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推动各项民生保障政策落细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筑牢社会救助根基
一是社会救助工作精准高效。第一.持续提升救助标准。2023年城市低保指导标准在2022年的基础上提高4%,由年人均8
076元提高到8400元,补助水平由年人均7008元提高到7284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6%,由年人均5268元提高到5580元;农村低保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由5268元、5004元、1008元、696元提高到5580元、5304元、1068元、744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由年人均10500元、6852元提高到10920元、7260元。照料护理年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档,分别为全自理1800元、半护理3612元、全护理5412元。自2023年8月起,将低保边缘人口中的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与农村三四类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致,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执行。保障对象的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第二.有序开展程序城乡低保扩围增效。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我局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民政发﹝2022﹞146号),指导乡镇全面开展排查,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今年以来,新纳入农村低保对象447户979人,城市低保对象45户67人,特困供养对象72户72人,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第三.及时下拨救助资金。下拨2023年1-12月城市低保资金2121.1861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828.1462万元,特困供养金1713.8511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66.6703万元,残疾人两补资金644.023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17.732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508.0836万元,特困供养对象丧葬补助42.7957万元。第四.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积极拓展“物资+资金+服务”的救助模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开展摸底,全面摸清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安全过冬物资需求,通过政府采购为全县1622户1650人采购取暖煤1622吨、加绒毛衣1650件、加绒裤子1650条、保暖鞋1650双、棉被1650床、棉褥1650床、电热毯1650床、毛毯1650床,有效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第五.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根据部门资金监管职能,在对本部门各项资金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会同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乡镇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全面规范资金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强化资金绩效考核,提高资金效率,确保资金规范运行。第六.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帮扶。严格落实省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政策规定,会同各部门指导乡镇按照低收入人口的五种类型及具体认定条件,将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对象一户不漏地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台账,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为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信息查询、数据比对、政策帮扶等提供服务支持。目前全县新认定低收入人口8044户16213人(其中:低保户6357户14381人,特困户1617户1653人,低保边缘人口70户179人)。第七.全面强化问题整改。对社会救助领域中央审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反馈问题及时开展整改落实,目前全面完成整改,对30名死亡人员违规享受两残补贴人员及时进行停发,违规领取的2.23万元全部收缴并上交国库;对违规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27名特困人员及时停发,违规领取的2.96万元全部追缴并上交国库。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对市审计组反馈的2021至2022年全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问题及时召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涉及各乡镇、各部门的问题,下发督办函限期交办整改。第八.强化督导检查。由分管包抓乡镇领导带队,对各乡镇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核查,有效解了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九.持续落实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对红色、橙色预警信息及时入户核查,在预警系统核查救助情况,完善低保边缘对象数据库。今年来,共组织乡镇核查对省民政厅社会救助系统监测预警平台、乡村振兴部门的大数据平台、省纪委民生资金监督平台反馈的预警信息1300条(其中:蓝色78条,黄色1116条,橙色18条,红色88条);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和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行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定期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对象和民政救助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干部逐户开展核查,将符合政策的对象及时纳入对应的救助范围,不符合政策对象在系统中佐证说明。
(二)聚焦特殊群体,夯实养老服务基础
我局围绕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坚持在组织保障上持续强化、在工作措施上精准发力、在宣传引导上全面推进、在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上多措并举。一是持续强化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完成碧口、尚德设2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省列民生实事项目建设,7个村级幸福互助院省列民生实事已完成建设并陆续投入运行;二是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立足全县民政工作职责职能和老年人工作实际,2023年在中庙、丹堡、铁楼、石坊等四个乡镇完成200户改造任务。三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强队伍、提能力,多形式开展养老护理员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交流,持续会同县人社局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完成培训20人次。四是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完成2023年度38473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78名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伤害险购买工作。五是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对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对象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三)聚焦群众关切,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四)聚焦服务能力提升,社会事务工作高效推进
(五)聚焦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
