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科室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技术要求
包一
急诊科
电动骨钻
台
1
6000.00
一、电动骨钻技术要求
1.尺寸:106mm*148mm*37mm,允差不大于±10%。
2.外观: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等缺陷。
3.外壳及其零部件刚度:45N直接向内的力加在面积625mm2的任何面上,不造成任何显而易见的损伤。
4.额定转速:电池满电时,1150r/min,允差不大于±10%。
5.空载噪声:≤75dB(A计权)。
6.径向圆跳动:≤0.1mm,轴向移动:≤0.5mm。
7.转轴与穿刺针连接的夹持力应≥1N。
8.空载运行5min,表面温度≤50℃。
9.输出扭矩≥0.8N·m。
10.产品在充电状态,充电完成后产品自动停止充电。
11.产品使用时穿刺针遇到较大的阻力时,产品应停止运行。
12.松开扳机,刹车停机时间≤1.5s。
13.电动骨钻充电状态时,不能运行。
14.充满电后,在1A放电电流下,放电时间≥30min。
15.产品在充电状态,有电量显示。
16.电动骨钻有电量指示功能,以档位提示。
二、配套一次性使用骨髓穿刺针技术要求
1.规格型号:
一套45mm×15G穿刺针;
一套25mm×15G穿刺针;
一套15mm×15G穿刺针;
4.适用范围:供临床配合电动骨钻使用,用于对胫骨或肱骨建立通道。
5.导管、管心针与针座连接应牢固、正直,两者不得松动或分离。
6.穿刺力:≤8N。
7.跨距25mm±0.1mm,载荷25N±0.1N,挠度值≤0.35mm。
8.韧性:跨距50mm,在同一个平面上作25°双向反复弯曲20次不得折断。
9.管芯针座内带有辅助钕磁片,用铁棒或不锈钢棒接触钕磁片应当有辅助吸力。
10.环氧乙烷灭菌,产品无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