室、厕所等、卫生保健室(含隔离室)。
1.功能评定室、作业疗法室、言语治疗室,感觉统合训练室、文体活动室、引导式教育室、沙池(球池)、情景训练室、治疗师办公室、资料档案室、康复技术培训室(家长培训室);
2.儿童生活用房:包括餐厅、寝室、厕所等、卫生保健室(含隔离室)。
1.功能评定室、作业疗法室、语言治疗室,感觉统合训练室、引导式教育室、文体活动室、沙池(球池)、情景训练室、治疗师办公室、资料档案室、康复技术培训室(家长培训室);
2.儿童生活用房:包括餐厅、寝室、厕所等。
2分
安全要求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分
康复
设备(10分)
康复评估设备
1.常规功能测试工具、全套粗大运动评估工具、全套精细运动评估工具;
2.全套语言评估工具、全套智能/学前概念评估工具、全套自理/社交评估工具。
1.常规功能测试工具、粗大运动评估量表、精细运动评估量表;
2.语言评估量表、智能/学前概念评估量表、自理/社交评估量表。
1.常规功能测试工具、粗大运动评估工具、精细运动评估工具;
2.语言评估量表、智能/学前概念评估量表。
3分
康复训练设备
1.运动疗法设备、作业治疗设备、物理治疗设备;
2.引导式教育设备、言语治疗设备、认知训练设备、感觉统合训练设备;
3.中医传统治疗设备、音乐治疗设备。
1.运动治疗设备、作业治疗设备、物理治疗设备;
2.引导式教育设备、言语治疗设备、感觉统合训练设备;
3.音乐治疗设备。
1.运动治疗设备、作业治疗设备、物理治疗设备;
2.引导式教育设备、感觉统合训练设备。
3分
教学设备
1.黑板、电视机;
2.DVD机、录音机或数码录音笔;
3.电子琴、玩教具;
4.钢琴、电脑、投影仪 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1.黑板、电视机;
2.DVD机、录音机或数码录音笔;
3.电子琴、玩教具;
4.电脑、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1.黑板、电视机;
2.DVD机、录音机或数码录音笔、钢琴电脑、投影仪、数码摄像机;
3.电子琴、玩教具。
4分
专业
建设(13分)
人员配置
1.机构工作人员均应签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相社会应保险;
2.师生配比1:6,专业技术人员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配备中医推拿、针灸医师、康复工程师;
4.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1.机构工作人员均应签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8,专业技术人员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1.机构工作人员均应签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8,专业技术人员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分
专业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或应用心理等大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医疗执业资格证;
3.从事脑瘫康复工作3年以上占总专业技术人员60%以上;
4.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20%以上;
5.医疗资质康复机构有20%以上特殊教育教师。
1.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或应用心理等大专或以上学历;2.专业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医疗执业资格证;
3.从事脑瘫康复工作3年以上占总专业技术人员40%以上;
4.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10%以上;
5.医疗资质康复机构有20%以上特殊教育教师。
1.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或应用心理等大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医疗执业资格证;
3.从事脑瘫康复工作3年以上占总专业技术人员30%以上;
4.受过省辖市级以上残联系统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5.医疗资质康复机构有15%以上特殊教育教师。
5分
教研培训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3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10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72学时以上;
5.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康复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机构有业务活动内容及参加人员记录。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2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10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0学时以上。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1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5分以上;
4.10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0学时以上。
5分
服务
职能(27分)
康复评估
1.出、入机构评估:粗大运动、精细运动、生活自理、言语沟通、认知、社交;
2.定期评估:每3个月评估一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1.出、入机构评估:粗大运动、精细运动、生活自理、言语沟通、认知、社交;
2.定期评估:每3个月评估一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1.出、入机构评估:粗大运动、精细运动、生活自理、言语沟通、认知、社交;
2.定期评估:每3个月评估一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2分
康复训练
1.每名患者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运动能力、感觉统合、言语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做到评估、训练、目标相一致;
4.开展引导式教育训练;
5.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训练记录。
1.每名患者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运动能力、感觉统合、言语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基本做到评估、训练、目标相一致;
4.开展引导式教育训练;
5.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训练记录。
1.每名患者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运动能力、感觉统合、言语交往、生活自理能力;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
4.重视运用引导式教育方式;
5.训练计划至少每月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训练记录。
5分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8课时(4小时):
1.集体课至少1课时(0.5小时);
2.组别/小组课至少3课时(1.5小时);
3.个训课至少1课时(0.5小时);
4.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至少2课时(1小时)。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8课时(4小时):
1.集体课至少2课时(1小时);
2.组别/小组课至少2课时(1小时);
3.个训课至少1课时(0.5小时);
4.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至少2课时(1小时)。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8课时(4小时):
1.集体课至少3课时(1.5小时);
2.组别/小组课至少1课时(0.5小时);
3.个训课至少1课时(0.5小时);
4.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至少2课时(1小时)。
4分
每名患者每周至少进行1次音乐游戏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每名患者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1小时。