一是持续扩大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扩大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有效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水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目前,全县共登记社会组织70家,其中,单独建立党支部52个,联合组建党支部2个(覆盖社会组织7家),成立功能型党组织44个,党组织覆盖率86.76%,现有党员198人(已结转组织关系41人),选派党建指导员38人,党的工作覆盖率100%。2023年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名、发展对象3名,发展党员5名。二是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通过严把登记入口关、强化综合监管、党建引领等手段,切实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74家符合参检条件的县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对未参检的9家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5家社会组织给予注销登记,2家社会组织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今年我县社会组织领域未发生风险事件。三是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坚持以检促整,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为契机,分类对社会组织年检资料进行审查,业务主管单位初检后我局复检,并将检查结果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确保社会组织规范运行,规范社会组织运行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今年对3家停办业务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注销登记,1家民办幼儿园进行限期整改;对9家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注销登记。四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结对关爱.爱心甘肃”工程建设活动和乡村振兴工作,彰显社会组织的责任担当。落实落细省、州、市关于“结对帮扶·爱心甘肃”会议决策部署,结合“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文县爱心公益促进会在范坝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共计走访25位特困及残疾对象,物资折合人民币约5000余元。文县蓝天救援队对接帮扶一名重度残疾人员李伯龙,开展慰问活动两次,带去去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文县慈善协会帮扶尚德镇特困供养对象屈二桂修补房屋,落实帮扶资金20000元。文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和文县爱心公益促进会志愿者在范坝镇竹园、河口等村开展结对关爱行动,走访探视结对关爱对象。志愿者们开展了打扫卫生、整理床铺等文明实践活动,还为他们送上生活用品。五是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稳岗就业。为了助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今年我县3家社会组织参与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础就业的招聘会。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岗位招聘数量15个岗位,实际招聘高校毕业生数量10人,见习岗位2人。
(六)聚焦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全面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
一是建机制强保障。按照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和“三抓三促”行动总体安排,局党组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任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各项任务落实,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同时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印发了《文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文民党组发〔2023〕19号)和《文县民政局落实“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文民党组发〔2023〕2号),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二是多形式抓学习。对照方案要求和重点任务清单,局党组通过集中学习、干部讲堂、以考促学等形式,通过全面抓好理论学习,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和发展效能提升。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建立了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党组及党支部学习计划、“两重”台账、重大项目领导包抓台账、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三抓三促”行动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研讨计划及调研计划等,为有序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开展干部职工知识测试4次,干部大讲堂4次,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实地调研4次,集中学习39次。三是全方位促落实。坚持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同民政重点工作相结合,同为民办实事相结合,想方设法解民困、多措并举惠民生。
(七)聚焦班子整体能力提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任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工作。二是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其他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定期布置、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对党负责。三是强化廉政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身边的事教育、警醒身边之人,上半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35人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以案示警教育1次,廉政知识测试1次。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开展党员干部信教情况排查,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政治根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落实新闻发布三审制度,建立新闻发布清单台账,做到新闻发布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核对机制不健全。由于基层信息核对系统不完善,加之核对权限有限,对跨省购房、就业、公积金缴纳、银行存款等信息仍无法核对,导致个别对象认定不够精准。
二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具有业务多元性、管理分层性、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同时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虽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充实了力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新常态下民政工作发展需求。
三是集中供养率不高。受特困对象个人观念、生活习惯等影响,尽管我局作了大量的宣传引导工作,但一些部分丧失或完全丧失治理能力的对象仍不愿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集中供养。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开展社会救助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综合运用省市出台的“两细则、两办法”等政策性文件,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调查相结合、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精准认定低保、特困等保障对象,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一户不漏的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按照省市要求,持续开展提标工作,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持续加强信息核对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强低保家庭收入核算核对中心工作力量,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平台。统筹公安、人社、住建、金融、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信息资源,协同核对相关信息,加强对申请对象的事前筛查和甄别,确保低保对象精准认定。
(三)持续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以增强基层民政干部为民服务能力为重点,持续加大乡镇民政能力建设,选优、配齐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同时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培训强化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执行能力,全面夯实民政工作发展基础。
(四)持续办好民生实事。围绕解决困难群众急心事、烦心事、忧心事,紧盯民生福祉增进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全力抓好省、市、县列民生实事办理,把落实好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到平常。
(五)加强宣传动员。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作用,对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对象,通过入户走访、政策讲解等方式,积极动员其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集中供养,不断提升特困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六)继续加强和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抓好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全县敬老院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水平。加大技能培训,对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良、素质过硬、勇于担当的护工队伍,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生活文化需求。
(七)全面抓好民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靠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五保家园、敬老院、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