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招投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北区卫【2016】87号)文件要求,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就医用分子筛制氧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议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医用分子筛制氧机
二、采购方式:院内议标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营销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港、澳、台或外国独资、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在中国境内生产的或者已经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若投标货物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参与议标企业之间不得存在利害关系。
四、报价:采购数量15台,由投标单位提供一次性报价,总价人民币4.98万元以内。
五、报名须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委托书;
3.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当月或上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函、投标项目预算清单及报价单;
5.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需提供1正本、4副本,共计5份,用档案袋密封加盖骑缝章后递交本中心。
6.提供宁波区域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相关合同或协议。
六、报名日期: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截止
七、报名地点、时间及联系人:
投标地点: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竺巷东路34号)三楼办公室。
投标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574—87591290
八、议标时间及地点:
议标时间:另行通知。
议标地点: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小会议室。
附件:医用分子筛制氧机技术参数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中心卫生院
2023年4月10日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技术参数
1、额定电压/频率:-220V土10%/50HZ土2%
2、氧气流量:出口标称压力为零和7KPa下(0~5) L/min连续可调,允许误差±10%
3、氧浓度显示:≥90%土3%
4、最大出口压力:在额定流量条件下,最大出口压力为40kPa±10%
5、压缩机安全阀释放压力:250kPa士50 kPa
6、整机噪音:≤60dB(A)
7、最大雾化率:≥0.1mL/min
8、输入功率:400VA
9、外形尺寸:530x262x426mm
10、整机重量:15.0kg
11、电气分类:I类B型
12、对有害进液的防护程度:普通设备(不防进液的封闭设备)
13、工作制:连续运行
14、保险丝:R3-54B
*15、配置清单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
台
1
保险丝
只
2
过滤棉
套
1
电源线
根
1
一次性鼻氧管
套
1
遥控器
只
1
雾化组件
套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