每名患每周至少进行1次音乐游戏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每名患者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1小时。
每名患者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2分
集体课: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教案规范,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总体目标实现90%以上。
集体课: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教案规范,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总体目标实现85%以上。
集体课: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教案规范,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总体目标实现80%以上。
2分
小组课: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总体目标实现90%以上。
小组课: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总体目标实现85%以上。
小组课: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总体目标实现80%以上。
2分
个训课:主要在认知、言语、运动训练等方面。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每名儿童目标实现90%以上。
个训课:主要在认知、言语、运动训练等方面。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每名儿童目标实现85%以上。
个训课:主要在认知、言语、运动训练等方面。患者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每名儿童目标实现80%以上。
2分
中医治疗
推拿、针炙治疗。
推拿。
推拿。
2分
社区指导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2分
康复工程
针对肢体残疾情况制作、安装矫形器,利用康复设备、矫形器、辅助器具等进行康复训练。
利用康复设备、矫形器、辅助器具等进行康复训练。
利用康复设备、矫形器、辅助器具等进行康复训练。
2分
档案管理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2分
质量
控制(20分)
康复效果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针对患者康复需求使用矫形器100%;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90%;
5.家长培训率100%;
6.家长对康复服务满意率90%以上;
7.回访跟踪服务率60%。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针对患者康复需求使用矫形器100%;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5.家长培训率100%;
6.家长对康复服务满意率90%以上;
7.回访跟踪服务率60%。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针对患者康复需求使用矫形器100%;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5.家长培训率100%;
6.家长对康复服务满意率90%以上;
7.回访跟踪服务率60%。
14分
任务完成
情况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发挥技术中心作用,每年组织培训脑瘫康复机构技术骨干不少于30人;
3.每年按残联要求组织人员指导其他机构工作。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每年按属地残联要求完成康复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员(协调员)培训任务。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每年按属地残联要求完成康复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员(协调员)培训任务。
6分
加分
项目
(5分)
纳入医保报销加5分。
5分
备注
1.认证按康复机构申报级别进行;
2.认证总分105分;
3.每级别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4:江苏省智力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江苏省智力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主指标
分指标
三级
二级
一级
分值
得分
从业
资格
必达条件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教育资质。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教育资质。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项不具备不达该级
制度
建设
(7分)
机构管理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
3分
经费管理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4分
规模与
功能
(26分)
康复规模
常年在训人数80人以上。
常年在训人数60人以上。
常年在训人数20人以上。
6分
场地面积
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29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地20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地15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7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地100平方米以上。
14分
功能设置
1.集体训练教室、运动训练室/感觉统合训练室、语言/认知训练室、音乐治疗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别训练室、康复评估室;
2.教师(治疗师)办公室、资料档案室、玩教具室、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培训室)、实习教室等;
3.生活用房:餐厅、寝室、厕所、卫生保健室(含隔离室)等。
1.集体训练教室、运动训练室/感觉统合训练室、语言/认知训练室、生活辅导室、个别训练室、康复评估室;
2.教师(治疗师)办公室、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培训室)等;
3.生活用房:餐厅、寝室、厕所、卫生保健室等。
1.集体训练教室、运动训练室/感觉统合训练室、个别训练室、康复评估室;
2.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培训室)等;
3.生活用房:餐厅、寝室、厕所等。
3分
安全要求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分
康复
设备
(10分)
康复
评估
工具
1.《系统康复训练测评表》中残联/其他版本;
2.《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建议使用以上评估工具/量表)。
1.《系统康复训练测评表》中残联/其他版本;
2.《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建议使用以上评估工具/量表)。
1.《系统康复训练测评表》中残联/其他版本;
2.《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建议使用以上评估工具/量表)。
4分
康复
训练
设备
1.运动训练设备、语言/认知训练设备、感觉统合训练设备;
2.音乐治疗设备、游戏治疗设备、生活辅导设施等。
1.运动训练设备、语言/认知训练设备、感觉统合训练设备;
2.打击乐器、生活辅导设施等。
运动训练设备、语言/认知训练设备、感觉统合训练设备等。
4分
教学设备
1.电脑、电视机、CD机、DVD机、录音机或数码录音笔、实物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钢琴、电子琴、玩教具等。
1.电脑、电视机、CD机、DVD机、录音机或数码录音笔、实物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
2.钢琴或电子琴、玩教具等。
1.电脑、电视机、录音机、数码照相机;
2.电子琴、玩教具等。
2分
专业
建设(13分)
人员配置
1.机构工作人员均签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4,专业技术人员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1.机构工作人员均签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4,专业技术人员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1.机构工作人员均签有用工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4,专业技术人员占总职工人数70%;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分
