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招标须知............................. 5
第三部分 评审内容............................. 9
第四部分 服务需求............................. 1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
第六部分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1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购单位: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2.项目名称: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3.服务期限:3年。
4.招标公告发布:蚌埠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3个及以上医用设备国际招标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招标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同时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医用设备国际招标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投标单位工作满3年,提供由政府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
5.须成立专门服务于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的项目小组,成员人数至少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投标单位工作应满1年,提供由政府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自2022年3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
6.投标人或其直接相关子公司具有独立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能实现项目全流程网上报名下载文件、网上评标功能(提供系统截图)。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须递交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联系电话。
2.投标人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020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3个及以上医用设备国际招标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小组负责人招标师或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至少1个项目组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医用设备国际招标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负责人以代理合同或甲方证明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小组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政府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为项目组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政府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自2022年3月1日以来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
6.从事该项目投标人及项目小组成员在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投标人或其直接相关子公司拥有独立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且能实现项目全流程网上报名下载文件、网上评标功能的系统截图。
备注:申请时请携带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递交至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四、申请时间地点及要求
1.申请时间: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正常工作日)。
2.地点:蚌埠市曹凌路789号蚌埠市医疗保障局16楼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3.联系人:翟秋灵、苏倩。
4.联系方式:0552-7110682。
5.申请时需提交本文件第三条款要求资料。
第二部分 招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名称: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蚌埠市曹凌路789号蚌埠市医疗保障局16楼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联系电话:0552-7110682
2
项目名称
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3
包别划分
1个包
4
招标范围
具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5
资金来源
非财政预算资金
6
投标人资格
条件
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
7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8
构成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等。
9
招标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4份,密封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
10
服务期限
3年
11
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3日,正常工作日
1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蚌埠市曹凌路789号蚌埠市医疗保障局16楼1602室
13
投标有效期
60天
14
其他
评审期间,根据采购单位需要适时组织专家组对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相关单位需积极配合,不得推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
二、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1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至少包括“投标文件格式”一至十一的各项内容。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本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2)投标报价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企业登记信息格式
(5)招标代理机构简介格式
(6)拟投入的项目机构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
(7)拟投入的项目机构人员简历表格式
(8)招标代理方案格式
(9)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格式
(10)拟任职的项目负责人代理业绩格式
(11)其他材料
2.1.2 投标文件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投标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与前附表一致)。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4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规定。
2.2 投标文件的签署
2.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文件无效。
2.2.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2.2.3 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3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评标
3.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蚌埠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及以上单数。
3.2 招标活动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在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进行,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
3.3 招标程序
招标人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监督下,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投标文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未按2.2.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2.不符合2.3条,逾期递交的。
(二)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4 评审方法及标准
凡评审办法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审时不得作为打分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增加、减少和另外细化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资料和说明。
4.中标
4.1 评标委员会通过综合打分,评定出投标人的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如果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靠前;若报价再相同,则以“投标人综合实力”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靠前。
4.2 评标专家组按照投标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合格的入围候选人。
5.中标公示
招标人将在蚌埠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同步发布招标入围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应向入围候选人发出入围通知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核查要求。
6.招标书面情况报告备案
6.1 评标报告应由招标人加盖公章,应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过程、招标结果。其中,招标结果应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6.2 作为备案资料的评标报告,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6.2.1 领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6.2.2 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6.2.3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6.2.4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
6.2.5 评标委员会对参加投标人的打分情况等相关表格。
7.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备案
7.1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招标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入围单位订立书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第三部分 评审内容
一、资格审查
审查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资格
条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提供原件,授权人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符合:继续评分,
不符合:一票否决。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020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3个及以上医用设备国际招标项目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复印件;
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小组负责人招标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至少1个项目组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代理过医用设备国际招标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项目负责人以代理合同或甲方证明为准);
提供①项目小组名单及项目负责人招标师或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②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社保证明明细。原件核查;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小组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政府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自2020年3月1日以来为项目组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政府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自2022年3月1日以来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
