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江苏英科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5万台电动轮椅、5万台电动代步车、2万台电动移位机、1万台电动沙发、1万台电动护理床项目
建设地点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阳路66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美鸿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14309.5万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阳路66号新增用地约39亩,扩建年产5万台电动轮椅、5万台电动代步车、2万台电动移位机、1万台电动沙发、1万台电动护理床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气浮沉淀+接触氧化+砂滤+碳滤)处理后,达接管标准排入镇江经开区东区污水处理厂。
(三)本项目焊接废气经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电泳及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焊接排气筒(DA001)废气的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应标准;固化废气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固化废气排气筒中SO2、NOx、烟气黑度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热水炉燃烧废气排口筒(DA003)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单位边界外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弯管机激光切管机、精密冲床、金属圆锯机、管端成型机、钻孔机、三社焊机等设备,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振、隔声、建筑物隔声、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厂界等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RO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由有能力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润滑油、废超滤膜、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废润滑包装桶、脱脂废液、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