专业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或应用心理等大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医疗执业资格证;
3.从事智力康复工作3年以上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0%;
4.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占总专业技术人员20%以上;
5.医疗资质康复机构有20%以上特殊教育教师。
1.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或应用心理等大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医疗执业资格证;
3.从事智力康复工作3年以上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4.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总专业技术人员10%以上;
5.医疗资质康复机构有20%以上特殊教育教师。
1.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或应用心理等大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医疗执业资格证;
3.从事智力康复工作3年以上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
4.受过省辖市以上残联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占总专业技术人员10%以上;
5.医疗资质康复机构有15%以上特殊教育教师。
5分
教研培训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国残联、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3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 10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72学时以上;
5.机构内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康复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机构有业务活动内容及参加人员记录。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国残联、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2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 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国残联、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1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5分以上;
4. 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
5分
服务
职能
(26分)
康复评估
1.出/入机构评估:包括运动能力评估、感知能力评估、认知能力评估、语言交往能力评估、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社会适应能力评估和感觉统合能力评估);
2.定期评估:训练评估每3个月至少1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1.出/入机构评估:包括运动能力评估、感知能力评估、认知能力评估、语言交往能力评估、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社会适应能力评估和感觉统合能力评估);
2.定期评估:训练评估每3个月至少1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1.出/入机构评估:包括运动能力评估、感知能力评估、认知能力评估、语言交往能力评估、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社会适应能力评估和感觉统合能力评估);
2.定期评估:训练评估每3个月至少1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4分
康复训练
1.每名儿童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运动能力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交往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感觉统合能力训练;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并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做到评估、训练、目标相一致;
4.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的训练记录。
1.每名儿童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运动能力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交往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感觉统合能力训练;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并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基本做到评估、训练、目标相一致;
4.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的训练记录。
1.每名儿童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运动能力训练、感知能力训练、认知能力训练、语言交往能力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感觉统合能力训练;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并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
4.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的训练记录。
4分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8课时(4小时):
1.集体课至少1课时(0.5小时);
2.组别/小组课至少3课时(1.5小时);
3.个训课至少1课时(0.5小时);
4.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至少2课时(1小时)。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8课时(4小时):
1.集体课至少2课时(1小时);
2.组别/小组课至少2课时(1小时);
3.个训课至少1课时(0.5小时);
4.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至少2课时(1小时)。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8课时(4小时):
1.集体课至少3课时(1.5小时);
2.组别/小组课至少1课时(0.5小时);
3.个训课至少1课时(0.5小时);
4.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至少2课时(1小时)。
8分
1.每名儿童每周至少进行1次音乐游戏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2.每名儿童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1.每名儿童每周至少进行1次音乐游戏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2.每名儿童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1.每名儿童每周至少进行1次音乐游戏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2.每名儿童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2分
集体/组别(小组)/个训课:儿童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教案规范,有互动评价,每名儿童目标实现90%以上。
集体/组别(小组)/个训课:儿童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教案规范,有互动评价,每名儿童目标实现85%以上。
