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类型怎么选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政策解读第二期(综合诊查类)

新闻资讯2026-04-21 19:43:03

1.医疗机构提供体检服务的,应如何收费?

答:医疗机构提供基础常规体检服务的,可按门诊诊查费收费;医疗机构提供套餐式体检服务的,收取体检套餐费用,不再收取门诊诊查费。

2.基层医疗机构如何收取一般诊疗费和门诊诊查费?

答:同一基层医疗机构不应同时出现门诊诊查费和一般诊疗费两种不同收费方式。

3.“一般诊疗费”是否可以与“门诊诊查费”同时收费?

答:不可以。“一般诊疗费”的价格构成涵盖挂号、诊查、注射(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因此不能与“门诊诊查费”和“注射费”同时收费。

4.“一般诊疗费”是否可以按照主任、副主任医师级别进行加收?

答:不可以。

5.患者复诊或在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等长疗程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能否多次收取诊查费?

答:挂号有效期内不应重复收取诊查费,挂号有效期内不得重复收取诊查费。

6.医疗机构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的,能否收取诊查费?

答: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接种单位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除收取疫苗费用外,可依规收取接种服务费,但不应收取门诊诊查费。

7.医疗机构能否同时收取急诊诊查费(留观)和急诊诊查费(普通)?

答:患者急诊就诊时,医疗机构可收取急诊诊查费(普通),患者因病情需要留观的,可收取急诊诊查费(留观),确有必要同时发生的,医疗机构可依规据实收费。

8.会诊费(院内)计价单位为“学科·次”,多个学科参与会诊时,医疗机构如何收费?

答:医疗机构可按实际邀请参与会诊的学科数量收取会诊费。例如,某地会诊费为P元/学科·次,患者在心内科就诊,心内科邀请胸外科、病理科、肾内科会诊,可收取3*P元。需说明的是,考虑到多学科会诊主要针对疑难杂症的诊断和治疗服务,现阶段立项指南明确,药学、护理暂不作为单独学科计价收费。

9.营养科、影像科、病理科等参加会诊,医疗机构能否收取会诊费?

答:医疗机构可按学科数量依规据实收取会诊费。

10.患者携带外院影像资料就诊时,医疗机构如何收费?

答:门诊诊查费价格构成中包含阅读检查检验结果,患者携带检查检验资料就医的,医疗机构收取门诊诊查费,不得额外收费。如需要相应检查检验科室共同参与进行判读的,医疗机构可在收取诊查费的基础上,据实收取院内会诊费。

11.单次诊疗过程中,医疗机构能否同时收取多学科诊疗费与会诊费?

答:多学科诊疗收费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许开展条件,且满足立项指南所要求的医师级别和诊疗时间,按次收费,不与会诊费同时收取。

12.同一天内医疗机构为同一名患者进行多次远程会诊,能否多次收费?

答:会诊费(远程会诊)计价单位为“日”,每名患者一天收费一次,与具体会诊次数无关。

13.医疗机构能否同时收取会诊费(远程会诊)与互联网诊查费?

答:医疗机构应依规据实收费。远程会诊和互联网诊查发起主体和应用场景有所差异,远程会诊由医疗机构发起,院际间通过视频实时、同步交互的方式开展;互联网诊查由患者自主发起,在互联网诊疗平台上开展。

14.医疗机构开展远程会诊,应如何收费?

答:会诊费(远程会诊)由就诊地医疗机构向患者收费,价格水平按受邀方医疗机构所在地价格标准执行。例如,A院邀请B院医疗机构进行远程会诊,A院远程会诊价格水平为P1元,B院远程会诊价格水平为P2元,收费时应由A院向患者收取P2元,具体收益回报分成由两院自行确定。

15.医疗机构邀请外地专家来本院坐诊,应如何收费?

答:专家异地坐诊的,执行邀请方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价格政策,按相应职称级别收取门诊诊查费。

16.医疗机构邀请外地专家前来本院会诊的,应如何收费?

答:按照“上门服务费+会诊费(院外)”的方式收费,上门服务费按受邀地医疗机构自主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会诊费按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价格政策执行。

17.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能否按医师级别收费?

答:现阶段互联网复诊费不区分医师级别,不同级别医务人员提供互联网复诊服务时,应按同一价格标准收费。

18.医疗机构在救护车转运患者过程中,提供心电监护,能否收取远程监测费?

答:远程监测计价说明已明确,能够提供远程实时监测、数据实时传输的监测服务的,医疗机构可收取远程监测费。医疗机构在救护车转运过程中,利用监护仪提供心电监测服务的,仅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应收取心电监测费。

19.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动态心电图(Holter检测),进行居家监测时,能否收取远程监测费?

答:医疗机构开展动态心电图检查的,可收取动态心电图检查费,不应收取远程监测费。

20.床位费(单人间)的部分床位能否执行政府指导价?

答:床位费单人间执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按照合法公平、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合理定价,与医院等级、专业地位、功能定位相匹配。未达到立项指南所列服务产出要求的单人间床位,医疗机构收取床位费从严把握,或暂时按原政府指导价执行。

21.新生儿在重症监护病房接受治疗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能否同时收取床位费(重症监护)和新生儿暖箱费?

答:新生儿暖箱费本质属于一类特殊床位费,新生儿入住重症监护病区的,医疗机构可收取床位费(重症监护),不同时收取新生儿暖箱费。

22.新生儿出生28天后,确需进一步暖箱治疗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能否收取新生儿暖箱费?

