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架救人怎么使用救护车不救人,占道堵路拉警报,居然是司机在搬家?

新闻资讯2026-04-21 14:32:12

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都置顶了毒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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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前几天发生的迷惑新闻:

一名市民正在正常开车过马路,然后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一辆救护车,正亮着警报灯,车后已经停了不少车辆。一开始,这名市民也以为救护车是在救人,于是老老实实在后面停车等待。

然而,过了一会之后,他看到了救护车司机,正在把椅子、衣架等东西放进救护车,然后他就纳闷了:救人的话,应该不会往里面放家具吧?

随后,他走上前去观察了一下,才发现里面根本没有病人,而是堆满了搬家的东西。合着,救护车司机是在假公济私,用救护车来搬家呢!

于是他怒了,质问起救护车司机,然而这名司机也是非常鸡贼,随口应了几句之后,就开车扬长而去,根本没留给大家问责的机会。

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然而,如果只是个例,那最多算是不大不小的一个民生事件,把救护车司机找出来问责就好了;但是,随着事情在网上发酵,我们才发现,真相真的没有那么简单。

在评论区里,我们看到很多诸如此类的留言:

所以,合着现在的救护车,已经成为了横行无忌且难以制衡的路霸了吗?!

救护车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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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救护车的问题时,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救护车拥有的合法特权

作为涉及公共安全的特殊功能车辆,救护车本身,也的确需要一些特权。

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就是说一辆救护车,不但可以使用警报,还可以无视一切交通规则的条条框框,不会被扣分和罚款,且其他车辆和行人还必须让行,保证救护车的畅通无阻。

当然了,这一切都有大前提——确保行车安全,且必须是在执行紧急任务。

不难看出,如果忽略大前提,救护车自带的,就是路霸的配置。

当然,毕竟人命关天,要是真的是在救人,别说给救护车让路了,就是要路人合力把救护车抬到医院,相信人们也愿意干。

但如果救护车是在假公济私,那一切就另说,这么大的特权,如果不干人事,那得造成多大的隐患啊。

令人细思极恐的是,救护车不干人事的案例,在现实中,还真的不少见。

2019年12月,在经济最发达、法治最完善的上海,还得是浦东机场这种人流、监管最密集的地方,发生了一件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有人开了救护车来接机

可想而知,在其他没那么发达或监管更少的地方,救护车的管理能乱到什么程度,网友们说的“为了抢病人而在医院门口干架”,我相信不是空穴来风。

最恐怖的是,像用救护车搬家、接机这种,好歹还没有伤人,这在所有的救护车乱象中,连个弟弟都不是。

2019年7月,《扬子晚报》报道了一个惨剧:一辆救护车在执行任务(送一名腿伤患者)过程中,因为闯红灯横穿马路,撞倒了一名63岁的机动车车主,导致他头部着地身亡。

面对一条人命,救护车司机不但没有悔过,反而理直气壮地辩驳:自己是在执行任务,撞死人了也可以免责。

今年3月份,广西巴马,一名伤者因交通意外,在马路中央昏迷,随后救护车赶到,在未进行初步检查的情况下,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揪着伤者的衣服,将其翻过来。

随后在用担架运送伤者的过程中,更是犯了极度可怕的失误,其中一名运送人员被摩托车绊倒,导致伤者直接从上重重摔下。

虽然在视频在网上引起争议之后,医院作出回应,称在救护车赶到之前,伤者就已经死亡了,所以他们不是在运“伤者”,而是在运“尸体”。

但要我说,除非做非常细致的法医检验,否则,这些医护人员的操作,有没有加速伤者的死亡,有谁知道呢?而且不论怎样,他们的操作都是非常不专业的,不值得洗白。

类似的案例还有,今年4月12日,安徽蒙城,一名外卖小哥被一辆私家车撞到之后,又被赶来“救人”的救护车碾压到了小腿,导致小腿骨裂,可谓飞来横祸。

最令人气愤的是,肇事的救护车司机只受到了扣留驾驶证、行驶证以及暂停职务的处分。

以上种种,都令人看到了我们这个社会中,非常魔幻现实的一面:救护车明明是救死扶伤的,但在工作人员不专业、监管部门不到位、以及法律本就赋予的特权的加持之下,变成了拦路虎、催命符,就是不干好事。

这样的救护车,难道还值得大众的尊重吗?以后如果不小心出了事,还敢叫救护车吗?