集体/组别(小组)/个训课:儿童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教案规范,有互动评价,每名儿童目标实现80%以上。
3分
社区指导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2次。
2分
档案管理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3分
质量
控制(18分)
康复效果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家长培训率100%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90%;
5.家长对康复训练满意率90%;
6.回访跟踪服务率60%。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家长培训率100%;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5.家长对康复训练满意率85%;
6.回访跟踪服务率50%。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家长培训率100%;
4.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5.家长对康复训练满意率85%;
6.回访跟踪服务率40%。
12分
任务完成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发挥技术中心作用,每年组织培训智力康复机构技术骨干不少于30人;
3.每年按残联要求组织人员指导其他机构工作。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每年按属地残联要求完成康复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员(协调员)培训任务。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每年按属地残联要求完成康复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员(协调员)培训任务。
6分
加分项目(5分)
纳入医保报销加5分。
5分
备注
1.认证按康复机构申报级别进行;
2.认证总分105分;
3.每级别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5:江苏省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江苏省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分级标准
主指标
分指标
三级
二级
一级
分值
得分
从业资格
必达条件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教育资质或医疗资质。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教育资质或医疗资质。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项不具备不达该级
制度建设
(7分)
机构管理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训练与康复服务规程。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各项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训练与康复服务规程。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训练与康复服务规程。
3分
经费管理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4分
规模与
功能
(26分)
康复规模
常年在训人数100人以上。
常年在训人数60人以上。
常年在训人数20人以上。
6分
场地面积
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38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所20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所15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70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所100平方米以上。
14分
功能设置
1.集体训练教室、个别训练室、康复评估室、运动训练室/感觉统合训练室、语言/认知训练室、多感官训练室、音乐治疗室、生活辅导室;
2.教师(治疗师)办公室、资料档案室、玩教具室、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培训室)、实习教室等;
3.儿童生活用房:餐厅、寝室、厕所、卫生保健室(含隔离室)等。
1.集体训练教室、个别训练室、康复评估室、运动训练室/感觉统合训练室、语言/认知训练室、生活辅导室;
2.教师(治疗师)办公室、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培训室)等;
3.儿童生活用房:餐厅、寝室、厕所、卫生保健室(含隔离室)等。
1.集体训练教室、运动训练室/感觉统合训练室、个别训练室、康复评估室;
2.多功能训练室(家长咨询/培训室)等;
3.儿童生活用房:包括餐厅、寝室、厕所等。
3分
安全要求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儿童康复机构符合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有条件的应在3层以下;
2.符合国家无障碍通行要求;
3.在机构康复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分
康复设备
(10分)
康复评估
工具
1.《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自闭症儿童心理教育评核PEP3》;
2.《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等(建议使用以上评估量表)。
1.《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自闭症儿童心理教育评核PEP3》;
2.《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等(建议使用以上评估量表)。
1.《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自闭症儿童心理教育评核PEP3》;
2.《感觉统合能力评量表》等(建议使用以上评估量表)。
4分
康复训练设备
运动训练设备、感觉统合训练设备、多感官训练设备、语言/认知训练设备、音乐治疗设备、听觉统合训练设备、游戏治疗设备、生活辅导设施等。
运动训练设备、感觉统合训练设备、多感官器材、语言/认知训练设备、生活辅导设施等。
运动训练设备、感觉统合训练设备、多感官器材、语言/认知训练设备等。
4分
教学设备
1.电脑、电视机、录音机或数码录音笔、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CD机、DVD机、电脑投影仪、实物投影仪;
2.钢琴、电子琴、玩教具等。
1.电脑、电视机、录音机或数码录音笔、数码照相机、CD机、DVD机、数码摄像机、电脑投影仪;
2.电子琴、玩教具等。
1.电脑、电视机、录音机、数码照相机;
2.电子琴、玩教具等。
2分
专业建设(13分)
人员配置
1.机构工作人员均应签有用工合同,并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4,康复专业人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1.机构工作人员均应签有用工合同,并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4,康复专业人数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1.机构工作人员均应签有用工合同,并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2.师生配比1:4,康复专业人数占总职工人数70%以上;
3.保育员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分
专业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或应用心理等大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医疗执业资格证;
3.从事孤独症康复工作3年以上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5.医疗资质的康复机构有20%以上的特殊教育教师。
1.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或应用心理等大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医疗执业资格证;
3.从事孤独症康复工作3年以上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
5.医疗资质的康复机构有20%以上的特殊教育教师。
1.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康复医疗专业或应用心理等大专或以上学历;
2.专业人员应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医疗执业资格证;
