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创呼吸机怎么做雾化【护理团标】成人机械通气雾化吸入技术规范-广东省护士协会团体标准

新闻资讯2026-04-21 15: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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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成人机械通气雾化吸入的基本要求、技术原理、适应证与禁忌证、设备选择与调整、机械通气模式及参数设置、操作规程、临床疗效与评价和不良事件的预防及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注册护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311-2023 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WS/T 509-2016 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WS/T 510-2016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气溶胶 aerosol

指悬浮在气体中的颗粒,包括固体颗粒物和液体颗粒物。

3.2小容量雾化器 small volume nebulizer 

一类承载药物容量在 20 ml 以下的气雾发生器,包括空气压缩、氧气驱动、网状雾化器和超声雾化器。

3.3喷射雾化器 jet nebulizer 

一种利用气体射流原理和文丘里原理,将药液形成气溶胶的雾化装置。分为氧气驱动和空气压缩两种类型。

3.4超声雾化器 ultrasonic nebulizer 

一种利用高频声波震动将液体转化为气溶胶的雾化装置。

3.5

振动筛孔雾化器 vibrating mesh nebulizer 

一种通过电流作为动力,振动液体穿过细小的筛孔产生气溶胶的雾化装置。

3.6压力定量吸入器 pressurized meter-dose inhaler 

一种由抛射剂、药物和辅料及容器、阀门、喷嘴和其他辅助装置(如缓冲腔)组成的可携带的小体积吸入装置。

3.7热湿交换器 heat and moisture exchangers

又称人工鼻,是模拟人体解剖湿化系统而制造的被动湿化装置。


4 缩略语

以下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HME:热湿交换器,也称人工鼻(heat and moisture exchangers)

JN:喷射雾化器(jet nebulizer)

pMDI:压力定量吸入器(pressurized meter-dose inhaler)

SVN:小容量雾化器(small volume nebulizer)

USN:超声雾化器(ultrasonic nebulizer)

VMN:振动筛孔雾化器(vibrating mesh nebulizer)


5 基本要求

5.1 应根据疾病治疗需求、雾化装置特征、药物性质、成本效益及医疗机构条件等情况,综合选择雾化吸入装置。

5.2 医疗机构选用的雾化设备应符合用电安全、环境温度与湿度、电击和震颤等医疗器材的使用标准,以及材质的生物兼容性。

5.3 雾化装置应专人专用,一次性装置按说明书要求定期或按需更换。

5.4 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落实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遵循WS/T 510-2016 规定。

5.5 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患者,应遵循 WS/T 311-2023 的规定进行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

5.6 雾化吸入过程中应严禁烟火和易燃物,确保用氧环境安全。

5.7 应充分知晓雾化药物配伍禁忌(见附录 A),宜选择单一药物;需混合使用时,应遵循药物使用说明书。


6 技术原理

通过雾化吸入装置,将药物制成气溶胶,以气溶胶或气雾的形式输送入气道和肺,达到治疗疾病或者缓解症状的作用。


7 适应证

——慢性气道疾病急性发作:重症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支气管扩张等;

——气道损伤性疾病:急性气道梗阻、吸入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性因素造成的气道损伤等;

——各系统疾病合并的肺部感染;

——其他:喉镜、支气管镜、外科手术及相关检查等。


8 禁忌证

——患者对雾化吸入药物中任一成分过敏;

——患者无法耐受。


9 设备选择与调整

9.1 雾化装置分为 SVN 和 pMDI;其中 SVN 包括 JN、VMN 以及 USN。(见附录 B)

9.2 宜选择配备雾化功能的呼吸机,若使用未配备雾化功能的呼吸机,宜首选 VMN 和 pMDI。

9.3 使用SVN进行雾化吸入时,宜首选VMN。

9.4 含蛋白质类的药物不宜使用USN。

9.5 使用pMDI进行雾化吸入时,宜搭配腔体式储雾器。

9.6 无创机械通气患者雾化吸入时,首选面罩连接;对于气道分泌物较多或需要频繁咳痰的患者,宜选用鼻罩连接。

9.7 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有创机械通气患者宜选择 pMDI+储雾器、不影响气流的 SVN 及带雾化吸入功能的呼吸机进行雾化吸入。


10 机械通气模式及参数设置

10.1 宜保持原有的机械通气模式。若需调整,应依据患者的基本疾病、肺损伤程度、肺部呼吸力学情况等综合情况进行设置。

10.2 宜适当调整呼吸机报警范围,雾化吸入结束后应立即恢复原设置。


11 操作规程应按成人机械通气雾化吸入技术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见附录 C。

11.1 评估

11.1.1 应评估患者机械通气雾化吸入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1.1.2 应评估患者的药物过敏史、意识状态、生命体征、配合能力及基础病史。