答:新生儿暖箱费服务产出已明确,收费范围不限于新生儿、早产儿,婴儿确有必要在暖箱接受治疗的,可按此收费。

23.医疗机构设有百级、千级、万级层流洁净标准床位的,如何收取床位费?

答:医疗机构相应病房满足I级洁净用房相关要求的,可收取床位费(层流洁净);不满足相关要求的病房,按普通床位费收取。

24.在患者当天随入随出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如何收取床位费?

答:患者当天随入随出的,可收取当日床位费。

25.医疗机构在非病房空间增加床位,能否收取床位费?

答:医疗机构是否可在非病房空间加床应以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如特殊情况下,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允许在非病房空间增加床位,医疗机构可按照床位费(多人间)-临时床位收费。

26.医疗机构在病房内增加床位,应如何收费?

答:在相关部门允许增加床位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可按照加床后病房内实际床位数收费,如两人间病房增加1张床位后,所在病房应执行床位费(三人间)收费标准。

27.床位费(重症监护)是否限定ICU收取?

答:如医疗机构已在相应病房标志中体现重症监护,可收取床位费(重症监护)。

28.如急诊留观床位符合三人间标准,医疗机构应收取床位费(急诊留观),还是床位费(三人间)?

答:立项指南已单独设立床位费(急诊留观),急诊留观患者需要床位的,可收取床位费(急诊留观)。

29.医疗机构能否同时收取救护车转运费和上门服务费?

答:救护车转运费已包含相应交通成本和出诊费用,不应收取上门服务费。

30.医疗机构为非急救患者提供转运服务,应如何收费?

答:非急救医疗转运有别于急救转运,是充分运用公共医疗资源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有益补充,立项指南支持各地引导医疗机构参照“救护车转运费”,合理制定非急救转运收费水平。

31.病历复制费能否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

答:病历复制费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等文件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可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32.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建床服务,应如何收取家庭病床建床费?

答:家庭病床建床费计价单位“次”指:完成家庭病床改造所需的完整周期,如需进行多次改造,医疗机构应按一次计价收费。

33.医疗机构开展院内抢救时,能否收取心脏电除颤和气管插管费用?

答:院内抢救费服务产出和价格构成不含心脏电除颤、气管插管等心肺复苏方式,医疗机构抢救过程中可依规据实收费。

34.医疗机构实施心肺复苏术后,患者未能恢复自主循环和呼吸,能否收取心肺复苏费?

答:医疗机构按规范要求提供相应医疗服务的,可依规据实收费。

35.医疗机构收取安宁疗护费时,能否同时收取免陪照护费?

答:安宁疗护价格构成中已包括沟通陪伴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医疗机构收取安宁疗护费后,不应收取免陪照护费。

36.传染病专科医院未满足单间收治要求,能否收取严密隔离护理?

答:严密隔离护理计价说明明确,护理条件参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技术规范要求严密隔离护理需满足患者单间收治,未达到技术规范所列条件的,不应按“严密隔离护理”计价收费。

37、护理人员参加的院内或者院外会诊,是否可以收取“会诊费(院内)”“会诊费(院外)”?

答:不可以。在会诊费(院内)、会诊费(院外)的计价说明中已经明确“护理、药学不作为单独临床学科计价”。

38、患者携带外院实体胶片或云胶片请本院影像专家阅片分析时,是否可以收取“会诊费(院内)”?

答:如医疗机构开展了影像科/放射科门诊,患者就诊时应收取“门诊诊查费”;如医疗机构未开展影像科/放射科门诊,患者在其他专科(如呼吸科)就诊,需相应影像学专家参与共同诊断时,可收取“会诊费(院内)”。

39.基层或下级医疗机构将影像检查(放射检查图像、超声影像资料)通过数字化传输方式传给上级医疗机构,请后者分析、出具检查报告和结论,是否可以在现行检查价格减收基础上,收取“会诊费(院外)、会诊费(远程会诊)”作为上级医院影像医师的劳务报酬?

答:不可以。医疗机构开展影像检查,从开展检查到出具报告应是一个完整的服务过程,不能拆解收费。

40、床位费(急诊留观)、床位费(重症监护)、床位费(多人/三人/二人/单人间)、床位费(新生儿)均为按日计收项目,转区或转科当日是否允许前述不同类型床位费分别按日计费一次?

答:不允许。医疗机构在收取床位费时,应按照计入不计出原则计费,即转入当天按一天计算收费,转出当天不计算费用。

41.新生儿暖箱费是否可以与床位费(重症监护)同时收取?

答:不可以。在综合诊查立项指南中已经明确,新生儿暖箱与床位费不得同时收取,新生儿暖箱的价格构成中已经包含床位费相关设施,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一计费。

42.出生未出院,超过28天的婴儿,是收取新生儿床位费,还是收取重症监护床位费、多人床位费或者新生儿暖箱费?

答:从胎儿娩出、脐带结扎后至28天的无疾患的婴儿收取新生儿床位费,超过28天有疾患的婴儿,按照临床实际床位情况收费。

43.患者在同一天,上午、下午分别接受了不同科室的两次复杂抢救,是否允许收费两次?

答:不允许。抢救费的计价单位为“日”,即在同一天,无论几次复杂抢救,仅能收取一次费用。

44.救护车转运中“往返里程”如何理解?

答:往返里程为患者上车的救护地点至救治目的地(医疗机构)距离的二倍。

45.救护车转运费如何按照基础费用和里程费用相结合的计价方式收费?

答:基础费用和里程费用相结合的方式可参考类似出租车的计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