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医室怎么配置关于对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新闻资讯2026-04-21 08:35:54

尊敬的李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学校配备校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农村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不断发展。全市教育行政部门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农村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市农村学校在疾病防控和救治、健康监测、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得到有效保障。

一、学校卫生室和校医的配备标准

根据国家1990年颁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2015年广西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及卫生(保健)室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可设立保健室,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市教育局一直以来重视在校学生建康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协助协调卫健部门配备农村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在学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控,学生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校园的卫生监督、检查等学校卫生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学校卫生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全市农村学校校医配备情况

全市农村学校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契机,基本上配备卫生室(保健室),部分学校配备校医(保健教师)。全市1092所农村学校共有专职校医5人、兼职及学校自聘校医32人。

2012年梧州市城区中小学校进行医改试点,基本做法是“卫生部门负责选派,财政部门负责工资,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学校负责管理和工作安排”。当年是按照当时学校的学生数以600:1进行派驻,8年的实施过程中,城区部分农村学校的学生数在不断变化,但派驻的校医数并没有变化,加上有些学校在编校医退休,现派驻校医数远远达不到600:1的要求。近年来,经对每年派驻校医的考核统计,医院派出的校医大部分是年龄比较大的,还有部分医院为了完成派驻任务返聘已经退休的医护人员派驻到学校当校医。

2012年,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编办〔2012〕5号)要求,“规模在600人以上的中小学或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原则上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与医疗卫生机构相距较近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不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中小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工作合同,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同时也可以采取将中小学校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核给相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医疗卫生机构派员到中小学校,实行驻点值班的做法,负责中小学校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现部分农村学校卫健人员紧缺问题主要是通过学校自聘、卫生院派驻等方式解决,如岑溪市三堡中学校医为学校自聘校医,三堡一中校医为三堡镇卫生院医生,波塘卫生院兼职校医水汶侨中的一名保安人员中有乡村医生执业证。藤县32所乡镇寄宿制学校只自聘5名卫生保健人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学校卫生管理的要求,校医的职责从原来对学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已经过度到主要任务为开展健康教育、校园传染病防控和卫生监督检查等工作。学校对校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的校医队伍因为人数不足,人员老化、计算机应用技术不熟练等很难适应现代学校卫生管理的要求和开展更多的健康服务。

三、梧州市农村学校校医配备率低原因

(一)工资待遇与医院医生差距大

学校能提供给新毕业的校医的待遇只是跟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如蒙山县文圩中学1991年参加工作的老校医,含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绩效增量、乡镇工作人员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月平均工资收入约4500元;蒙山县医院的普通医生,平均月工资收入约7000元。两者待遇相差甚远。

(二)职称晋升难导致工资待遇提升难

校医的身份很特殊,在学校中不是教师,不能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但是评卫生系统的职称,他们的职业与医院医生的职业不同,评审条件与同行相差甚远,经常因为达不到评审要求很难评上职称。现今全区卫健人员职称评审均执行自治区制定的统一标准,市级并没有权限,校医评职称条件与医院医生评职称一样,评职称难,这是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不选择当校医的根本原因。如蒙山县陈塘中学校医,1997年7月参加工作,现还是初级职称,专业技术11级岗位。与他同期参加工作的医生,早已经是中级或高级职称。

(三)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留人难

乡镇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相比于城市差距大,有执业医生资格的毕业生很多都往城市就业,不愿意回乡镇医务所,更少人愿意到学校当校医。

(四)乡村医院缺少医生使购买服务或派驻校医难度大

乡镇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相比于城市差距大,有执业医生资格的毕业生很多都往城市就业,不愿意回乡镇医务所,更少人愿意到学校当校医,引发乡村医院有编也无人考、无人进,本来应付医院常规的工作,队伍力量捉襟见肘,提供给附近学校购买服务或派驻校医是难上加难。另外,即使自酬经费聘请有资质的个体医生兼任校医,由于学校经费有限,所能支付的校医薪酬低,难以聘请到专职校医,所以学校聘请到的大多数都是兼职校医。

四、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2012—2019年,市教育局已经连续8年举办梧州市公共卫生培训班。每年请自治区卫生管理专家对全市中小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开展轮训,培训的内容有学校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学校健康教育和校园应急救护等,已经累计培训1420人次。

(二)2015—2021年,市教育局每年联合市卫生健康委每年举办1—2期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医(保健教师)培训班,提高校医(保健教师)卫生管理水平和健康服务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学校传染病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治、学校结核病防控、疫苗使用与查验接种证、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学生近视防控、学生常见病防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等。

(三)经过努力,梧州市的校医职称评定标准是执行自治区医护人员职称评定标准,参加的是医护人员职称评审系列,梧州市中小学校的校医在获得职称后,均可参加学校的专业技术岗竞岗,切实保障校医待遇。

(四)因职业的发展、职称的评定、工资待遇等问题,而且校医资格应具备行医资格,执业医生、执业护士在医院或个体行医的福利待遇相对校医较高,校医的吸引力相对较小,招聘校医非常困难。以此,市政府2012年对梧州市城区中小学校进行医改试点,基本做法是“卫生部门负责选派,财政部门负责工资,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学校负责管理和工作安排”。

(七)全力配备农村学校校医,增添新冠防控工作力。一是新冠疫情期间市教育局梳理了全市校医配备情况,在市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下,针对学校校医配备不足问题,为市教育局直管6所学校解决聘请8名医护人员3个月待遇7.2万元问题,以此暂缓新冠疫情期间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并建议各县(市、区)参照执行。二是在市委编委、编办的支持下,降低招聘条件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医学类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学校卫健人员15人,及时充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卫生保健队伍,并于2021年1月向各县(市、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配足中小学(幼儿园)卫健人员工作的通知》(梧教人教〔2021〕7号),建议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市教育局降低招聘条件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医学类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学校卫健人员的做法及时开展配足中小学校(幼儿园)卫健人员工作,为师生提供优质的健康保障。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教育局会根据你们的建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配备农村学校校医,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校健康服务工作。农村学校健康服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指导下,在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关心和关注下,一定会越来越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梧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