提供项目小组成员社保证明明细
7、投标人及项目小组成员在从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可自拟;
8、投标人或其直接相关子公司具有独立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且能实现项目全流程网上报名下载文件、网上评标功能;
提供系统截图
二、详细评价(100分)
评审
内容
标 准
分值分配
综合
实力
1.投标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施,且面积为:
(1)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3 分;
(2)3000(含)-5000(不含)平方米的得 2分;
(3)1000(含)-3000(不含)平方米的得 1分;
(4)办公场所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下的不得分。
投标人在蚌埠市办公场所内具有2间及以上固定的开(评)标室得1分。
本小项满分 4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主要软硬件情况说明、现场照片等,并承诺中标后至少一年不得更换。公示期内采购人将适时组织到蚌埠办公场地实地考察,如有虚假,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人或其直接相关子公司具有三星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专门处理异议(质疑)的法律从业人员(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的,得0.5分。本小项满分1分。
备注:提供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国际招标操作资格,提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电子交易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或在中国国际招标网注册备案截图的,得1分。
0-7分
招标代理业绩及荣誉
1.自 2020年 1月 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医院医用设备类国内采购单个标包中标采购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1)三级甲等医院,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2)其他等级医院,每有一个得0.5分,满分3分。
说明:本项满分5分;(1)、(2)项不累计计分,本项得分以(1)、(2)项中最高得分计。
2.自 2020年
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医院耗材、试剂等类单个标包中标金额在1000 万元及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1)三级甲等医院,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2)其他等级医院,每有一个得0.5分,满分3分。
说明:本项满分5分;(1)、(2)项不累计计分,本项得分以(1)、(2)项中最高得分计。
3.投标人自 2020年 1月 1日以来具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绩:(1)单个标包中标金额在3000 万元(含)以上的,每有一个得 1分,满分 5分;(2)单个标包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含)至3000 万元(不含)的,每有一个得0.5分,满分3分。
说明:本项满分 5分;(1)、(2)项不累计计分,本项得分以(1)、(2)项中最高得分计。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具有医保、卫健部门批量采购代理业绩的:(1)单个标包中标金额在
1000 万元(含)以上的,每有一个得 1分,满分 5分;(2)单个标包中标金额在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有一个得0.5分,满分3分。
说明:本项满分 5分;(1)、(2)项不累计计分,本项得分以(1)、(2)项中最高得分计。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与医院签订≥2年的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协议的(开标当日须在协议期内):(1)每具有一个与三级甲等医院签订的协议得 0.5分,满分5分;(2)每具有一个三级乙等医院签订的协议得0.25分,满分
3
分。
说明:本项满分 5分;(1)、(2)项不累计计分,本项得分以(1)、(2)项中最高得分计。
6.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协会颁发荣誉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颁发的“安徽省医疗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前三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用户满意奖”、“招标代理行业综合实力百强”、“招标代理行业十大领军企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10强”等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2分(同一奖项不同年份不累计计算)。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的得 2分;
本小项满分 5分。
备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文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时间以证书、批复、颁奖文件载明颁发的时间为准。
(3)以上1-5项业绩(同一招标项目)不可累计计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网站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公示截图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第6 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资料不能体现中标金额的需另提供对应加盖公章的业主方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为准;
0-30分
专家库
投标人具有自有专家抽取系统,且医用设备相关专家人数≥200人的得2分。
注:提供软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0-2 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医院货物服务采购类招标代理服务业绩:(1)单个标包中标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
5分;(2)单个标包中标金额在500 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每有一个得0.5分,满分3分。
说明:本项满分5分;(1)、(2)项不累计计分,本项得分以(1)、(2)项中最高得分计。
2.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中:
①每提供1名招标师加1分,本小项满分2分;
②提供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加1分。本小项满分2分;
③每提供1名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优秀招采经理”表彰的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颁发的“优秀招标师”证书加0.5分,本小项最多可加3分
注:提供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公示截图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招标公告或委托合同为准。
(4)本项目所称单个标包系指一个项目下的最小分包;本项目所称的单个项目系指独立编号的一个项目(可能包含多包)。
0-12
分
服务方案及内控制度
1.采购代理服务整体方案体系内容详实,符合法律规定,契合医院实际,
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有针对性,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内容全面完整,方案详实的,得 5-8分;
(2)内容基本涉及,但深度不够的,得
2-4分;
(3)内容不完整,漏项较多,不容易识别的,得
1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满分8分。
2.对加强服务质量、提高业主和投标人满意度、规范执业、打造企业品牌、档案管理、业务培训与指导的内部管理措施;对如何保证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开评标不出现失误,有具体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有两级(或以上)内部审核机制和风险预判机制及问题处理措施,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内容全面完整,方案详实的,得 4-6 分;
(2)内容基本涉及,但深度不够的,得 2-3
分;
(3)内容不完整,漏项较多,不容易识别的,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满分6分。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内容完善科学可行的,得 4-5分;
(2)内容较完善的得
3 分,但深度不够的,得 2-3 分;
(3)内容不完整,漏项较多,不容易识别的,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满分 5分。
0-19分
代理服务费方案
1.投标人实际获得的代理服务费报酬为参照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 号)规定标准的55%的得0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的加1分,最多加25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为无效报价,得0分。
2.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自拟招标代理服务费方案,评审委员会针对各投标人所报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方案进行比较,根据是否有利于投标人等进行综合评价,优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
1 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0-30分
(一)评审专家组通过综合打分,评定出各投标人的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靠前;若报价再相同,则以“投标人综合实力”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靠前。通过以上方式仍不能确定入围候选人的,相关企业将进行第二轮报价,报价较低者入围。评标专家组按照投标人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合格的入围候选人。
(二)本项目的业绩、资质、资格、证书均是投标人自身具备的业绩、资质、资格、证书,不包含其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或上级机构,有特殊规定的条款从其规定。以上涉及资质、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明确要求“原件核查”的,必须同时携带相关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在必要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需核查的原件,不能提供者该项不通过或不得分。本项目所称单个标包系指一个项目下的最小分包;本项目所称的单个项目系指独立编号的一个项目(可能包含多包)。
第四部分 服务需求
一、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需对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依法依规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招标人委托,进行招标人认可的招标安排;在招标程序和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加快招标进度;努力为招标人做好全方位、高效的服务工作;
2.根据招标人移交的技术资料,协助组织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写讨论,形成招标文件,负责对外解释招标文件;
3.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开标,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4.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的问题;
5.组织开标工作,将开标记录存档;
6.组织评标工作,协助招标人审定评标结果;
7.在需要时,负责在评标过程中邀请投标商前来澄清;
8.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按程序将评标结果上网公示;
9.负责处理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收到的质疑、投诉等;
10.公示期结束后,负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11.负责所有招标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按要求移交招标人和相关单位。
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过程考核
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后续服务过程中进行监督、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1.不得借用或挂靠资质,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直接解除合同。
2.在后期代理过程中不得对外超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或者在组织招标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程序,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承诺依法依规开展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招标人定时抽查,一经发现缺失,立即解除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