11.1.3 应评估患者呼吸困难情况、咳嗽和咳痰能力及分泌物情况(痰液的量、颜色及黏稠度)。

11.1.4 应评估雾化患者口腔清洁度、口腔黏膜有无真菌感染。

11.1.5 应评估机械通气模式及参数。

11.1.6 应评估供氧设备和雾化装置的性能。

11.1.7 应在用药前充分评估气道高反应等风险的可能,及各种药物在同一雾化器中配伍使用的相容性和稳定性。

11.2 告知

11.2.1 应告知患者治疗的作用和目的,可能出现的不适和风险。

11.2.2 应告知患者机械通气雾化吸入的使用方法、配合及注意事项。

11.3 准备

11.3.1 无禁忌症患者,宜采用坐位或半坐卧位(床头抬高 30°50°)。

11.3.2 雾化吸入前应充分吸痰,必要时可行经支气管镜痰液吸引。

11.3.3 雾化吸入前,应清理呼吸机管路中的冷凝水,避免管路弯曲或扭结。

11.3.4 雾化吸入前,若呼吸机配置外置流量传感器,应将流量传感器暂时取下。

11.3.5 雾化吸入前,应在呼吸机管路呼气末端安装过滤器,并监测过滤器阻力对呼气的影响。

11.3.6 使用HME进行热湿交换的呼吸机回路,应暂时取下HME。

11.3.7 使用主动温湿化装置的呼吸机回路时,无需关闭加热湿化器。

11.3.8 雾化吸入时,无需取下密闭式吸痰装置。

11.3.9 间歇无创机械通气患者,宜在暂停无创机械通气时经口鼻雾化吸入。

11.4 连接与启动

11.4.1 使用SVN

a)将药液和溶液置入储药槽中,使用JN时,宜将雾化药液药量稀释至4~6 ml;药液量不应超过雾化装置说明书要求的最大剂量。

b)连接并启动雾化,不同类型雾化器放置位置见附录D。

11.4.2 使用pMDI

a)握住pMDI使其温度接近体温,使用前上下摇动2~3次,两喷之间无需再次摇动;

b)首次使用前或至少2周未使用时,应预喷(根据具体装置选择,至少喷出4剂);

c)将pMDI及腔体式储雾器置于吸气端管路近Y型管处;

d)在呼吸机送气前1.0~1.5 s按压pMDI,两喷之间间隔15 s。

11.5 监测

11.5.1 应保持药杯为竖直状态,避免倾斜、晃动。

11.5.2 应密切关注气道分泌物性状、量及颜色,必要时协助吸痰。

11.5.3 应密切观察患者,若出现人机不协调、气道高反应或触发不良造成通气不足,应及时寻找原因,遵医嘱对症处理。

11.5.4 应密切观察呼吸机管路与患者的连接情况,确保管路连接密闭性良好;若发现管路破损、断裂或可见污染,应立即更换。对于无创机械通气患者,面罩或鼻罩应贴合患者面部。

11.5.5 应避免呼吸机管路弯曲或扭结,及时清理管路中的冷凝水,轻拍雾化器侧壁以充分雾化。

11.5.6 应监测过滤器是否存在潮湿现象影响呼气过程。

11.5.7 若需抽取动脉血气,宜待雾化治疗结束20 min后再执行。

11.5.8 使用过程中如有报警,应及时评估并处理,直至报警消除。

11.6 撤离

11.6.1 雾化吸入结束后,先取下雾化器,再取下过滤器,随后重新连接外置流量传感器;使用HME的需重新连接。

11.6.2 若是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患者,雾化结束后不予拆除过滤器。

11.6.3 使用VMN雾化结束后,宜使用灭菌注射用水空雾15 min。

11.6.4 雾化吸入结束后应充分吸痰,必要时可行经支气管镜痰液吸引;鼓励无创机械通气患者自行咳嗽咳痰。

11.6.5 雾化吸入结束后,应及时洗脸或用湿毛巾擦拭残留于眼部、口鼻皮肤处的药液雾滴,清醒患者协助漱口。

11.7 维护

11.7.1 一次性雾化器及附加装置按医疗垃圾丢弃。

11.7.2 过滤器、重复使用的雾化器及附加装置应遵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处理。

11.7.3 雾化吸入时应保持室内排风系统正常运行,非层流病房呼吸机雾化吸入区域应每日通风2次,30 min/次,或采用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

11.7.4 呼吸道传染性疾病雾化的患者,应加强病房内物体表面的擦拭清洁,增加空气消毒频次或延长消毒时间。


12 临床疗效与评价

通过患者症状体征改善、气道阻力降低、痰液性状优化、血气分析指标恢复等指标,判断雾化吸入治疗有效。

12.1 症状和体征。原有呼吸系统症状消失或改善;呼吸频率、心率或脉搏恢复正常,脉搏血氧饱和度上升。

12.2 呼吸力学指标。气道阻力降低,如峰值压力与平台压之间的差异减小,或呼气相峰流速增加。

12.3 分泌物的变化。分泌物的量较前减少,黏稠度明显降低。

12.4 动脉血气分析指标。动脉血气分析结果较前改善,如pH值正常或接近正常,动脉血氧分压呈现升高趋势,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呈现下降趋势。


13 不良事件的预防及处理

13.1 药品相关不良事件及处理

因药物引起如口干、恶心、气促、心悸、胸闷等不良反应,应通知医生,并遵医嘱处理。

13.2 雾化吸入治疗相关不良事件预防及处理

13.2.1 无创机械通气患者雾化吸入结束后,应及时洗脸或用湿毛巾擦拭残留于眼部、口鼻皮肤处的药液雾滴,避免药物残留引起皮肤过敏或受损。

13.2.2 不同药物雾化吸入治疗可出现口腔干燥症、龋齿、口腔黏膜改变、溃疡、牙龈炎、牙周炎、味觉障碍等多种口腔疾病。无创机械通气患者雾化吸入前后应清洁口腔。

13.2.3 若因雾化吸入过快导致剧烈咳嗽或喘息加重时,应放缓雾化吸入的速度;若患者出现震颤、呼吸急促等不适,应立即停止雾化吸入,并通知医生予以相应处理。

13.2.4 应密切观察患者是否出现气道高反应、气道阻塞、触发不良导致通气不足或人机不同步等情况,必要时遵医嘱使用支气管舒张剂、气道引流、调整呼吸机模式或支持力度,或使用短效镇静剂进行处理。

13.3 仪器设备相关不良事件及处理

雾化过程中出现呼气阀故障、雾化器堵塞等仪器问题,应排查原因,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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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广东省护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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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成人机械通气雾化吸入技术规范-广东省护士协会团体标准

编辑:娄    岩

校准:张少雷

审核:毛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