3.从事孤独症康复工作3年以上的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
4.受过省辖市级以上残联系统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
5.医疗资质的康复机构有15%以上的特殊教育教师。
5分
教研培训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3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10分;
4.10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72学时;
5.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康复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有业务活动内容及参加人员记录。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2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10分;
4.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48学时。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10%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5分;
4.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48学时。
5分
业务职能(26分)
康复评估
1.出/入机构评估: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与沟通、社会交往、生活自理、情绪与行为和感觉统合能力的评估;
2.定期评估:每3个月至少评估1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1.出/入机构评估: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与沟通、社会交往、生活自理、情绪与行为和感觉统合能力的评估;
2.定期评估:每3个月至少评估1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1.出/入机构评估:包括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与沟通、社会交往、生活自理、情绪与行为和感觉统合能力的评估;
2.定期评估:每3个月至少评估1次,作为康复训练针对性的依据。
4分
康复训练
1.每名儿童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语言与交流能力、社交技巧、运动能力、感知能力、认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感觉统合能力训练和针对问题行为的行为矫正;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做到评估、训练、目标相一致;
4.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训练记录。
1.每名儿童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语言与交流能力、社交技巧、运动能力、感知能力、认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感觉统合能力训练和针对问题行为的行为矫正;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基本做到评估、训练、目标相一致;
4.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训练记录。
1.每名儿童机构内康复训练时间至少9个月;
2.主要内容:语言与交流能力、社交技巧、运动能力、感知能力、认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感觉统合能力训练和针对问题行为的行为矫正;
3.康复训练应依据评估情况,制定训练计划和目标,依据每次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
4.训练计划至少每周制定一次,每个孩子有独立训练记录。
8分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7课时(4小时):
1.集体课至少1节课(0.5小时);
2.组别/小组课至少4节课(2小时);
3.个训课至少1节课(0.5小时);
4.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至少1节课(1小时)。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7课时(4小时):
1.集体课至少2节课(1小时);
2.组别/小组课至少3节课(1.5小时);
3.个训课至少1节课(0.5小时);
4.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至少1节课(1小时)。
基本康复训练每日至少7课时(4小时):
1.集体课至少3节课(1.5小时);
2.组别/小组课至少2节课(1小时);
3.个训课至少1节课(0.5小时);
4.运动训练/感觉统合训练至少1节课(1小时)。
4分
1.每名儿童每周至少进行1次音乐游戏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2.每名儿童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1.每名儿童每周至少进行1次音乐游戏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2.每名儿童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1.每名儿童每周至少进行1次音乐游戏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2.每名儿童每月至少进行1次社会融合活动,每次至少0.5小时。
2分
集体/组别(小组)/个训课:儿童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教案规范,有互动评价,目标实现90%以上。
集体/组别(小组)/个训课:儿童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教案规范,有互动评价,目标实现85%以上。
集体/组别(小组)/个训课:儿童能力分析准确,目标制定适当,课堂组织实施顺畅,方法手段多样,教案规范,有互动评价,目标实现85%以上。
3分
社会指导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1.家长培训每月至少1次,每次至少1小时;
2.家庭康复指导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0.5小时;
3.开展有效转介和后续跟踪服务;
4.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每年至少4次。
2分
档案管理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1.建立儿童康复训练与评估档案(含文字、图片、音像资料)、授课教案等业务档案。儿童训练档案有月目标,周目标,训练记录,完成情况,数据准确可靠,资料保存完整,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2.专业人员培训及家长培训等建立档案;
3.与家长(亲友)签订康复协议。
3分
质量控制
(18分)
康复效果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家长培训率100%;
4.家长对康复训练效果满意率90%;
5.康复训练总有效率90%;
6.回访跟踪服务率60%。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家长培训率100%;
4.家长对康复训练效果满意率85%;
5.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6.回访跟踪服务率50%。
1.康复评估率100%;
2.康复档案建立率100%;
3.家长培训率100%;
4.家长对康复训练效果满意率85%;
5.康复训练总有效率85%;
6.回访跟踪服务率40%。
12分
任务完成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任务;
2.发挥技术中心作用,每年组织培训康复机构技术骨干不少于30人;
3.每年按残联要求组织人员指导其他机构工作。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每年按属地残联要求完成康复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员(协调员)培训任务。
1.每年100%完成属地残联下达的康复训练和康复知识、残疾预防宣传任务;
2.每年按属地残联要求完成康复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康复指导员(协调员)培训任务。
6分
加分项目
(5分)
纳入医保报销加5分。
5分
备注
1.认证按康复机构申报级别进行;
2.认证总分105分;
3.每级别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6:江苏省残疾人假肢、矫形器装配机构分级标准...