最重要的是,究竟是什么东西,令原本纯良无害的救护车,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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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找和救护车相关的资料时,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词:外包

是的,救护车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是以外包的形式来营业的。

救护车外包的问题,在2018年前后,已经引起了媒体和大众的注意。在这之前,因为救护车虽然常见,但和普通人接触不多,因此很少人能发现当中的猫腻。

2018年10月,媒体曝光,在北京某医院门口,两辆救护车的医护人员互爆粗口,随后推搡了起来,病人家属反而在一旁劝架,喊着“病人出事你俩负责”。

为什么会这样?原来,这两辆救护车都是外地来的,但都来到了北京“趴活”,当时正在抢单争病人呢!

大家应该都坐过滴滴,在一些繁华路段,司机抢起客来大动干戈的,也不是没有。

但是,当这个“抢客”的变成了救护车,就怎么看怎么违和,明明是救死扶伤,怎么变成了利益争夺了呢?

而且,这些救护车都跑到了外地,那么当地呢?当地人要叫救护车时,去到现场的又是什么东西?

一查之下,才发现了救护车的外包黑幕。

原来,正规的救护车申请,往往需要非常复杂的手续,以及上级部门的审批,实际在很多医院,救护车资源都是供不应求的。

但如果有了足够的救护车,那么车辆维护和雇佣医护人员的钱,又会大幅飙升,对医院造成经济负担。因此长期以来,救护车的问题,都属于医院管理上的“老大难”。

然后鸡贼的投机分子就出现了,他们往往会和医院达成一种心照不宣的合作关系,虽然不明说是外包,但实际上,会使用已经报废或者高仿的救护车,来到医院门口接单,随叫随走,按单收费。

对于医院来说,虽然知道这样不合规,但的确可以解决病人有需要,但没有救护车可调动的燃眉之急,又省了很多维护费用,所以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黑救护车相互逐利抢客,反而医院里有正规登记的救护车,显得太过浪费资源了。

于是很多地方的医院,就会用黑救护车解决日常需要,然后派自家正规的救护车到附近的大城市趴活接单。

同一间医院门口出现的两辆规格完全不同的“救护车”

然而,无论是黑救护车还是到外地接单的正规救护车,这种操作,只会造成管理的混乱。

于是,很多关于救护车的负面消息就出来了:乱收费、人员不专业、公器私用、甚至明目张胆的违纪违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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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叫过救护车,但听过很多救护车收费贵的声音,那这些患者当时所坐的救护车,究竟是黑是白呢?我不敢想。

出现在2016年的关于救护车乱收费的报道

更重要的是,救护车本就属于特种车辆,在马路上享有很多特权。如果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能外包,那么谁来保证它们的安全性和资质,一旦出了事,又由谁来负责呢?

至少到目前为止,在能查找的报道当中,我都能看出,医院也好,有关部门也好,对于救护车的乱象都显得比较宽容

黑救护车、外包、乱收费等种种报道,其实早就有了,喊整改的声音,至少也存在了好几年了。

但直到今年,我们依然能看到各种和救护车有关的负面新闻,而且要不极度奇葩,要不人神共愤,简直令人怀疑,它们有没有真的被整改过。

说到底,救护车的问题,就是医疗资源分配的问题。

我相信,只要有得选择,医院自己也不愿意用黑救护车,但有时是真的僧多粥少,而且人命关天,患者需要救护车的时候,往往是等不了的。要是没有闲置的救护车,就只能派黑救护车。

所以,最关键的环节,其实就是增派资金和人手,简化申请手续,令所有的医院,包括小城镇的医院,也能有足够的正规救护车可以调用。然后再对相关的医护人员进行正规的培训、约束。

否则,救护车凭借着特权,只会越来越横行霸道,成为一个巨大的隐患而已。

我看到网上有人作了一个颇精准的比喻,黑救护车,就相当于医疗界的“协警”或“代课教师”,正规人员不够,这些编外的人和东西,自然就应运而生了。

话是这样没错,但生命是不能被儿戏对待的,人命关天的事情,更是不可以被竞价、抢单的。

如果说协警和代课老师还有存在的必要,那么黑救护车的存在,显然只代表了对生命的亵渎。

据@南京交警 的最新通报,通过调查发现,文章内提到的救护车,系辽宁锦征急救转运有限公司所有。4月30日下午,南京交警二大队锁定该车在南京出现区域,安排警力赶赴查处,目前车辆已被警方暂扣,对其交通违法行为,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人命关天的事都变成私人生意了,这真的合适吗?

文 | 毒哥&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