5.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故拒绝代理任务,否则直接解除合同。
6.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中出现失误,对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出现一次予以警告,再次出现直接解除合同。
7.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项目组成员在后期服务中出现失误,对招标人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须立即予以更换。拒不更换的,直接解除合同。
8.定期汇总工作量及效率,分析并持续改进。
9.以上考核根据情节严重处以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投标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投标人”一栏填上投标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投标文件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投标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投标人为编制投标文件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一.投标报价格式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项 目 名 称
蚌埠市医疗保障局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
投标人全称
投标报价
投标人实际获得的代理服务费报酬为以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534号)规定标准的______%,(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大写:
小写: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1、投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为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80%,高于80%的比
选申请无效。2、如申请报价为80%,以中标(成交)金额50万元的货物计算,则投标人实际
获得的代理服务费报酬金额为50*1.5%*80%=0.6万元。)
备注
向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费
投标人签章:
备注: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活动和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委托代理人部门:
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手机)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三.投标函
致: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贵方“蚌埠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投标人
(全称)。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最终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如我公司中选,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投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启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10、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五.招标代理机构简介
(格式自拟)
六.业绩承诺函
致: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我公司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由贵方单位根据需要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业绩合同中所涉及服务均已实施,甲方采购单位均真实有效,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3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原件供贵单位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业主单位
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
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2、中选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招标人将根据需要随评审结果公告。
七.拟派本项目配备的人员
(制作格式自拟)
八.服务方案及内控制度
(制作格式自拟)
九.代理服务费方案
(制作格式自拟)
十.有关证明文件
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书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十一.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制作格式自拟)
第六部分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以下称委托人)就 号文批准的拟采购的货物 ,委托
(以下称受托人),组织 □国际/□国内
□公开/□邀请
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来源为: □自筹资金 □财政拨款 □自筹资金+财政资金 □外贷资金 □其他 (以上请选择并在□内打√)。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委托招标内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招标项目。
二、受托人同意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承担招标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并按国家的招标规定进行招标,向委托人提供优良的招标服务,提高委托人投资效益。受托人项目负责人为: 。
三、委托人同意按国家的招标规定及“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协助配合受托人开展招标工作(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条款附后)。技术、商务要求见附表和有关图纸、资料和附件。
四、本委托合同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至此招标工作结束之日止,保持有效。
五、本委托合同书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六、本委托合同书签订地点为: 。签订生效后,一切招投标活动,均应遵照国家有关招标法律和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规定。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委托人将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 委托合同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项目建设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补充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委托合同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7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8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0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1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2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的合同书:
(3)本合同的委托合同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在招标工作开始前及时提供以下材料,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项目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可研批复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 职务
(3)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内约定。
4.3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5.受托人的义务
5.1 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身份证号
。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从收到委托人审定的招标文件起,发布招标公告,到发出中标通知书全过程服务的时间应少于35天,其中从发售招标文件到开标不少于20天,并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项目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向委托人提供评标过程的录音录像等评标资料;
(5)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内约定。
5.3 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接受的,委托人所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等一致性、录入准确性负责。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投标咨询业务。
5.5 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项目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评标报告等评标资料;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做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做出解释;
(5)对于为本合同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6)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8.1 按照有关规定和医用设备招标文件约定进行支付, 委托人不支付费用。
8.2受托人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9.违约
9.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条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按期进行,则招标工作完成时间顺延;
(2)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待委托人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工作完成时间顺延。
9.2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条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未完成向委托人提供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条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项目建设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则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3)本合同条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则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4)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受托人原因,出现招标工作无法按期进行的情况,或受托人主动提前告知无法按期完成,则委托人视招标工作需要,经省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有权启用备选人。
(5)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或公立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9.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0.争议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愿以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合同,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1.合同变更或解除
11.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11.2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未达成书面合同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2.合同生效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合同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合同终止
13.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后,本合同终止。
13.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
13.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4.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肆份。
15.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