江苏省残疾人假肢(矫形器)装配机构分级标准
主指标
分指标
三级
二级
一级
分值
得分
从业
资格
必达条件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一项不具备不达该级
制度
建设
(4分)
机构管理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服务承诺。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服务承诺。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服务承诺。
2分
经费管理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2分
机构
建设
(30分)
场地面积
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84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42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210平方米以上。
14分
功能设置
假肢(矫形器)产品展示接待室、取型室、患者病房、假肢(矫形器)制作室、材料库房、功能训练室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假肢(矫形器)产品展示接待室、取型室、患者病房、假肢(矫形器)制作室、材料库房、功能训练室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假肢(矫形器)产品展示接待室、取型室、患者病房、假肢(矫形器)制作室、材料库房、功能训练室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12分
人员配置
专业技术人员14人以上,包括执业假肢矫形器装配师2名,持证技师5名,康复训练师2名,辅具适配师2名,项目管理人员3名(含项目负责人,库房管理、信息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包括执业假肢矫形器装配师2名,持证技师3名,康复训练师2名,辅具适配师1名,项目管理人员2名(含项目负责人,库房管理、信息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7人以上,包括执业假肢矫形器装配师2名,持证技师2名,康复训练师1名,辅具适配师1名,项目管理人员1名(含项目负责人,库房管理、信息管理)。
4分
康复
设备(10分)
取型制作设备
承重取型架、矫形器取型架、静态对线仪、打磨机(3台)、烘箱、真空泵、钻床、砂轮机、平板加热器(2台)、缝纫机和测量工具、假肢(矫形器)专用扳手、热风枪等专业设备工具,配备流动服务工具车。
承重取型架、矫形器取型架、静态对线仪、打磨机(2台)、烘箱、真空泵、钻床、砂轮机、平板加热器、缝纫机和测量工具、假肢(矫形器)专用扳手、热风枪等专业设备工具。
承重取型架、矫形器取型架、静态对线仪、打磨机、烘箱、真空泵、钻床、砂轮机、平板加热器、缝纫机和测量工具、假肢(矫形器)专用扳手、热风枪等专业设备工具。
7分
康复训练设备
平衡杠、训练阶梯、康复训练专用跑步机、矫形镜等康复训练器具。
平衡杠、训练阶梯、康复训练跑步机、矫形镜等康复训练器具。
平衡杠、训练阶梯、康复训练跑步机、矫形镜等康复训练器具。
3分
专业
建设(16分)
服务规模
常年服务人数300人以上。装配地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
常年服务人数200人以上。装配地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
常年服务人数100人以上。装配地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
5分
专业人员
1.专业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5人,有假肢矫形器、康复及相关专业背景;
2.从事假肢装配工作3年以上5人以上。
1.专业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3人以上,有假肢矫形器、康复及相关专业背景;
2.从事假肢装配工作3年以上3人以上。
1.专业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1人以上,有假肢矫形器、康复及相关专业背景;
2.从事假肢装配工作3年以上2人以上。
3分
教研培训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3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10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72学时以上;
5.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康复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机构有业务活动内容及参加人员记录。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2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1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5分以上;
4.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
4分
档案管理
建立受助人假肢矫形器装配档案,内容包括装配记录表,训练记录表,装配前后对比照片等。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信息资料保存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建立受助人假肢矫形器装配档案,内容包括装配记录表,训练记录表,装配前后对比照片等。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信息资料保存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建立受助人假肢矫形器装配档案,内容包括装配记录表,训练记录表,装配前后对比照片等。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信息资料保存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4分
技术
水平(20分)
评估训练
残肢检查,假肢处方,步态评估等。
残肢检查,假肢处方,步态评估等。
残肢检查,假肢处方,步态评估等。
8分
康复训练
新装配假肢人员大腿假肢使用训练7天以上,小腿假肢使用训练3天以上。
新装配假肢人员大腿假肢使用训练7天以上,小腿假肢使用训练3天以上。
新装配假肢人员大腿假肢使用训练7天以上,小腿假肢使用训练3天以上。
12分
质量
控制(20分)
康复效果
1.受助人装配诊断率100%;
2.装配档案建立率100%;
3.假肢矫形器装配满意率90%;
4.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其中入户回访率不低于20%。
1.受助人装配诊断率100%;
2.装配档案建立率100%;
3.假肢矫形器装配满意率90%;
4.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其中入户回访率不低于20%。
1.受助人装配诊断率100%;
2.装配档案建立率100%;
3.假肢矫形器装配满意率90%;
4.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其中入户回访率不低于20%。
14分
任务完成
情况
1.每年100%完成分配的假肢装配指标任务;
2.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5人。
1.每年100%完成分配的假肢装配指标任务;
2.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5人。
1.每年100%完成分配的假肢装配指标任务;
2.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5人。
6分
加分
项目
(5分)
专业人员至少2人从业10年以上(以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为准)
5分
备注
1.认证按康复机构申报级别进行;
2.认证总分105分;
3.每级别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7:江苏省残疾人助听器验配机构分级标准
江苏省残疾人助听器验配机构分级标准
主指标
分指标
三级
二级
一级
分值
得分
从业
资格
必达条件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一项不具备不达该级
制度
建设
(4分)
机构管理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服务承诺。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服务承诺。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服务承诺。
2分
经费管理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2分
机构
建设
(30分)
场地面积
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10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7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42平方米以上。
14分
功能设置
助听器产品展示接待室、标准测听室、取型室、耳膜制作室、助听器验配室、材料库房、助听器效果评估室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助听器产品展示接待室、标准测听室、取型室、耳膜制作室、助听器验配室、材料库房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助听器产品标准测听室、取型室、助听器验配室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12分
人员配置
专业技术人员8人以上,包括持国家卫生部与人社部颁发证书的助听器验配师3名,康复训练员2名(需相关专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项目管理人员3名(含项目负责人,库房管理、信息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包括持国家卫生部与人设部颁发证书的助听器验配师2名,康复训练员1名,项目管理人员2名(含项目负责人、信息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包括持国家卫生部与人设部颁发证书的助听器验配师1名,康复训练员1名,项目管理人员1名。
4
康复
设备(10分)
验配
制作
保养
设备
1.测听设备:测听仪、声场、助听器分析仪、真耳分析仪(含RECD)、ABR及ASSR测听设备;
2.验配制作设备:配备验配工具箱、耳膜手钻、恒温蜡炉、打磨机、紫外光机、各类耳膜制作需要的各种钻头等;
3.保养设备:助听器专用保养仪、各类助听器保养包;
4.听力验配流动服务车。
1.测听设备:测听仪、声场、助听器分析仪、真耳分析仪(含RECD)、ABR及ASSR测听设备;
2.验配制作设备:配备验配工具箱、耳膜手钻、恒温蜡炉、打磨机、紫外光机、各类耳膜制作需要的各种钻头等;
3.保养设备:助听器专用保养仪、各类助听器保养包。
1.测听设备:测听仪、声场;
2.验配制作设备:配备验配工具箱、耳膜手钻、恒温蜡炉、打磨机、紫外光机、各类耳膜制作需要的各种钻头等;
3.保养设备:助听器专用保养仪、各类助听器保养包。
7分
训练设备
专业言语矫正仪,语言评估分析仪,构音障碍分析仪,早期语言干预与评估仪,视听统合训练仪。
专业言语矫正仪,语言评估分析仪,构音障碍分析仪,。
语言评估分析仪。
3分
专业
建设(16分)
服务规模
常年服务人数300人以上。装配地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
常年服务人数200人以上。装配地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
常年服务人数100人以上。装配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
5分
专业人员
1.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听力专业、康复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
2.从事助听器验配工作3年以上5人以上;
3.从事助听器验配人员需通过省级以上残联指定部门进行认证。
1.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听力专业、康复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
2.从事助听器验配工作3年以上2人以上;
3.从事助听器验配人员需通过省级以上残联指定部门进行认证。
1.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听力专业、康复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
2.从事助听器验配工作2年以上1人以上;
3.从事助听器验配人员需通过省级以上残联指定部门进行认证。
3分
教研培训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3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10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72学时以上;
5.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康复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机构有业务活动内容及参加人员记录。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2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1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5分以上;
4.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
4分
档案管理
建立受助人助听器验配配档案,内容包括听力记录表、训练记录表、助听器效果评估等。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信息资料保存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建立受助人助听器验配配档案,内容包括听力记录表、训练记录表、助听器效果评估等。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信息资料保存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建立受助人助听器验配配档案,内容包括听力记录表、训练记录表、助听器效果评估等。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信息资料保存完整、数据准确可靠,定期进行分析、总结。
4分
技术
水平(20分)
评估训练
听力诊断,验配建议,助听效果评估等。
听力诊断,验配建议,助听效果评估等。
听力诊断,验配建议,助听效果评估等。
10分
机器调试
每年2次以上。
每年2次以上。
每年2次以上。
10分
质量
控制(20分)
康复效果
1.受助人验配诊断率100%;
2.验配档案建立率100%;
3.验配配满意率90%;
4.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
1.受助人验配诊断率100%;
2.验配档案建立率100%;
3.验配配满意率90%;
4.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
1.受助人验配诊断率100%;
2.验配档案建立率100%;
3.验配配满意率90%;
4.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
14分
任务完成
情况
1.每年100%完成分配的助听器配指标任务;
2.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5人。
1.每年100%完成分配的助听器配指标任务;
2.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0人。
1.每年100%完成分配的助听器配指标任务;
2.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5人。
6分
备注
1.认证按康复机构申报级别进行;
2.认证总分100分;
3.每级别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8: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机构分级标准
江苏省辅助器具适配机构分级标准
主指标
分指标
三级
二级
一级
分值
得分
从业
资格
必达条件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1.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
2.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上级主管部门。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一项不具备不达该级
制度
建设
(4分)
机构管理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服务承诺。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服务承诺。
1.有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
2.有人员岗位职责;
3.有康复服务规程,服务承诺。
2分
经费管理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1.有项目经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按规定用途开支;
3.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
4.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
2分
机构
建设
(30分)
场地面积
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面积280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面积1120平方米以上。
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业务用房面积420平方米以上。
14分
功能用房
有辅助器具产品展示厅、评估适配室、产品体验区、产品库房、辅助器具个性化改造车间、无障碍设计室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有辅助器具产品展示厅、评估适配室、产品体验区、产品库房、辅助器具个性化改造车间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有辅助器具产品展示厅、评估适配室、产品体验区、产品库房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12分
人员配置
4名以上人员持有中残联与人社部颁发的辅助技术工程师证书,项目管理人员3名(含项目负责人,库房管理、信息管理),共7人以上。
2名以上人员持有中残联与人社部颁发的辅助技术工程师证书,项目管理人员3名(含项目负责人,库房管理、信息管理),共6人以上。
1名以上人员持有中残联与人社部颁发的辅助技术工程师证书,项目管理人员3名(含项目负责人,库房管理、信息管理),共5人以上。
4分
康复
设备(10分)
验配
制作
保养
设备
1.辅助器具产品展示不少于500个品种;
2.多媒体播放系统;
3.评估测评和记录工具等;
4.辅助器具维修改造设备;
5.配备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
6.能上网的电脑3台以上。
1.辅助器具产品展示不少于400个品种;
2.多媒体播放系统;
3.评估测评和记录工具等;
4.辅助器具维修改造设备;
5.配备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
6.能上网的电脑2台以上。
1.辅助器具产品展示不少于200个品种;
2.多媒体播放系统;
3.评估测评和记录工具等;
4.辅助器具维修改造设备;
5.能上网的电脑2台以上。
7分
康复
训练设备
所有产品提供体验服务,指导使用;提供部分产品的个性化定改制及维修服务。
所有产品提供体验服务,指导使用;提供部分产品的个性化定改制及维修服务。
所有产品提供体验服务,指导使用;提供部分产品的维修、更换等服务。
3分
专业
建设(16分)
服务规模
常年服务人数不少于10000人,为装配地区的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
常年服务人数不少于5000人,为装配地区的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
常年服务人数不少于1000人,为装配地区的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
5分
专业人员
1.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康复、辅助器具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
2.从事助辅助器具适配工作3年以上人员3人;
3.从事辅具适配人员需通过省级以上残联指定部门进行认证。
1.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康复、辅助器具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
2.从事助辅助器具适配工作2年以上人员2人;
3.从事辅具适配人员需通过省级以上残联指定部门进行认证。
1.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康复、辅助器具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
2.从事助辅助器具适配工作2年以上人员1人;
3.从事辅具适配人员需通过省级以上残联指定部门进行认证。
3分
教研培训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3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10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72学时以上;
5.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康复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机构有业务活动内容及参加人员记录。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2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
4.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
1.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按年度登记,资料保存完整;
2.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
3.每年有1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5分以上;
4.80%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
4分
档案管理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表、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表、受助残疾人签字表,相关表格及时填报、移交。
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表、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表、受助残疾人签字表,相关表格及时填报、移交。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筛查申请表、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表、受助残疾人签字表,相关表格及时填报、移交。
4分
技术
水平(20分)
评估训练
适配诊断,适配建议,使用效果评估等。
适配诊断,适配建议,使用效果评估等。
适配诊断,适配建议,使用效果评估等。
10分
抽查回访
抽查回访率20%以上,有回访记录单。
抽查回访率20%以上,有回访记录单。
抽查回访率20%以上,有回访记录单。
10分
质量
控制
(20分)
康复效果
1.受助人适配诊断率100%;
2.适配档案建立率100%;
3.适配配满意率90%。
1.受助人适配诊断率100%;
2.适配档案建立率100%;
3.适配配满意率90%。
1.受助人适配诊断率100%;
2.适配档案建立率100%;
3.适配配满意率90%。
14分
任务完成
情况
1.每年任务完成率100%;
2.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3人。
1.每年100%完成分配的适配任务;
2.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2人。
1.每年100%完成分配的适配任务;
2.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人。
6分
备注
1.认证按康复机构申报级别进行;
2.认证总分100分;
3.每级别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